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员 百文网手机站

最新货代员基本常识内容

时间:2022-12-02 10:55:06 货代员 我要投稿

最新货代员基本常识内容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单一的贸易经营者或单一的运输经营者都没有足够力量亲自处理每项具体业务,因此需要委托代理人为其办理一系列商务手续,避免货物在运输、交割时的信用风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最新货代员基本常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最新货代员基本常识内容

  一、 基本概念

  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PRICE TERMS),它是一个简短的概念(SHORTHAND EXPRESSION)它确定了买卖双方相关费用、风险及责任的划分,以及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是贸易中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有关贸易术语的主要国际惯例

  主要惯例有三种

  A.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简称W.O.RULES 1932)

  B.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C.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通则》英文为INCOTERMS 2000,(ICC PUBLICATION NO.560)

  国际商会简称ICC是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三个单词第一个字母大写.

  INCOTERMS来源于INTERNATIONAL COMMERICAL TERMS三个单词合并而成。

  三、 当前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的贸易术语惯例

  ① 是国际商会制定的《INCOTERMS 1990》或《INCOTERMS 2000》

  ② 国际商会于1919年成立,会员分布在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全球具有重要影响的世界性民间商业组织,它是联合国的一个高级咨询机构,设立的目的是在经济和法律领域里,以有效的行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

  ③ 中国于1994年11月获得国际商会成员国地位。

  ④ 《INCOTERMS 1990/2000在世界上已得到广泛的承认,广泛运用于国际贸易合同及L/C中。

  四、 FOB 贸易术语

  1、 定义:FOB是FREE ON BOARD三个单词第一个字母的大写,中文意思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具体装运港名。

  2、 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

  3、 关键点:风险划分点,交货点,费用划分点均在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轮船舷(实际操作中为装到船舱内)。

  4、 卖方的主要义务

  A、 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装船通知。

  B、 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商检证,原产地证等)办理货物出口手续(报关、出口订仓等)。

  C、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到船舱内为止)。

  D、 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已装船海运提单)。

  5、 买方的主要义务

  A、 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货物价款。

  B、 负责订舱或租船、支付运费(海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实际业务中买方告知卖方其在装运港的货运代理,并要求卖方向其订船,海运费为到付,由买方支付,通常买方支付的海运费较卖方自己订船要便宜10-20%)。

  C、 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配额在进口国同样由买方向国内行政机构申领)或其他核准证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D、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装运港船舱内以后的)

  E、 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6、 实际业务中的注意点

  A、 贸易合同中注明启运港:启运港应为海港或河港(南通、重庆港等为内河港)

  B、 贸易中要求卖方提供清洁已装船提单,风险和费用的转移点即为装运港指定的船舱内。

  C、 船货衔接应在贸易合同中明确规定,空舱费,滞期费以及仓储保险等额外费用由谁支付。

  D、 装运港的装货费由谁承担,即THC费用由谁支付,国际贸易原则为谁付海运费谁支付THC费用。

  E、和美国客户以及其他美洲客户订贸易合同时注意客户在确定价格条款中选用《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这个贸易惯例还是国际上通行的' INCOTERMS 1990/2000这个惯例。因为同一个FOB术语两个惯例的解释不同,双方风险、费用、责任和义务都有很大区别。

  F、 和客户协商争取其只能指定船公司或船代公司,争取货代由我方按排,目的港货代也应由我方货代指定,这样可以大大减轻贸易风险。

  五、 CIF 贸易术语

  1、定义:CIF是COST,INSURANCE,AND FREIGHT(…..NAMED PROT OF DESTINATION)三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组成,中文意思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装运船舱 内),卖方即完成交货。货物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支付,但货物装船后发生的损坏及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2、 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贸易国(货物最终运抵的海港或河港)。

  3、 关键点:风险点、交货点在启运港船上,费用划分点至目的港港口船上。

  4、 卖方的主要义务

  A、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装船通知。

  B、 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原产地、商检证书等)

  C、 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海运费。

  D、 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E、 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F、 负责提供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货物已装船提单等。

  5、 买方的主要义务

  A、 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 负责办理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C、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 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6、 实际业务中的注意点

