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风来临(当代女大学生性心理调查)(第七章)

                       不为什么--就爱你一无所有

  有人断言, 中国都市文化已经进入了POP时代,因此,我们时代的一部分真实, 将由POP音乐来表现;当代青年的精神历程,也将由流行歌手来书写。
  此话信然。从《一无所有》到《跟着感觉走》,从《北方的狼》到《外面的世界》,一首歌就是一段痛苦的心灵史,展示着当代人的孤独和无奈、狂热与反叛、 媚俗和蔑俗……多年前的一个5月,当日后成为中国摇滚之王的崔健着一身落伍的军便装,一高一低地挽着裤管站在台上时,无论是他本人还是狂热的听众都没意识到,“一无所有”会作为一种反理想主义的精神象征,左右着一代青年的情感世界。
  “一无所有”是自嘲也是自诩,是夸饰贫穷也是夸饰富有;“一无所有”是一种孤独而落寞的心境,更是一种桀傲不驯的人格追求。“别问我爱你什么,就爱你一无所有”,在日益媚俗的大学校园里,“一无所有”高举起反叛的旗帜,爱个随心所欲你死我活,以毫无价值为价值,以无所追求为追求。

  故事之一:不为什么才是爱

  1、 安倚着学校的后墙哭得声噎气绝。云慌里慌张跑来找我,说老师你去劝劝吧,那小痞子又欺负安了。我忙问怎么回事,云说那狗娘养的约好了今天下午2点在后门口见面的, 到现在天黑了还不来。安谁劝也不听,就在那哭,寻死觅活。
  安是活该。连云也多次和我说:安是自作孽。天作孽,犹可说,自作孽,不可活,所以我说云你别管!让她哭去!
  云这次是没法不管了,几个星期下来,安已经瘦得像条腌过的黄瓜,气息奄奄。辅导员不明就里,昨天一连几趟要把安往医院里送,说可不敢耽误了--出了人命怎么办?!
  那小痞子是蓄意杀人。昨天,云大老远地哐啷哐啷坐了车去郊县找他,好不容易摸到他妈的水果摊子上,老太太却说小短命的也不知哪挺尸去了,又来找又来找祸害得我还不够哇! 把云气得浑身直抖。原想这就回去,但想想躺在床上的安眼泪涟涟的样子,到底不忍,就又漫无目标地找起来。好在县城不大,几条街打个来回,到底在一个台球摊上瞅见了他。云说你得去看看安,她病得快不行了。那小痞子爱理不理,翻翻白眼问怎么着? 这就赖上我啦? 云好言说你管怎么着,去看看,当面把话和她说明了,让她死了这份心,我不也算交了这趟差了! 他不听,继续玩,就像眼前没云这个人似的。云也是烈性子,“忽拉”一下,把球扫得满地都是。边上的痞子们就都上来打圆场,说得得!三哥你走一趟不就得了吗,大学生老婆咋也说甩就甩了?搁在咱哥们身上,含在嘴里还怕化了呢。那小痞子就一副很勉强的样子,说好好,你就说明天下午2点我准到,后门口,让她去接!
  当时云就觉得这是糊弄她,可是回来和安一说,安兴奋得不能行,几天不吃不喝,那会子挣扎着,到楼下小摊上吃了一碗馄饨,回来后又抱着镜子左照右照, 说我瘦吧怎么这么难看像根腌黄瓜。又问他听说我病了怎么说?啊? 云让她问得烦,就说行了行了别自作多情了,我看他根本就无所谓,说不定明天你又是一场白等。安就突然很紧张,锐声说你骗人你骗人! 云就回她说你这样的傻妞值不值得骗啊? 安你别把自己弄得这么贱,你自己贱他才敢这么待你!

  2、 安是在舞厅里认识那个郊县痞子的。安和云一起去舞厅,两个人都没有带伴。其实本意也不是去跳舞,就是想在那儿坐坐,感受一下舞厅里自由自在毫无拘束的气氛。后来他就过来了,说我想请小姐跳舞,两位谁能赏光哪? 说着很不经意地一伸手,做出极其优美的邀请姿势。安觉得他是在看自己,想站起身,又顾忌云,就犹犹豫豫。恰在这时云开口了,云说人家邀请你呢安你怎么连起身也不起身,这多不礼貌。
  那一个晚上安就和他一个人跳。他舞步娴熟所给的暗示明确,让安有一种飞起来的欲望和身轻如燕的感觉。他说看这些个伤兵哪是在跳舞啊。安看看,果然,一帮子男男女女都抽胳膊抖腿的,像群打败了的鬼子兵。安想到“伤兵”的比喻,不觉就咯咯地笑。他说别笑别笑一笑人家就都朝这看我就没法亲你了。说着就低下头去吻安的耳根。安推开他就骂流氓你这人怎么这么流氓? 谁知他小心拉过安在她耳边一边哈着热气一边说对不起小姐你要是觉着亏了你就亲我一下也做一回流氓。
  云曾和我说过,说安爱上那个小痞子是受邪恶的诱惑。这让我想起著名民族舞蹈家陈爱莲的双人舞《猎人与蛇》。年轻的猎人受蛇引诱,在欲望的海洋里一次次沉溺又一次次挣扎,险险乎泯灭他勇敢善良的天性。那富有鬼魅般诱惑力的舞蹈语汇,曾经给我以深刻的灼伤。我想大约和狞厉一样,邪恶也具有一种美,而且对于未经世事的纯情少女来说,邪恶也许更具有诱惑的力量。89级的泓就和我说过,若说爱谁,我爱骷髅。那凝固的造型所弥散着的神秘的气息,让我心醉神迷。据说她上铺的里侧,就用一方白绫覆盖着一个骷髅,它曾经属于两汉时期的某个男人或女人。每当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泓便披散开自己如瀑的长发与它相向而坐,凝视它空洞而深邃的双目。我并不以为这是谣传,泓美丽的面容上确实浮着一层死亡阴郁之气。让我担忧的是这是一种十分畸型的心理欲求,大多属于那些艺术气质很浓又有些歇斯底里的女孩,这样的人往往情感丰富而又意志薄弱,一旦隐进去就难以自拔。像安,过去交往的男孩大都是校园的好学生,彬彬有礼,温文尔雅,至少也是装出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样子,不会有粗野的举动,更不会说脏话。而那痞子却敢在大庭广众之中公开吻她,这让她觉得新鲜而刺激。若是他觉得你说的哪句话不可信,他张口就来一大串脏话,说你“扯鸡巴蛋”。这种纯以性器官重复所作的否定,也让安觉得特有力,特过瘾。安向云说他真是个胆大妄为之徒。又说,我就是喜欢他那股满不在乎的劲。
  那小痞子没有职业,从部队退伍回来两年多了还每天吃饱饭嘴一抹就上街去闲荡。安没见过他父亲,或者死了,或者在外地,安反正没问,他也从来不说。他母亲在影剧院门前摆个水果摊,安去了,并不因她是大学生就高看她几眼,而是每回都说几句难听的话。安进门说大妈您好。她不答理,问自己儿子说这是谁? 你什么人都往回带,我养活你还得替你养活这些不三不四的女人? 安很惊愕,回来和云说,他母亲可泼了怎么看着像是《水浒》中的王婆?
