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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17-06-20 14:05:40 导游 我要投稿

2017年河北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02号),国家旅游局定于2017年11月-12月举行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旅办发〔2017〕140号)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国家旅游局官方的网站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于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格审核有关资料。注册信息填报完成后,请考生仔细检查,确保所填信息准确、真实、有效。

  1.新考生上传资格审核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

  (2)学历证书(体现个人学历信息);

  (3)健康证明(体现个人信息和健康结果);

  (4)本人近期证件照片(白底)。

  2.加试考生上传资格审核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件 (正反面);

  (2)原《导游资格证书》(体现资格证书编号及个人信息);

  (3)本人近期证件照片(白底)。

  3.相关问题说明:

  (1)不能提供高中毕业证的大专以上在校生,可以上传大学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的在读证明;

  (2)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8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但必须上传中职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的'证明。

  (3)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不要求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健康证明。

  (二)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各设区市旅游委(局)于2017年6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对面试报考在本市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按照规定补充完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修改或上传。

  (三)交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17:00。交费完成后,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试前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括笔试机考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可从国家旅游局官方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或访问“河北省导游考试网”通知公告专栏查询。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河北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上机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上机考试地点:

  石家庄、承德、秦皇岛、唐山、保定。考生可根据需要自行就近选择。

  (二)科目五(面试)考试时间:上机考试结束后进行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河北省导游考试网。面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考生守则均注明在考生的面试准考证上。

  五、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所有初考考生收费为220元/人(含报名费10元),包括笔试费和面试费;加试考生收取面试费60元/人(含报名费10元)。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8年1月31日9:00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需要转换外语语种的加试考生,只须参加科目五的考试。

  (三)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所提交的本人照片、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报名材料以及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本人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相关事宜说明

  (一)考试资讯发布及监督、咨询

  河北省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相关资讯将在河北省导游考试网(网址:http://www.hbguideexam.gov.cn)和河北旅游政务网(网址:http://www.hebeitour.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815722

  报名系统客服电话:021-61948895

  (二)河北省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由驻河北省旅游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311—8588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