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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材料

时间:2024-04-11 18:27:01 智聪 培训考试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材料

  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也有很多需要学习的知识。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生产知识资料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材料

  【1】安全生产的100个常识

  1.什么是安全?

  答:安全是指没有受到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2.什么叫事故?

  答:事故是指人们在有目的地进行生产劳动中突然发生意外事件,迫使生产暂时停止或人员受到伤害。事故是生产实践异常的突变。

  3.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4.什么叫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5.什么叫四不伤害原则?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6.什么叫四不放过原则?答: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事故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死亡。

  8.什么叫轻伤?答: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9.什么叫重伤?答: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规范、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损失超过105个工日。

  10.什么是“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11.什么是全员安全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12.为什么要进行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13.为什么要持证上岗?答: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14.为什么要佩戴劳保用品?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

  1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7.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8.应急预案演练频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9.消防安全“一懂三会”是什么?

  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20.什么叫责任事故?

  答:是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1.什么叫非责任事故?

  答: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当前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

  22.什么叫破坏事故?

  答:是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23.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能否按工伤事故处理?答: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部门的调查,确认系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24.我国目前的安全管理体制是什么?

  答:企业全面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25.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原则是?

  答: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26.各类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27.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重要环节。

  28.不安全状态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不安全行为是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

  29.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任务是什么?

  是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提高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广大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对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熟练掌握安全技术要求处理事故的能力。

  30.班组安全教育的内容是什么?

  1、了解岗位的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

  2、了解岗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了解岗位个防护用品、用具、工具的具体使用方法。

  4、了解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和教训。

  31.什么叫保护接地、接零?

  答:保护接地是为了防止因绝缘损坏而遭受触电的危险,把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同大地紧密地连接起来,称为保护性接地。接零是将带电部分相绝缘的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外壳或构架与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零线相连接。

  32.临时电线的架设要求?

  答:1、离地高度,室内不小于2.5米,室外不小于3米,跨越公路不小于5米。2、电线的绝缘必须良好。3、电线不得接触易燃易爆高温潮湿的管道、设备。4、电线留头要用绝缘胶布包扎好或临时配电插座盘。

  33.什么叫闪点?什么叫燃点?

  答:凡是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的蒸气,遇到明火能引起闪燃现象,这时的温度值就叫闪点。物质在开始着火时的温度叫燃点。

  34.电气线路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1)线间短路;(2)保险器安装不合适;(3)过负荷;(4)接点或连接处接触不良电阻过大,导线发热。

  35.机械伤人的原因有哪些?

  答:1、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2、使用过程中防护不周,无防护设施;3、安全操作规定不完善和安全教育不够。

  36.施工现场电气发生火情时,应先切断电源,使用砂土,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用水和泡沫灭火器进行。

  37.火灾分为A、B、C、D四类1.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2.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3.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4.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指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1年6月10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通过并发布,2021年9月1日生效!

  39.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0.对于工伤事故中停止呼吸和心跳的伤员,在5分钟内抢救成功率极高。

  41.建筑物起火的5~7分钟内是灭火的最好时机,超过这个时间,就要设法逃离火灾现场。

  42.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人体允许通过的安全电流,男性为9毫安,女性为6毫安。电流为50毫安时,将危及人的生命,称为致死电流。

  44.全国消防宣传日是11月9日。

  45.安全色分类及其含义:红色:禁止标志 蓝色:指令标志黄色:警戒标志绿色:提示标志。

  46.在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地面时,导线断落点20米内,禁止人员进入。

  47.三线电缆中的红线代表火线。

  48.劳动安全卫生标志”以代表劳动安全卫生的绿十字为中心,周围用变性的齿轮和橄榄枝叶构成一个图案,左侧的齿轮象征劳动、长城和中国,右侧的橄榄叶象征着和平、美满和幸福。

  49.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竭力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50.使用灭火器扑救火灾时要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5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

  52.施工现场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自上而下拆除。

  53.乙炔瓶的储藏仓库,应该避免阳光直射,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5米。

  54.火灾蔓延的途径有热传导、热辐射、热对流。

  55.对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应给予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处罚。

  56.安全生产的范围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57.安全生产管理的“四全”原则有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

  58.安全带使用2年后,应检查一次。

  59.在高空作业时,工具必须放在手提工具箱或工具袋里。

  60.国家规定一顶安全帽的重量不应超过400克。

  61.安全帽上如标有“D"标记,是表示具有绝缘性能的安全帽。

  62.安全带的正确挂扣应该是高挂低用。

  63.凡有两层(含两层)以上作业人员,同时在同一垂直体内作业,这样容易发生物体打击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

  64.施工现场“三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65.安全电压值:42,36,24,12,6伏。

  66.安全电压的供电电源:由特定电源供电,包括独立电源和安全隔离变压器(由安装在同一铁芯上的两个相对独立的线圈构成)。自耦变压器、分压器和半导体装置等不能作为电压的供电电源。

  67.安全电压回路必须具备的条件:

  Ⅰ、供电电源输入输出必须实行电路上的隔离;

  Ⅱ、工作在安全电压下的电路,必须与其它电气系统无任何电气上的联系(不允许接地,但安全隔离变压器的铁芯应该接地);

  Ⅲ、采用24V以上的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不允许有裸露的带电体;

  Ⅳ、线路符合下列条件:部件和导线的电压等级至少为250V,安全电压用的插头,就不能插入较高电压的插座。

  68.触电现场挽救要点:迅速脱离电源;准确实行救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就地进行抢救;救治要坚持到底。

  69.什么叫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最高工作压力、设计压力?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压力容器的工作温度和设计温度分别指的是什么?

  答:工作压力(也称操作压力)是指在正常工艺操作时容器顶部的压力。最高工作压力是指在正常工艺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压力超过此值时,容器上的安全装置就要动作。最高工作压力的确定与工作介质有关设计压力是指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用以确定容器的计算壁厚及其元件尺寸的压力。《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规定,容器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最高工作压力。装有安全泄放装置的压力容器,其设计压力不得低于安全泄放装置的开启压力或爆破压力。压力容器的工作温度是指容器内部工作介质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的温度,即介质温度。设计温度是指容器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在相应的设计压力下,壳壁或元件金属可能达到的最高或最低温度。当壳壁或元件金属的温度低于一20℃时,按最低温度确定设计温度,除此以外,设计温度一律按最高温度选取。压力容器的工作温度是指介质温度,而设计温度是指壳体的设计温度。

  70.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灭火器(瓶)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71.化工压力容器的分类:压力容器按用途分为反应容器、传热容器、分离容器和储运容器。

  72.什么叫压力容器: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

  73.压力容器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1、保温、防腐、设备铭牌是否完好。2、容器有无裂纹、变形、局部鼓包等现象。3、容器的所有裂纹、受压元件等有无泄漏。4、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5、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坚固的螺丝是否齐全、完好。6、有无震动、摩擦。7、运行中操作压力、温度、组分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规定。8、运行日志、检修记录是否齐全、正确。