  A、 概念上的误区:CIF和FOB,术语中交货点及风险点都是在装运港的船上,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安全地装到船上即完成卖方义务,装运后货物可能发生的风险,卖方不再承担责任。卖方将保险单、提单等交由买方,风险索赔等就由买方去办理。

  B、订舱配载:CIF条件下卖方自主订船,选择船公司货代,自付运费,码头费等,一般不接受买方指定的货代/船公司等,实际业务中客户会选择国外服务较好的马士基、APL等知名船运公司,一般在和买方确认好运费,船期后也可以接受,但一般不可以由买方指定的货代出运。

  C、 卖方在装运港办理保险,一般在订立合同时具体规定保险金额,保险险别和适用保险条款,以及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选择协会或中国保险条款,保险单银行交单时要背书转让给买方。

  D、 卸货费用:码头作业费等,CIF中一般用PORT TO PORT即港至港条款,启运港的费用由卖方承担,目的港的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E、 装船通知以及货物的中转、到港日期等。

  1、 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取得海运提单并将主要货运单据给银行或自行交由买方,承保保险取得保险单支付海运费以及装运港杂费后即完成全部交货义务。

  2、 卖方在装船后给买方充分的已装船通知。

  3、 卖方无保证货物必然到达以及确保何时到达目的港的责任。

  4、 卖方无货物装船后的损害、受潮、灭失等承担责任。

  5、 若卖方提交单据时,货物已经损坏或灭失,买方仍须凭单付款,买方可凭提单向船公司/船代,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损坏赔偿而不可以向卖方提出索赔。

  6、 实际业务中买方以货物在中转港,未按时中转、掉箱,货物在途中两次或叁次中转延误到港日期影响其成衣/成品交货索赔误工费、空运费等是不合理的,如何避免应在订立贸易合同时就注明卖方无装船后保证货物何时到达目的港以及无法保证何日中转的义务。

  六、 CFR/CNF 贸易术语

  1、定义:CFR/CNF 是COST AND FREIGHT三个单词的其中一个字母组合而成,中文意思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所必需的海运费,交货后的灭失和损坏的风险自交货时已转移至买方。

  2、 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及内河运输(至贸易国的目的港,海港,河港均可以)。

  3、 关键点:交货点、风险点在装运港船上,费用划分点,海运费付至目的港船上,保险由买方办理并支付。

  4、 CFR/CNF和CIF买卖双方义务的区别

  CFR/CNF合同中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不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据,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由买方自行办理。

  其他义务和CIF是相同的。

  5、 实际义务中的注意点

  A、风险点的转移:风险点为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到船舱内,风险点即转移到买方,国此买方必须在此之前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因此实际业务中卖方应于装运 前和国外买方就如何发装船通知以及何时发装运通知,商定办法,贸易合同中也应注明装船通知的发送内容、方式、发送时间等。

  B、 港杂费,装运港的港杂费,THC费用由卖方承担,目的港的港杂费,提货费等由买方承担。

  C、 其他注意点同CIF注意点一样。

  七、 FOB/CIF/CFR的共同点

  1、 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如中国长江河运,美国五大湖地区河运)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2、 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实际为船舱内)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船舱内)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3、 费用点:卖方均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

  4、 提单:卖方均需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

  5、 装船通知:装运前后卖方均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6、 风险点: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的风险即转移到买方。

  7、 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8、 卖方都有在装运港安排订舱、配船的义务。

  八、 FOB和 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

  1、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海港或河港,而CIF 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海港或河港,CIF 价格术语后目的港后应注明港口所属国别,如维多利亚港,在香港有,英国有,巴西有,必须加注国别来区分。

  2、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3、 THC码头作业费的支付对象不同。按照谁支付海运费谁支付THC费用的原则,FOB价格条款中THC费用应由买方承担,CIF中THC应由卖方承担,现行国内THC标准为20‘柜370元,大柜40’为560元,THC费用应在贸易合同中明确注明由谁支付。

