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筋 

中国人吃东西的蹊跷,不消西方人惊诧莫名,恐怕就连咱们中国人自己也会时不时以手抚胃坐长叹:不会吧,这也能吃?这也能这么好吃?一个畜生,西方人挑挑拣拣,掐头去尾、扒皮抽筋,能吃的,恐怕也就中段了;而咱们从头至尾,除了毛发,也就能给狗留下点骨头,——而且是吸过骨髓的。



不仅如此,而且在中国人眼里,那些乱七八糟的部位似乎更为珍贵。自上古“八珍”而始,什么“龙肝、凤髓、豹胎、鲤尾、鹰炙、猩唇、熊掌、酥酪蝉”,名字叫的虽然堂皇,却多少显得古怪,不但常人不可企及,而且都不是寻常的肉食,尽是边边角角的下脚料。直至后世,也没有改变多少。无论什么东西,似乎都只取其最别扭的一个地方来吃,才叫高级。骆驼单挑驼峰、狗熊单挑熊掌、猴子单挑脑浆、鹿单挑筋。除了这些特殊的部位,其他能果腹之处都等而下之了。



这些顶级食物,非但不易得来,而且做起来还异常繁琐。比方鹿筋,寻常鹿肉,无论红烧清炖,直接拿来也就是了,鹿筋不成。鹿筋要发,不把鹿筋发软没法咬。水发、油发。简单地说,水发无非泡,油发无非炸。发好后,才能进入实质性的烹饪阶段,或红烧之、或扒之、或汤之。鹿筋的做法还算简单,熊掌、燕窝等等,就更复杂了,不是我等凡人能说明白的。当然,这等美食也不是我等穷人随随便便就能消受的。



如此吃法,已经脱离最基本的吃,而的确是美食的境界了。尽管其营养学价值和味觉享受是否名实相符还有待考证。抛开这两点不谈,如果我们非要在有限的物质条件下,追求一把王室味觉待遇——有点一根筋——也并非不可能。



鹿筋吃不上,牛筋还是吃的上的。牛筋就是牛蹄筋。红烧、黄焖、蒜烧、扒海参,如此等等,做好的牛蹄筋吃起来的确香浓满口、咬劲十足。以我小人之嘴度大人之口,估计也差不到偶蹄动物以外去。



曹五木。200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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