  云对我说那小痞子家就两间小平房,屋里啥啥没有。她们去了,连坐都没处坐。而且那痞子对安特粗暴,有一回俩人出去玩,他把她摁在铁轨上就亲,把她的脊背都硌烂了。安说快起来车来了要轧死的,他就不起一边吻她一边说死就死让火车把咱俩轧成肉泥才好。他就是会说这样的邪话。在咖啡店坐着坐着,他突然会扯过安说真想和你睡觉就现在睡过就死,砍头也好枪毙也好我什么都认了。安捶他说流氓流氓让你说让你说你还说! 一边却两眼巴巴满脸通红地看着他,云说你不知道我在边上坐着都恶心死了。我说安她愿意这样,这就是你说的邪恶的诱惑。安自己也和我说过,不知为什么,和他认识后跟变了个人似的,喜欢他动作粗鲁,喜欢他满口流氓脏话,也喜欢他当着他那一帮弟兄们的面,一口一个“我老婆”。那一阵子安三天两头往郊县跑,回来后神情亢奋而疲惫,仿佛着了魔一样。
  3、 但不久,那痞子对安就表现出了厌倦,原来说好安生日那天,谁也不叫,就俩人一块去黄玫瑰跳舞的,但安那天在学校的后门口一直等到晚上9点, 也没见他露面。安找到云说我这会子心里乱得很,一颗心一颤一颤地抖个不停,肯定要出什么事情。说着非拉着云去和她一起去黄玫瑰舞厅不可。一进去就看见那痞子搂着一个十几岁的中学生模样的女孩在跳舞,看见安进去,有意把嘴凑到那女孩的耳根哈气,哈得那小丫头一边躲一边咯咯地笑。
  安当时就跪在墙边哭起来,不管不顾的,样子很愚蠢。云抱着膀子站那,冷冷地看着那痞子,一言不发。那小丫头就发嗲发痴,嚷嚷说三哥你还跳不跳呀不跳我可是要走人了。那痞子就有些吃不住劲,也很恼火,一把扯住那小丫头, 推开云就往外走。安哭着追出去,说你走吧你这边走我那边撞车!说着就往马路中间跑。那痞子似乎不忍,犹豫了一下,抢上去一把揽住安的腰,安就又抓他头发又打他脸,俩人哭哭笑笑,完全把站在一边的云给忘了。
  从这开头,俩人三天两头好了恼,恼了好,笑了哭,哭了笑。每回都是安先低头,先俯就,弄得那小痞子越发拿安不吃劲。云看了直叹气,说没救了我看安你是彻底没救了,也不知你爱他个啥--要工作没工作,要家庭没家庭,要才没才要貌没貌。要不就非你不娶海枯石烂心不变也行,象他这样朝三暮四,几天就换个女孩,你到底图他个什么?
  安是直接从高中考进大学的,经历单纯,思想更单纯,这样,单纯的安就特别容易喜欢上那人身上那股子无基无业,恣意妄为的痞子气。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文化反差”构成的吸引? 但令人费解却又发人深思的是,在这场条件悬殊的恋爱中,最早厌倦的反而是看起来处于劣势的一方。我问云那痞子是不是长得特帅呀? 要不安为什么特别依恋他呢?云说屁!才一米六几的个,这身高在如今的时代里也就是二等甲级残废。我说这不是见了鬼了,安挺漂亮的一个人家庭条件也不错什么人不好找偏偏要找他? 这总有一点道理好讲吧?
  云说有什么道理?没道理就是道理,没目的就是目的。才、学、品、貌,家庭、文凭、职业、身高,这都是俗世俗人的标准,安要一无所有,一无所有,只剩下爱,这才够刺激,也才够现代。
  我目瞪口呆,没有话说了。我想起前一阵子种类繁多的文化热,痞子文化不也是其中的热点之一? 王朔小说中的女大学生多和流氓相爱,而且都是流氓不爱女大学生,女大学生却爱得死去活来。我先不信,现在看安,我可是知道王朔所言不虚了。安的行为,在高校女生中并非特例,而是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据说那痞子虽退伍回来没几年,已经上山进庙地折腾了好几回了,上次和两个女孩鬼混,让局子以流氓罪给拘了去,安居然还去探过两回监。
  我因此特别问过安,说你到底爱他什么? 安很茫然,说我也不知道。又问爱一定要为什么吗? 我换个角度说,你看你这么依恋他,你们将来总得结婚吧?他这么朝三暮四,又没有职业,你们将来靠什么生活?安很诧异,睁大那双孩子气的眼睛,说结婚? 我没想过这么具体的问题。这回答倒也没在我的意料之外,恋爱不再单一地指向婚姻,或说婚姻不再是恋爱的唯一目的,这是我在调查之初就获得的认识,但即使如此,也还有所谓的“郎才女貌”,“两情相悦”吧? 像安这样,德、才、品、貌,文凭、职业,一样没有,也一样不为,确实让人有无从解释的茫然。现在我只能说安的恋爱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情爱的范畴,它带有十分鲜明而强烈的反理想主义色彩。

                    故事之二:懒得嫉妒

  寄和书的家都住在哈尔滨,只是一个道里,一个道外。她俩虽是老乡,学校里又是特别能叙老乡的地方,平常日子,她们倒没啥大交往。有人劝她们走走,寄只说,又不同系,又不同届,啥走头? 后来不知为什么,突然热起来,携手而来,携手而去,让人不得要领。
  自从知道了书也和强子好,寄不知为什么,心里就对书有了一番感情。既不是恨也不是爱,当然更不是嫉妒,而是亲近,那种两人共有一个秘密的亲近。强子再吻她时,就出现“也不知他是怎么吻书的? ”这样的念头,又想,书和强子,在床上是一种什么情景? 这么想着,就难免走神,不投入。这样,也就惹得强子总发火,来些很粗暴的动作。
  强子是个流氓,这是从一开始起寄就知道的。那一天在公共汽车上,售票员让买票,强子两眼一立楞,说怎么着?也不看看老子是干啥的,买票!又揎一揎膀子,横着一站说我看你是眼珠子长裤裆里去了!售票员是个小姑娘,吓得嘴唇哆嗦,眼泪丝丝的,也不敢哭。寄看不顺,就说哎--呀! 这啥光彩呀,坐车买票,吃饭掏钱,天经地义。一个大老爷们,挺大的个,毛把钱的事,也不嫌寒碜! 寄的东北腔又高又亮,把前后左右的人都吓得噤着声,不知会有一场什么样的麻烦。不想强子却笑了,强子说你个小妞,胆不小,还真会说,好--!买票买票!
