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戴随俗


  时令还在古历小阳春,我和儿子已是一身棉打扮,“武装”到耳朵——拉开架子准备过冬了。

  河南农村的冬天,是需要认真打点的。

  搬到郊外乡下两年多,两年的冬天,我和儿子的耳朵都被冻烂,手脚都冻成冻疮。

  冻极也怕极,所以今年与儿子早早地就“棉包装”起来,并请人在屋里竖起一个颇壮观的长烟囱。

  于是屋里再也不是冷气森森鬼气森森的了。于是我便可以从容地运文思,在稿纸上散步,不用担心自来水笔被冻得不下水了,儿子也可以放开手脚捣腾撒欢,不会再乱流着小鼻涕,乱将那鼻涕往我身上、衣裤上胡抹一气了。

  先前在城市居家时,我与棉裤早已绝缘。便是棉袄,也尽力以薄以轻为好,因为那时家中有暖气,无须棉累身,外出只消潇洒地披一件呢大衣即可。

  如今蛰居乡下,由于环境大大地恶劣,因而棉衣棉裤之流便亲爱起来。不仅在家写稿,当“家务卿”,全天候地穿着,就是提篮赶集买菜也是“勇敢地”须臾不脱。厚且肥的棉衣棉裤,衬着我的小号身材,真是出色到家,整个儿把我丑化成了个“冬瓜样”。

  有时在集上碰到熟识的菜农,他们便打趣地讪笑:“唉呀呀,王作家,你咋穿得比俺农村人还土,还侉?”

  这倒是句大实话。现如今的菜农,早已“城乡合璧”了,虽则人在农村,穿着早已城市化了。冬天棉衣固然缺它不可,但棉裤则是坚决地不穿的(除了上岁数人)。

  共同生活两年多来,我的作家身份早已露出兔子尾巴,他们自己对于我的一穿一着,一招一式都显出格外的兴趣。尽管他们自己不穿棉裤却似乎很喜欢看我穿。

  我很能把握他们对我穿着上感到满意的深层心理。不外乎两条:一是过去棉裤之类只是农村人的专利,现在颠了个个,心里有种平起平坐的满足;二是别看“这货”占有一个作家名份,在咱农村却不摆谱,入乡随俗——甚至俗得更彻底,土得更掉渣,自然地便在感情上有一种认同的感觉。

  赢得这种认同感,在我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我之所以选择这种艰苦的乡居生活方式。既非有意自虐自伤,也非对苦难有着病态的喜好(其实,艰苦并不是一种精神享受,苦难也没有可以值得炫耀的地方),而仅仅只是希望通过再度过一点底层生活——底层的来自生命“临界点”的磨难感受,把我在童年少年时代就萌发的并将伴我一生的强烈的“贫民意识”,在这里找到精神的“对应物”,找到情感喷发的“泄洪口”。我的所有意思是:在我人届中年时,过一点平实朴素的日子,写一点有血有肉真正属于自己有感而发的东西。活出自己的生命个性和生命独特性来——活出自己的人生滋味来。

  尊重客观环境,也就尊重自己的人生选择。所以,棉裤袄虽不足挂齿(何况也确实缺伊不可),但由于它注入了我的主观动机和审美追求,因而它便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穿着问题,而更带有一种美学特征了。

  就在我得意于乡间菜农们的认同感时,不意却在“圈内人”中已造成一种失落感。

  记得有两位西装革履的男编辑跑来约稿,乍见之下,两位小眯缝眼皆瞪成了牛眼:“你怎么穿起棉衣裤了?弄得这么寒碜这么窝囊!”

  言下之意,我已把自己糟蹋得够水平了。

  当我拽着他们一道去买菜时,其中一位开腔了:“就你这等模样,一个男人必须打掉所有的自尊心和虚荣心,才敢跟你上街!”

  我很欣赏这位编辑的敢于直言敢讲真话。我不怀疑,我的整个儿一“大俗婆”的打扮,走在两位风度倜傥的男士身旁,其审美效应,相当于他们那一身毛料西服和贼光锃亮的皮鞋统统白穿了。

  不过我毕竟是个女人,且是个还没老到对美丽和穿戴都消尽了意趣的女人。所以,每回只要进城,去省文联公干或私干,我都要从头换到脚,狠狠地美丽美丽一下,以使心里得到平衡。弄得不知内情者很是怀疑:“你打扮这么漂亮又有头绪了?”

  一次会上我把这事与一朋友说了,此老兄不愧是搞心理学的,完全理解:“你是有种失落感,所以才失之东隅,补之桑榆。其实,你这样做,反而更美,因为有反差,有对比,若天天都美,麻木了,习惯了,也就觉不出美了。”

  感谢此老兄对我的超水平的理解,可惜这番话那两位西装革履的男编辑听不到了。
 
 

 

Copyright©2000-2004 http://www.oh100.com/ All right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