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郊无童话


                       一

  写了《远郊不寂寞》后,果然就不寂寞起来。

  近些时,频频收到文友及读者来信,打探我蛰居郊区的详址;或委婉表达了心向往之,或直白提出了造访要求。更有一位曾经走俏一时的“新潮派”作家,在大红大紫了之后,不堪目下的失落感,来信狠向我发了一通骚人之怀:“眼下文人不值钱,真想跟你一块卖菜去,真想到你笔下的那个世外桃园去当个现代陶渊明……”

  文学的社会效应,再一次在我的散文中显了“灵光”。

  我感到十二分的遗憾。事实是,我赖以存活的那个地方既不是奇壤妙地,也不是世外仙境,它贫穷、落后,肮脏得甚至使人落泪……

  我的笔——引来了一片迷霞错锦。

  我历来最厌恶那种粉饰太平,制造假象的伪文章,不幸自己竟也误入“谈玄弄虚”邪门。

  作家不是完人。但作家起码要对自己的作品真诚。如果说在《远郊不寂寞》中,我倾注了太强的个人感情色彩,太多的浪漫情怀,那么,但愿在这篇《远郊无童话》中,我能拂去脂粉,洗尽铅华,献给读者“上帝”一段真实的记载,一纸真诚的文字。

                        二

  回忆那个血一样的傍晚,对于我实在太沉重了。

  那个傍晚,唤起了我蕴藏在心底的全部良知和激情,从此成为我本能地判别观物的标帜。我正是从那个夜晚,走向人性的成熟。

  那是我搬到郊区,搬到小刘村两个月后的初夏傍晚。

  晚饭罢,我领着儿子去散步。在村东头临近公路的一个破院内,看见一群褴褛而又脏污的人在忙碌。我好奇地走了进去。

  十几个身着垃圾一样衣服的男女老幼,有的坐在那儿喘气歇脚,有的在分检刚刚拾回的垃圾。顶里面有几个拱形的如窑洞似的破建筑物,里面有一堆败絮烂单,一个赤裸婴儿在集蝇成群的侵扰下,贪婪地吃着自己的大拇指。旁边,一个皱纹被油污填平了的老大妈,正在用劲和着一块黑面。

  此情此景,使善于感动的我,忽然嗓眼像被什么堵着、噎着……

  “来啦,吃过了么?喝一碗面汤吧。”那位正在和面的大妈慈祥善良得使我落泪般地招呼了我一声。

  我感到一种悲哀和绝望。我想,除了我,这儿的人们绝不会走进这个破烂王国。这个破烂王国里的臣民们被人嫌恶着,躲避着,遗忘着——一如他们的垃圾。

  我的出现,肯定使他们感动了震动了,否则,他们绝不会有那种让人动情的热忱,使人欲泪的激动。

  我终于抑制住了感情的狂澜,问那和面大妈:“这是什么面,这么黑?”
  “绿豆面,捡来的,俺看就是有点虫有点脏,还能吃。”

  “你们不像是当地人,怎么到这儿来捡破烂?”

  “唉,俺们家乡春涝秋旱,粮食不够吃,只能出于干这个。”

  “你们晚上就睡这儿?这是什么?”我指着那破窑似的东西。

  “这里原先是生产队的猪圈。俺们人多住不下,晚上老人孩子住里面,其他人都到街上找地方睡。”

  我如遭电击般地站在那里,顿时话不能喑,泪如雨下。那一刻的心灵感受,椎心泣血!正是从那一刻,可以说,我确定了自己毕生的事业与人生的奋斗目标,我坚定了自己偏激的不可摇撼的以对底层人民的态度为圭臬的处世原则。

  当时,我感到自己确实是动了真感情,确实是站在人性的高度去看待这些苦难的子民的。这与那种居高临下地怜悯穷人,以反衬自己的优越感和善心的伪君子们的假仁道,有着本质的区别。

  真的,那一刻的感受,足以使我受用终生。

                       三

  所以,我一般不敢轻易回忆那个傍晚。

  从那以后,我注意到,我住的这个小村三面是垃圾,一面是菜地。每回我从城里归来,大老远地就看见,路边堆满了破瓶烂罐,玻璃废铁。

  每次一看见他们,我的心中便涌起一种异样的感情,我便不会忘记自己是这底层中的一分子。这烙印之深,以致于我每年即使偶尔混得几天“假贵族”的生活,精神上也清醒地保持平衡,绝不会不认得自己。

  而且,不知别人怎样,我反正已形成了条件反射和思维定式;只要我一举杯,一吃起“贵族饭”一见那种觥筹交错,酒肉征逐的场面,我就立马觉得自己奢侈,自己人格低下。觉得这些用钱堆起来的饭菜被轻而易举地吃下去,实在是造孽,是犯罪。它足够小刘村的菜农干一个夏季,足够那捡垃圾的大妈吃上一年。

