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知识 百文网手机站

会计技巧的总结

时间:2022-08-18 14:59:31 会计知识 我要投稿

会计技巧的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抽出时间写写总结吧。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会计技巧的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会计技巧的总结

  一、最基本的口诀——读书口诀

  所有学科的考试学习,包括会计学习,都必须仔细阅读考试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如果你是参加社会助学的会计应考者,那么从你听辅导教师授课到最后准备考试,应该至少读五遍指定教材。我将其总结为“自考五读口诀”,具体内容如下:

  一读课前预习先,从师二读课堂间。

  温故知新读三遍,四读再把习题练。

  五读复习迎考试,胜利通过笑开颜。

  这主要强调课前预习、课堂听讲、课后复习、做题巩固以及总复习迎考都要把读书放在基础性地位。如果你是纯粹的自学,那么读书的意义就更是不言自明了。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或者“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都是这个道理。

  二、利用口诀理解记忆账户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下的记账规则是基础会计学习的入门规律,是需要同学们深刻记忆和理解的最基本知识点之一。我们一般把账户区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五大类。资产、成本类账户一般都是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负债、所有者权益账户(二者合并称为权益)一般都是借方登记减少,贷方登记增加;损益类账户则需要区分是费用类还是收入类去分别登记,收入与费用之间的登记也是相反的。为便于初学者理解,提高其学习兴趣,我编写了以下口诀,并命名其为“记账规则之歌”。

  记账规则之歌

  借增贷减是资产,权益和它正相反。

  成本资产总相同,细细记牢莫弄乱。

  损益账户要分辨,费用收入不一般。

  收入增加贷方看,减少借方来结转。

  曾经有一个女学员用“四季歌”的曲调在课堂上演唱,大大加深了初学者的记忆痕迹。我们在基础会计考试中记账规则直接考查一般都采取简答题的形式,如果你能记住这首“打油诗”当有好处。

  大家也许还记得,会计核算有七种基本核算方法,即:设置会计科目(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核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我们也可以把七种方法总结成为以下的口诀:

  会计核算方法七,设置科目属第一。

  复式记账最神秘,填审凭证不容易。

  登记账簿要仔细,成本核算讲效益。

  财产清查对账实,编制报表工作齐。

  如果问你某项内容是否属于会计核算方法,只要对照上面的口诀便一目了然。

  三、利用口诀理解记忆跨期摊提账户的账务处理

  跨期摊提账户主要包括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待摊费用实际是先付费后分摊的费用,主要属于资产性质。预提费用实际是先预计后付费的费用,主要属于负债性质。他们的共同点是收益期是若干个会计期间(月)。他们的核算规律可以结合以下的口诀进行理解记忆。

  待摊预提之歌

  待摊预提都跨期,权责发生来摊提。

  先花货币是待摊,后掏腰包走预提。

  支付待摊借方记,贷方资金来放弃。

  摊销需从贷方转,借走费用进损益。

  预提费用贷方提,四费借方来对应。

  付费借方减预提,现金存款别忘记。

  这个口诀可以这样解释:

  第一句指出按照账户的用途和结构进行分类,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都属于跨期摊提费用,二者核算的基础都是“权责发生制”。

  第二句指出了二者在资金耗费时间先后的区别。

  第三句对应的待摊费用在付费时候的会计分录,即“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

  第四句对应的待摊费用在分摊时候的会计分录,即“借:管理费用贷:待摊费用”。其实这个分录的借方可能是制造费用,也可能是管理费用等,主要是期间费用,所以言其“进损益”。

  第五句对应的预提费用在提取时候的会计分录,即“借:管理费用贷:预提费用”。其借方主要是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所以是“四费”。

  第六句对应的预提费用在付费时候的会计分录,即“借:预提费用贷:银行存款”。当然,以上会计分录中的银行存款也可以是现金,二者都属于货币资金。

  四、利用口诀理解记忆长期股权核算的成本法

  股利核算口诀

  当年分以前,成本来冲减。

  当年分当年,利益算一算。

  以后年度分,两者比较看。

  股利减净利,差额细判断。

  “当年分以前,直接冲成本”:比如09年1月1日进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09年5月2日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09年度股利,于是投资企业就要全部冲减投资成本。

