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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防火安全知识详解

时间:2020-10-28 13:50:42 培训考试 我要投稿

2017年冬季防火安全知识详解

  冬季来临,天气干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避免火灾的发生,防患于未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冬季防火安全知识详解,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精彩内容请及时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2017年冬季防火安全知识详解

  乱扔烟头引起火灾

  “一支香烟,能毁万丈楼”冬季风多雨少,天寒物燥,特别要警惕吸烟引起火灾,随手乱扔烟头是很多烟民的不良习惯。吸烟者要自觉、自爱、自防,在宿舍内部要积极宣传禁烟。 电器故障引起火灾

  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避免因线路老化、年久失修或经常搬运碰破电线而引发火灾事故,宿舍内部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灯易染燃物品。

  怎样打火警电话?

  (1)火警电话打通后,应讲清楚着火单位,所在区县、街道、门牌号码等详细地址;

  (2)要讲清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情况;

  (3)要讲清是平房还是楼房,最好能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质和燃烧情况;

  (4)报警人要讲清自己姓名、所在单位和电话号码;

  (5)报警后要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起火地点。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这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要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

  火灾初起阶段火场面积小、温度低,是便于扑救的最有利时机。在此阶段发现火灾,只要不错过时机,可以用很少的人力和灭火器材,甚至一桶水、一只灭火器,就可以扑灭火灾,火灾损失小。因此要注意扑灭初起阶段的火灾。

  在逃生时,身上着火怎么办?

  人身上着火后千万不能跑,因为越跑火就越旺。这是因为人一跑反而加快了空气对流而促进燃烧,火势会更加猛烈。跑,不但不能灭火,反而将火种带到别的地方,还有可能扩大火势,这是很危险的。应该:

  (1)尽量先把衣服脱掉,浸入水中或用脚踩灭;

  (2)如果来不及脱衣服,也可以卧倒在地上,把身上的火苗压灭;

  (3)可以跳入附近的水池和水塘内灭火,如果烧伤面积大,就不能跳入水中以防感染;

  (4)切忌用灭火器直接向着火人身上喷射,因为多数灭火器的药剂会引起烧伤的创口产生感染。 烟气妨碍人员逃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烟气的毒害性。虽然烟气中的成分并不都有毒害性,但是无毒气体也会妨碍人的呼吸,降低空气中氧的浓度,造成人体缺氧而死。

  (2) 烟气的减光性。烟气的减光性是指烟气降低人的能见度,这就使人们不能迅速逃离火场,增加了中毒和烧死的可能性。

  (3) 烟气的恐怖性。在发生火灾时,特别是发生轰然后,火焰和烟气冲出门窗孔洞,浓烟滚滚,烈火熊熊,使人们产生了恐怖感,常常因此造成了疏散过程中的混乱局面,使有的人失去了正常活动能力,有的甚至失去理智,惊惶失措。

  使用电源插座怎样注意防火?

  电源插座中有一种一座多用的三联插座和四联插座,使用方便,但是使用这种多用插座应注意电源插座所能承受的能力,。

  在电源插座上均标明有额定电压与电流,这说明电源插座能够承受的最大电压与电流值。电压与电流的乘积为电功率,单位为瓦数。假若在使用多联电源插座时,插了好几种电器就应仔细计算一下所插电器的功率是否超过了多联插座允许的额定功率,不能超负荷使用,以保安全

  “三合一”场所的含义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三合一”场所的分类

  用于家庭作坊和经营活动的“三合一”场所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有多种类型。

  1、按照表现形式分为三类:

  ①成片开发的商场(市场)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成片开发的招商城、商业城中,在经营娱乐、加工场所内设有员工集体宿舍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商业用房。

  ②成线设置的门面房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连片(三户以上)建设的既用于经营、加工、仓储,又有员工集体住宿的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

  ③零星建造的经营、加工、仓储类“三合一”场所。是指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或在民用建筑、住宅小区内零星建造的既用于经营,又有员工集体住宿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场所。

  2、按照使用性质分为三类:

  ①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是指将员工集体住宿场所与小型生产加工、修理或可燃物品仓库混合设置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住宅建筑。

  ②商业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将商业经营与员工集体住宿混用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民用建筑,包含在住宅建筑内进行商业经营活动或在商业经营用房内同时容留人员住宿两种情况。

  ③餐饮娱乐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员工集体住宿场所设置在餐饮及文化娱乐场所内,且未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的建筑。

  “二合一”场所是指生产、储存、经营、或公众聚集场所分别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具备两种功能的场所。 随着冬季温度降低,市民们用煤、电、火、气等取暖设备的使用量增多,由取暖设备引发的火灾也随之攀升。杭州消防部门提醒,冬季天干物燥,取暖时勿忘消防安全。

  煤火取暖须防煤气中毒。出现煤气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首先是使用不合格的炉具取暖;其次是烟筒老化漏气;再是使用炉具不当。在使用炉具(含土暖气)时,要检查其是否完好,若有破损、锈蚀、漏气,要及时更换。检查烟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物。烟筒接口要顺茬接、安装风斗要及时,并常检查烟道和风斗,加添煤炭后要及时盖好炉盖,睡觉前务必检查炉火是否封好,风门是否打开。

  电热毯勿长时间通电。电热毯通电时间过长、电热元件受损、质量不合格、控温装置发生故障、受潮等因素都会引发火灾。因此,在买合格的电热毯产品后,安全使用也至关重要:电热毯应平铺在床单或很薄的垫子下面,切不可折叠使用;电热毯每次使用时间不宜过长,达到合适温度应切断电源,临时停电后应断开电路,以防来电时无人看管而造成火灾;不要让小孩在铺电热毯的床上蹦跳,以防电热丝折断。

  电暖器烘烤衣物需谨慎。一般家庭用电暖器分为远红外石英取暖器、电热丝取暖器两大种类,共同特点是功率高、用电量大,通过电流运转加热取暖,很容易引燃或引发火灾。首先,电暖器须使用标准带地线的三孔插座,不可自行换用没有地线的两孔插座,这样容易产生静电,极易引发触电。其次,电暖器应摆放在不易碰触的地方,使用时严防机体接触可燃物,不能靠近诸如窗帘、沙发等可燃物,更不能随意烘烤衣物,不用或离人时应切断电源。

  燃气热水器洗澡注意通风。冬季大家喜欢呆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取暖,洗澡也不例外。但这个季节因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而引发一氧化碳中毒现象很常见,因此一定要注意燃气热水器的安装和使用。

  【冬季防火知识】冬季风高物燥,是火灾隐患的高发期。消防防火专家建议,冬季家庭防火要注意以下“七忌”:

  一、忌家用电器故障引起火灾。使用电炉、电热毯、电熨斗等,要避免因线路老化、经常搬运导致电线受损而引发火灾。

  二、忌乱扔烟头引起火灾。“一支香烟,能毁万丈楼”,不能乱扔烟头,尤其像厨房这样易燃物质多的地方要格外注意。

  三、忌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燃放烟花、爆竹要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燃放后对现场要进行检查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四、忌烤火取暖引起火灾。冬季烤火取暖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引火,火炉周围不要堆放可燃物品,取暖器材不要用来烘烤衣物。

  五、忌燃烧垃圾引起火灾。垃圾里可能有可燃可爆物,如液化气残液、玻璃瓶、鞭炮、废旧液体打火机等,一旦燃烧就有爆炸的可能。

  六、忌气体泄漏引起火灾。一旦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气阀和炉具开关并打开门窗,此时不要开关室内任何电器或使用室内电话,发现邻居家燃气泄漏应立刻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

  七、忌不配备消防器材。每个家庭都应配备小型灭火器等,每位成员都要掌握使用方法。

  消防安全“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这类大多可燃物多,住宿场所和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

