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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级指南
1月2日
中央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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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几年的考级实际情况来看,为单纯追求某种狭义的功利所驱动,为数不少的学琴者往往学半年或三四个月便急于考高一级,有悖开发智力,陶请情操,提高文化素养的目的。所以中央音乐学院把每年两次考级改为只在寒假举办一次考级。
一、报名
1.时间:每年寒假举办一期:本次考级报名时间为:2000年12月1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双休日不休息)。 2002年寒假的报名时间由本次的12月1日至11日改为11月1日至11日。
2.地点: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办公楼一层101室)
电话:6641-9116,6642-5733(每周二、四下午人工咨询,寒暑假及报名、法证书期间停止开通)
3.手续:
1. 准备三张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
2. 报考四级以上(含四级)的考生必须出示中央院的前一级证书,无证书者按"跳级"的有关规定报名,即:须加试前一级的全部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谱演奏),并加付本记得50%考级费。电子琴7-9级及小提琴等专业的演奏文凭级不准跳级报考
3. 到填表处认真填写准考证、报名表,要求如下:
(1) 字迹端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
(2) 考生姓名请注明汉语拼音。
(3) 准考证和报名表上各贴一张照片,第三张照片的背面请写上考的姓名、准考证号、专业、级别等四项内容。
(4) 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均要填写详细、准确、清楚,如因填写错误而无法联系,责任自负。
(5) 关于报考级别,请考生与家长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好后选定相应级别再填表报名,报什么级别,只准考什么级别。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
4. 到报名处按规定交纳考级费办理报名手续。按北京市物价局所规定的各级考级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级、二级40元 三级、四级60元 五级、六级80元
七级、八级100元 九级、演奏文凭级120元
4.关于《音乐基础知识》(简称“音基”)测试的要求:
1.各专业1-2级考生报名是无需出示“音基”测试合格证书
2. 自2000年12月起,各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北京考区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音基”测试的一级合格证书(未满7周岁可免,但报名时须带户口本原件)。
3.自2001年起,每年寒假在中央院举办“音基”一级测试一次(二级和三级测试视情况再进行,报名时请带前一级证书),寒假报名时间为10月最后一周的周五至周日三天。
4.本次“音基”考试的时间为1月13-14日;发测试结果的时间为3月31日和4月1日共两天,查询结果可打电话1605710(办法见“考试要求”)
二、考试
1. 考试时间:本次考级所开设的20个专业的考试时间全都从1月18日开始。参加本次考级的每位考生的考试日期及考场安排除了可向160电话信息台查询外(详见第4条),还于考试起始日前三天(1月15日)在我院西门橱窗内公布。
2. 考试要求:
考试的内容和方式严格按照各专业的考级教程、考级曲目及本简介第四部分"几点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请考生按时在指定地点候考,自觉遵守考场纪律。除钢琴外,其它专业均需自带乐器(雅马哈KB-200和卡西欧CT-670为本院电子琴考级指定用琴,凡使用这两种型号的电子琴考生,可免带乐器参加考级,声乐考生伴奏自带)。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有专业考试时必须背谱(在职人员例外)
3.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级考试结果:可拨打1605710(24小时声讯服务)查询,具体方法如下:
(1)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1月6日时刻查询,考试结果2月19 日始可查询
(2)1605710自动查询系统直接输入专业代码及准考证号即可,专业代码为:
手风琴—01 声乐—05 古 筝—09 小 号—13 萨克斯—17 音乐基础知识—25
钢 琴—02 二胡—06 大提琴—10 小 鼓—14 圆 号—18
电子琴—03 琵琶—07 单簧管—11 吉 他—15 低音提琴—19
小提琴—04 扬琴—08 长 笛—12 钢琴调律—16 长 号—20
三、领取证书:
查询本次考级结果请打160信息台查询(详见“考试要求”)。各专业的考生请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并交纳证书费到考级办公室邻取评审表和证书(末通过者没有证书,也无需交纳证书费)。
音乐基础知识:3月31日和4月1日共两个双休日;
钢琴、手风琴、小提琴、民乐、管乐、声乐、电子琴、小提琴、小鼓、吉它等所有考生:均可在4月7、8、14、15、21、22、28、29日共8个双休日凭准考证到考级办公室领取评审表和证书(未通过者没有证书,凭准考证和评审表退还预收的证书费,没有准考证不能领取考级评审结果),过时不再补领,请考生和家长配合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例:手风琴考生的准考证号码为:A200070,查询可拨通1605710,听到提示音"请输入准考证号"后,按电话机相应数字键,输入号码为01200070 [01为手风琴专业的代码] 即可。
