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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新方案

时间:2021-11-27 11:09:02 高考 我要投稿

高考改革新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考改革新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高考改革新方案

  高考改革“落地”

  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和浙江率先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的试点。12月16日,教育部公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等配套政策,明确提出“全科覆盖”“分类考察”“不分文理”“两次机会”“严格公示”等措施,试图从根本上解决高考“一考定终身”“一把尺子量万人”“唯分数论”等弊端。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从实践看,高考“牵一发动全身”,单一维度、单个领域的改革很难取得较好效果。此次高考改革方案不再“零敲碎打”,强调系统设计,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进步意义。但不容忽视的是,与公众对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期待相比,新方案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高考加分“瘦身”

  教育部等五部门近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明确,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和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等6项全国性加分。

  辽宁本溪高级中学87名体优生加分,河南漯河高级中学74名考生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被加分……今年曝光的多起高考加分涉嫌造假事件,令公众对“假加分”“蹭加分”“买加分”等乱象疑虑重重。此外,体育加分政策的作用更令人担忧:考前突击过关,考后丢在一边,很多体优生体育素质不高,甚至比不上普通学生。

  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副教授殷飞认为,照顾性加分是社会救济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维护教育公平的题中之意,应该坚持下去。对于鼓励性加分,应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效果加以调整、规范;有的加分项目标准不清晰、程序不规范,应逐步取消。

  12月16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两项政策,明确提出“全科覆盖”、“分类考察”、“不分文理”、“两次机会”、“严格公示”等措施。

  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2014年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的试点,2017年将全面推进。多位专家表示,随着今天两个具体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9月份国务院政策已经开始真正落地,也预示着我国高考改革已经全面进入了深水区。

  今天出台的政策规定,《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均列入了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音乐、美术、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科目的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据了解,虽然所有科目都在考察范围,但是考察的方式并不相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学生可以在三年时间内可以合理安排考察的科目和数量,各省(区、市)还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学生提供第二次考试的机会,以及更换选考科目的机会。

  政策规定,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在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也就是说,将来学生的高考成绩将会是“3+3”模式,除了统一高考的语数外三科外,还要加上自己选择的三科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从这样的设计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进行竞争,“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使得文理不分科成为了可能。”教育部基础二司司长郑富芝说。

  随着高考改革的深入,学生的高考也将从“标配”时代进入了一定意义上的“自选”时代,“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教育公平,同时,也意味着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的方式也将迎来彻底的变革。 ”浙江省考试院副院长刘宝剑说,分层教学、走班制等将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渐推广开来。

  另外,教育部也就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出了明确规定,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都将成为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进入档案。同时要严格公示制度,对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另据 《新安晚报》12月18日报道,教育部等5部门17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对于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意见规定,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

  同时,意见对“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全国性加分项目予以保留。

  对一些地方性加分项目,如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意见决定予以取消;对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意见要求要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按照新的政策,我省的高考加分项目要缩减一半,目前还剩下5类考生在政策允许范围享受加分或者照顾。具体加分值有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