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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超车技巧及评分标准

时间:2020-10-03 16:52:22 科目三 我要投稿

2017科目三超车技巧及评分标准

  首先,确认是否有超车条件,即要选择道路宽直,视线良好、道路两侧均无障碍,被超车前方150米以内没有来车,并在交通法规许可的路段和情况下进行。

  其次,在超车时,应先打开左转向灯,向前车左侧靠近,并鸣喇叭(禁止鸣喇叭地区和夜间须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通知前车,确认安全及前车让超后,加速并与被超越车辆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从左侧超越。

  接着,在超越前车后,不可向右急转动方向盘,应保持超车时的'速度。

  最后当超出被超越车20米以外再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下面一起来看看科目三超车评分标准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的动态,不合格。

  ③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④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⑤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⑥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⑦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温馨提示:

  遇到以下四种情形不能超车:

  ①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或超车过程中。

  ②如超车,将与对面来车相会于超车途中时。

  ③当前车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救险车时。

  ④当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窄路、陡坡等复杂路段,或遇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