  74.化工常见物质的毒性作用:

  氯气(Cl2):黄绿色气体,易溶于水、碱溶液、二硫化碳和四氯化碳等。与一氧化碳作用可生成毒性更大的光气。氯溶于水生成盐酸和次氯酸,产生局部刺激。主要损害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的黏膜,引起支气管痉挛、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周围炎,严重时引起肺水肿。吸入高浓度氯后,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停止,呈“电击样”死亡。

  75.二氧化硫(SO2):无色气体,密度为空气的2.3倍。加压可液化,液体相对密度1.434,沸点-10℃。溶于水、乙醇和乙醚。吸入呼吸道后,在黏膜湿润表面上生成亚硫酸和硫酸,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喉水肿、肺水肿、声带痉挛而窒息。

  76.一氧化碳(CO):无色、无嗅、无刺激性气体。密度为空气的0.968倍,不溶于水,但可溶于氨水、乙醇、苯和醋酸。燃烧时火焰呈蓝色。一氧化碳被吸入后,经肺泡进入血液循环。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生成碳氧血红蛋白。碳氧血红蛋白无携氧能力,又不易解离,造成全身各组织缺氧。

  77.氰化氢(HCN):无色、具有苦杏仁味的气体,密度为空气的0.94倍,熔点-13.4℃,沸点26℃。溶于水、乙醇和乙醚。溶于水生成为易挥发的氢氰酸。氰化氢与体内氧化型细胞色素氧化酶的三价铁离子有很强的亲和力,与之牢固结合后,酶失去活性,阻碍生物氧化过程,使组织细胞不能利用氧,造成内窒息。

  78.硫化氢(H2S):无色、具有臭鸡蛋气味的气体,密度为空气的1.19倍,沸点-61.8℃。溶于水、乙醇、甘油、石油溶剂。

  79.灭火的基本方法:

  一、冷却灭火法:

  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的物体上,以降低燃烧的温度于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物质上,使其不因火焰热辐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点。冷却灭火法是灭火的一种主要方法,常用水和二氧化碳作灭火剂冷却降温灭火。灭火剂在灭火过过程中不参与燃烧过程中的化学反应。这种方法属于物理灭火方法

  二、隔离灭火法:

  将周围未燃烧的可燃物质移开或与正在燃烧的物质隔离,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具体方法有:

  1、将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

  2、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的阀门,减少和阻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

  3、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液体;

  4、拆除与火源毗连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

  三、窒息灭火法:

  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气体等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具体方法是:

  1、用沙土、水泥、湿麻袋、湿棉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燃烧物;

  2、喷洒雾状水、干粉、泡沫等灭火剂覆盖燃烧物;

  3、用水蒸气或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发生火灾的容器、设备;

  4、密闭起火建筑、设备和孔洞;

  5、将不燃气体或不燃液体(如二氧化碳、氮气、四氯化碳等)喷洒到燃烧物区域内或燃烧物上。

  80.名词解释

  1、违章操作:是指劳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颁发的各种法规性文件和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机关指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3、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81.劳动卫生的中心任务是,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危害。

  82.从宏观讲,根据统计,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主要的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83.安全检查的类型有: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后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

  84.周恩来同志于l957年提出了“安全第一”的口号。

  85.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微信订阅:每日安全生产)

  (1)电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86.特种作业人员应年满18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87.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者,方可上岗。

  88.复审年限除机动车辆驾驶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员外,按国家有关规定,其他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一次。

  89.气瓶的瓶体有肉眼可见的突起(鼓包)缺陷的,应报废处理。乙炔瓶的储藏仓库,应该避免阳光直射,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

  90.在焊接作业中,为保护操作者的安全,保护片一般累计使用8小时更换一次。

  981.气焊是利用气体燃烧的火焰作为热源的焊接方法。

  92.电焊工作的地点不应该存放易燃物体。

  93.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分别是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炉水长期处理不当可能导致锅炉爆炸。锅炉检测项目的周期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94.起重机接近终点时,应该及时断电,尽可能不动用行程限位器。

  95.使用直流电焊机施焊前,电压不得超过多少110伏。

  96.开启气瓶瓶阀时,操作者应该站在侧面。

  97.压力表在刻度盘上刻有的红线表示高工作压力。

  98.起重机械的信号员的主要责任是在吊运过程中,给操作员适当的指示信号,令吊运工作顺利进行

  99.在对锅炉、压力容器维修的过程中,应使用12伏照明。

  100.由于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失火罪。

  【2】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它的意义是什么?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使企业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包括两个方面的安全:

  1、人身安全。(包括劳动者本人及相关人员)

  2、设备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

  二、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三、员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

  1.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织或有关部门汇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3】基本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权利

  1、上岗前接受安全知识培训的权利

  2、安全生产知情权与建议权

  3、对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5、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与撤离权

  6、享受工伤保险与伤亡补偿权

  安全生产义务

  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参加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4】安全常识

  1、安全生产的“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四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3、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三无: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

  5、三级安全教育:即新入场人员必须分别经过项目部级、作业队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作业

  6、三同时:即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7、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护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放过。

  8、在生产中必须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认识安全标志

  我国规定的安全颜色

  安全色是用来表达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它的作用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和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安全,预防发生事故。我国安全色标准规定红、黄、蓝、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同时规定安全色必须保持在一定的颜色范围内,不能褪色、变色或被污染,以免同别的颜色混淆,产生误认。

  安全色的定义

  红色:很醒目,使人们在心理上产生兴奋性和刺激性,红色光光波较长,不易被尘雾所散射,在较远的地方也容易辨认,也就是说红色的注目性高,视认性也很好。所以用来表示危险、禁止、停止。用于禁止标志。机器设备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扭以及禁止触动的部位通常都用红色,有时也表示防火。

  蓝色:蓝色的注目性和视认性都不太好,但与白色配合使用效果显著,特别是在太阳光下比较明显。所以被选为含指令标志的颜色,即必须遵守。

  黄色:与黑色组成的条纹是视认性最高的色彩,特别能引起人们的主意,所以被选为警告色,含义是警告和注意。如厂内危险机器和警戒线,行车道中线、安全帽等。

  绿色:注目性和视认性虽然太高,但绿色是新鲜、年轻、青春的象征,具有和平、永远、生长、安全等心理效用,所以绿色提示安全信息,含义是提示,表示安全状态或可以通行。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表示都用绿色。

  安全标志的重要提示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6】主要危险源及应对措施

  滑坡 塌方

  主要应对措施:

  根据土质条件及时调整开挖边坡坡比,将边坡的坡比放缓到稳定状态及时修坡

  勤观察常护坡

  不在危险地段停留

  注意边坡坍塌征兆

  一定要戴安全帽

  安全用电

  主要应对措施:

