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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行业基本探析

时间:2017-05-27 16:13:55 供应链 我要投稿

供应链金融行业基本探析

  供应链金融是资金供给方以供应链中交易双方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为风险定价依据,为资金需求方提供相应的资金拆借服务。那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应链金融行业基本探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背景综述

  (一)概念

  供应链金融是资金供给方以供应链中交易双方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为风险定价依据,为资金需求方提供相应的资金拆借服务。供应链金融的实质是帮助企业盘活流动资产。

  (二)起源

  供应链金融服务于产业链中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在真实交易中产生的流动资产融资需求。企业在正常经营中需要在采购阶段预付资金、在生产阶段中以存货保证作业流程、在销售阶段产生应收账款,会产生大量现金缺口。由于这些融资需求均基于正常企业间经营交易,只要整个产业链上下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企业出现违约的概率风险在实质上属于可控状态。供应链金融通过为供应链环节中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帮助中小企业盘活非现金流动资产,从而提高整个供应链的运行效率,减小供应链的系统成本。

  (三)优势

  供应链金融和传统金融服务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客户主体不同,传统融资是对单一客户进行评价,供应链金融业务评价的对象则扩大到整个供应链,以核心企业为切入点,为资金短缺且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二是评价的标准不同,传统融资模式下客户评价的核心是财务指标,而供应链金融更关注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的贸易往来及真实性、物流与资金流向等,而不孤立地考察单一企业的信用;三是风控手段不同,传统风控主要采取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而供应链金融更重视流动资产的质量。

  (四)融资模式

  最常见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分为三种,分别是针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项下的预付账款、存货以及应收账款的融资服务。

  1、预付账款类

  预付类产品则主要用于核心企业的下游融资,即主要为核心企业的销售渠道融资,包含两种主要业务模式。

  第一种业务模式,银行给渠道商融资,预付采购款项给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发货给银行指定的物流监管企业,然后物流监管企业按照银行指令逐步放货给借款的渠道商,此即为所谓的未来货权融资或者先款后货融资;第二种模式,核心企业不再发货给银行指定的物流监管企业,而是本身承担了监管职能,按照银行指令逐步放货给借款的渠道商,此即所谓的保兑仓业务模式。

  预付类产品是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模式,银行需要承担企业的销售风险,因而承担的市场风险比核心企业大。

  2、存货类

  存货类供应链融资指客户以自有存货产品为抵质押的授信业务。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或仓储公司对客户提供的抵质押商品进行监管。目前该模式存在的问题是,监管企业的职责边界、风险认定和受益权衡问题。

  3、应收账款类

  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主要应用于核心企业的上游融资,销售已经完成,但是没有收到货款。通过转让应收账款,客户可以获得销售回款的提前变现,加速流动资金周转。应收类产品是国外供应链金融的主要融资模式,因为银行不需要承担企业的销售风险,因而承担较小的市场风险。但是应收类模式需要核心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确认,病承担一定的额外责任,因此核心企业配合的难度较大。

  (五)行业模式

  从主导者的角度衡量,供应链金融目前主要有四种模式:银行主导模式、核心企业主导模式、系统提供商主导模式和物流提供商主导模式。其中银行主导模式、系统提供商主导模式、物流提供商主导模式属于多行业的平台模式,核心企业主导模式属于单行业的垂直模式。

  1、银行主导模式

  对于银行而言,无论是最初的“1+N”模式还是现在的“M+N”模式,对于并不能有效掌握真实交易信息的流动性提供方,与核心企业绑定是业务开展的前提。

  2、系统提供商主导模式

  系统提供商本身是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辅助方,在长期的经营中逐渐与核心企业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并且在系统中沉淀了丰富的有价值的企业经营数据。但是其本身不能掌握真实的交易信息,同时大的核心企业存在自行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可能。在未来的数据资产时代,数据的拥有权与使用权的隔离会逐步解决,而系统提供商软件云端化无疑为数据的使用插上了便捷的翅膀。

