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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134号文后保险产品何去何从

时间:2017-07-12 精算师 我要投稿

  2017年134号文犹如一声惊雷,彻底将整个行业进入严格监管时期。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保监会134号文后保险产品何去何从的知识,欢迎阅读。

  134号文监管重点

  打击快返年金,要求首次生存金给付应该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者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费的20%;

  打击理财账户,要求万能、投连产品设计应该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费功能,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回归万能险的本源定义。另外,万能险或投连险不得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

  鼓励保障型产品,鼓励定期、终身寿险产品的开发和创新,鼓励按照被保险人的健康因素细分费率表。另外,鼓励健康险产品的开发,服务国家基础医疗政策,发挥商业健康险在医疗体系中的作用。

  如果说中短存续期产品监管的是以银行代销为主的保险公司,那么134号文的威力覆盖全行业。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基本都是主打分红年金附加万能账户,利用组合产品计划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产品收益,突破定价利率上限,特别是一些快返型年金,初期返还的年金越多,进入万能账户的资金就越多,这样组合的收益就越高。从销售端来说,特别是针对一些即期年金,业务员将快返年金直接向客户宣导为保费打折,造成销售误导,影响行业形象。

  134号文的下发,显示了保监会落实保险姓保的决心,要求产品设计和开发切实发挥保险保障的功能,回归保险本源。

  134号文后保险产品方向

  年金产品。延长年金产品的初次给付时间,拉长年金产品的给付期,真正实现年金产品的长期保险金规划功能。发挥年金产品在少儿教育金以及养老金等长期资金规划方面的功能,区别于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发挥年金产品的生存保障功能;

  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参照国际经验,将被保险人按照不同的健康因子进行区分定价,提高产品的科学定价水平,鼓励被保险人进行自身健康管理,鼓励保险公司精细化管理死差风险;

  万能险。今后的万能险可以设计的产品类型为年金、终身寿险以及两全保险,且必须以主险形式存在。对于年金,需要满足五年后起付,且每年金额不得超过20%保费的规定,该条件下,对于投保人的限制较大,部分领取不自由,非常情况下,只能解除保险合同。对于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需要满足监管对于不同年龄最低风险保额的要求,当被保险人年龄较大时,风险扣费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产品收益。与既往产品相比,弱化产品理财功能,提高产品风险保障水平。

  在严格的监管条件下,在短期内部分保险公司会面临转型的阵痛,但是从长期来看,这是落实保监会保险姓保,促使行业回归保险本源的必经阶段,希望在经历“壮士断腕”的悲壮后,保险能够真正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真正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成为助力国计民生的一剂良药。

  附:保险产品发展历史回顾

  回顾近20年的保险发展史,我们不得不标记几个历史性的事件。

  1996年,央行8次降息,一年期存款利率从10.98%降至1.6%,而寿险产品的定价利率基本在8%-9%之间,由此导致的利差损至今无法计量。1999年中国保监会一纸发文将高预定利率产品直接打到2.5%的上限,至此,高利率定价保险产品退出历史舞台。

  在严厉的监管下,国寿、平安、太保相继引入西方发达保险市场已经成熟的投连和万能保险,至此中国保险业开始了投资型产品的大卖,但是受制于资产端的收益以及销售端的误导,投连险的销售导致整个保险行业声名狼藉。另外,投连和万能险在财务科目中不算保费收入,记保户储金,这不利于当时以保费收入论英雄的行业标准,于是,分红险成了唯一的选择,但是受制于持续走低的投资收益,分红险的收益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由此导致的销售误导也不在少数。

  受制于央行存款基准利率的提升以及市场投资环境的好转,寿险产品2.5%的定价利率直接限制了行业的发展。2013年,中国保监会开始了寿险费改的步伐,同年8月普通型产品的预定利率放宽至3.5%,且十年期以上的养老年金放宽至4.025%;2014年6月,下发了万能型产品的费改政策,将保底利率提升至3.5%;2015年9月针对分红型产品的预定利率上调至3.5%;至此费改三部曲结束,引爆保险行业,中国寿险保费由2012年的不足万亿,直接飙升至2016年的3.45万亿。

  2013至2016年,是中国保险业最疯狂的盛宴,得利于利率市场化,直接催生了中短存续期产品,大量的保险产品直接包装成与银行同期储蓄产品类似的投资型产品,负债端对于客户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在短时间内吸引了巨额的现金流;同时,在资产端,也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的动作大片,吸尽市场眼球。投资境外资产、频繁二级市场举牌、后者直接冲击国内资本市场。以上疯狂的行为会带来资产和负债的久期错配,以及一定的投资风险,由此引发了保监会收紧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一系列发文,特别是针对万能型产品的风险保额,以及总保费占比给予了严格的规定,行业进入了严格监管时期。

  2016年万能险巨额保费以及部分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掀风做案”,保监会在2016年共发布四道监管口令,余威一直延续至2017年4月份,令保险公司乃至整个行业风声鹤唳。一个月后,保监会又发布了134号文,直指快返年金和附加万能账户,落实保险姓保的监管原则,至此,整个行业彻底入了严监管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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