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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时间:2020-10-30 15:21:11 驾考资讯 我要投稿

2016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1日发布消息说,一年多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扎实稳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公车改革已全面完成,地方党政机关车改正积极推进,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正在启动实施。

  2014年7月,《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印发,备受关注的公车改革正式启动。

  国家发改委介绍,截至2015年底,中央和国家机关140个参改部门参改车辆全部封存,司勤人员全部安置,补贴全部发放到位,车辆处置全部公开,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各项改革措施均已顺利落实,改革后公务出行实现多种方式有效保障。

  国家发改委披露,初步统计,中央和国家机关140个部门共取消车辆3868辆,保留符合条件的2391辆,取消的占62%。各部门涉改公务人员49355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执行。

  此外,初步测算,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节支率为10.5%。综合测算司勤人员养老、医疗、办公用房、停车泊位建设和租赁费用等潜在支出,车改实际节支率还将有所提高。

  据介绍,各部门封存停驶车辆经验收合格后,移交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处置。到达报废年限的进行解体,其余的公开拍卖。为扎实细致做好取消车辆处置工作,防止车辆甩卖、贱卖,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专门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公开招标确定了9家车辆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机构,已举办26场拍卖会,共2672辆车拍出,总成交价15665.95万元,平均溢价率65.15%。处置收入抵扣相关税费后,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南昌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如何收车?如何发补贴?如何拍卖?

  参改范围

  参加车改的机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省有关政策出台后再另行部署。

  参加车改人员范围包括,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在编在岗的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

  参加车改的车辆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垂直管理系统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所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推进。

  确定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

  不超过本级现有一般公务用车总数10%

  改革方案提出,市、县(区)按不超过本级现有一般公务用车总数10%的比例,保留本地区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保留车辆不落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设立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机关可各保留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用车。同时,市、县(区)可按总数不超过20辆车保留重大应急调研接待用车,保留的车辆通过设立应急调研接待用车平台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县(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公务交通补贴

  补贴分五档

  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

  公车改革的目的之一是减少财政支出。改革方案提出,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市直单位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外从事公务活动的,按照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市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含机关工勤人员)每人每月500元。

  “南昌市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确定。”据相关人士介绍,改革后,南昌市的公务交通总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且节支率不得低于7%。

  公务交通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南昌市规定,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按现有经费保障渠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依据经济发展和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参改单位根据实际,可以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

  此外,鼓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人(厅级)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10个部门保留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能否保障正常公务出行是检验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准。改革方案提出,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仅限于10个部门(系统),即: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含交警、森林公安)、司法(含戒毒)、农业、林业、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地税。

  其他行政执法用车,将组建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执法用车成本。市级、县(区)级及以下保留执法执勤用车比例,分别按照不超过原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60%、70%标准执行,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上述比例,每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6万元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将缩减近54%

  每年可节约3900万元左右

  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记者了解到,从全市公车数看,这次公车制度改革前,我市有公务用车7512辆;改革后,按照省车改领导小组关于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包括执法执勤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事务保障用车共保留3464辆,公务用车将缩减近54%。从支出成本看,改革前我市每年公务交通支出约5.14亿元;改革后,测算运行费用、公务出行补贴约4.75亿元,全市每年可节约3900万元左右。

  车改释疑

  公务交通补贴

  不作为保险、公积金缴纳基数

  1关于参改单位保留离退休干部用车的问题

  对于参改单位保留离退休干部用车的问题,车改后,各大家办公厅市级离退休干部正常服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但不能固定给专人使用,在市直单位和派出机构不单独保留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2关于挂职干部如何参改的问题

  挂职干部的原单位属于参改范围的,由原单位按相关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挂职所在地不得重复发放。挂职干部的原单位不属于参改范围的,由挂职所在地按同职级公务交通标准,以交通补贴的形式给予补贴。

  3关于开发区、新区参与车改的问题

  依照省车改政策规定,高新开发区、南昌经开区、红谷滩新区属于市政府派出机构,不得单独核定机要通信、应急用车。车改后,开发区、新区取消车辆纳入市车改办统一处置,其中,按规定提取18%车辆数保留到服务平台,保留到服务平台的车辆产权及户头划归市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统筹保障开发区、新区的公务出行用车;取消车辆的拍卖或拆散收入款项相应进入开发区或新区的国库。

  4关于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的有关问题

  市公车改革办按各单位申报时间依次进行审核验收。对于一次性审核验收合格的单位,以市公车改革办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认定为该单位封车时间,封车时间作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起始时间;如一次性审核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则以整改后的复审验收合格日期认定为封车时间,并以此认定计发公务交通补贴时间。为加快公车改革进程,保障市直参改人员公务出行,从2月份开始预发参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根据市车改总体方案要求,公务交通补贴由财政统发中心代发,列交通支出,不作为养老保险金、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的缴纳基数。

  处置车辆

  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

  记者了解到,公务用车改革本着应改尽改的原则,凡属参改单位户头的车辆或参改单位固定资产账目中记载反映的车辆,都必须纳入车改范围进行处置。严禁参改单位将车辆转移过户给非参改单位或个人。

  改革方案提出,对取消的公务用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处置过程中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财政。其中,中央垂管部门车辆处置的收入上缴中央国库,省垂管部门车辆处置的收入上缴省级国库,市、县(区)车辆处置的收入上缴同级国库。

  据悉,车辆采取车、牌分离方式拍卖,号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保险随车。车辆成交价原则上不得低于鉴定评估价。拍卖机构要协助成交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保留车辆

  统一更换尾号为“G”号段车牌

  “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对保留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严格配备标准,不得留用超标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林说,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另外,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规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特种专业技术、一线执法执勤用车统一更换尾号为“G”(赣A—XXXXG)号段车牌,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监督。有条件的可采用卫星定位等办法,实现有效监督。

  司勤人员

  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

  “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李林介绍,对未聘用的在编在册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对未留用的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公务人员不得“既拿钱又坐车”

  我市提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保障、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审计机关要对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交通补贴发放等情况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参改单位保留离退休干部用车的问题,车改后,各大家办公厅市级离退休干部正常服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但不能固定给专人使用,在市直单位和派出机构不单独保留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今后公车驾驶员只凭派车单开车

  若改路线等需沟通

  目前,南昌已建立了南昌市公车服务平台,届时保留车辆进入公车服务平台统一调度使用。为了让更多的公车驾驶员了解公务用车详细的使用流程,17日上午,不少公车驾驶员收到通知集中进行了“上课”,学习公车使用的操作流程。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位南昌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相关工作人员,已经手持一张名为《市级重大调研接待应急用车平台联系单》的表格向驾驶员与相关人员介绍公务用车详细的使用流程。

  据悉,在市级公车服务平台,用车人需先填写用车申请单预约用车,随后公车服务平台会开具一张联系单,包括用车单位、用车人、用车任务、任务地点、预约地点、服务车号、初始里程数、结束里程数、出库时间、入库时间、用车时长等相关信息。届时,驾驶员凭借派车单开车,按照派车单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进行接送,改变路线、目的地都需要与公车服务平台及时沟通,纪检、财政等部门也要对派车单进行备份。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为了让公务车驾驶员能有一个缓冲期,今起之后的两个月,驾驶员工资待遇由原单位保障,两个月以后,由南昌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负责聘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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