  就这么认识了,下车后就跟着寄去逛书店,没话找话,到中午,又非得请寄吃饭不可。寄先不愿去,后来让他纠缠不过,就去了,寄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东北大妞,心说光天化日之下他还能把我给吃了?!强子一张嘴,特别会说,人也漂亮,身架子尤其抢眼,宽肩细腰,往哪一站,帅极了。强子说我就喜欢东北女孩,你要不是一口东北话,今个在车上我非揍扁你个小娘养的不可!寄说你打呀打呀你现在打呀,强子说我打什么打我把你给枪毙了。
  寄说她那时还不懂强子这话里面的挑逗意味,就觉着他说这话时两眼贼亮,而神情却暖昧。现在强子想要寄的时候就说寄我要枪毙了你,你要不怕我就让你尝尝我的夺命断魂枪。
  强子会说很多脏话荤话,说起来连本大套,招招新鲜,是在牢里学的。强子进去时才17周岁,刚够判刑的年龄,刑期倒不长,3年。却不好好改造,闹饭,打管教,吞玻璃碴子,逃跑,一回回闹事,结果刑期一加再加,坐足了8年才放出来。 出来时的强子,已是“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十毒俱全了。强子入狱前原是班上的大学苗子,多少人对他寄于厚望,进去以后学为所用,经常让“上头”抽出来出墙报,写新闻搞,什么什么的,得过不少便宜。据他吹牛,后来,还得便和一位女管教睡过一觉。寄不相信,说是坐牢呢,能那么由你? 强子说什么牢?是农场。寄就抢白:农场也是牢!强子对寄,通常是没有办法的,只好说不信拉倒,再说一个你听。那会子我也就快要刑满释放了,上头又把我从蔬菜大田调出来,写一篇大稿,吹管教的,咱一天一夜就划拉出来了。队里就让一个男管教押上我上省送稿去。他的任务嘛,是专管走门子上头版,我呢,有啥改动的地方,当时就好动手。这中间得在路途上的一家招待所住一宿--当然也是系统内的,自己人。我自然是不穿囚服的,管怎么着,我也是代表我们中队出去,得注意形象是吧? 登记时,我一眼就瞄上了那个小妞,半夜,等那男管教睡的死猪一个,我就悄悄溜进值班室的门。妈的,她一声没吭,挺配合。
  寄似信非信,让他说得直愣眼。但凭感觉,寄也知道,强子和不少女孩子睡过觉。强子戏称寄为寄四十九,说她是自己的第四十九个情人。寄由他去说,不喜不怒,无波无澜的,强子奇怪,说咦?你怎么这么冷漠?简直是木头一根! 寄就想问问书是第几十几?总不至于是书五十吧?但又懒得张口。强子说他一生的目标是九十九个--不能过一百,否则太满,要折寿数。
  照我看,这强子简直就是十恶不赦,这种流氓你爱他个什么? 更让我想不通的是,寄不嫉妒,由着强子胡说胡来,没事人一样,这耳进那耳出。有人说和母性一样,嫉妒也是人类的天性,要是连嫉妒都不嫉妒了,这爱情还算不算爱情了呢?
  书就不一样,书说反正别人我不管,我就是要强子和寄断,碰头碰脸的,这也太让人恶心了。强子说那不行,我就这样,你要不愿意你就和我断! 说得很决绝。这样,书就不敢再闹了,怀了孕却不肯去做流产,想逼迫强子让步。强子可不怕,一个电报打到哈尔滨,让她母亲来处理。
  书的母亲是个思想政治工作者,作人一向是高视阔步惯了的,看单位里的小青年,百事不顺眼,没想到却让自己女儿打了一闷棍。她匆匆赶来,在市里找个宾馆住下,然后悄悄把书领出来。在宾馆隔音良好的房间,她痛心疾首,一叠连声地斥问书,说你怎么找了一个流氓? 啊?!他居然还敢给我打电报,真无法无天了!我非得去告他!书一个劲哭,声噎气绝,说妈你不要去告,是我找他的,不怨他。她母亲一听,差点没背过气去,气得打自己的脸,一口一个你让我这张老脸往哪儿放? 听说这个流氓还和很多女人鬼混,你也不怕染上病! 你非得给我上医院手术不可,今天就去,马上就去,要不,你就去死!
  书就要去死,石(石当动词用,意为把头往石头上撞,北方方言)头撞墙,闹得鸡飞狗跳。强子的母亲害怕了,说可不敢哩可不敢哩,这不是逼着俺儿去坐牢?书的母亲哪里看得上这个摆冷饮柜的家庭妇女?言语中句句带剌,步步紧逼,把老太婆弄得一张口说话就错。你还真得佩服强子,他当着书的母亲的面,说:书你给我听着,我是个流氓无赖,反正就这么着了。我睡过的女孩多了去了,还能个个都和她结婚?那样,光重婚罪就够我把牢底坐穿了。所以我劝你还是这会儿乖乖跟你妈上医院,下来后上我家,让我妈妈侍候你月子。书的母亲就说呸! 你个不要脸的流氓,从今往后,你别想再见着我姑娘!
  这场闹剧后来终于结束,学校里只隐约听说书的母亲到南方出差,途中路过,让女儿陪着上了一趟黄山,当然有正规的请假手续。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久,到我调查时,寄和书也都不再和流氓强子有来往,但对于她们两人,我至今也弄不懂是咋回事。一个懒得嫉妒,一个咬定流氓不放松,真是匪夷所思。

                    故事之三:闯入盲流艺术圈

  1、 群读中文系,在这个越来越被抛弃的学科里,群是一个天才。可以说任何人文科学的课程,群都能够轻而易举地进入,包括数理逻辑 (这至少有一半是属于理科)和全世界的女人都望而生畏的哲学。
  所以群只读到本科,是实在太可惜了。不少人认为,硕士对群,如张飞飞马入阵取敌首,不过是探囊取物。就都劝群在大四的时候考人大的研究生,群却说我不考,整天念书,烦也烦死了。
  这也是勉强不得的,教美学的伍教授,就动员群留校。中文系的学生毕业出去,越来越不好混饭吃,所以留校任教,对女孩子来说,也是一种好职业、好环境,群就答应了。
  群对什么,都是无可无不可的,群书读得好,全凭天份高。但群显然不想有所建树,群的观点,时代太伟大,历史太浩瀚,而个人,则太渺小。因此任何当时当世看来的壮举、成就、勤奋、努力,到头来只能为岁月湮没,没什么意义。
  除非你是孔子,圣人名世。群这样说。
  这样,伍教授对这个女弟子,就有点把握不住的样子。但显然伍教授是喜欢群的,这不仅因为她天资聪颖,思维畅如流水,还因为她天生丽质,体态轻盈,一米七二的身高,看上去何止是婷婷玉立,简直就是飘落人间的天上人物。
  现在漂亮女孩是越来越多了。
  若是把群介绍给自己的儿子,那该是一段多么天造地设,金童玉女的姻缘?
