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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审计方法

时间:2017-06-14 17:08:58 评估审计 我要投稿

机构编制管理审计方法

  机构编制管理事关党和国家执政资源的配置,涉及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有关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下面是一些机构编制管理审计方法,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机构编制管理涉及机构设置、核定人员编制及确定领导职数等内容,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管理职责的具体体现,在机构编制管理活动中因为历史原因、现实需要和其他主观因素,使机构编制管理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级别。具体表现为:一是县(市、区)机构总数突破国家和省规定的机构限额;二是未经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擅自设立机关事业单位或者提高其级别。例如,由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机构编制,但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三是未经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擅自设立内设机构或者提高其级别。

  (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具体表现:未按规定报经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擅自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例如,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反规定设置“助理”、“顾问”等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擅自出台“土政策”,用职务和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三)混编混岗的问题。具体表现:一是行政机关以工作需要、编制不足、长期借调等为由,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二是调入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仍保留在原工作单位的行政编制身份。

  (四)编外聘用人员的问题。具体表现:各部门单位擅自招聘或录用编外工作人员,承担辅助性、临时性、季节性或特殊技术性岗位的工作,例如,在公安、教育、城管、市政、卫生、畜牧兽医、计生等部门单位,从事驾驶员、炊事员、公安协勤、环卫清洁工、门卫、收费员、打字员、兽医防疫员、计生工作人员等工作。

  (五)单位和个人“吃空饷”的问题。具体表现:一是单位“吃空饷”问题。指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未按单位编制数和实有人数分别编制申报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二是个人“吃空饷”问题。指在编不在岗人员、已调离人员,以及被判刑或者受到降级、撤职等处分人员,仍在原单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问题。

  二、机构编制管理审计方法

  (一)合理确定审计范围。机构编制管理涉及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有关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被审计单位数量很多,若时间和力量允许可以进行全面审计,否则只能合理确定范围进行有重点的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可以确定两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审计直接负责和参与机构编制管理的组织部、编办、人社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财政局等管理单位,搞清整体情况;二是审计县(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城管局、法院、公安局、重点中小学等实有人数较多的部门单位,发现主要问题。

  (二)全面收集审计需要有关资料。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较多,资料分散,需要多个单位和部门提供,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两办提供党群口各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和政府府口各部门单位“三定方案”;二是编办提供全县(市)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自查报告、年度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结果、副科级以上机构名录、政法专项编制及使用情况一览表、上级下发的机构编制调整通知文件、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编办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准用通知书》和与机构编制管理有关的其他资料;三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一览表、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核查信息一览表;四组织部提供正副科级干部任免文件、副科级以上干部花名册、超职数配备正副科级干部自查情况一览表、正副科级干部考核等次名单、正副科级干部因事因病长期(半年以上)请假报告及签批意见;五是人社局提供副科级以下人员考核等次名单、人社局办理外来新增人员工资核定手续和内部调动人员工资转移手续的有关资料;六是财政局提供收到编办开具的.《列入财政预算通知单》以及办理新增或调动人员工资统发手续等有关资料;七是纪委监察局提供作出的开除、降级、撤职等处分决定;八是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判决书,九是实有人数较多的部门单位提供本单位的审计期间工资发放表及列支渠道、全体人员花名册(含编外聘用人员)、人员编制卡片、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个人因事因病长期(半年以上)请假报告及单位签批意见和与机构编制管理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比对核实。根据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类型,逐一查阅各个被审计单位的资料和数据,通过比对进行审计核实和问题认定,然后汇总形成总体情况。

  1、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级别的问题审计方法。通过收集、审阅和比对编办提供的国家和省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限额、组织部提供的副科级以上机构名录、正副科级干部花名册,来发现擅自设立机构的问题。

  2、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审计方法。一是掌握超职数配备干部的自查结果。根据2014年1月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各县(市)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二是收集、审阅和比对副科以上机构名录、各部门单位“三定”方案中的领导职数、上级批复的干部职数调整通知文件、正副科级干部任免文件、副科级以上干部花名册、副科级以上干部考核等次名单等资料,发现超职数配备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的问题,并要求组织部说明原因,便于落实责任。

  3、混编混岗的问题审计方法。收集、审阅和比对各部门单位“三定”方案中的各类人员编制、上级下发的机构编制调整通知、审计期间工资发放表及列支渠道、年度考核等次名单、全体人员花名册、人员编制卡片等资料,发现混编混岗问题,这类问题重点审计核实新进人员的姓名、现任职务、编制性质、调入审批手续、工资和经费来源渠道等情况。

  4、编外聘用人员的问题审计方法。收集、审阅和比对各部门单位“三定”方案中的各类人员编制、上级下发的机构编制调整通知、审计期间底部门单位全体人员花名册(含编外聘用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发放表及列支渠道、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发现部门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问题。

  5、单位和个人“吃空饷”的问题审计方法。一是掌握当地自查情况。各县(市)按照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省全系统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抓好专项整治“吃空饷”工作落实的通知》的要求,向上级报送的“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二是全面收集和审阅法院作出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判决书、纪委监察局作出的开除、降级、撤职等处分决定、被审单位全体人员工资发放表及列支渠道、全体人员考核等次名单、组织部或单位人事科留存的干部职工因事因病长期(半年以上)请假报告、重点中小学现有教职员工花名册、工资奖金或课时津贴发放、学期班级教学安排等资料,结合与干部职工、师生个别座谈询问等其他方法,以发现单位和个人“吃空饷”问题。

  (四)以审计促改发挥审计作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化行政全体制改革等工作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机构编制管理审计中,要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使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提高,发挥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