  “当年分当年,利益算一算”:如果假设例题中09年5月2日分派的股利,还包括本年度的,那么就计算一下属于投资前的部分和属于投资后的部分,前者冲减投资成本,后者计入投资收益。当然了,这种情况下,出题者一般都会假定各月的利润平均分配。

  “以后年度分,两者比较看”:2010年以后不是还要宣告分派股利吗,这时我们就可以比较两个值:其一,就是投资企业按比例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累积股利(截止本年末);其二,就是投资企业按照比例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的累积净利。然后判断: 1、前者累积股利=后者累积净利,将以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转回。

  2、前者>后者,将(前者累积股利-后者累积净利-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的差额冲减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和冲减成本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前者<后者,则不用冲减成本,若以前已冲减成本,就将其全部转回,注意并不是将(前者累积股利-后者累积净利-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的差额恢复,不管这个差额是否大于、小于以前已冲减成本数额。 整个过程都是借助于在累积股利和累积净利之间求差,以判断是否存在“过头分配”,从而确定是需要冲减投资成本,还是恢复投资成本。如果不能确定投资成本的变化,也就无法确定投资收益的大小。

  举例如下:假设以前已经冲减的投资成本是10,000,以前已经收取的累积股利是10,000.

  ①分派值30,000 累积股利10,000+30,000=40,000 累积净利润数40,000 借:应收股利 3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贷:投资收益 40,000

  ②分派值50,000累积股利10,000+50,000=60,000累积净利润数40,000差额20,000 借:应收股利 5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0(20,000-10,000) 投资收益 40,000

  ③分派值250,000,已分累积股利10,000+25,000=35,000,累积净利润数40,000差额-5,000即使-5000-10000=-15000也不是按照差额恢复成本,还是恢复原来已经冲减成本的全部数额(不超过这个数额) 借:应收股利 25,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贷:投资收益 35,000 如果分派值150,000,已分累积股利10,000+15,000,累积净利润数40,000差额-15,000,同样即使-15000-10000 =-25000也不是按照差额恢复成本,还是恢复原来已经冲减成本的全部数额10000(不超过这个数额)。

  若被投资单位当期未分派股利,即使“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负数,也不确认当期投资权益和恢复初始投资成本。

  扩展资料:

  【一】会计做账技巧

  除现金账、银行存款账、总账外,至少要一本三栏式账(登录往来等科目)、费用账(即多栏账,十七或十三栏都可以),如固定资产多,还应有专用的固定资产账本,如果是制造企业,还应有生产成本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所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粉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设置以下法定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1、总账。也称总分类账,是根据会计科目(也称总账科目)开设的账簿,用于分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资产、负债、资本、费用、成本、收入和成果等总括核算的资料。总账一般有订本账和活页账两种。各单位可以根据所采用的记账方法和财务处理程序的需要设置总账。

  2、明细账。也称明细分类账,是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用于分类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提供有关明细核算资料。明细账是会计资料形成的基础环节。香用明细账,可以对经济业务信息或数据作进一步的加工整理和分析,也能为了解会计资料的形成提供具体情况和有关线索。

  3、日记账。是一种特殊的明细账,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日记账是各单位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重要账簿。

  4、其他辅助账簿。也称备查账簿,是为备忘备查而设置的。在实际会计实务中,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等。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其中总账、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业户,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市)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对于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所得的,其电子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但应按期打印成书面记录并完整保存;对于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反映其收入、所得的,应当建立总账和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其他账簿。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程序和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

  查账征收的企业,科目设置当然要符合会计制度,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总账——报表,一样都不能少。在符合会计制度的前提下,也要考虑企业的管理角度,既要让使用者方便查询相关信息,又要简捷明了。

  收入的确认,应当符合会计有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是企业与客户核对OK后,同时开具销售发票。

  用现金收付,从原则上讲应当符合国家对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有发票的买卖,尽量透过银行收付。

  【二】会计做账的9个误区

  一、把借贷相等当成填制会计凭证的唯一目的

  填制会计凭证借贷肯定要相等,但是不能把借贷相等当做是唯一目的。实务中更多的需要思考借贷相等之外的其他事项。以下罗列做账需要考虑的事情。

  A:审查票据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B:会计凭证各项要素是否填写齐备、准确;

  C:报销是否符合公司内控制度和流程规定。报销程序是否合理,签字是否完备、审批权限是否适当;

  D:审查票据要素(时间、地点、金额、票据号)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E:各项支出是否有预算,有预算的是否符合预算规定。超预算的是否有处理方案;