  这么想着,伍教授就有些得意忘形。
  群对学业不投入,对老师却是极尊重,自毕业留校进了伍教授的研究室后,周末总去老师家坐坐,帮着师母下下厨房,然后留下来吃晚饭。高校就这么个传统,群不想打破。除非你走政工系列这一块,但高校历来,看不起做辅导员工作的,你既是留校了,不吃业务饭,不吃学术饭,还有什么意思?
  于是,这天晚上教授的餐桌上,除了教授和在院幼儿园做园长的师母之外,又多了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戴着白边眼镜,皮肤白皙,目光平静。
  群立刻猜出,这是教授在某科研所工作的儿子,而且也立刻猜出,教授在她来吃饭的晚上,推出自己的儿子,一定是有什么意图。
  因为,她走进去时,一种暗示性的氛围正在扩散。
  所以群在吃饭时,神色间就有某种拒绝。群毫无恋爱经历,恋爱史尚是一片空白,但群在情感问题上,也和在读书上一样,悟性很高。群不恋爱,是因为她至今仍未遇到让她心动的让她倾慕的男人,智慧型女孩的爱,一定是从倾慕开始。在群这样天份极高的女孩眼里,男人们即使不是弱智,也属酒囊饭袋,一看他们愚蠢的嘴脸,群就失望,甚至气愤。
  始终都有青春独步、难逢对手的寂寞。
  而眼前这个男人也不好,面孔太白,让群无端地想起“小白脸”、“奶油小生”之类的轻视性的字眼。她想教授真是老糊涂了,这样的拉郎配,也不怕掉价。白面书生文雅的咀嚼声里有许多虚伪的成份出现,这让群不耐烦,所以,四个人中,她最先放下了筷子。
  她努力保持礼貌说:老师、师母,我先走了。晚上,橙和我一起去看电影。
  橙和群同屋,长得娇小玲珑,是艺术系刚留校的教师。
  走出门时,群听见身后师母的窃窃之语:送送--送送。
  群勉强站住,等教授儿子出门。走过昏暗的走道时,群感到他有点慌乱,因为他有两次碰到了她的手。那种被烫了一般地快速缩回去的尴尬,增加着走道压抑的气氛。群在心里怨恨教授,表面却装作若无其事,她说黑--小心!
  话一出口,气氛立即轻松了,她听见他在身边吁出了一口气。
  一走出楼道,是繁星满天的夜空,深邃的蓝色引人遐想,诱人飞升。群就和他边走边谈,问一些无关紧要的经历。知道他毕业于华师大的数学系,现在正准备考研再考回他的母校,不过想选一个好一点的专业。“听我父亲说了你的情况,你为什么不考研?”他问。群说我考不上。又说,乱哄哄的,考研有什么意思。
  他们谈得很愉快,话题不断,滔滔不绝,气氛轻松。
  临分手时,教授的儿子试探性地问:明天我们去看电影?
  群笑了,群想这个看似古板的男人还有几分机智,他这是不好意思直接点穿我刚才的谎言。而且这种问话也可作为约会的方式,一石双鸟。
  但她很委婉又很坚决地回绝他说:不,我和你一起看电影,这不合适。

  2、第二天,在研究室,再看见教授时,老先生有些不好意思。倒是群,若无其事地笑着,和教授讨论下学年的课程。临走时,她背对着教授,说了一句“对不起”。
  群回到宿舍,依然无忧无虑,和橙一边嗑瓜子,一边海阔天空地胡扯。群刚刚留校,基本上还是女学生的习性,而且她觉着自己只是把原先的高架
双层床换成了单人床,原先的独头桌换成了三屉桌,变化仅此而已。
  就是这个恬然自得的黄昏,一个叫巴夏的男人闯进了群的生活。在群拒绝了平生第一次恋爱后的第二天,这里面似乎有着某种天意。但当时群是毫无觉察的,她看着这个男人毫无礼貌地闯进她和橙的宿舍,然后以同样不礼貌的口气问:嗨!橙子,你的同屋叫什么?
  这样的出言不逊,举止粗鲁,让群惊诧莫名。
  橙害羞一般,向群半是介绍半是解释地说群,你可别在意啊,这是我们这里有名的前卫艺术家巴夏,中央美院毕业的,只身去过西藏,他手里,还有一块价值连城的“唐嘎”。又小声埋怨:你怎么门也不敲?
  群突然笑了,她是笑橙,她们本来就没关门,让人家敲什么敲? 所以从这样的慌乱中,她已经看出,来人是橙的恋人,至少,橙在暗恋着这个满头猪鬃一般的头发,一脸毛参参连边胡子,举止粗鲁的年轻人。
  后来她才知道,巴夏并非毕业于艺术院校中的王牌学校中央美术学院,而是毕业于北京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别看只是两个字之差,那实际的差别可就太大了。和巴夏恋爱之后,她还知道,将中央工美含混为中央美院,是他们这行里被人们反复使用的拙劣伎俩,所以你除非拿出毕业证来,否则,这种介绍大多是鱼目混珠,真假难分。
  这给群的印象是:手工艺匠人,就是要比艺术家浅薄。
  群把“工艺”理解为手工艺或匠人,这不能怪她,她对艺术门类从来就概念含糊,也不屑一顾。群不喜欢音乐,不喜欢绘画,她只喜欢和文字有关的东西,她曾经偏激地认为,人类的智慧都沉积在书里了,因此一个人活着,只须买书、 读书就行了。什么电视、录相、POP音乐、光盘、影碟,都是一种稍纵即逝的时髦与浮躁。
  但是群是怎么爱上巴夏的呢?她又爱他什么呢?巴夏也没有工作,整天在这所学校的艺术系游荡,也不知靠什么生活。而且在我看来,巴夏就是一个典型的浮躁浅薄的男人。作为艺术家,至少也是艺术院系毕业的学生,他基本没有自己的审美,光看那一身行头,也就是“街上流行什么,我就穿什么”,文化痞子或无业游民的品位。这一年的夏天,他是沙滩裤、文化衫;秋天,又是松松垮垮18个褶的太子裤,斑驳陆离、鲜艳夺目的真丝砂洗短衫,看似不拘一格的随意,无拘无束的潇洒,实际却是东施效颦,亦步亦趋,一走上大街,立即就淹没在满谷满坑毫无个性的流行装里了。
  这是1991年,巴夏是标准的POP时装波中的一撮泡沫。
  在高校里,你常常看见一个品味挺高的女孩,依偎着一个粗俗而目光不定的男人诸如群和巴夏,那情景很不和谐。
  但不管别人看着怎么不顺眼,反正群和巴夏正式恋爱了。橙子伤心地搬出了她和群共有的那个房间,发誓不再让自己的双眼看见这两个“犹大”。满学校都传播着群“横刀夺爱”(这词对于纤纤玉女群来说,显然不够合适)的故事,其中一些细节把群描绘得十分不堪。教授的妻子在幼儿园从接送孩子的家长的口中,听到这些传闻,心惊肉跳,她回家后对自己的老头说:我实在实在是非常非常喜欢群这个姑娘的呀。又埋怨丈夫和儿子:一对脓包!