注:(1)自动查询应使用北京市的双音频电话,外省市的长途电话无效。
(2)160信息台为有偿服务。
四、注意事项
1. 为了满足广大考生及其家长的需要,特将有关考级报名及考试的若干规定内容再次通告如下:所有专业考试时必须背谱(在职人员可例外)。报考各专业4-9级以及小提琴、单簧管演奏文凭级,原则上不可跳级(报名时须出示本院前一级的证书),如属第一次参加考级或有能力要求跳级的考生,须加试前一级的全部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谱演奏),并加付本级的50%考级费。中央音乐学院手风琴考级教程修订版(1-8级)已出版,原考级教程2000年暑假后停止使用。从今年12月1日起增设低音提琴考级项目。长号考级教程将于今年底出版,长号专业考级定于2000暑假开始。
2. 关于《音乐基础知识》(简称"音基")测试的要求:
(1)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1-2级的考生,报名时无需出示"音基"测试的合格证书。
(2) 自2000年12月起,报考我院各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北京考区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音基"测试的一级合格证书(未满7周岁者可免,但报名时须带户口本原件)。
(3) 今、明两年,每年的寒假和暑假在本院举办"音基"一级测试各一次(二级和三级测试视情况再进行。报名时请带前一级证书),暑假报名时间为5月第二周的周五至周日三天;寒假报名时间为11月第二周的周五至周日三天。
3. 获本院九级证书的高三学生报考清华大学文艺特长生冬令营时可免予初试。
4. 每次考级的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如有变动,均以报名时颁发的该期考级简章中的规定为 准。
本站提醒:所有要求及变化以中央音乐学院考级简章为准,报名时最好购买简章认真阅读,以防误事。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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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级科目
1. 声乐:民族唱法、美声唱法、少儿声乐
2. 民族管弦乐器:笛子、笙、唢呐、柳琴、琵琶、杨琴、中阮、古筝、三弦、二胡、板胡
3. 键盘乐器:钢琴、电子琴、手风琴
4. 西洋管弦乐器: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小号、圆号、长号、次中音号(小低音号)、大号、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军鼓
二、考试
1. 儿童、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所有科目均划分为几个级别,一级为起始级。
2. 教材一律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为方便考生,在特殊情况下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对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及中央音乐院考级委员会所编定的考级教材予以承认。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委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3. 乐器自备。自带伴奏或使用伴奏带。
4. 考试结束后,考委会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证书。对考试不合格者,只发给由考委签名的评审结果及简要评语的评审表,同时凭发票退还证书费。查阅评审结束及领取证书或评审表的时间地点详见各考场通知。
三、 考委聘任资格
1. 考委必须是从事所考科目并有讲师以上任职资格的教师或资历较深的专业工作者,并熟悉所考科目的教材、曲目和级别划分标准。
2. 被聘考委需要先填写"考委申请表",经本考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发给《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考委委托书》。
3. 考委必须持《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考委委托书》参加考评工作。
4. 考试期间,各专业考场应由一名主考委主持考务,主考委由中国音乐学院直接派遣,别设1-3名副考委。
四、 考委职责
实事求是地评价考生的学习成绩,客观、准确地划定考生技术水平级别。
五、 考评要求
1. 对每一级都要坚持按标准严格要求。
2. 对报考1-4级的初级级别者,要强调读谱的准确性、演奏(唱)的完整性及基本技术方法的正确性。
3. 对报考5-7级的中级级别者,除以上要求外,还要求有一定的音乐表达能力。
4. 对报考8-9级的高级别者,在技术和音乐表现力诸方面均应严格要求。
5. 对考生应考曲目,依考级要求坚持听完,考委不得任意让考生终止演奏(唱)。
6. 对考生负责,态度热情,定级准确。
六、 评审简要评语书写要求
1. 对考生演奏(唱)中的优点进行肯定与鼓励。
2. 对考生在演奏(唱)中技术上和音乐上出现的错误和不足明确指出。
3. 有针对性地对考生提出建议或指导方向。
4. 考委要在报名表有评审表中认真填写评审结果,级别用大写数字填写。
5. 考委必须在填写过考评结果的考生评审表和报名表上签名。
七、 考委纪律
1. 对本考级委员会负责,工作严肃认真,不作任何有损本考级委员会声誉的事情。