  所幸我住的那个危楼,正好连着菜地那面。写作乏了,伏案久了,我总会伫立窗前小望一会儿……虽说地里也就有蕃茄、辣椒、豆角等寻常菜蔬,可我总是怎么看怎么觉着新鲜舒坦——毕竟,这片菜地是我精神的憩息地。或许正因为作家是感情型的,作品是作家精神升华的象征,所以,哪怕再不起眼的菜地,在我的眼中也充满诗情,在我的笔下,也充满审美情趣。

  常常这样伫望的时候,便会闻到一股坏情绪的粪臭味。要命的是这粪坑就在我的窗下。平时不碰它还好,只要那个弯头钉一样的老菜农一来搅和,呜呼!其臭足以熏死一万人。倒胃口是倒胃口,但没办法,生存法则就是这般严酷:你要吃菜,就得忍受不佳气味。身受臭害还在其次,可怕的是这粪坑直接威胁着我儿子的小命。农村这类悲剧不是没有过。万一儿子一失足,岂不成了我的千古遗恨?随着儿子的渐长渐大,我的心揪得更紧,除了在行动上对儿子严加防范外,我只有乞灵于冥冥苍天:愿老天保佑我儿!

  搬到这儿不久,我便发现一些有趣的事。

  想从前住在城里时,每天清晨,大抵总会被“拿牛奶”的呼声唤醒。这儿可好,牛奶的没有,倒是“吁吁”地吆喝牛(也有马)干活的声音震得山响。既是懒觉睡它个不成,那就接着往下听吧:稀哩哗啦的搅粪声,手扶拖拉机的突突声,杂沓下地的田间耕妇们的嬉戏声——小刘村的一天算是沸沸扬扬地开始了。

  二十多岁时,我曾一度对江南古镇的风情爱得发迷。尤其是那卖花女的叫卖声和敲梆老人的梆子声,曾使我充满浪漫的向往,一迷再迷。而今,我住在中州腹地的郊区乡下,耳畔不闻梆子声,但闻“换大米的”、“换油的”、“卖破烂的”“卖凉粉的”声音轮番响着。

  值得一提的是这儿的凉粉(红薯粉)。初来乍到时,见人家都买了炒着吃,我好一阵大惊小怪:凉粉凉粉,都是凉拌了吃,哪有炒热吃的道理?及至后来,我试着买了一块,放上大蒜大酱如法炮制了一回,才发现确实好吃。吃上瘾后,只要一听见卖凉粉声,我便在屋里坐不住,不买上一块,那一天都觉得缺点什么。

  恍惚间,我在小刘村已住了近两年。有道是,富日子好过,穷日子难捱。有时连我自己也好生奇怪,怎么会在这个穷乡僻壤过得这么久?上帝知道,我并不是那种对于苦难有着病态爱好的作家,也没清高到放着现成的好日子不过的份上。既然命定如此,我“安贫知命”绝不跟它对着干。

  将来有一天,我总会离开它——离开小刘村的。但是,我在这里获得的人生与生命的体验,我从底层人民中间感受到的真情和永不变质的“贫民意识”,将伴随我的终生。

  永驻心头了——捡破烂的大妈,劳碌终年的女房东,腰如弯头钉的搅粪老人,脸上写满人间故事的老菜农……

                         四

  说到“贫民意识”,我联想起我苦难的童年少年时代。

  在我愚钝未开的小学时期,最怕的就是学校开家长会——我怕我那个又老又穷又扭动着一双三寸金莲的老娘给我丢人现眼。我曾羡慕我们班上那群幸运的“贵族崽儿们”,他们都有一个既美貌又年轻且看上去不蠢的妈。每回开家长会,这些妈们弄得红红绿绿让人头晕,明目张胆地与班主任老师(男性)拉关系,套粘乎。

  每天早晨,当我带着一个空肚子上学时,那帮“贵族崽儿们”却在教室里竞相炫耀着早餐:茶蛋、油条、包子……

  一定是从那时起,我幼小的心田便种下了对于“贵族阶层”的仇视与憎恶,意识到自己归属的那个贫民阶层的贫困和苦难。

  这种对于自身阶层群落归属的“超前意识”,对我或许是好事,它促使我从小就把人生的支点建立在不依赖外部条件的基础上。

  那年的夏天,我考上了全省最高级的中学——合肥一中,成了我们小学班中唯一考上此校的佼佼者。

  新的求学环境,带来的是更大的阶层差别。

  中学那个班几乎清一色都是“高干高知”的“高级崽儿们”。除我而外,班上还有一位作为点缀的“向阳花”——贫下中农的女儿。

  每天上下学,那帮“高级崽儿们”常有保姆送专车接,最次也能混上个自行车蹬蹬。就我和那“向阳花”来去都是开着自己的双腿。

  从家里到学校来回十几里地,每天天刚破晓,我便带着一盒咸菜饭去上学,晚上星月闪烁时方才归家。

  记忆中,那条上学的路好远好长,遥遥而漫漫,阴森而荒凄,其间有树林有山岗甚至还时有流氓出入……多少次,我走着走着,死亡般的恐怖漫上全身,可是我却不敢喊,不敢呼救,死寂的山峁丛林不曾给我半点相助。