  3、第三方物流主导模式

  在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之中,物流是线下闭环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对于第三方物流提供商而言,基于真实物流信息的掌握衍生出包括动产质押、仓单融资等模式是自然而然的选择。第三方物流主导模式的壁垒在于对真实物流信息的掌控。

  4、核心企业主导模式

  核心企业主导模式的优势在于行业经验的积累和真实交易关系的沉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控制取决于主导方本身的风险定价能力和策略,核心企业本身具有行业经验的积累和所掌握的真实交易关系数据,大大的降低了信息不对称。而交易关系的数据化和交易行为的线上化,也大大提升了传统模式下所不具备的高效率。目前核心企业介入供应链金融领域的方式主要有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保理公司、P2P平台等。

  (1)担保公司

  担保公司为上下游企业增信,提供授信资料和还款担保,帮助其获得银行贷款。一般情况下,担保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依靠担保费(一般为2%)获得收入。通过保前调查、保中审查审批、保后管理、风险处置等环节,形成全流程的业务风险管理机制。

  由于银行一般要求担保公司缴纳10%的保证金,并限制担保规模杠杆低于10倍,因此担保公司业务会存在规模天花板。此外,采取担保形式本质上还是从银行融资,因此放款速度普遍较慢,存在时间成本较高和手续繁琐等问题。

  (2)小贷公司

  小贷业务对公司本身现金水平要求较高,企业以自有资金直接向上下游企业放贷,获取利息收入(利率大约为15%-20%)。小贷公司特点是放款速度较快,期限灵活,适合中小企业短期周转资金的需求。

  小贷公司业务规模受限于政策,目前政策要求小贷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自有资本金的50%,因此核心企业不能利用自身优势放大杠杆。近来政府对小贷公司的约束有逐渐放开的趋势,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银行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50%的红线有望取消。

  (3)保理公司

  商业保理主要针对应收账款开展业务,提供贸易融资、销售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综合金融业务。与银行保理业务不同,商业保理需要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强大的资金实力。

  二、发展现状

  (一)行业空间

  无论是从存货类来看,还是从应收账款类来看,未来存货类和应收账款类供应链融资模式都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分行业来看,2015年,计算机的存货金额居于首位,而建筑行业和计算机通信行业的应收账款净额远超其他行业。

  总体来看,我国非金融企业应收账款余额规模达到16万亿,然而针对应收账款项贴现管理的商业银行保理业务规模则只有2.8万亿,换而言之目前仅覆盖了17%的应收账款融资需求,渗透率较低,供应链金融仍然是一片蓝海。

  供应链融资渗透率仍然较低的原因取决于几个方面。

  1、缺乏信息渠道:对于供应链融资的资金提供方来说,开展供应链融资的根本在于是否能够识别融资项目的风险,因此能否通过各种渠道整合供应链交易信息,识别真实交易、管控融资风险就是实现供应链融资的首要前提。

  2、缺乏资金来源:在准确识别供应链融资风险的前提下,资金来源是行业空间仍未打开的另一个原因。平台或核心企业提供的数据无法对接银行、P2P或其他金融机构等资金来源,只通过自有资金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成本太高且空间有限。

  (二)风险定价

  融资项目中价格的决定取决于风险的评估,融资项目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是否能够提供足够的信息从而对风险进行准确定价。有能力提供此类信息数据的参与方只有核心企业或第三方交易平台。

  1、核心企业型定价方式

  核心企业掌握上游供应商与下游经销商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详细信息,也通过长期的商业活动了解上下游企业经营状况,此类核心企业对接商业银行或P2P平台等资金来源,便能够以自身授信额度为担保向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提高整个产业链的运行效率。

  2、第三方平台型定价方式

  第三方交易平台通常以信息服务功能吸引产业链参与者,并以信息服务为切入口,通过物流仓储等服务完成整个交易闭环后,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质上拥有了产业链上下游的交易、物流、现金流等相关数据,通过对接资金源,也同样能够满足供应链融资项目的风险评估要求。

