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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

时间:2023-06-17 14:20:25 松涛 环境评价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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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

  在日常过程学习中,看到知识点,都是先收藏再说吧!知识点是知识中的最小单位,最具体的内容,有时候也叫“考点”。相信很多人都在为知识点发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

  本节考纲重点:

  (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

  (2)掌握对环境有重大影响、轻度影响,或者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的具体划分;

  (3)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中环境敏感区的含义;

  一、分类管理的原则

  分类管理的核心是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不同。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规定: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本节考纲要点:

  (1)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有关规定及审批时限;

  (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和重新审核的有关规定。

  (3)了解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范围;

  (4)了解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或调整建议的原则。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与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的报批是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向环保行政部门报送的程序;审批则是环保部门受理报送的材料进行行政许可的过程。

  建设项目由于对环境影响的程度比较明显,因此,对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的报批是有时限要求的。目前,因为我国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体制的改革,凡是非政府投资的核准制建设项目,不再要求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而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凡是非政府投资的备案制建设项目,只需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因此,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其报批的时限也不同。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164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和项目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是1998年制定的,没有区分建设项目的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而是以建设项目的建设阶段进行的规定。因此,目前的实践中,应当是按照不同的体制,结合各自的阶段,分别适用1998年的《条例》。

  1、环评文件的报批时限(根据《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9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不含登记表)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注:含登记表)

  项目监理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项目监理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明确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的自身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实施项目监理的各项目监理部。

  3.职责

  3.1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2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专业责任人员。

  3.3全体监理人员参与项目监理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管理活动。

  1.项目监理部及监理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工作内容

  4.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每一位监理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

  4.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

  4.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监理部周例会。

  4.5组织进行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危险辨识、风险评估与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制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案,并实施绩效监测。

  4.6组织进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的合规性评价。

  4.7组织进行顾客回访和服务状况调查。

  4.8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项目监理部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并实施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5.项目监理部及监理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工作要求

  5.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监理规划中应包括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理的范围、内容、目标、工作程序、方法、措施、制度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批准的监理规划,并针对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

  5.2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每一位监理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员工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项目监理部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和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5.3项目监理部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方面的培训,应组织监理人员学习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应组织对监理人员进行考试(和考核),考试或考核不合格的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安排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5.4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周组织召开监理部周例会。分析、研究项目监理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状况,处理解决监理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监理人员对工作和生活条件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项目监理部应指定专人做出会议记录,且总监和记录人均签字后,建档保存。

  5.5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方法”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及运行控制程序”对项目部活动(包括工作活动、食宿活动和交通运输活动等)范围内的危险进行辨识和评估;按照公司“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方法”和“环境因素识别和运行控制程序”对项目部活动和过程所涉及的各种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公司“管理目标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及管理程序”的要求,对识别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制定管理方案,并应按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程序”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监测。上述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以及管理方案制定每年初进行一次,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每月进行一次。

  5.6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公司“法律法规管理及合规性评价程序”的要求,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的合规性进行评价,并于每年12月中旬将评价结果报监理事业部。

  5.7项目监理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顾客回访和服务状况调查,对顾客的不满意事项,项目监理部要及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按公司“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的要求进行纠正和实施改进。

  5.8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紧急情况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及“项目监理部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编制项目监理部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并按要求配置应急物资,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

  5.9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公司“废弃物处置控制办法”的规定,做好废弃物的存放和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5.10项目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规

  范”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度的要求,切实做好自身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工作,保护自身不受伤害。做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