  这段恋情在一年后无疾而终,这时群口气淡漠地和我说:我和巴夏的恋爱,其实就是睡觉。
  我理解,这句话的正确表达应该是:这场恋爱,唯一的内容,就是上床。
  这就对了,叫我看,和巴夏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有心灵交融,精神互渗,更谈不上临风雪涕,登高悲怀这样纯粹抒情主义的内容。他曾经向我坦言:我对女人,只看到她脖子以下的部位,这是职业眼光。
  他没有象在别人那里说的那样,只关心女人腰以下的部位,是表示对我这个不太熟悉的调查者的尊重,而且,在腰以上,毕竟还有高耸的乳房。
  最早传出来的话就十分难听,据说巴夏在一个人关在房中一天一夜连续作画之后,颓然倒地,然后摇摇晃晃地往外走。他的哥们问他去哪里? 他说我得放松放松,找群那个傻×去! “傻×”两字,是京都这几年盛行的市井用语,一个非常带有侮辱性的对女性的指谓,巴夏将它连文凭一同带回来,时时炫耀,但直接用来称呼自己正式恋爱的女朋友,这未免让人恶心。巴夏圈子里的哥们,大致都是一些放浪不羁、着装随便的盲流省城的艺术浪人,有几个是和他先后从中美或浙美分来的学生,还有几个和他一样,在社会上居无定所、食无常炊,他们共同组成一个流浪意味极浓的鲜为人知的群落,是这座省城的一景。他们差不多都去过北京的圆明园画家村,在那高谈阔论过一些极其前卫的艺术,将梵高也不放在眼中。那里和纽约破烂不堪而又不可一世的前卫艺术家聚集的东村相对,被圈里人称作西村。他们的兜里往往一个子也没有,最习以为常的生活就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所以他们又常常把自己由艺术家沦落到手工匠人,流水作业,成批量生产甜俗无格的绘画,或是油漆、装璜,找散工。他们返回时将西村的种种风格、习俗一并带回,以脱离正式社会网络的方式, 不为人知的状态, 来继续追求西村人所宣言的“西方人本主义最简单、最初始的人的起点。”
  所以巴夏才说,我生命的两大支撑是:绘画和性。
  让我注意到的是,他不说“女人”而说“性”,可见他所注重的是更动物性的成份。而且他居然没有说到食物,这完全违背我们的先人关于“民以食为天”的古训,也不知他靠什么维持他的绘画和生命冲动。但作为一种人生宣言,或作为一种强调,它无异简明有力。
  可想而知,在和群的恋爱中,他从一开始就将精神的内容淘汰出局。
  让我难以索解的是,群为什么会喜欢这种生活、这种男人? 他后来在自己的哥们面前,总是一口一个“傻×”。更难听也更让人难堪的是,他对群床上的评价,是“那个傻×有什么操头?象根木头!”这话几经辗转,传到群所在系的青年教师耳中时,他们竟一时羞愤得说不出话来,觉得连自己也受到污辱。群在他们眼中,向来是美若天仙,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及的,这样让人糟践,实在令人痛心。所以当学校组织的“夏之梦”时装表演晚会上,群身穿一袭白裙飘然而出时,他们中的一个人竟热泪潸然。台上的群是那样生动、性感,美不可言,美不胜收,因此巴夏对群所作的评价,只能是一种亵渎。
  后来巴夏对群所说的这句很难转述的话,还是传到了群所在系的一个女教师耳朵中,结果她刚听了一句就捂上了耳朵。她觉得这太让人恶心了,群也太自讨下贱了,那个什么巴夏也太流氓了,总之,当时是五味俱下,心中一时难辩,七情六绪,纷如一团乱麻。她很喜欢群的智慧,真是冰清玉洁一般的聪颖,这样的女孩如今已经不多见。所以她决定找个适当的机会,把这话婉转地过给群,她一定不能再和这个流氓画家混下去了。

  3、 而群暂时还离不开巴夏。巴夏的绘画,云诡波谲、光怪陆离,群认为他是一个风格独特、离群索居、流传后世的画家。像梵高那样,有一种颠狂、残忍,包括对她的爱,停留在最本能的层次上,也是他超凡出世、与众不同的表现。大凡天才,都是超乎常理常情的,不被人所接受的。而且巴夏和群在床上,从无费话,他总是尖锐地将她推入高潮,和她一起在峰巅翻滚,欲死欲痛,亦醉亦醒,淋漓尽致,尽兴解恨。群从骨子里讨厌平庸,而巴夏,最大的特点也是唯一的特点,即是不平庸。
  这样,尽管那句不堪入耳的流氓语言在校园里不胫而走,招来人们指指戳戳、窃窃私议,群依然依偎在巴夏的身旁,在差不多的黄昏,于校园铺满落叶的林下小道上散步,且谈且行。晚上他们在山坡上待到很晚很晚,放肆地在草丛中亲吻,翻滚,将碎石哗啦哗啦地踢下山坡,引来校保卫处光柱交错的手电和杂踏的脚步声。但保卫处的人一看是巴夏,就笑了。他们才不想招惹巴夏和他这个妞呢,因为这个满脸胡子、满头猪鬃的家伙,和东城黑道上的一霸大根是哥们。
  巴夏在城东郊租了一间农民的小厢房,真正是风雨飘摇,千疮百孔,也就勉强可以住。巴夏在那里睡觉,作画。巴夏有一张画名为“起伏的峰峦”的油画,初看是一片乱七八糟,仔细辨认,竟是众多女人的屁股。
  这是群后来和我说的,群说这话时,先是严肃着脸,后来就憋不住了,终于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大笑,直笑得直不起腰来,直笑得流下了眼泪。
  我问那他要表达什么呢?前卫艺术家都是这样吗?