  非电工严禁动电

  各种电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电、接地是否良好

  所有用电器具必须经过漏电保护器,而且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

  应使用优质的电缆线,严禁使用胶质线

  禁止用扎丝等导电材料捆绑电缆电线

  所有用电开关应标明用途和责任人

  学会触电急救知识

  车辆伤害

  主要应对措施:

  项目部施工处靠近县城、国道,交通安全尤为重要

  遵守交通规则

  车辆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灯光齐全

  多人行走时应成纵队而不应排成一排

  通勤车辆应不得人货混装、不得超员、不得超速行驶

  机械伤害

  主要应对措施:

  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按时进行机械保养维护、工前检查应到位

  各种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尤其是发电机传动部分的外防护罩、切割机的手柄开关等

  操作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严禁戴手套、严禁穿过于肥大的服装

  不在挖掘机的回旋半径内停留

  严禁用反铲、装载机斗运人

  起重伤害

  主要应对措施:

  各种起重设备在安装前必须经检验合格,各种证件齐全

  起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专门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起重机操作工、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钢丝绳、吊带应每班检查,起重机开动前应确认安全后再开车

  任何人不得在起吊物下方停留

  起重机司机应听从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

  吊笼内严禁人货混装

  物体打击

  主要应对措施:

  严禁上下同时作业,除非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进入工作面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脚手架上的杂物应及时清理,所有工器具必须袋装吊运,严禁抛扔,除非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高处坠落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分为一级高处作业:2-5M;二级, 5-15M ;三级, 15-30M;四级, 30M以上。

  主要应对措施:

  1、首先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比如设置好安全围栏、铺满跳板、挂好安全网等

  2、在上述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应系挂安全带,安全带的正确系法应是高挂低用

  3、身体应满足要求,患有高血压、低血糖、癫痫等不适应症的人员严禁上高架作业

  火 灾

  主要应对措施:

  严禁明火作业,必须要明火作业时,必须经施工管理部和安全生产部批准,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立即灭火

  不得在一个垂直面上同时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氧气瓶、乙炔瓶按规定存储,不得暴晒,两瓶间距保证5M以上,与明火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焊割作业时下部如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派专人监护

  如发生火灾,应立即扑救,同时向安全生产部、施工管理部报警

  应学会火场逃生技巧

  高处作业如何做好安全防护

  (1)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如穿软底鞋、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能穿皮鞋或塑料硬底鞋作业。

  (2)登高时禁止使用没有防滑或梯档缺损的梯子。梯顶端应放置牢固或有专人扶梯。

  (3)登高时用的脚手架要符合规定。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断裂伤痕,搁置必质平衡牢靠,两梯要用绳索扎牢。

  (4)注意脚手架是否坚固、结实、平衡。各层都要放底板篱笆,上下脚架要有良好的扶手,确保安全。

  (5)高处作业下方必须设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的施工,必须在4—6米处设一层固定的安全网,每隔12米(四层楼)再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并同时设一道随墙体逐层上升的安全网。

  (6)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或行走前,必须在上面搭设跳板或下方满搭安全网。

  (7)冬季在寒冷地区从事高处作业时,要防止踏冰滑倒,不准在走道、脚手架上倒水。

  (8)在高处作业遇有雷击或阻云密布将有大雷雨时,脚手架上的作业人员必须立即离开。

  【7】现场急救知识

  意外伤害急救

  1、遇到意外伤害时,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镇静,并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2、在周围环境不危及生命条件下,一般不要轻易随便搬动伤员。

  3、暂不要给伤病员喝任何饮料和进食。

  4、如发生意外,而现场无人时,应向周围大声呼救,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不要单独留下伤病员无人照管。

  5、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伤病员人数、伤病情况、伤病处理等。

  6、根据伤情对病员分类抢救,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

  7、对窒息、呼吸困难的伤病员,迅速进行人工抢救。

  8、对伤情稳定的人员,迅速转运就近医院。

  9、现场抢救必须统一服从领导,不得各自为政。

  触电急救

  触电急救最重要是动作要迅速。快速、正确地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快速正确地急救。争取时间,就是争取了生命。

  触电急救现场应用的主要救护方法是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

  人工呼吸法

  施行人工呼吸以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捏紧触电者鼻孔,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向口内吹气,时间约为2秒钟,吹气完毕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并松开触电者的鼻孔,让他自行呼气,时间约3秒钟,每分钟约12次。

  胸外心脏挤压法

  救护者跪在触电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两侧,两手相迭,手掌根部放在伤者心窝上方、胸骨下,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挤压后迅速松开,胸部自动复原,血液充满心脏,以每分钟60次速度进行。

  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如现场仅一人抢救,可以两种方法交替使用,每吹气2—3次,再挤压10—15次。抢救要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终止,运送途中也不能终止抢救。

  中暑急救

  中暑是由于高温、日晒引起的一种急性疾病。

  中暑后会出现头晕、头痛、全身无力、口渴、心悸、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会突然晕倒。中暑又可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及重症中暑。

  中暑急救的方法是:

  让中暑病人立即离开高温环境,转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并解开衣服,呈平卧姿势,同时让患者多喝含盐饮料。对于先兆中暑者,可不进行特殊治疗,让他自然恢复正常。对于重症中暑病人,要立即送医院抢救治疗。

  砸伤急救

  1.立即挖出伤员,注意不要再度受伤,动作要轻,准、快,不要强行拉。如全部被埋应尽快将伤者的头部优先暴露出来,清理口鼻泥土砂石、血块,松解衣带,以利呼吸。

  2.使伤员平卧,头偏向一侧,防呕吐物堵塞呼吸。

  3.伤口出血时应用布条止血和净水冲洗伤口,用干净毛巾包扎好以防感染。

  4.骨折时要用夹板或代用品固定。

  5.呼吸停止者,口对口人工呼吸。

  6.心跳停止者,实行胸外心脏按压。

  7.搬运伤员要平稳,避免颠簸和扭曲。有条件时及早输血、输液。

  高空坠落急救

  1、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

  2、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3、创伤局部妥善包扎,但对疑颅底骨折和脑脊液漏患者切忌作填塞,以免导致颅内感染。

  4、颌面部伤员首先应保持呼吸道畅通,松解伤员的颈、胸部钮扣。

  5、复合伤要求平仰卧位,保持呼吸道畅通,解开衣领扣。

  6、周围血管伤,压迫伤部以上动脉干至骨骼。直接在伤口上放置厚敷料,绷带加压包扎以不出血和不影响肢体血循环为宜,常有效。

  7、快速平稳地送医院救治。

  火场急救

  新到一个地方应先熟悉环境,知道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所在。

  着火后不要惊慌,报警与救火、自救应同时进行,如果是初始火灾,分清着火点源后用身边的灭火器具或湿被单覆盖即可灭火;如果火势太大或着火点不在自己屋内,如果门很热,说明室外已是火海,切不可贸然开门,更不要着急跳楼,如果情况紧急,可把被单、衣服等撕成条绑紧后从窗外溜下,或将水淋湿墙壁和门阻止火势蔓延,洗手间是求生的最佳地方。