  增强安全意识,严禁“三合一”场所

  浅议“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整治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集从业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场所(俗称“三合一”场所)大量出现,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也是当前火灾事故多发的重要场所之一,今年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一“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10月23日,我省吴江市横扇镇一羊毛衫整烫店也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8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80余万元,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如何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发生,是当前摆在公安消防部门面前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对“三合一”场所的防范措施和整治对策提出本人的一些看法。

  一、“三合一”场所的概念

  所谓“三合一”场所,是指集生产、经营、储存与住宿为一体的`场所,且该建筑未进行任何防火分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十五条一款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是设有员工集体宿舍的工业场所。这类场所违反《消防法》的规定,将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车间或者仓库内。

  二是利用住宅或出租房屋从事生产加工,住宿与生产在同一场所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三是分布在临街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从事餐饮、游艺、经营等行为,从业人员留宿的经营性场所。

  四是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连片毗连市场群及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

  二、“三合一”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1、消防安全基础差。“三合一”建筑绝大多数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基本无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缺乏,缺乏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安全“先天不足”。

  2、使用性质复杂。部分私营企业、个体户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往往选择使用“三合一”建筑,仓库、厂房、店面等与住宿共同一幢建筑,且无可靠的防火分区,物品堆放杂乱,火灾荷载大。

  3、管理责任不明确。分散的“三合一”建筑多数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以家庭式作坊居多,隐蔽性强。“三合一”建筑的集中区域产权、经营权为多人拥有,又无正规的物业管理,经营使用者各自为政,消防安全基本上无人过问。

  4、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三合一”建筑使用上的方便和其低廉的成本,淡化了一些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从业人员以厂为家、以店为家甚至以库房为家现象普遍存在。同时,消防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宣传教育不开展,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都是从农村招来的女工,文化程度低,上岗前后均未接受正规的安全教育培训,没有基本的灭火器使用、逃生自救等技能,火灾发生时容易造成慌乱,导致火灾在初起阶段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置。

  三、“三合一”场所火灾原因及特点

  (一)“三合一”场所火灾原因。

  1、“三合一”建筑是一种传统的经营模式,它的直接动力在于降低成本,既可以减少员工租房费用,又可降低劳工生活成本。要他们另外租房住,既增加了经济负担,也不方便他们对企业的经营管理。

  2、不在消防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的范围。有的“商住合一”的建筑只是一个很小的商铺,他们不需要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检查,因此消防部门对其很难监管。

  3、数量众多、形式多样。“三合一”的建筑数量众多。由于这些“三合一”建筑里很多都是自建和私建的违法建筑,为了占有更多的空间,就把原有的消防通道给占用了,造成建筑与建筑之间相距太近,也没有任何的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只能用最原始的方式提水救火。而且这样的建筑每年还呈不断增加的趋势。

  4、警力有限,无暇顾及。消防部门从事消防监督的干部是十分有限的,而且还担负着消防宣传、火灾调查、消防审核、消防验收、开业前消防检查、消防违法查处等多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三合一”建筑场所的整治工作。

  (二)“三合一”场所火灾的特点。

  1、燃烧猛烈,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由于多数“三合一”场所建筑耐火等级底,且可燃物较多,非常容易燃烧;一旦着火,燃烧速度快,火势猛烈,如果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未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将促使火势迅猛发展,形成大面积火灾。

  2、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三合一”场所一般多为单层或多层房屋,生产、储存、经营通常设置在底层,员工宿舍则设在上层,有的甚至是直接将员工住宿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阁楼上,住宿与非住宿部分缺少独立设置的疏散设施和辅助疏散设施,再加上通道、楼梯狭小等因素,发生火灾时人员往往因惊慌、拥挤等造成踩伤踩死,甚至跳楼等事故。

  3、烟雾密集,烟气严重侵害被困人员。多数场所内可燃物资多,供氧不足,燃烧不充分,发烟量大,自然排烟面积不够等因素,导致烟雾久聚不散,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氰化物等有毒物质不仅影响人的正常呼吸,对人体产生麻醉、窒息的作用,还会严重损伤人的中枢神经,吸入一定量后,就会导致人员丧失行动能力,葬身火海。

