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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17-06-26 12:27:50 设备监理师 我要投稿

2017江苏扬州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8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9月23日、24日两天。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终审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其余3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已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7月5日,报名时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月7月9日。

  (二)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于7月3-6日(上午9:00-12:,下午13:00-17:00)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在组织报名过程中严格审查报名条件。同时,应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的内容,作为报考须知事项,并在准考证上载明。

  (七)9月15日至2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的规定,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按主观题每科70元、客观题每科62元标准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后一月内至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一楼大厅(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八、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0514-80829370

  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0514-80978112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514-8732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