  群这时当然已经知道巴夏对她的床上评价了,因此颇不屑地说我怎么知道?他总是画这些东西,莫名其妙!
  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群负担巴夏的房租、水电、食物,包括昂贵的油画材料。群不停地向家里要钱,以至她的家庭不得不惊异于她的变化。但促使她和巴夏分手的真正原因,连我这样一个隐性调查者也不知道,我先以为是因为巴夏的那句侮辱性的话,后来去问那个女教师,才知并非如此。
  女教师至今提起来,仍有痛心疾首之状,她说群真是不可救药,我学都学不出口,她听了,居然也不气,只淡淡地说:我是像根木头嘛,巴夏他说得一点也不错。又说,“傻×不傻×的,在北京流行得很,也不是多了不得!”
  真正是自甘堕落呀,自轻自贱呀,女教师说,但她又语意坚决地否认,群是听了她的劝告才和巴夏分手的,因为:我找她时,她已经和那个流氓不来往几个月了!
  “基本上是无疾而终”,回过来再问群,群这么和我说。她说她越到后来,越不能忍受巴夏的方式了,和巴夏在一起,只感到身体语言,而没有任何情话,更没有情感过程。后来,她连续一个星期没去巴夏的小屋,后来,也就不去了。
  就这么散了?我问。
  就这么散了。群回答。
  这算什么名堂嘛!我甚至有些气愤,我想道德真是越来越没束缚力了。
  在这段恋情中,唯一让群感到流连的,是巴夏攻击性极强的性方式,这是一种常人难以达到的标高,“只怕我这以后,找朋友就难了。”群这样说。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是不是群认为,巴夏给她的性爱标高,一般男人都达不到,因此她“找朋友就难了”?
  另一件让人觉得奇怪的事是,她和巴夏厮混了一年之久,无数次地进入他的小屋,无数次和那帮子盲流画家一桌子吃饭,她居然一个人的名字也没记住。
  还有脸,所有的那些脸,一开始很模糊,现在仍很模糊。
  群仅仅是一个闯入者,偶被吸引,却不会驻足。
  青春少女的岐途,青春期的迷惘。

                      故事之四:也是一“傍”

  改革开放以来,情爱和性爱领域,最富有创意性的词,一个是“傍”,一个是“小蜜”。
  这其实是一个意思,从两个角度提示出性爱与商品之间的关系。
  男人不但可以嫁,还可以“傍”;女人不仅可以娶,还可以“包”,于是,婚姻之外的性关系迅速形成并且漫延,构成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重要的一个层面。也给我们国家的道德、伦理、法律,带来猛烈的冲击。
  是,别人傍大款,晶却傍黑道。晶傍的这人在这座城市的黑社会中是个一提起来就赫拉拉作响的人物,名叫国庆,黑道上人称“长剑三哥”。
  也是一傍。
  晶可不是那些生在胡同口粗茶淡饭养大的丫头,和市井之徒有天然的亲近,晶的家世很好。她父亲盘踞在外贸十多年,苦心经营、拉帮结派,被称为铁腕老总。外贸这些年虽然不象那些年热得烫手了,但虎倒威在,而且手底下有这座城市数一数二的金果大厦,还有数也数不清的商业渠道,关系网络,所以日子仍然很好过。晶就是以高昂的自费读的外语系的商贸英语,刚进去学了一年,工作就已联系好了。
  因此晶对男孩,向来眼界很高。
  她是自己找到我的,其时,我的调查已经结束,不想再继续了。但晶很吸引人,头发剪得不能再短,男孩子样子,白棉西服短裤,下面是网球袜,高腰耐克鞋,朝气蓬勃。她说哈!总算找到你了!说着把手里的摩托车钥匙扔上去好高,一伸手,又接住。
  很有个性。
  晶讲的,就是她和“三哥”的故事。
  三哥国庆,可是个地地道道的胡同串子,他的父亲,原是搬运公司的工人。这是好听的说法,其实就是拉板车。解放前,他爷爷就拉板车,因此一直处在社会最底层。新社会,旧社会,都是社会,人情厚薄,世道冷暖,是一样的。三哥国庆从小生活在衣食不周,缺乏温情的家庭之中,高中没毕业,就步入黑道,成为城西一霸。
  最早当然是小打小闹,小喽罗。但他心黑手狠,敢想敢干,轻财帛,轻生死,重义气,重然诺,威信慢慢就上来了。晶认识他时,他早已具备黑道领袖的气度,一呼百应,说一不二,脚一跺,地动屋摇。
  说起来还是在晶父亲的金果大厦二楼音乐酒吧,晶正在那儿和几个日本鬼子开聊。晶的二外选的是日语,他父亲也说,选日语好,将来好跟日本人做生意。但晶的日语才学不久,嗑嗑巴巴,辞不达意,时不时的,要用英语来表达。
  那几个小日本儿,看见晶神采飞扬的双眼,和艳若桃花的脸蛋,口水都流出来了。
  这是三哥国庆的话。
  虽是下午,酒吧里却早已弥漫开醉生梦死的气息。音乐是在今天听来略感陈旧的邦·乔维,充满了嘈杂、激烈和反叛情绪,回荡着重金属的质地。这是晶让班台小姐放的,她和她们很熟。她看不起港台歌星,说他们一个比一个“娘娘腔”,若是还在大清朝,不用阉割就能送进宫去。
  由此,你可以知道晶对男人的审美,是阳刚之气。
  这就注定她今天要和黑道人物国庆相遇。
  当时国庆带着两个打手,正眯着眼欣赏杯中的美酒。酒是XO,在他手中水晶般的沉着,仿佛分量很重。他轻抿一口,漫不经心。
  就在这时,他听见一声尖叫,声音不大,但尖锐刺耳。他抬起头来,看见他邻座那个象男孩一样的漂亮女孩,正满脸胀红地站起来。
  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妈的小日本,卷土重来了! 他缓缓站起,两手交叉抱臂,走到那帮日本鬼子的跟前。然后,他就这么一抬手,把他认为可恶的那个鬼子的下巴给下了。
  一阵猪狗咬架般的哇啦哇啦的狂怒,他听不懂,但他笑笑,一抬手,又把那小日本儿的下巴上上了。
  班台边上的保安一边叫着一边跑过来,要扭送他们去派出所,他一手拨拉一个,把他们拨拉开了。然后缓缓从西服口袋里夹出一张名片,往小巧的酒吧台上一甩。
  名片上写的是:长剑三哥。
  那几个土八路保安,立即毕恭毕敬。
  后来,他的两个打手,唱着“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拥着他跃武扬威地走了。
  英雄救美,这样的相遇也太富有戏剧性了。而且不落窠臼,流氓是一帮小日本儿,既不可能是买通,更不可能是一伙,而且充分张扬了民族正气,革命精神,这就难怪晶要一头栽进去了。
  晶说当时他强烈的感觉是,三哥是金庸小说中的人物。
  她拿出她至今保存的这一黑道人物的照片,镶在桃心木的本色质拙的小相框里,看上去是目光平静,风度翩翩。我注意到他的黑西装上袋里,放着一方叠成花型的大红丝绢。我原以为他穿长绊扣的唐装,那是我印象中的黑道人物的打扮,万没想到是这样西服革履,一尘不染。
  晶说三哥的榜样是杜月笙,我知道这位解放前上海滩的流氓大亨,在步入上层社会之后,也是特别注重自己的仪表。连他的徒子徒孙,都一律改为长衫,严禁短打出门。我说杜月笙嘛,国民党元老胡汉民称他是“侠而儒者”,还有人恭维他“盗亦有道”。晶说对太对了三哥的堂上就挂这么一幅横幅,写的就是“侠亦有道”。你知道是谁写的吗?