  4、水源缺乏,灭火救援难度大。大多数“三合一”场所分布在城郊结合部,而且设置比较随意,有的设置在居民家中,有的设置在办公楼、仓库内,附近往往缺乏市政消火栓,周围天然水源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此给初期火灾扑救带来很大困难。并且,因浓烟、毒气弥漫,影响灭火救援人员视线,给灭火救援行动增加了难度。

  四、防范措施

  对“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堵疏结合、强化监管”的原则,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集中整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源头管理。

  政府、消防和企业要三体联动,实施综合治理。必须要千方百计甚至通过火灾事故中人民群众严重伤亡、政府官员撤职查办的残酷事实来教育引导政府发行五个方面的职责:一要树立“保护一方平安”的第一责任人思想。就某个村、镇、街道而言,“三合一”企业普遍存在的行业往往就是当地的主导产业,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甚至幸福密切相关。县、乡(镇)等各级政府应成为治理“三合一”企业的第一责任人。二要对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态度明确、措施果断。对拒不整改的严重存在“三合一”隐患的企业,消防部门要分别抄告相关部门,由有关部门暂扣或销其各类证照,甚至直接予以停水停电处理。对“三合一”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也要在用工、工商注册、贷款等方面加以限制,提高门槛。三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对制鞋、印刷、制衣等行业,要与其进行沟通、协商,针对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方案,由行业协会倡导落实。四要根据需要,在“三合一”企业集团中的地方,兴建“外来员工之家”,用于企业外来员工住宿,使“三合一”企业的员工与厂房、仓库分离得到了落实。五要引导企业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通过政府组织企业主进行宣传教育,使企业主认识到违章操作、冒险生产、违法经营最终只会得人财两空的恶果,鼓励其进入规范的工业园区进行扩大生产。

  (二)严格落实各项措施,防患未燃。

  公安消防部门在“三合一”企业治理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生力军作用。一要对辖区存在的“三合一”企业现状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动态监督、稽查。对未出现“三合一”企业的地方,公安消防部门要注重及时的调查分析,了解掌握当地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是否会引发“三合一”企业出现等问题。二要对辖区存在的“三合一”企业,要根据其性质、规模、行业差别,组织专家,邀请有关成员单位进行会诊,区分不同情况,分门别类进行治理,不搞一刀切。

  对当地“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的整改提供业务服务和技术支持。总的思想是什么方法简单实用就用什么方法。具体可以从五个方面做起,一是推行简易火灾事故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提高建筑发现、控制初起火灾的能力。二是在重点部位、重要蔓延路径上设置自爆式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灾,防止火势迅速蔓延。三是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提高企业自防自救能力。四是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教会企业员工常见防火、灭火方法,提高他们灭火逃生能力。五是充分利用防火委、消防联席会议作用,协调各部门开展“三合一”企业整治工作。“三合一”企业存在不仅是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也牵涉到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环境保护、建筑使用、行业管理等方方面面问题。公安、工商、经贸、劳动、建设、土地、规划、工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在企业立项、审批验收、日常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起一套较为规范的工作机制,分头把关,分别负责,互相制约。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类企业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一要按照61号令的要求,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自我检查、自我管理、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使企业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切实增强企业自防自救能力。

  (四)多方配合共抓共管,消除隐患。

  做到部门联动,多策并举,综合治理。一要明确职责,部门联动。行业主管和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做好整治、预防“三合一”企业的各项工作。二要出台地方法规,推行强制措施。在现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对“三合一”企业整治无明确、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有必要出台地方规范性文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三要依法监督,严厉打击。对发现的“三合一”企业必须坚决督促整改,并对责任人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偏袒,形成强有力的警示效应。四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不仅消防机构要重视,更要发动新闻媒体、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企业自身开展相应的宣教工作。五要加强规划建设。对工业建筑尤其是工业开发区和通用厂房建设的管理,要实施超前控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可通过建设企业、园区民工宿舍,落实人员住宿、生活等配套设施,杜绝新的“三合一”企业的出现。对于已经建成的厂房和工业区,应补建相关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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