  D:摘要填制是否便于日后查账和查询,数据是否便于日后提取和加工;

  F:特殊事项是否按照制度,或者相关领导批准;

  G:风险防范意识,填制凭证时一定要有税务风险、法律风险意识;

  H:费用报销时就要有预算控制的意识。招待费、广告费等还要时刻关注是否超所得税扣除限额;

  I:其他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管理会计的要求。

  二、没有发票不会做账

  由于我国税收管理过分依赖“以票控税”,给会计人造成会计做账必须要见到发票才能做账。没有发票不能入账。和没有发票入账了也不能税前扣除的误区。

  没有发票当然可以入账,至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那是税法的事情。实务中不少人把会计和税法搞混淆了。甚至出现见票做账,无票不入账,没有发票不会做账的状况。会计和税法的相关规定中都没有发票是唯一合法有效凭证的规定。会计人员不必把合法有效凭证等同于发票,同时当遇到税局人员只认可发票是唯一合法有效凭证时,需要据理力争。那么还有一些不需要发票也可以税前扣除的。如下:

  A:工资薪金,奖金;

  B:社保费用、工会经费;

  C:职工福利费;

  D: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E:鉄路部门票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可暂延用其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

  F:资产减值损失;

  G:违约金支出;

  H:罚款支出;

  I;定资产计提折旧;

  J:准备金(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

  K:给境外企业的劳务费用(涉及的劳务行为全部发生在境外,则不需要在中国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因此不需要正式发票。企业凭借境外企业开具的账单、外汇管理局提供的支付外汇证明、合同等可税前扣除。);

  L:其他符合规定的不需要发票的情形。

  三、收据不能入账,也不能税前扣除

  3.1实务中经常有人问,收据能不能报销?有人说收据肯定不能报销。其理由是收据不能税前扣除。这个问题就是典型的混淆了会计入账和税法税前扣除。符合会计准则入账要求就可以入账,至于能否税前扣除那是税法的事情。如果收入入账了,但税法不能税前扣除。那就直接在税法层面做调整呗。试想企业人员开展业务活动,如果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取得发票。那么就因为不能税前扣除就不让报销?意思是自己承担这个费用?有人可能说这样一般都内帐。对于两套账这种违规操作实在不想多说,且做且珍惜吧。

  3.2解决了收据入账的问题,那么收据可以入账,但是能否税前扣除?很多人想当然的说“以票控税”肯定不让扣除。如果企业会计做账都是“以票控税”这种顽固的思维的话,可能帐真的没法做。下面看看日常哪些收据可以税前扣除吧。(见财综[2010]1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A:由政府各部门开具收费票据;

  B:由各事业部门开具收费票据;

  C:捐赠收据;

  D:工会经费收据;

  E: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收款收据;

  F:军队收据;

  G:其他符合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收据。

  四、白条不能入账,也不能税前扣除

  关于白条能否入账的问题,还是和本文第三点收据入账观点一样。入账和税前扣除是会计和税法的两个事情。白条可以入账,但是能否扣除就要看税法的相关规定了。其实关于白条企业应该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会计准则入账要求就可以入账,如果此项支出并不符合税法税前扣除要求。也是如实调整就可以了。此时就是把会计和税法区别对待。

  现将日常可能存在的白条可以税前扣除简单罗列如下。以下最终能否税前扣除,必须经过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辅助证明发生的费用属于税法认可的合理,真实的合法有效凭证。比如发生的经济事项的支出,是否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比如支付的经济活动的赔偿款不属于价外费用的部分,是否有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等书面文件。

  A:独生子女补助、高温补贴,取暖费补贴;

  B:离职补贴;

  C:赔偿;

  D: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

  E:付给个人的各种补偿、赔偿费用。(拆迁赔偿、青苗补偿费;但需有相应的赔偿协议等证明文件。);

  F:恤金、救济金等福利补助;

  G:丧葬费;

  H: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以上构成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会计凭证都要有原始凭证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所以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可以不需要有原始凭证外,其他都需要有原始凭证。

