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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3-22 12:13:34 建筑施工 我要投稿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肇发〔2009〕24号),设立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相关规划,制订年度指导性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对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财政住房保障资金计划并监督各地组织实施。

  (三)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负责审查 端州区、鼎湖区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的资质证核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审核,负责 端州区、鼎湖区 商品房预售许可 证核发,负责端州区内 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 开展 物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抵押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转让、租赁、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售备案、楼盘表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等交易管理;负责房屋抵押、房屋测绘、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负责私房政策的落实;负责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市国土资源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和相关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 规划、 指导、监督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和处理设施建设 ; 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市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检查、督促工作; 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改革发展;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拟订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设工程定额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规范的实施。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编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修缮、白蚁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推进工程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审查大中型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以及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负责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九)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负责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开展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落实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36幢205室(办公室)

  电话:0758-2239752

  传真:0758-2235623

  邮编:526040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分工

  单洪辉: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协调推进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植中东: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负责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工作。

  区汉聪:党组成员、副局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主持局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建筑市场管理科、房屋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市城区建设办公室;协助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指导市建筑业协会、市建筑学会。

  余锦兴: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纪委、办公室、城乡建设科、党委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曾繁文:党组成员、副局长、局工委会主席

  分管设计与招投标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站、市建筑设计室、市建筑设计室工程地质勘察队;负责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主持局工委会工作。

  刘付运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行政审批科、房地产业管理科、市房屋测绘所、市房产档案馆、市房产交易管理所、市房地产估价所、市房屋租赁监理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商品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包括烂尾楼处理)、扩建天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助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指导市房地产业协会。

  李志鹏:党组成员、副局长

  借调肇庆市市政交通重点项目指挥部工作,暂不分工。

  陆韶文: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住房保障办公室、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协助区汉聪同志分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刘 彦:调研员

  借调肇庆新区工作,暂不分工。

  拓展内容: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落实住房政策,落实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落实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监管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监督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落实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落实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5、负责全市城市建设。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对城镇供水、节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