  我一问,吓一大跳,是书法界重量级的大师,我平日都轻易不敢称他的名讳,也不知他怎么会为国庆这样的人写字。
  三哥绝不同于一般的流氓,据晶告诉我,他这人不近女色。所以他救美之后,即扬长而去,越发给晶留下美好的怀想。她从保安手中要过那张名片,想知道他的身份、单位,凭感觉,他很有气度。而且他看起来也才30来岁,打下这样的名头(虽然此时晶还不知他的名头是什么),一定不是政府部门的小官僚,因此,她推断他是个体户。
  但名片上只写着四个字:长剑三哥
  晶想这是什么意思呢?三哥难道是一种头衔?但聪明的晶立即就意会到这是一种江湖称谓,这长剑三哥,恐怕是一个江湖人物。
  即如燕子李三,大刀王五。
  这让她兴奋。她把名片一收,决定去会会这一神秘人物。
  所以,当后来晶的父亲气急败坏,口口声声说国庆胁持他女儿时,国庆很不高兴。国庆说这不怪我,你问问她这不怪我。他想晶的父亲说起来官当得也不小,怎么这么没见过世面?以我的身份和坯子,(国庆一直认为,他知道的名歌星蔡国庆、孙国庆,虽然都叫国庆,但都缺乏他的挺拔坚实的骨骼),只要想要,多少女孩,什么样的女孩没有?
  要不是他确实喜欢晶,他当时就把那老家伙掀翻在地了。
  这当然是一开始,国庆对晶的父亲,他的准老丈人,还保持应有的礼貌和尊敬。
  晶在相当一个时期表现出执迷不悟。她随三哥出入各大酒店,被他手下的喽罗们尊称为三姐,自我感觉良好。她建议三哥去某学院进修,而他手下的亲信,也不能这样错别话连篇,应该送他们去读职高。信息社会,瞬息千变万化,各种新知识、新技术纷至沓来,冷兵器时代的一己之勇,一剑定乾坤,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所以”,晶以三哥的江湖口气对三哥说:“听我的,没错!”
  三哥果然就奉若神明,不仅自己去某学院旁听政治经济学课程 (不知他为什么不选计算机、财会这样的热门,也不知他通过什么途径) ,还将他最得力的两个手下,送到职高电脑班去读书,为此,花去很大一笔钱。晶认为他们无须去学什么计算机,因为以他们这样四肢发达、头脑萎缩的笨蛋,别说去读职高,就去读科大,也是枉费财力。因此,最好的选择,是让他们去补习语文、史地,来提高一点综合素质。
  你应该考虑,高薪聘用计算机专业人才,他们能为你设计程序。晶又出主意。
  但我不明白,他们需要什么程序呢? 难道是计算机高智能犯罪,盗取高科技情报,或是从国家银行盗取资金?
  晶笑了,晶说我当时也就是希望他能脱离江湖,转入实业,办公司、搞管理什么的,堂而皇之地参于社会性事务。他很有临危不惧,一言定乾坤的气度,若在他原有的轨道,这无疑是一种埋没人才。
  晶所谓的堂而皇之地参于社会性事务,是针对国庆原先的参于方式而言的,他原先的方式,一言以蔽之,就是三个字:黑社会。
  他的区域是在西城,包括西郊的一个县,当然,这主要是指城关,他的势力范围还来不及向乡村渗透。在这一广大范围内的所有的餐饮、娱乐业,连发廊也在内,都得向长剑三哥交纳保护费。
  这是一笔加起来令人难以置信的数字。
  这在一开始,晶当然是不相信的,她父亲属下的金果,也是在城西范畴,难道也要交?三哥听到她这样的发问,只矜持地笑笑,说走!
  他们长驱直入。之所以用这么个词是因为晶当时的感觉,还离得很远很远,侍者就谦卑地侍立门边了,诚惶诚恐。他们走在长长的铺着红地毯的走廊上,寂静无声,墙转弯的侍者和巴台后的小姐,全都紧张得如临大敌一般笑着,目送他们的背影。这和晶平时的感受截然不同。
  于是,他们未遇任何阻碍,哪怕是询问的目光,他们只能是长驱直入。
  金果老总立即就赶来了,奴颜卑膝地邀他们到老总办公室休息。这个人晶很熟悉,一年三节两假(晶开学时,他总是要送上一份礼物),常在晶家出入。晶觉得这次他对自己,比对父亲还阿谀奉承。
  金果老总说三哥 (他居然称比自己小十多岁的国庆三哥,晶一听,就忍不住笑了),您今儿怎么有空?此人是京城人,60年代随父母迁居这个内地省份的省会,所以至今仍讲一口纯熟的京片子,悦耳而轻佻。他说三哥,您有什么吩咐!