  不能因清理行李和贵重物品而延误时间。

  不能在浓烟弥漫时直立行走。大火伴着浓烟腾起后,应在地上爬行,避免呛烟和中毒。地面有火应穿上鞋。

  如果身上着火了,千万不要奔跑,要赶快把衣服脱下,或躺在地上打滚把火苗灭熄。

  淹溺急救

  如身边有绳索、木板或其他不易下沉的物件,可抛给溺水者,再拖其上岸;游泳技术较好的,可迅速绕其背后,抓住头发或夹其腋窝,以仰泳方式将溺水者救出水面。

  救到地面后,立刻将其平卧,解开衣带,清除口鼻等处泥沙杂草,以保证呼吸道通畅。

  及时控水也很重要。抢救者单腿半跪,将溺水者头朝下、肚皮贴在自己膝上,使肺、胃内积水排出;或将溺水者扛在肩上,腹部置救治者肩峰上,边快步走动边控水,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人工呼吸作用。

  控水时间不宜过长,特别是当控水作用不明显时,应抓紧时间采取其他急救措施。例如,一方面作人工呼吸,一方面作胸外心脏按压,两者协调进行(即平均吹一口气,按压心脏4~5次),最好由两人协调配合进行。若溺水者牙关紧咬,也可将人工呼吸方式由口——口改为口——鼻,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均应持久地坚持下去。因为相当多的溺水者此时处于“假死”状态,被救希望仍很大。

  上述抢救应就地进行以免因送医院而延误时间,同时,应尽快和医生取得联系。医生在抢救过程中会酌情使用强心药和呼吸兴奋剂,对尽快纠正呼吸循环衰竭常有很大帮助。

  【8】安全生产规定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安全生产“六做到”

  1.做到安全培训教育:主动接受培训,组织员工安全教育。

  2.做到风险隐患管控:每季必查1次 (高危企业、小微园区〔厂中厂〕运营单位每月必查1次 ),应急逃生通道必查,隐患消除要及时。

  3.做到安全投入有保障:有监测监控,有应急联动设施,有人员队伍,有演练经费。

  4.做到应急有准备:能预警,有演练,有信号,有人守。

  5.做到重点时段在岗值守:危大工程实施,复工复产,开停车、试运行,重要节假日生产经营等,要带班值守。

  6.做到如实报告信息:报人员受困情况、报事发地点。

  安全生产“六务必”

  1.务必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三懂三会”(懂基本安全常识,懂岗位主要风险,懂逃生自救和呼救技能;会查改事故隐患,会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广播或逃生警铃等呼救设备)。

  2.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的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岗前务必检查安全:岗前查设备、岗中查防护、岗后查清理。

  4.逃生通道务必牢记:牢记逃生路线、班前查畅通、发现问题就举报。

  5.务必第一时间“避”至安全地带:逃生是第一要务、日常多留意、急时看风向。

  6.务必“报”告情况及时求援:拉警铃、报平安、快救援。

  安全生产“六必须”

  1.“班前会”必须强调安全:班前“三查三交” (查员工仪表、查劳保用品佩戴安全、查工作精神状态,交生产任务、交作业安全、交技术要求)。

  2.逃生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每天至少查一次。

  3.现场作业必须杜绝“三违”:岗中查“三违”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危险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危险作业一看二查三监护, 一看资格条件、二查禁业规定落实、三现场监护到位。

  5.异常情况必须到场研判:看工艺、查参数、拉警铃。

  6.快速响应必须三个“第一”:第一时间发出警报,组织人员疏散转移;第一时间控制危险源;第一时间报告信息。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者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高空作业不挂安全网、不系安全带,不准施工。

  3、穿高跟鞋、拖鞋、赤脚不准作业。

  4、工作时间不准喝酒,酒后不准作业。

  5、高空作业所用物料不准随便抛下。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

  7、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行。

  8、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不准使用。

  9、吊车无人指挥、看不清起落点不准吊装。

  10、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安全生产“十二忌”

  一忌盲目操作 不懂装懂

  二忌马虎操作 粗心大意

  三忌急躁操作 忙中出错

  四忌只顾操作 不顾相关

  五忌忙乱操作 顾此失彼

  六忌心慈手软 扩大事端

  七忌程序不清 次序颠倒

  八忌单一操作 监护不力

  九忌有章不循 胡干蛮干

  十忌不分主次 轻重缓急

  十一忌情绪波动 带入工作

  十二忌麻痹大意 轻视隐患

  【9】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1、安全第一

  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关于安全生产的名言警句,只要我们踏进工厂的大门,我们就会感受到它的存在。工厂是一只老虎,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都存在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事故。但是,只要我们从思想上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具备了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风险是可以防范和化解的,我们所追求的“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的幸福生活是完全有保障的。

  2、预防为主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当我们满怀信心的走进工厂,其目的是为了生产,进而从劳动的付出中取得收益。如果我们无视安全,一旦出了安全事故,就会给家人、工厂和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严重后果,生产自然就无法正常进行。所以说安全是为了生产。

  生产必须安全是预防事故的根本。我们走进工厂就会面对复杂的环境、轰鸣的机器设备和我们劳动者本身的穿插活动(工作),只有当设备、环境具备了安全状态,我们的操作过程才会安全,仅此一点,还不能达到安全的目的,因为,设备是要靠人去操作的,而人们又必须活动在生产这个环境空间当中,那么,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要确保生产的安全人的安全意识是要起主观作用的。

  在生产活动中,人是第一重要和宝贵的财富,也是安全的主体,因此绝不能在生产的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工厂里的设备、机器,是我们用来完成生产任务的工具,同样不能出现事故,还有良好的工作空间和环境都必须处在一个安全的状态之下,我们才能够安心生产。

  3、事故无大小,安全重于山

  所谓“安全“就是在生产过程中不出现任何事故的状态。即便我们没有走进工厂的大门,我们也可以从其它媒体了解到,工业企业在抓安全生产方面的一些信息,其实,我们今天要讲的不是这些停留在表面上的言语,而是怎么样去理解它们所代表的内涵。工厂里的每一条有关安全的名言警句,都是从许多血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可以说是血和泪的结晶。当我们走进工厂后一定要牢记“安全”二字,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注意安全!

  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两个方面的内容。人身安全问题的出现,会给我们自身和家庭带来肉体和精神两方面的痛苦,同时也会带来财富的损失;如果出现设备事故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劳动生产效率,同时也会造成个人和企业的经济损失。因此,安全生产问题对于个人、企业、社会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10】安全生产的一些基本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

  我们来到企业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安全地生产出合格产品,为企业创造效益,为自己带来劳动报酬,我们所利用的是企业的资源,我们付出的是辛勤劳动。那么在这里面就牵涉到三个方面的问题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即安全、生产和质量的关系该任何处理的问题。安全第一是不能动摇的!我们在企业

  内无论做何种工作都存在安全问题,那么我们时时、处处、事事都要注意安全!

