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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2)

时间:2017-06-12 10:29:57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广西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六)报名地的选择

  选择机考方式的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报名地选择为广西北海市。普通考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机考考区报名,但由于北海考区机位数量有限,报名人数达到上限时,请选择区内其他报名地报考。报名人员可以通过司法部网站和司法考试报名管理系统上的机考模拟考试操作模块进行演练,提前熟悉机考要求和掌握答题方式。

  (七)考试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调整我区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司通〔2017〕72号)规定,我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费为250元/人。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报名人员须在网上报名交费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费,我区不接受现场交费。

  报名人员网上交费成功才能完成报名。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八)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

  试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机考考试时间、时长与笔试考试时间、时长一致。

  (二)考试要求和纪律

  机考和笔试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监考规则》和《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同样适用于机考考试,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为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防止违纪作弊行为,今年我区各考区将采取多项防范作弊的措施,对考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应试人员予以配合。

  1.实行“净考”政策,各考场统一配备考试专用文具(包括文具袋、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等)、电子钟和矿泉水,考生除身份证、准考证外,不得携带手机、文具、资料、手表、耳环、发卡和饮料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考试专用文具每场考试使用后须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场。

  2.使用考场安全管理系统,各考区将对每一位进入考点的考生进行身份证验证和人脸识别,审核通过方可进入考场。同时,使用标准化考场,考生进入考场需通过金属探测仪检查。

  因此,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考场,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秩序,积极配合检查,依次排队入场。

  三、考试成绩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其他

  (一)关于考试内容、科目、资格授予、试题参考答案异议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有关事宜等,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二)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三)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宜,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所辖各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各地咨询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