  晶注意到了他说这话不是用的疑问语气,而是用了断然的肯定句,如果用书面表达这个句子,后面则应该是感叹号。这样的语气,是表明无论什么吩咐,都请直言,或说是一种随时俯首听命的语气。
  于是她知道,三哥所言不虚。
  她不知道她父亲是否知道这件事,作为共产党政府机关的一个中级官僚,他对自己的政党和自己做为一级组织代言人的形象,是十分看重的。因此晶推断,父亲若是知道自己的王牌企业受三哥这样的社会混子挟制,一定暴跳如雷。金果老总毫不脸红地嘘寒问暖,殷勤上茶点烟,随手给国庆一个打火机,说是“小玩艺! ”但是后来国庆告诉晶,这是一个镀金“法国都彭”高级打火机,市面上至少要两千元。金果老总还一口一个“晶晶小姐”,不像过去,亲昵地以长辈的口吻称她“晶晶”。
  他们走出来的时候,金果老总几乎都要殷殷挽留得声泪俱下了,仿佛他们不留下吃顿饭,金果大厦今晚就过不去。这让晶觉得滑稽。而且他象一只十足跟屁虫,一直将他们送上车,还不走,目送。
  晶不知国庆使了什么手段,让他这么唯命是从。国庆说金果开张的时候,这熊东西牛得很,将我派去的人轰出来了。后来,我的人一晚上喝光了他酒廊里的所有的名牌洋酒,价值几万元,喝了个底朝天,就扬长而去了。第二天,他乖乖登门找我,这就叫敬酒不吃吃罚酒!
  晶想金果老总那天晚上,一定脸皱成核桃皮样。她又忍不住想笑。笑过之后她正色说三哥这样不好,你不能总在黑道上混。三哥一听,就说行了行了!看你老爹的面子上,金果的保护费,从今往后就不收了!
  大约从这时起,晶开始感到了自己和这个黑道英雄的差距。
  晶的父亲很快就得到风声,知道晶“陷入黑帮之手!”这让他惊慌失措,如临大敌。他和晶的母亲说,报警吧,干脆报警!晶的母亲明智,晶的母亲说报什么报?我看是晶晶爱上他了,这得怨你自己的闺女!
  当晚,晶的父亲突然出现在金果的白玫瑰包厢,国庆和晶正在这里吃饭。请客的主人更是匪夷所思,是金果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所长,此时正和国庆推杯换盏,称兄道弟。晶矜持地微笑着,接受人们的敬酒,言谈举止,神情气质,明显的高一层次。
  因为这个,“长剑三哥”神采飞扬,很满足。
  就在这时,晶的父亲进去了,金果老总随后而入。但他在下面直打手式,不知是表达与己无关呢,还是让国庆避开。以国庆的气指颐使、唯我独尊,自然不会理睬他。晶的父亲气得直抖,半天才说:晶晶,你给我出去! 晶说爸!
  就是在这时,晶的父亲指责国庆胁迫他的女儿的,他突然滔滔不绝义愤填膺,说国庆是个流氓,居然还想娶他女儿,妄想!晶不停地喊爸--爸!试图打断他。
  国庆很客气,国庆说这不怨我,你问问你女儿,这不怨我。后来,他就站起来,很沉着地走出去了。
  一屋子人都愣住了,晶也愣住了,她不懂国庆怎么可以扔下自己,一个人走了?
  从这开头,晶应付父亲的追踪、拘禁,疲于奔命。后来,有一次,在足球场看完球赛出来,又被父亲的车堵在体育场外的弯道上,国庆一生气,就把晶的父亲推倒了。
  晶看见,倒在地上的父亲老泪纵横。
  这给晶很深的刺激。晶的母亲说孩子,我和你爸爸都老了,管不了你了。妈妈今天是想告诉你,我们不再干涉你的恋爱,你自由了。说完,母亲就进了自己的房间,轻轻关上了门。
  母亲若是重重地摔门,晶的心里也许要好过些。
  母亲不像父亲那样气急败坏,或痛不欲生,母亲自始至终都比较冷静。晶觉得,母亲是在轻视自己,也不排除,她有抛弃自己的女儿,独霸丈夫感情的可能。
  晶想母亲深爱父亲,在我和父亲之中,她宁愿舍弃我。
  这激起晶很强烈的反感、激愤,还有失落的情绪。
  没有父母的跟踪、干涉的恋情,仿佛经过千遍万遍重磨压榨的豆腐渣,一下失去了水份,很快就显出干巴巴的,了无意趣。而原先不在意的分歧,此时也强烈地兀现眼前,国庆唯我独尊的秉性,渐渐使晶难以容忍。
  晶不知道,母亲的谋略,正在这里。
  而当一切都过去之后,晶甚至对母亲深怀感激。晶想如果没有母亲的轻视,她现在也许还和国庆厮守,而国庆的一切,现在看来,对自己是显然不合适的。
  他居然会去吸毒,真让我失望! 晶愤愤地说。尽管她今天下午,还准备去距城20多公里的看守所探视国庆,为此准备了大包小包。
  我对此不解,她说,她是有感于国庆对自己的情份。国庆在没认识她之前,手上戴了好几枚金戒,她说好男不戴金!杜月笙早年,胸前挂着金表链,手戴着四克拉半的钻石戒指,很炫耀。但自从踏上上流社会,就自动取下来了。国庆听了,从此不戴任何金饰。
  这叫什么情份?这让我越发不解。
  美国《时代》杂志在回顾60年来世界发生的重大事件时,把西方摇滚乐鼻祖狄伦及甲壳虫乐队,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与爱因斯坦相提并论,这不能不使我们感到震惊。
  摇滚在欧洲大陆的风行,意味着循规蹈距的欧洲人从此从古老的伦理准则彻头彻尾地转向了消费准则,意味着一块大陆与一个全新时代的邂逅。莫里斯·狄克斯坦曾经坦言:“摇滚是60年代的宗教……不仅仅是音乐和语言,而且也是舞蹈、性和毒品的枢纽。所有这一切集合而成一个单独的、自我表现和精神漫游的仪式。”
  即如摇滚对西方的影响, 在中国,POP音乐对当代青年的冲击,也可以称得上一场真正意义的摇滚革命。KTV、MTV、ETV--唐朝乐队、黑豹乐队、眼镜蛇女子摇滚乐队……成为90年代中国大陆最重要的文化现象之一。而这一章中的几个人物,在行为中流露出的强烈的非理想主义和反理想主义的精神倾向, 无时不在的叛逆情绪,其精神源头,即是这场席卷中国大陆的POP音乐革命。也许很少有人作这样的描述,但我以为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不难发现的。
  她们几个的共同之处,在于对痞子爱情的亲和,而这种亲和,即透露出了爱情、婚姻在价值取向上的某种重大改变。还不是政治价值向经济价值、精神(才情)价值向实用价值的转变,而是从有价值彻底转向无价值。比之于享乐主义和实用主义,这种转变更为惊人也更为本质。抛弃价值,不要价值,爱情便既不至圣也不至重了,对于恋爱主体来说,它(爱情过程)只不过是表达自我的一种极端个人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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