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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备考题及答案(3)

时间:2018-01-26 11:45:53 会计从业资格证 我要投稿

2017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备考题及答案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A【解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如下: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3.D【解析】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4.C【解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5.A【解析】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6.C【解析】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5类。

  7.C【解析】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8.B【解析】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9.D【解析】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10.B【解析】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其中,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11.A【解析】票据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他们是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做成和交付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

  12.A【解析】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13.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账目核对要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其中,账实相符是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的简称。保证账实相符,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14.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15.A【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村款。

  16.D【解析】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具体包括:①会计凭证类;②会计账簿类;③财务报告类;④其他类,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17.B【解析】会计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种特殊职业,除了具有职业道德的一般特征外,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较多关注公众利益的特征。

  18.C【解析】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19.B【解析】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题干很好地体现了“诚实守信”的内容。

  20.C【解析】支票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事项。

  2.ABD【解析】1986年4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

  3.ABCD【解析】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ABCD【解析】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下列业务:①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②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③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④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5.ABCD【解析】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则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6.ABC【解析】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7.ABCD【解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8.ABCD【解析】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包括:①恢复其名誉,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名誉受到损害的,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要求打击报复者向遭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赔礼道歉,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②恢复原有职位、级别,会计人员受到打击报复,被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的,应当在征得会计人员同意的前提下,恢复其工作;被撤职的,应当恢复其原有职务;被降级的应当恢复其原有级剐。

  9.ABC【解析】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10.ABC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④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⑦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11.ACD【解析】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12.ABCD【解析】支付结算应当遵守的原则有:①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②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③银行不垫款原则。

  13.BC【解析】选项A,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选项D。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14.ABCD【解析】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①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②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应当明确其决策和执行程序,并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要求;③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④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15.ABCD【解析】要达到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自我教育的目的,需要借助正确的自我教育方法。具体包括:①自我解剖法;②自重自省法;③自警自励法;④自律慎独法。

  16.ABD【解析】选项A,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选项B,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选项C,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选项D,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17.ABCD【解析】会计人员如果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仅会对单位的利益产生威胁,同时也将会损害会计人员自身的形象和利益。泄露商业秘密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出,泄露秘密的会计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会计人员泄露商业秘密将对整个会计职业的社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使会计职业信誉“受到怀疑”,整个行业的利益将会蒙受损失。

  18.ABCD【解析】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①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做老实人,要求会计人员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光明正大。说老实话,要求会计人员说话诚实.是一说一,是二说二。办老实事,要求会计人员工作踏踏实实,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②实事求是,如实反映;③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④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19.ABCD【解析】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①工资、薪金所得;②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③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④劳务报酬所得;⑤稿酬所得;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⑧财产租赁所得;⑨财产转让所得;⑩偶然所得;⑩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0.ABCD【解析】政府采购方式:①公开招标;②邀请招标;③竞争性谈判;④单一采源;⑤询价。

  三、判断题

  1.√【解析】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但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2.×【解析】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利润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即利润或亏损情况。

  3.√【解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4.√【解析】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5.√【解析】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时,可行使票据的追索权。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之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6.×【解析】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7.×【解析】支票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8.×【解析】企业及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办理税务登记。

  9.√【解析】会计人员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这是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10.√【解析】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11.√【解析】移交人员不得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仍然应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2.√【解析】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

  13.√【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2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14.√【解析】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15.×【解析】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会计法赋予了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中的权利和责任。

  16.√【解析】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有计划地筹集、分配和管理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

  17.√【解析】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18.√【解析】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等形式进行补救。

  19.×【解析】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20.√【解析】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该账户可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拔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不得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四、案例分析题

  (一)

  1.CD【解析】一般的会计工作人员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ABCD【解析】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应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由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3.AD【解析】会计科档案管理人员,是会计工作岗;出纳员不能临时保管会计档案。

  4.ABCD【解析】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收入、费用、会计档案保管登记工作。

  5.A【解析】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单位。

  (二)

  1.C【解析】《会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ABCD【解析】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政责任: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ABCD【解析】根据《会计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4.AC【解析】根据《会计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根据《刑法》规定,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ABD【解析】根据《会计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恢复其名誉、恢复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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