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解读
根据考生成绩,按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分三段填报志愿和录取,每段均按1:1比例投档。改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为以专业为单位的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志愿数不超过80个。
普通类中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院校实行提前录取(含军事、公安、定向招生及三位一体招生等)。新高考改分批提前录取为不再分批,统一在普通类平行录取前分段录取。
新高考形成以统一高考招生为主体,分类考试、多元选拔录取模式并存的新格局。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除北大、清华等高水平大学在高考志愿填报前完成录取外,其他院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高职提前招生实行“一档多投”;单独考试招生全面实行“文化+技能”考试招生,按照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此外,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统一在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进行,其最低文化要求不低于我省第一段分数线。
新高考艺体类招生录取批次有调整。其中,艺术类第一批(以专业校考为主)实行传统志愿;艺术类第二批合并专业省统考的原二、三批,体育类原两批合并为一批录取,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
艺体类专业术科考试及综合分合成按原办法执行;考生位次按综合分成绩分类别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科成绩、普通类专业文化成绩排序确定。艺体类招生录取办法原则上保持稳定,不能兼报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但可根据条件兼报普通类平行志愿,录取时先艺体类后普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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