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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师范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时间:2017-05-27 13:17:43 事业单位招考 我要投稿

2017年遵义师范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遵义师范学院招聘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前。为方便大家了解遵义师范学院今年招聘报名相关详细消息,小编为大家提供遵义师范学院招聘公告全文如下:

2017年遵义师范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遵义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博士研究生充实到单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要求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50名,招聘人员同时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等详见《遵义师范学院2017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 周岁以下(1971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腐、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报名时除2017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9)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前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到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市新浦新区平安大道6号)行政楼421办公室报名;或发送上述电子材料到zysyrcb@163.com。

  3.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填写《遵义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联系电话:0851—28937712。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法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在报名时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其《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由于面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遵义师范学院组织工作人员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分类汇总,经教师工作处、相关学院及分管校领导三方同意后,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人选确定以后,学校将视情况随时组织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专业技能及科研水平、学术素养的面试(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组成。由学校分管领导牵头,教师工作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组织,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1)由教师工作处牵头,教务处、科研处参加,并从全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确定面试(考核)组成员名单。

  (2)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的面试(考核)采取讲座或试讲的形式进行,本项占总评分的40%。对拟聘从事教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试讲;对拟聘从事科研与实验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3)综合素质(含科研水平)的面试(考核)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本项占总评分的60%,其中科研水平占40%,综合素质占20%。考生先自我介绍尤其介绍科研方面的情况,介绍完毕后各专家对应聘者提问。

  (4)面试(考核)组长根据各评委打分的结果,并充分听取各专家的建议,拟定面试(考核)结果的初步意见。

  3、上会讨论

  面试(考核)结果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如有特殊情况报校党委会审批。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为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后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后的待遇

  聘用后博士研究生可享受:

  (1)40万元人才引进费;

  (2)科研项目资助经费5—10万元;

  (3)未取得副高职称前,按校内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标准发放工资。

  对于紧缺专业的优秀博士,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可适当提高人才引进经费和科研资助经费。

  五、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1-28927163(遵义师范学院纪委);0851-28662655(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它

  本招聘简章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7月10日,7月10日后根据招聘到位人员情况,将职位作出调整后再发布新的招聘简章。

  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遵义师范学院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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