2. 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现徇私行为或变相徇私行为。一但发现有以上行为者,本考级委员会将立即中止其考委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 考场纪律
1. 每个考场考委不得少于2人。
2. 在评审过程中,除正式考委和有关工作人员之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 在评审过程中,除考委之外任何人不得翻阅评审纪录。
4. 考场内不作任何与考级无关的事宜。
5. 每个考场,半个工作日所考人数,高级别者最多不宜超过25-30人,低级别者不宜超过35-40人。
九、 关于跳级报考
1. 学习音乐艺术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打好坚实良好的基础,对以后的进步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主张跳级报考。
2. 对进步突出,确有必要跳级的考生必须严格要求,除考试所报级别的规定曲目外,还需抽查所跳级别的曲目1-2首,经严格测试合格者,发给相应级别的证书。
收费标准如下:
一、二级 40元 三、四级 60元
五、六级 80元 七、八级 100元
九级 120元
证书费(1999年新版):20元
第一次更换新版证书,每本交费20元,以后续考时可只更换证书芯,收费5元。
本站提醒:所有要求及变化以中国音乐学院考级简章为准,报名时最好购买简章认真阅读,以防误事。
音乐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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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手续和程度:
1. 关于报考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 前来报名者须带报考费,同时带考生同一底版的近期半身免冠小二寸照片(护照相)三张,领取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
3. 交纳照片、报考费及填好的报名表,办理准考证。
4. 报名费标准:每人次10元;乐器考试费标准:一级40元;二级50元;三级60元;四级 70元;五级80元;六级90元;七级100元;八级110元;九级120元;十级130元,音乐素养考试费标准:一级60元;二级80元;三级100元。
二、填写报名表要求:
1.字迹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 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再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
3.如有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请务必问清后再填,以免发生差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查询考级时间、地点的方法:
各项目考级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从2000年1月1日起至寒假结束之日止,按照考级项目、准考者证编号顺序用以下两种方式公布:
1. 在168信息台的考级咨询专线"16850355"中公布布,该电话为24小时有偿声讯服务,请您用音频电话机拨打上述号码,拨通后按照语音提示操作即可查询所需信息。
2.拨打上述电话确有困难者,可从2000年1月1日起分别到以下地点查询:中国文联大楼(工作时间内在十层1000室,节假日在传达室);中国儿童活动中心艺术宫。
四、钢琴考前辅导安排:
报考钢琴九、十级的考生,如需请有关专家进行个别辅导,可在报名时预约登记,由我会统一安排,其他级别的考生此次不安排辅导。
五、音乐基本素养考前练习的安排:
为使音乐素养老生在考前熟悉考试题型及电脑考试操作程序,以便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我会特请有关专家研制了音乐基本素养二级、三级水平测试软件,并将对外开放两处电脑音乐室,为报考二级、三级的学生提供上机练习的机会。两处电脑音乐教室分别为:
1.苹果电脑音乐中心(海淀区白石桥路48号),联系电话:62174358,联系人:郭春峰、李柱。
2.中国音协音乐基本素养培训基地(交道口东公街九号北京教育学院东城被分院内)联系电
话:84015374, 联系人:徐老师、蔡老师。
考生可拨打上述联系电话,预约上机练习的时间。
六、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未带"准考证"者视为自动弃权。如有在考前丢失准考证者,须及时与我会办公室联系补办事宜。考级结束后,还须凭准考证领取等级证书和评语,故请考生务必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2. 考生与家长到达考试地点后,请在指定的候考室内等候点名。候考室内严禁练琴。当被点到名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入考场后,家长请在考场外等候。
3.所有参加音乐素养考级的学生在进入面试考场时,须自带考级教材。报考二、三级的考生在进入笔试考场时。除带准考证、答题用笔(钢笔或圆珠笔)、涂改液之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许带入考场(我会将在笔试考场为考生提供草稿纸),不许用铅笔答卷。二、三级的笔试与面试将分别安排考试时音,请考生在查询时注意,不要遗漏。
4.参加小提琴、手风琴、二胡、琵琶、占筝、萨克斯考级者均需自带乐器。弦乐1-5级的考生由我会请有关教师帮助调音;6-10级的考生则需自己调音(请自带音叉或校音器),建议考生携带备用琴弦。
5. 电子琴考场将为考生提供考试用琴,具体型号在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布,考生也可自带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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