  (三)资金来源

  1、自有资金

  如果主导企业自身对融资项目的风险评估能力、数据对接能力,无法被外部资金供给方认可,主导企业只能以自有资金向供应链上具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然而以自有资金提供融资服务的致命伤在于高昂的融资成本。有限的自有资金局限制了供应链融资业务规模的拓展,因此随着融资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必须从外部获取高成本资金满足业务需求。

  2、P2P 平台或对接银行资金

  供应链金融最终需要 P2P 平台或对接银行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在未来,P2P 平台或对接银行资金是供应链融资业务资金的主要来源。

  三、积极因素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急待供应链金融的有力支撑。据工商局的《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披露,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GDP总量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而据《中国人民银行年报》披露,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5.26万亿,在总贷款余额里占比仅19%。中小企业对国家经济的贡献比例和贷款余额比例的反差,不仅反映中小企业没有获得匹配的金融服务,也从侧面体现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供应链金融依据真实交易关系面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无疑正好契合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

  (二)商业银行转型的必然选择

  商业银行的发展以及金融业态的多样化需要新的业务生长点和利润来源。据《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统计显示,目前商业银行累计实现的非利息收入只占银行业总收入的20%左右。而美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占比均值早已经达到40%,远高于我国银行业的水平。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存贷利差的规模将会逐渐缩小,拓展新业务来源也就成了我国商业银行转型的必然选择。而供应链金融业务结合产业运行,将金融资源与产业资源高度结合,从而实现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源的乘数效应,无疑是我国商业银行业业务拓展的必然选择。

  (三)传统客户的边界得到扩展

  传统的借贷模式中,由于资金借入方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不能有效的衡量,因此金融机构除了会收取一定的风险溢价费用,同时还要求对方提供等值甚至超值的抵押品才能获取资金,从而使自己能尽可能的对冲坏账风险。抵押品的规模无疑设置了一道隐形的门槛,将部分不能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排除在外;同时多出来的环节大大的降低了借贷的效率,也不能满足部分对资金有严格时间要求的企业的需求。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定价基础来自企业之间真实的交易关系,在大多数模式中并不涉及实物的质押,因此提高了借贷的效率,降低了准入的门槛。

  (四)风险定价方式更加先进

  相较于传统质押模式的风险定价,基于真实交易关系的新型定价模式在成本端节省了大量尽调的支出,在效率端省去了多方核实的环节。同时,企业的真实交易关系汇集了与该企业相关的物流、资金流和商流等多方面的信息,对企业本身的刻画更为立体丰满,也能更好的衡量企业真实的还款能力。

  四、发展趋势

  线下转线上是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但是目前线下仍然是主要模式。伴随着电商平台的崛起和ERP系统云端化的趋势,在线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将逐步由传统的“ERP+银行供应链金融系统”的模式向互联网化的“供应链协同平台+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和“产业电商平台+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这两种模式演变。

  在传统线下模式下,核心企业上游连接供应商,下游连接经销商,商流的载体是供应关系,往往限制在一个行业之内;在线上平台上,上游连接的是经销商,下游连接的是客户,商流的载体是两者之间的交易关系,可以实现多个行业的拓展。从行业内的供应关系到多行业的交易关系的拓展,使得线上平台成为不同以往定义的新型的核心企业。

  在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大量的交易数据在交易实现的过程中得以有效地沉淀。同时,交易达成的本身,涉及到交易双方线上资金流的转移支付和线下物流的流转,这些三流合一的交易关系也逐渐由以前的票据描述过渡到现阶段的数据描述,传统的线下交易流程逐渐被线上化。在此基础上,依据数据对融资方实现信用评估进而实现过程的风险定价成为可能。新的风险定价模式改变了传统只依赖三张表对企业的财务描述,综合了三流合一更全面的动态信息,实现了对企业本身的信用增强。 传统供应链金融以核心企业为中心,只授信核心企业资金额度。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核心企业与银行之间、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上下游企业与银行之间、与仓库、担保公司、监管之间合作沟通。每次业务发生,还要根据大合同再次签署单笔销售合同,重新走单笔业务贷款流程,过程非常繁琐。而在线供应链金融,完成第一次流程后,在业务周期内,每次借款还款均通过线上完成,手续简便、随借随还,极大地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降低了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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