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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导游证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

时间:2017-10-30 16:00:00 导游 我要投稿

江苏省导游证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 (国家旅游局官方网址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江苏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总分100分(其中科目四占比不少于50%),考试时间为90分钟。

  考试大纲: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访问国家旅游局官方网址通知公告栏下载考试大纲,下载地址为:http://www.cnta.gov.cn/zwgk/tzggnew/gztz/201601/t20160119758510.shtml

  笔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

科目一、科目二

9:00—10:30

科目三、科目四

10:30—12:00

  (二)现场考试

  1、考试方式:现场导游考试以室内模拟考试方式进行,南京地区现场考试景点讲解环节需配合视频画面。为了全面准确地测试考生的基本能力,现场考试时间中文类考生一般每人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一般每人不少于25分钟。

  2、考试内容。中文类考生现场考试内容包括:城市概况、景点讲解、导游规范问答、应变能力问答以及综合知识问答。外语类考生必须用所考语种应考,除以上内容外,外语类考生还需增加口译测试。

  3、考试要素。根据导游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要注,现场导游考试将从语言表达、仪表礼仪、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综合知识、口译(外语类考生)等方面进行测试。

  为规范全省导游现场考试,2016年对各市中文及外文类现场考试景点的讲解内容、讲解时间作了明确要求,具体要求参阅《2016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中的相关内容。现场考试中的景点讲解环节应严格按照手册中所列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评分,现场考试提问以《2016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所涉及内容为主,景点讲解后的景点知识提问不超出手册范围。

  4.考试实施

  (1)现场考试由省旅游局委托各市旅游局(委)组织实施,各市在考试前须向省局人教处上报现场考试方案,经审批核准后实施。

  (2)各市现场考试以当地评委为主,同时省局随机从全省评委库中抽调评委参与各地考评。评委应从旅游企业、旅游院校和有关旅游机构中广泛遴选、择优选拔。根据考生数量设立若干小组,每组不得少于2人。现场考试评委须经培训后参加考试工作。

  (3)为规范外语现场考试,保证考试质量,对于英语报考人数未超过10名,或英语以外其它的外语语种报考人数不足5名的地区,不单独开设外语现场考点,由省旅游局统一安排。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英语考生将安排到就近考点,除英语外的其它外语语种考生由省旅游局统一组织现场考试。

  (4)为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同时便于成绩复核,各市现场考试须全程录音。

  5、考试时间:江苏省导游现场考试拟定于2016年11月5日笔试后至12月5日间进行,各市须在此时间段内安排现场考试。

  6、成绩上报时间:各市应于12月8日前将考生成绩上报省局,并要严格保密,不得泄漏。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6年10月26日9:00起至笔试前。准考证分笔试准考证和现场考试准考证两种,考生须分别打印。

  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五、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笔试机考科目评卷由计算机系统完成,现场考试评分由现场考试评委完成。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6年12月30日12:00时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六、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证书核发

  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合格考生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

  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旅游中等职业学校导游专业2017年毕业生可以报考,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三)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考科目五。

  (四)国家旅游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在网上报名系统首页和国家旅游局官方网址发布有关考试和工作信息,考生获取有关信息的路径为:网上报名系统首页和国家旅游局官方网址首页→办事大厅→办事指南→行政审批流程→导游人员从业资格核准。

  九、考试用书及参考资料

  《江苏导游基础知识》,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6月第10版,26元/本;

  《走读江苏—江苏经典景点导游词》(上册),中国旅游出版社,2016年7月第一版第9次印刷,35元/本;

  《走读江苏—江苏经典景点导游词》(下册),中国旅游出版社,2016年7月第一版第7次印刷,35元/本;

  《2016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18元/本。

  十、考试费用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标准为3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300元/人(共四科,其中笔试三科,每科60元;现场考试标准为120元/人)。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

  培训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文件苏价规[2013]2号《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精神执行。

  十一、相关要求

  各市旅游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考试工作,保证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考试管理。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市旅游局(委)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要严格遵守行政审批规范,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费用收取、结果发布、证件核发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时限开展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市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对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国家旅游局将严肃查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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