  安全生产的含义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在这里不做深入展开,我们今天所谈及的安全话题是指我们在企业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应该做到的一些具体要求:

  2、安全生产十不准

  2.1、不准以任何借口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场地;

  2.2、不准无证操作设备和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操作设备;

  2.3、不准擅自脱岗、串岗;

  2.4、不准在易燃、易爆部位擅自动火,各类压力容器和危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5、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6、不准在马路和安全通道上堆放物件和乱倒垃圾;

  2.7、不准随意拆除或移动安全装置和防火器材,安全标志明显醒目;

  2.8、不准隐瞒不报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发生事故应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2.9、不准损坏花草树木。“三废”要按规定排放,不得产生新的污染源;

  2.10、不准阻扰安全监察人员的正常工作,要坚持安全日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3、“三废”和“四防”

  3.1、三废是指:废水、废气、废油。

  3.2、四防是指:防火、防毒、防腐、防尘。

  4、上班六做到、班中六遵守、下班六不走

  4.1、上班六做到是指:

  做到没有穿戴好劳保用品不生产;做到没有润滑设备不生产;做到没有点检好设备不生产;做到设备运转不正常不生产;做到上班交接不清(两班制)不生产;做到零件未自检不生产。

  4.2、班中六遵守是指: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文明生产制度;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均衡生产制度;遵守质量管理制度;遵守工艺纪律。

  4.3、下班六不走是指:

  不擦好设备不走;不关好点、气、水不走;不摆好工具、工位器具不走;不登记好各种记录不走;不清扫好环境卫生不走;不交好班不走(双班制岗位)。

  5、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5.1、安全操作规程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我们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企业内部也将部分内容和要求条例化、系列化,并且通过不同的形式反映出来了,因为其牵涉到的面比较广泛,今天不能在这里一一讲解,大家下去后,到了具体的工作岗位再去进一步学习和了解。这里只举例说明,例如,冲床,它属于冲压设备,我们除了在安全生产规定里面有反映之外,对于每台设备,我们还编制了具体的《冲床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设备附近显眼的位置,以供大家学习和掌握。

  我们企业所配置的设备、设施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可分为这么几大类别:冲压设备,如冲床(有的叫压力机);热工设备,如加热炉等;起重设备,如行车;电器设备,如配电柜等;运输设备,如叉车、输送链等。

  5.2、特殊工种的要求

  本企业目前所包含的特殊工种有:电工、电气焊工、叉车司机、行车起重工等,这些工种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上岗许可证,才能操作设备。

  特殊工种的上岗要求是指这些工种的上岗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得到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才能上岗。这充分证明了国家对于国家公民人身安全的一种保护措施,我们应无条件地去遵守执行!只是现实中,有许多人不去理会国家、企业对职工的这种保护愿望,而忽视了安全问题,造成了许多事故的发生,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痛苦,这就是我们今天讲课的真正目的所在。

  【11】生产安全事故

  1、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报告

  2、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12】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教育培训、事故报告

  1、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2、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及岗位操作技能;

  (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及启示;

  (七)其他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1)公司(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和规章制度;工作环境及危害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3】劳动保护基础知识

  1、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质量检验)单位必须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客观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要发给劳动者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属劳动保护的(辅助措施)。

  发放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应该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不同个人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可按防护部位分为防护头、面、眼、(呼吸道)、耳、手、脚、(身躯)等8类。

  2、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是:

  (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认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失效的程度,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检测部门认可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替代,更不能以次充好。

  (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对特殊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保证质量,并应建立定期检查和(报废)制度。

  3、安全生产五要素:(安全文化、安全法规、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

  4、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3种形式是指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5、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员工的(公司、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它是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6、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7、机器明露的(齿轮)、(皮带轮)、电锯、(传送带)、(飞轮)等部位必须安设防护装置。

  8、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9、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堤作业);

  (十二)由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10、职业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叫(职业病)。

  特点:

  (1)有明确的病因;

  (2)导致职业病的职业危害因素大多是可以检测的,而且需达到一定程度,才能致病;

  (3)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

  (4)有一定的临床症状;

  (5)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

  (6)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

  11、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铁平台上、隧道内、矿膨内、潮湿环境等较恶劣环境中,允许使用的安全电压额定值是24伏。

  12、职业危害一般包括:

  (一)在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可分为化学因素的危害,如有毒物质和生产性粉尘的侵害;物理因素的危害,如高温高压、电离辐射、噪音等;生物因素的危害,如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疫病、细菌、病毒感染等。

  (二)与劳动状况有关的危害,如作业时间过长,劳动负荷过重等。

  (三)与生产环境有关的危害,如厂房狭小,通风和照明不合理,缺乏防寒取暖和防暑降温设施等。

  13、我国劳动保护立法的四个层次是:

  (1) (《宪法》和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颁布实施;

  (2)(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颁布实施;

  (3)(行政性法规)--由国务院制定,以";国务院令";颁布实施;

  (4)(地方性法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颁布实施。

  14、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15、"三不伤害";是指: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16、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电压的额定值分别:42伏、36伏、24伏、12伏和6伏。

  17、在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时,为保证安全,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18、尘肺病症状的主要表现为气短、胸痛、胸闷、咳嗽等症状。

  19、安全帽的主要作用防止物料下落击中头部及行进中碰撞突出物而受伤。

  20、在非动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应该办理动火许可证。

  21、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安全标志应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必要时需要一些补充文字说明与安全标志一起使用。

  22、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过程一般包括报警、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处理和火灾控制几方面。

  23、粉尘对人体危害程度取决于粉尘的化学组成及其在空气中的浓度、以及人体接触时间的长短。

  呼吸护具分防尘、防毒、供氧三类。

  24、";严禁烟火”的标志通常出现在哪些地方?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重要的场所;物资集中,发生火灾损失大的地方;人员集中,发生火灾伤亡大的场所。

  25、发生火灾时,基本的正确应变措施是什么? 发出警报,疏散,在安全情况下设法扑救。

  26、在防火重点部位我们应注意哪些方面?不在这些场所吸烟和随意使用明火;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人防火重点部位;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标志、消防标志的要求,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服从消防保卫人员的管职;劝阻违章人员、制止违章行为。维护防火重点部他的消防安全。

  27、火警电话、交通事故报警台、急救电话各是什么? 119、 122 、120

  28、火灾逃生的四个要点是什么? 防烟熏;果断迅速逃离火场;寻找逃生之路;等待他救。

  29、火灾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有毒气体中毒,如一氧化碳;缺氧、窒息; 烧伤致死;吸入热气。

  30、拨打“119”报火警时,应讲清哪些事项?

