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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参考知识点

时间:2020-11-02 09:21:23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2017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参考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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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参考知识点

  工会地位和权利

  ①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

  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②工会对“三同时”的监督

  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③工会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的四项权利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

  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条件

  ①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

  各类生产经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

  公民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②法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和范围(第三条)

  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目前特种作业人员共有十大类。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第四条)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部门及职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免于培训的规定(第九条)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方式(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考试程序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期限(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程序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培训(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离岗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第三十二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的职权划分(四个方面)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没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3、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4、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需要安全论证和安全预评价建设项目的范围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4、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的内容

  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3、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4、其他需要认证的内容。

  其他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第十条)

  除高危建设项目和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外,对于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权限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等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监管权限划分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逮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

  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备案

  国家对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汁实行备案管理。

  其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备案

  :除高危建设项目和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监管权限划分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高危建设项目和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试运行的规定(三方面)

  1、高危建设项目和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的,应当在正式投人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2、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负责建没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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