  六、凭证摘要不重要

  在会计凭证填制中,我们认为会计科目用对了,金额没错。其他的事情事情就无所谓了。至于凭证摘要不太关心,甚至认为可以忽略不计。首先凭证设置这个摘要肯定是有用的,只是实务中你可能没有用好。要把凭证摘要写好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我们需要从两个方向去把握。一是摘要写得太简单。比如业务人员报销差旅费,摘要直接写“差旅费”。比如日常报销费用,直接写“报销”。这么写都过于简单。写了和没写是一样的。基本的要素,时间,人物都没有涵盖进去。无法为日后查账,更不利于分析取数。二是写的太细,写的太细那就不叫摘要了,那就详细记录。同时在当前的会计环境下,企业存在一些“你懂的”事项支出。如果写的太细问题也挺严重。此处就不详细说了,你懂的。所以凭证摘要书写要做到简练而不简单,全面而不繁琐。最好的就是精准又准确。

  七、把税法当成做账准则

  实务中很多会计做账都是按照税法来,让会计准则陷于尴尬的境地。探究原因很多。一是会计自我把做账定位为报税的目的,做账的终极目的就是报税。或者说老板把会计业定位为一个报税的,老板不关心你什么报表。老板只关心银子多少。怎么少缴税。由此导致会计做账就是为了报税服务。所以怎么样符合税法就怎么操作。此种现象在小企业比较严重。甚至有会计人员希望会计和税法完全统一起来。二是会计人员混淆了了会计和税法的规定。对于一些税法和会计的规定未区别对待。比如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财税[2014]75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很多人就此认为固定资产在会计上的入账条件,改为5000元以上会计上计入固定资产,5000元以下就计入费用。或者会计人员认识到了这个是税法的规定,但是认为如此操作调整太麻烦了,为何不按税法来呢?这样汇算清缴简单易行。对于实务中按照税法来做账的争议很多,在理论层面和实务层面各自都有其道理。但是我们会计人员至少要知道做会计有个准则在那,知道按照会计准则应该怎么操作。也知道会计和税法之间存在差异。而不是把税法规定当成做账的准则,自己还不知道,且把会计税法混为一谈自己浑然不觉。会计人员不能自己把自己画地为牢,把自己限定为报税会计。更多的思考未来会计信息化,数据化。以及管理会计的职能。虽然眼前的会计职场和客观环境是如此,但是套用一句俗话,生活不只是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八、会计做账不需要考虑税法

  第七点是说不能把税法规定当成会计准则。强调的是会计准则和税法要区分清楚。那么是否意味着做账完全就是按照会计来,一点都不需要考虑税法呢?如果你这么想又走入了另外一个极端。理论上说会计和税法是桥归桥路归路的关系。两者目的不同,不可能也没必要完全统一起来。差异的存在正是其目的不一导致的。可是实务中以及“会计环境”的影响,现实条件中没有条件会计做一套帐,税法做一套帐,然后井水不犯河水。在目前的征管条件下税法更多的是认可会计在真实,合理的处理基础上,对会计的账务进行性调整。由此税法会出于征管的成本等因素的考虑会在会计处理上做出一些规定。所以我们做账不得不考虑税法上的事情。比如笔者曾就汇总了一文《税法要求分别核算的情形》,其中文中就要求会计的分别核算否则在税法上不能享受某种优惠和政策。比如关于股权、资产划转(财税〔2014〕109号),就对会计处理做出了专门规定。如果会计处理不正确将可以导致不能按政策操作。还有最近出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税[2015]119号文),其政策中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未分别核算,划分不清的不得加计扣除,其中还对企业设置辅助账有要求。还有其他的税法对会计处理做的规定,至于财税界对此税法干涉会计的规定褒贬不一。作为实务一线的会计人员还是老实按规定走吧。

  九、根据单据种类做账

  实务中会计做账很多是根据发票或单据的类型来做账,最经常看到的是见到餐饮费发票就计入业务招待费。会计做账时应该按业务的性质来确定成本费用的归集科目,而不是根据单据的种类来确定会计科目。如餐饮票根据业务性质可以入业务招待费,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可以计入“差旅费”可以计入“会议费”,可以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会计技巧的总结】相关文章:

会计做账技巧08-09

CPA《会计》答题技巧09-26

会计技巧:会计账本设置的3大实用技巧08-19

会计技巧:实用的会计月末结转流程08-06

注册会计师《会计》答题技巧10-03

会计考试做账技巧08-10

会计从业考试记忆技巧10-27

注会《会计》与《审计》备考技巧11-16

CPA《会计》考试答题技巧10-05

2016注册会计师《会计》的答题技巧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