  (1)要讲清楚起火单位、村镇名称和所处区县、街巷、门牌号码;

  (2)要讲清什么物品着火、火势大小如何、有无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是否有人员被围困;

  (3)要讲清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及使用的电话号码;

  (4)清楚、简洁地回答消防队的询问。

  31、电焊引起的火灾有几种情况? 飞散的火花、熔融金属和熔渣的颗粒,燃着焊接处附近的易燃物及可燃气体引起火灾;电焊机的软线长期拖拉,使绝缘破坏发生短路而起火,或电焊回线乱搭乱放,造成火灾;电焊机本身或电源线绝缘损坏短路发热造成火灾。

  32、剧毒危险化学品“五双”制度是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

  33、电气设备引起火灾的原因有:

  ①短路;

  ②过负荷;

  ③接触电阻热;

  ④电火花和电弧;

  ⑤照明灯具、电热元件、电热工具的表面热;

  ⑥过电压;

  ⑦涡流热。

  34、如何扑救电气设备的火灾?(1)首先断绝电源。(2)在带电情况下,可用二氧化碳1211和干粉灭火器扑救。但应注意不要让人身体的任何部分接触带电体,并注意通风。(3)如果断电后和其它火灾扑救方法相同。

  35、使用电炉时应注意什么?:因工作需要使用时,要远离桌椅等可燃物;在台板上使用时,下面应垫隔热材料;室内能产生可燃气体的不准使用电炉。使用中遇有停电要及时拔掉插销,防止来电后无人看守引起火灾。下班时一定要断电。

  36、防止违章动火的五大禁令是:(1)没有批准动火证,严禁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禁动火;(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禁动火;(4)没有采取消防安全措施,严禁动火;(5)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禁动火。

  37、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38、妇女五期劳动保护是指妇女(经期)、孕前期及孕期、(产前及产后期)、(哺乳期)以及(更年期)的劳动保护。

  39、安全帽有六种基本性能:(1)抗冲击性能;(2)耐穿透性能;(3)耐低温性能;(4)耐燃烧性能;(5)电绝缘性能;(6)侧向钢性。

  40、电线老化为什么容易引起火灾? 电线老化后,绝缘性能下降,容易发生短路。尤其遇到潮湿的天气,外表虽然完整,绝缘能力已大大降低,水分浸入到金属导体,使其短路而引起电气线路火灾。

  【14】主要安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山东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通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5】防雷电知识

  雷电的主要特点

  1、冲击电流大:其电流高达几万至几十万安培。

  2、时间短:一般雷击分为三个阶段,即先导放电、主放电、余光放电。整个过程一般不会超过60微秒。

  3、雷电流变化梯度大:雷电流变化梯度大,有的可达10千安/微秒。

  4、冲击电压高:强大的电流产生的交变磁场,其感应电压可高达上亿伏。

  雷电造成的破坏

  1、直击雷破坏 当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上,强大的雷电流使建(构)筑物水份受热汽化膨胀,从而产生很大的机械力,导致建筑物燃烧或爆炸。另外,当雷电击中接闪器,电流沿引下线向大地泻放时,这时对地电位升高,有可能向临近的物体跳击,称为雷电“反击”,从而造成火灾或人身伤亡。

  2、感应雷破坏 感应雷破坏也称为二次破坏。它分为静电感应雷和电磁感应雷两种。由于雷电流变化梯度很大,会产生强大的交变磁场,使得周围的金属构件产生感应电流,这种电流可能向周围物体放电,如附近有可燃物就会引发火灾和爆炸,而感应到正在联机的导线上就会对设备产生强烈的破坏性。

  (1)静电感应雷

  带有大量负电荷的雷云所产生的电场将会在金属导线上感应出被电场束缚的正电荷。当雷云对地放电或云间放电时,云层中的负电荷在一瞬间消失了(严格说是大大减弱),那么在线路上感应出的这些被束缚的正电荷也就在一瞬间推动失去了束缚,在电势能的作用下,这些正电荷将沿着线路产生大电流冲击。易燃易爆场所、计算机及其场地的防静电问题,应特别重视。

  (2)电磁感应雷

  雷击发生在供电线路附近,或击在避雷针上会产生强大的交变电磁场,此交变电磁场的能量将感应于线路并最终作用到设备上。由于避雷针的存在,建筑物上落雷机会反倒增加,内部设备遭感应雷危害的机会和程度一般来说是增加了,对用电设备造成极大危害。因此,避雷针引下线通体要有良好的电性,接地体一定要处于低阻抗状态。

  3、雷电波引入的破坏 当雷电接近架空管线时,高压冲击波会沿架空管线侵入室内,造成高电流引入,这样可能引起设备损坏或人身伤亡事故。如果附近有可燃物,容易酿成火灾。

  个人防雷电十大秘诀

  (1)应该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在室外工作的人应躲入建筑物内。

  (2)不宜使用无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足的电视、音响等电器,不宜使用水龙头。

  (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其它类似金属装置。

  (4)减少使用电话和手提电话。

  (5)切勿游泳或从事其它水上运动,不宜进行室外球类运动,离开水面以及其它空旷场地,寻找地方躲避。

  (6)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其它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

  (7)切勿处理开口容器盛载的易燃物品。

  (8)在旷野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应远离树木和桅杆。

  (9)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羽毛球、高尔夫球棍等扛在肩上。

  (10)不宜开摩托车、骑自行车。

  雷电时,如果躲蔽条件不允许,应该立即双膝下蹲,向前弯曲, 双手抱膝。一般,人员遭受雷击大多数不会立即死亡,可对其进行简单急救,方法为: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

  防雷电知识

  防雷电十七个要决:

  1、不要停留在山顶、山脊或建(构)筑物顶部。

  2、不要停留在铁门、铁栅栏、金属晒衣绳、架空金属体以及铁路轨道附近。

  3、应迅速躲入有防雷保护的建(构)筑物内,或有金属壳体的各种车辆及船舶内。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应立即双脚并拢下蹲,头部向前弯曲,降低自己的高度,以减少跨步电压带来的危害。因为雷电流经落雷点会沿着地面逐渐向四周释放能量。此时,行走之中人的前脚和后脚之间就可能因电位差不同,而在两步间产生一定的电压。

  4、不要在大树、电线杆、广告牌、各类铁塔底下避雨。因为此时,大树潮湿的枝干相当于一个引雷装置,如果用手接触大树、电线杆、广告牌、各类铁塔就仿佛手握防雷装置引下线一样,就很可能会被雷击。

  5、不要在水边(江、河、湖、海、塘、渠等)、游泳池、洼地停留,要迅速到附近干燥的住房中去避雨。

  6、不要拿着金属物品在雷雨中停留,因为金属物品属于导电物质,在雷雨天气中有时能够起到引雷的作用。随身所带的金属物品,应该暂时放在5米以外的地方,等雷电活动停止后再拾回。