  4、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 CNF 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 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5、 价格术语国际惯例不同,FOB 价格在美国惯例和国际商会的1990及2000年通则惯例,CIF大多数为国际商会的1990年/2000年惯例,订立贸易合同或客户开出信用证中注意加以区别。

  6、 空运货物:FOB 卖方只承担货物上飞机之前的所有费用空运费,空运目的港费用由买方承担。

  CIF 卖方除承担FOB空运费用外还需按买方要求承担空运费以及对货物空运投保保险。

  空运货物自装运港交付后货物所有权即转移至买方。

  7、 租船订船不同:FOB价格由买方指定船公司/船代公司甚至货代公司安排船运,买方能否及时租船订舱,会影响卖方的及时交货以及银行交单等。

  CIF价格则由卖方自主选择船公司或货代公司。

  8、 装船通知告知买方时间不同:FOB价格和CNF在装船前告知买方,装船内容、装船细节以便买方有充足的时间办理货物海上保险而CIF是由卖方投保可在装船后几天内告知买方装船通知。

  9、 装运后跟踪服务不同:FOB价格术语由于是客户指定船代/货代,其二程三程中转一般由买方负责办理,而CIF价格术语,为给卖方提供更好的服务一般由卖方 及时联系货代船代将中转情况,目的港代理资料,何时到港等资料告知买方。(但CIF 价格中卖方并无此规定义务,一般实际操作中买方会有此要求)

  10、不可抗力风险不同:索赔难度不同

  在实际出口业务中若货物已装船,在装运港或运输途中遭受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卖方提交的单据与L/C规定有“不符点”遭到开征行拒付货款情况下FOB、CNF和CIF所承担的风险不同。

  在CIF术语上是卖方办理保险,在启运港投保,在客户拒付退单的情况下,卖方可凭保单向当地保险公司索赔。

  在FOB和CNF情况下是买方办理保险,保单在买方手里,保险公司又大多在国外,卖方难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尤其是FOB术语上,卖方要找买方指定租船订舱的船公司/船代理及时准确取证就更难。

  货代操作流程

  根据货代的工作特征,日常工作中货代操作流程划分为以下“接单、订舱、拖车/内装、报关、文件、费收和其他”各环节,各环节相辅相成。

  一、货代操作流程的接单部分

  接单工作原则上应该成为日常中“最优先”的工作环节,一般要求接单必须快捷、高效,在第一时间内用最短时间确认业务的可操作性并予以安排。接单 人员一般要求自接到委托书后15分钟内完成以下三部分基本信息的确认。(注)对于部分无法短时间内确认的信息,依然必须及时安排并予以跟踪,如根据客户和 操作需要流转到下一环节,先安排流转后跟进处理,以保证下一环节的有序操作。

  1、审核客户委托内容和确认客户服务要求(客服或者接单员)

  (1)接单人员必须预先审核客户的委托内容。

  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托运人/发货人、船公司/船期、起运港、目的港/中转港、货名、柜型柜量、运价条款与运价、托运人的签字或盖章等。

  (2)接单人员必须预先确认客户服务要求。(客服或者接单员)

  普通服务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到/预付订舱、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等。到/预付订舱确认即对(1)内容的确认;对于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 的服务要求,必须同时确认货物和单证备齐时间、服务要求时间等,注明在客户订舱单上。特殊服务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普通服务外其他的附加服务。对于特殊 服务要求,必须得到部门主管和/或者其他相关职能的核批后才可以接受和安排。

  2、运价核对、确认(客服或者接单员)

  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必须对运价和其他服务费用进行确认。

  (1) 对来自销售部的业务,须与销售员核对运价和其他服务费用是否正确,并由销售员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注) 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销售员确认, 待销售员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

  (2) 对于公司业务,须与市场相关人员或航线主管人员及时确认后再安排订舱。

  3、舱位确认(客服或者接单员)

  根据客户委托,确认反馈符合要求的舱位。

  二、货代操作流程的订舱部分

  一般要求预定开航日7天前必须安排订舱,对可以提前接受委托的船公司应争取头批订舱,旺季时候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前;一般要求在预定开航日5工作日前完成订舱,对于该时间限制以内的业务委托一般要求在接单日内完成订舱,最迟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订舱。

