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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六大理赔五大误区

时间:2017-06-28 10:26:42 汽车估损师 我要投稿

车险六大理赔五大误区

  车险理赔工作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在赔偿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对汽车事故进行查勘工作过程中,必须提出应有的要求和坚持一定的原则。那么,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分享车险六大理赔五大误区,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车险六大理赔五大误区

  车遇自然灾害受损赔不赔?

  问题

  若车主为其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在保险期间内,因台风造成其车辆被淹而损失2万元,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答案:要赔。

  释疑

  与以前条款相比,新车险明确规定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以及车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车损可获赔偿,对于该车主2万元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因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失,若投保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可以在该附加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新车未上牌时受损赔不赔?

  问题

  若车主为其新买的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保险期为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2015年6月3日,车主驾驶尚未上牌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赔不赔?

  答案:要赔。

  释疑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9版)》A条款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列为车损险的责任免除,而新车险将该情形从责任免除中剔除,纳入车损险保险责任。发生该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存在行驶证、号牌被注销,或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等情形,则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车损险的责任免除事项,保险公司不予赔。

  自己车撞了自己人赔不赔?

  问题

  若车主为其新购买的爱车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被保险人为其妻子,某日其妻子驾驶被保险车辆,在倒车过程中将在车下指挥的车主撞伤,车主的医疗费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案:要赔。

  释疑

  新车险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列入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该事故中,车主的医疗费损失属于交强险和《车险示范条款》中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医疗费用,其妻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同时,新条款第四条约定,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出事找不到责任人赔不赔?

  问题

  若车主将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的车辆停在路边,后发现车辆被撞造成损失,但无法找到责任人,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案:要赔。

  释疑

  新车险中的车损险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上述情形,保险人将从赔付金额中扣除30%。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车损险的'同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可在此附加险项下得到本应自负的30%的赔款。

  出事时驾驶证丢失赔不赔?

  问题

  若车主为其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他在驾驶证丢失期间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他就其车辆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不赔?

  答案:要赔。

  释疑

  新车险并未将该情形列入责任免除。发生该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属驾驶人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出事时驾驶证过期赔不赔?

  问题

  若车主为其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保险期间驾驶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发现其驾驶证过期一个月,保险公司赔不赔?

  答案:要赔。

  释疑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9版)》A条款将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在“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情形下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列为车损险的责任免除,而新车险将该情形从责任免除中剔除,纳入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发生该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驾驶人无驾驶证,或属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车损险的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现在,绝大多数车主都会为爱车选购一些车险。但是,很多车主对于自己选购的车险产品并不是很了解。也有一部分车主仅仅是凭借产品名称就有个想当然的理解。殊不知,这些都有可能导致你对车险存在极大的误区。

  上了“全险”出险了就全赔

  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主要险种,很多车主就根据字面理解以为自己买了“全险”,但在保险术语中根本不存在这个词语。

  商业保险改革后,车险有主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别,其中主险共有4种(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附加险有11种(分别包括:1、玻璃单独破碎险2、自燃损失险3、新增加设备损失险4、 车身划痕损失险5、发动机涉水损失险6、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7、车上货物责任险8、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9、不计免赔率险10、 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11、指定修理厂险。)

  即便是你投保了全部的车险和附加险(共计15款),也不能说是“全险”,因为还有很多种情况属于保险除外责任。

  12万元以下交强险都可赔

  有些车主在选择保险时认为交强险已经有12万的赔偿了,按照这个数额,应该可以满足很多赔偿金额,因此仅投保了交强险,而没有投保其他的保险。但是这些车主却忽略了交强险是有限额这点。

  按照现行交强险限额的规定,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

  在无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

  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项目计算的,122000元的限额不是所有的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各个大类之间的限额不能混同。

  任何损失保险都能赔

  有些车主认为,只要我投保了保险,出现任何损失保险公司都要赔付的。我国法律规定,存在违法驾车情形,如醉酒、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而第三者责任险则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 。

  心存侥幸未续保

  有些车主在交强险过期后忘了续保,也有些车主认为晚几天续保没关系,然而就因为心存这样的侥幸,就有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我国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内,如果你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要求你赔偿12万元以下的金额都是成立的,而且这部分费用还得自己担!

  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即使发生事故时的驾驶人不是车主,车主和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关系,也要在交强险122000元的限额内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由驾驶人承担相应责任。

  先修理后报销

  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其实,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

  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