  7、不要触摸或者靠近防雷引下线、自来水管、家用电器的接地线、大树树干等可能因雷击而带电的物体,以防接触电压或者接触雷击和旁侧闪击。

  8、不要在户外接听和拨打手机,因为手机的电滋波也会引雷。

  9雷暴天气出门,最好穿胶鞋,这样可以起到绝缘的作用。

  10、打雷时,首先要做的就是关好门窗,防止雷电直击室内和球形雷飘进室内。

  11、在室内也要离开进户的金属水管和与屋顶相连的下水管等。

  12、不宜使用淋浴器。虽然目前新建居民楼的金属水管一般与防雷接地已进行等电位连接,但雷电流仍有可能通过水流传导而致人伤亡。

  13、雷雨天气时,尽量不要拨打、接听电话,或使用电话上网,应拔掉家用电器的电源、电话线及电视馈线等有可能将雷电引入室内的金属导线。稳妥科学的办法是在电源线上安装电源避雷器,在电话线上安装电话避雷器,在天馈线上安装天馈避雷器并做好可靠保护接地措施。

  14、保持屋内的干燥,房子漏雨时,应该及时修理好。

  15、进户电源线的绝缘子铁脚应做到可靠接地,室内的电源插座中的保护地线应连接良好。

  16、晾晒衣服被褥等用的铁丝不要拉到窗户、门口,以防铁丝引雷。

  17、不要在没有防雷装置或孤立的凉亭、草棚中避雨久留。注意避开电线、不要站立灯泡下,最好是断电或不使用电器。

  【16】粉尘爆炸原理及特点

  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沉降在固体壁面上的粉尘叫沉积粉尘。现已发现以下七类物质的粉尘具有爆炸性: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1)粉尘爆炸的条件

  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即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热能源。

  和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所要求的最小引燃能较大,达10毫焦耳,为气体爆炸的近百倍。因此,一个足够强度的热能源也是形成粉尘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

  (2)粉尘爆炸的过程

  第一步:悬浮粉尘在热源作用下迅速地干馏或气化而产生可燃气体。

  第二步: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而燃烧。

  第三步:燃烧产生的热量从燃烧中心向外传递,引起邻近的粉尘进一步燃烧。如此循环下去,反应速度不断加快,最后形成爆炸。

  (3) 粉尘爆炸的特点

  1) 具有二次爆炸的可能。粉尘初始爆炸的气浪可能将沉积的粉尘扬起,形成爆炸性尘云,在新的空间再次产生爆炸,这叫二次爆炸。这种连续爆炸会造成严重的破坏。

  2) 粉尘爆炸感应期长,达数十秒,为气体的数十倍。

  3) 粉尘爆炸可能产生两种有毒气体;一种是一氧化碳,另一种是爆炸物质(如塑料等)自身分解产生的毒性气体。

  (4)影响粉尘爆炸的因素

  1) 物理化学性质。物质的燃烧热越大,则其粉尘的爆炸危险性也越大,例如煤、碳、硫的粉尘等;越易氧化的物质,其粉尘越易爆炸,例如镁、氧化亚铁、染料等;越易带电的粉尘越易此起爆炸。粉尘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互相碰撞、磨擦等作用,产生的静电不易散失,造成静电积累,当达到某一数值后,便出现静电放电。静电放电火花能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粉尘爆炸还与其所含挥发物有关。如煤粉中当挥发物低于10%时,就不再发生爆炸,因而焦炭粉尘没有爆炸危险性。

  2) 颗粒大小。粉尘的表面吸附空气中的氧,颗粒越细,吸附的氧就越多,因而越易发生爆炸,而且,发火点越低,爆炸下限也越低。随着粉尘颗粒的直径的减小,不仅化学活性增加,而且还容易带上静电。

  3) 粉尘的浓度。与可燃气体相拟,粉尘爆炸也有一定的浓度范围,也有上下限之分。

  【17】灭火器原理及选型

  1、常用消防灭火器有哪几种?分别是什么原理灭火的

  (一)手提式轻水泡沫灭火器:这是一种新型高效灭火器,适用于扑灭固体类、油类,特别是石油制品的初起火灾。

  (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主要由碳酸氢钠、硝酸钾、云母粉等组成。适用于扑救油类、石油产品、有机溶剂、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的初起火灾。

  (三)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面积不大的珍贵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六百伏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1)干粉灭火器 原理:窒息、抑制

  (2)CO2灭火器 原理:窒息、冷却

  (3)泡沫灭火器 原理:窒息、冷却、抑制

  2、泡沫灭火器的原理及使用方法

  原理:泡沫灭火器内有两个容器,分别盛放两种液体,它们是硫酸铝和碳酸氢钠溶液,两种溶液互不接触,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平时千万不能碰倒泡沫灭火器)当需要泡沫灭火器时,把灭火器倒立,两种溶液混合在一起,就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 Al2(SO4)3+6NaHCO3==3Na2SO4+2Al(OH)3↓+6CO2↑

  除了两种反应物外,灭火器中还加入了一些发泡剂。打开开关,泡沫从灭火器中喷出,覆盖在燃烧物品上,使燃着的物质与空气隔离,并降低温度,达到灭火的目的。由于泡沫灭火器喷出的泡沫中含有大量水分,它不如二氧化碳液体灭火器,灭火后不污染物质,不留痕迹。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A类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和D类火灾。

  使用方法: 可手提筒体上部的提环,迅速奔赴火场。这时应注意不得使灭火器过分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以免两种药剂混合而提前喷出。当距离着火点10米左右,即可将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在扑救可燃液体火灾时,如已呈流淌状燃烧,则将泡沫由远而近喷射,使泡沫完全覆盖在燃烧液面上;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的内壁,使泡沫沿着内壁流淌,逐步覆盖着火液面。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免由于射流的冲击,反而将燃烧的液体冲散或冲出容器,扩大燃烧范围。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将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灭火时随着有效喷射距离的缩短,使用者应逐渐向燃烧区靠近,并始终将泡沫喷在燃烧物上,直到扑灭。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否则会中断喷射。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存放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并取用方便之处,不可靠近高温或可能受到曝晒的地方,以防止碳酸分解而失效;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以防止冻结;并应经常擦除灰尘、疏通喷嘴,使之保持通畅。

  2、干粉灭火器

  灭火原理:干粉灭火器是利用二氧化碳气体或氮气气体作动力,将筒内的干粉(主要含有碳酸氢钠和磷酸氢二铵)喷出灭火的。干粉是一种干燥的、易于流动的微细固体粉末,由能灭火的基料和防潮剂、流动促进剂、结块防止剂等添加剂组成。除扑救金属火灾的专用干粉化学灭火剂外,干粉灭火剂一般分为BC干粉灭火剂和ABC干粉两大类。如碳酸氢钠干粉、改性钠盐干粉、钾盐干粉、磷酸二氢铵干粉、磷酸氢二铵干粉、磷酸干粉和氨基干粉灭火剂等。干粉灭火剂主要通过在加压气体作用下喷出的粉雾与火焰接触、混合时发生的物理、化学作用灭火:一是*干粉中的无机盐的挥发性分解物,与燃烧过程中燃料所产生的自由基或活性基团发生化学抑制和副催化作用,使燃烧的链反应中断而灭火;二是*干粉的粉末落在可燃物表面外,发生化学反应,并在高温作用下形成一层玻璃状覆盖层,从而隔绝氧,进而窒息灭火。另外,还有部分稀释氧和冷却作用。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扑救石油、有机溶剂等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的初起火灾。