  1、新建委托 (订舱操作员)

  订舱操作员必须及时在操作系统内创建业务编号、新建业务档案,输入业务有关数据。输入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此:业务各属性、发收通信息、服务要求、提单要求、船名航次(如可能)、开航日期、起运港、中转港、目的港、箱型箱量、货名与数量,以及代理(如需要)等。

  2、订舱过程(订舱操作员)

  订舱过程包括以下环节:膳制与发送订舱单、订舱号或提单号确认、预配和报关舱单发送确认、中转港代码确认和场站收据制作等,任何其中一环节未完 成均视做订舱未完成。订舱完毕后,应及时将配舱信息输入操作系统,输入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订舱号或者海单号、船名航次、开船 日期、箱型箱量以及运费/运输条款等内容的核对。

  3、舱位通知 (订舱操作员)

  无论是否需要我司代为提供当地各项服务的业务,订舱确认单或者配船通知单等都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客户,确保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如有问题,积极配合客户跟踪处理预配和海关舱单等方面问题。

  三、拖车/内装(调度)

  客户委托的拖车、内装和/或者报关等要求,必须根据船公司、码头、货物性质和市场环境等情况予以预先审核,对于存在隐患的不合理安排尽量同客户协商调整并告知理由和风险。

  1、拖车安排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 根据船公司、码头和航线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拖车时间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友好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安排拖车前,根据前期约定的拖车服务时间要求,提前2工作日与客户再次联系确认装柜时间及地点

  (4) 同客户确认时间要求后,在同一工作日及时把信息通知拖车行进行服务要求预约

  (5) 向拖车行委托时间,一般最迟必须在提供拖车服务时间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并在当日下午4点前确认安排(包括拖车行是否已经领取设备交接单、提箱点的确认已经空箱状况确认);对于特种箱业务,必须同船公司确认空箱状况,必要情况下通知船公司提箱时间。

  (6) 安排拖车时,需向拖车行发出书面委托。清晰注明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订舱号/提单号、箱型箱量、起运港、中转港代码、目的地等)、装柜时间、装柜地点、工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协议费用等

  (7) 必要情况下,应要求拖车行提供司机姓名,手机号码、柜号,并报给工厂

  (8) 跟踪装箱、装箱单、进港

  (9) 其他注意事项

  在船公司的免费用箱期内安排拖柜进场,避免发生额外费用。若有发生超堆费、超期柜租等额外费用,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登记对于客户业务退关,需要确认是否发生安排拖车的前期费用。若有发生预配打单费等,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登记。

  2、内装安排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根据船公司、码头和航线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装箱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根据前期约定的到货时间,提前1工作日与客户再次核实送货时间和预计到达时间

  (4) 向仓库做内装委托,需向仓库发出书面委托。清晰显示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订舱号/提单号、箱型箱量、起运港、中转港代码、目的地等)、装柜时间、货物数据(包括件数、毛重、体积)、 协议费用等

  (5) 向仓库委托时间,一般最迟必须在预约货物装箱时间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并在当日下午4点前确认安排(包括仓库是否已经领取设备交接单、提箱点的确认、空箱状况确认)

  (6) 向仓库委托时,必要情况下应注明提空柜的时间要求

  (7) 跟踪到货物情况

  (8) 跟踪装箱、装箱单、进港

  四、货代操作流程的报关部分(操作员)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 根据船公司、码头、航线和货物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报关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友好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最迟在同客户约定报关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再次同客户确认报关资料的发送情况

  (4) 收到报关资料后的第一时间对报关资料进行预审,有问题立即处理

  (5) 在约定的报关日期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把完整的报关资料送报关行

  (6) 对于报关资料,要求复印留底;对于重要报关资料如核销单等,必须在做登记

  (7) 跟踪反馈报关结果

  五、货代操作的流程相关文件部分

  1、提单确认 (文件员)

  (1) 提单确认件的膳制和发送

  提单确认件的膳制和发送要及时,一般预定开航日2个工作日前必须发送

  (2) 催促提单确认件

  一般预定开航日前一工作日必须从客户获取完整、正确的提单确认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