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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考点

时间:2020-11-09 15:25:51 报考指南 我要投稿

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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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考点

  1.承揽合同的特征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体现在: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完成所承揽的工作,承揽人有权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接受定做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

  2.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体现在: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3.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瑕疵担保义务,要区别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的不同。买受人的义务是: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对标的物进行检验等。

  4.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贷款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约定提供借款和不得预扣利息等。借款人的义务是提供担保、提供真实情况、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等。

  5.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的合同,要区别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不同特征。

  6.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出租物、维修租赁物、权利瑕疵担保、物的瑕疵担保等。要注意若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承租人要行使抗辩权。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按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返还租赁物等。

  7.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融资租赁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特殊交易方式。其法律特征体现在:出租人身份的二重性;出卖****利与义务相对人的差异性等。

  8.掌握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要区分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有不同的各自义务。如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和标的物的瑕疵担保。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等。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协助承租人索赔等。

  9.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权利是赔偿权、特殊情况下对货物的拒运权和留置权。托运人的主要权利是有条件的拒绝支付运费权和任意变更解除权。要结合实际理解什么是“特殊情况下”和“有条件的拒绝”的含义。

  10.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费用、支付报酬和赔偿损失。受托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约定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及时提交委托事务报告等。要注意只有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否则受托人对自己的行为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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