  使用方法:使用外装式手提灭火器时,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向上提起提环,干粉即可喷出。

  灭火器指针指示为绿区,说明压力正常,可以继续使用,不用换。

  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功能: 干粉灭火器虽能用于A类火灾,但只能控火,而不能灭火,因此死灰容易复燃。

  干粉灭火器喷出为粉状,药剂喷射后遮住灭火人员的视线,严重影响灭火人员的呼吸而无法正常操作使用。

  干粉灭火器灭火喷射后现场一片狼籍,被喷射的物质难以清理,造成的经济损失较为严重。

  3、二氧化碳灭火器原理

  原理: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价格低廉,获取、制备容易,其主要依*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降低可燃物周围或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引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

  适用范围: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

  使用方法:灭火时只要将灭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场,在距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灭火时,当可燃液体呈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焰喷射。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以防止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

  另:(1)露天灭火器在有风时灭火效果不佳; (2)喷射前应先拨掉保险装置再按下压把;

  (3)因二氧化碳灭火器有效喷射距离较小,灭火时离火源不能过远,一般2米左右较好;

  (4)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线管,防止手被冻伤;

  (5)在较小的密闭空间或地下坑道喷射后,人要立即撤出,以防止窒息;

  (6)灭火器存放时严禁靠近热源或日晒,定期检查,用知名人士重量检查二氧化碳气体是否泄漏。

  5、灭火器的有效期是多少

  一)各类泡沫灭火器,有效期一年,每年维修一次;

  二)各类二氧化碳灭火器,有效期二年,每两年维修一次;

  三)各类干粉灭火器,有效期二年,每两年维修一次;

  【18】防静电知识

  物质都是由分子组成,分子是由原子组成,原子中有带负电的电子和带正电荷的质子组成。在正常状况下,一个原子的质子数与电子数量相同,正负平衡,所以对外表现出不带电的现象。但是电子环绕于原子核周围,一经外力即脱离轨道,离开原来的原子而侵入其他的原子B,A原子因缺少电子数而带有正电现象,称为阳离子、B原子因增加电子数而呈带负电现象,称为阴离子。造成不平衡电子分布的原因即是电子受外力而脱离轨道,这个外力包含各种能量(如动能、位能、热能、化学能……等)在日常生活中,任何两个不同材质的物体接触后再分离,即可产生静电。

  当两个不同的物体相互接触时就会使得一个物体失去一些电荷如电子转移到另一个物体使其带正电,而另一个体得到一些剩余电子的物体而带负电。若在分离的过程中电荷难以中和,电荷就会积累使物体带上静电。所以物体与其它物体接触后分离就会带上静电。通常在从一个物体上剥离一张塑料薄膜时就是一种典型的“接触分离”起电,在日常生活中脱衣服产生的静电也是“接触分离”起电。

  固体、液体甚至气体都会因接触分离而带上静电。为什么气体也会产生静电呢?因为气体也是由分子、原子组成,当空气流动时分子、原子也会发生“接触分离”而起电。所以在我们的周围环境甚至我们的身上都会带有不同程度的静电,当静电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放电。

  静电控制的主要措施:

  静电控制的主要措施有:静电的泄漏和耗散、静电中和、静电屏蔽与接地、增湿等。

  【19】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有三个国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

  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3项。

  第1项: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

  第2项:碱性腐蚀品,硫氢化钙等。

  第3项:其它腐蚀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20】火灾逃生知识

  首先,要提高“居安思危”的安全意识。无论身处何地,都要做好一旦发生危险,及时逃生的准备。例如,入住宾馆、酒店或处其它环境,不要急着到房间休息,应四处走走,观察好周围环境,选择好出口,为万一遇到危险做好逃生准备。

  其次,要学习一些消防自救常识,掌握火场自救的方法。火场自救的方法有:

  1、一旦在火场上发现或意识到自己可能被烟火围困,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要立即放弃手中工作,争分夺秒,设法脱险。切不可延误逃生良机。

  2、脱险时,应尽量观察、判明火势情况,明确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3、立即查明疏散通道是否被烟火封堵,选择一条最为安全可靠的路线。如逃生必经路线充满烟雾,可做简单防护(如用湿毛巾或口罩捂住口、鼻)穿过烟雾区。

  4、选择逃生路线,应根据火势情况,优先选用最简便、最安全的通道。如楼层起火时,先选用安全疏散楼梯,如果这些通道已被烟火切断,再考虑利用窗口、阳台、落水管、避雷针等脱险,切莫利用电梯。

  5、如正常通道均被烟火切断时,可利用绳子或将床单、窗帘撕开连接起来,栓到固定物体上,顺绳子或布条下滑到安全地面或楼层。

  6、如果身处二楼,在等不到消防队救援而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跳楼逃生。但跳楼之前,应先向地面扔一些棉被、床垫等柔软物品,然后用手把住窗台或阳台,身体下垂,自然落下。

  7、在各种通道都被切断、火势较大,一时又无人救援的情况下,可以退至未燃房间,关闭门窗。用棉被、毛毯将门窗遮挡,防止烟雾窜入。有条件的,要不断向门窗上泼水降温,延缓火势蔓延,等待救援。

  再次,火场自救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室内发现外部起火,开启房门前,应先触摸门板,如果发热或有烟气从门缝窜入时,不要贸然开门,应设法从其他出口逃脱。必须开门时,应缓慢开启,并在一侧利用门扇等物做好掩护,防止被烟气熏倒或被热气浪灼伤。

  2、逃生时,要随手关闭通道上的门窗,延缓烟雾沿人们逃离的通道流通。通过浓烟区时,最好以低姿前进或匍匐前进,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3、呼救时,除大声呼喊外,还应挥动鲜艳醒目的物品,夜间还可以用手电筒等发光信号,或敲击金属物等,以引起救援人员注意。室内如果有电话,可以拨“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求救,或打电话通知亲友及邻近的有关人员前来营救。

  4、如果身上衣服着火,应迅速将衣服脱下,或撕下,或就地翻滚,把火压灭。但注意不要滚动过快,一定不要身穿着火的衣服跑动。如近处有水池,河塘等,可迅速跳入水中,但人体已被烧伤时,应注意不要跳入污水中,以防感染。

  【21】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认定 :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工伤保险待遇 :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二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三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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