  现在想起,支撑那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无数次走完那条可怕小路的全部信念只有一个:以最好的学习成绩,实现最完美的人生形式。

  那时我敏感的心早已发蒙。我已懂得,出身的贵贱高低尽管无法选择,但贫民出身的孩子可以用自己的奋斗,超越那帮所谓的“贵族”——无论他们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

  而今,我那老迈的小脚母亲早已魂归九泉,她老人家倘若真有灵在天,当会看到我那颗负疚的心。她一生超量地给予我不是亲生胜似亲生的无私母爱,我却“浑”到嫌恶她“拿不出手”,把她眼泪汪汪地打发出校门外。

  我要双料地感激亡母及尚在的八旬老父。

  感谢他们没有给我一个高贵的出身,才使我早慧早熟,使我较早地领略了贫困的含义和人生奋斗的乐趣,使我的身上没有染上骄奢、虚妄,不学无术等“高贵”的臭毛病。

  走笔至此,其实已经对上述我何以能在小刘村住的这么长久的发问作了回答。

  一个人的意识形态和心理状态的形成,绝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卢梭之所以成为十八世纪最伟大的平民思想家和文学家,之所以能把“穷人表现的卓绝不凡”,就因为他是一个钟表匠的儿子。

  何妨类推一句:我在小刘村之所以能忍受水平下的生活,之所以在这个贫困肮脏得使人欲泪的地方找到精神的对应点——“精神的家园”,也正是因为我是从贫民的血胎中走出来的——我是贫民的女儿。

                       五

  看了贾鲁生的《丐帮漂流记》,直觉是这厮够条文坛好议!

  不管外部对这篇文章作何看法,我反正不是文学批评家,不对他的作品负有批判义务。

  我要说的是与政治倾向社会效应毫不沾边的话,我要对贾鲁生表示一点崇高的敬意——他的“敬业精神”,他对文学的生命投入,中国文学史应当牢记。

  我猜想,贾鲁生一定没有显赫的出身,一定不是望族的后裔,否则,他绝不会“舍身入帮”,对贱若蝼蚁般的乞丐怀有那样的爱心与激情。

  文学说到底,是一种生命体验与情感体验。这种体验层次的深浅真伪,决定着文学作品的命运,也决定着作家本人的艺术寿命。

  这种深层的体验不可能出现在沙龙吧,也不可能出现在花前树下,那或许只能产生一些装饰门面的浮艳浅薄文字,产生一批红红绿绿的伪作家。
  文学的真正母士在底层。

  正是底层人民的人性温床、血泪沃土,涵育了卢梭、秋更斯、安徒生、高尔基这些世界级的文学大师。正是大师们的如椽之笔,使我们看到了一个个具有悲愤力量和艺术魅力的人间悲剧。乞丐自身是意识不到命运的悲惨的,一如小刘村东头那个捡垃圾的大妈,我肯定她心灵感受到的苦难,绝不会比我更来得深刻,更来得穿心透骨。只是在具有伟大人道主义作家的笔下,乞丐与流浪汉,祥林嫂与骆驼祥子,才会具有撼动人心的悲剧力量。

  写这种“大路货”似的话多蠢呀。

  然而问题的症结也正在这里。

  中国当代文坛上不乏“先锋作家”、“新潮作家”,独独那种真正的人道主义作家太微乎其微了。

  我们周围活得轻松如蝇,潇洒如云的“行吟诗人”、“闺秀作家”太多了,我们身边以权谋名,以笔索财索色的文痞文侩也总算有几个!


                          六

  我又偏激起来,我的笔又——走火了。

  近两年,我在写作时,愈来愈把握不住心态的宁静与平衡。写着写着,不是要死要活,就是本相毕现,总想在笔下带走点什么,捅掉点什么。一位文友来信善意地调我一侃:“你的散文都不是吃素的。”

  思量起来,我操练散文这营生二十载寒窗了。人家的文章越写越老道、圆熟、出世,或于婉约中含讥诮,或于谐谑中见睿智,或干脆神游文外,修练到超越自我,文章完全与己不照面的地步。

  本人可倒好,笔一提起,不是血压上升,就是肝火猛窜,有时恨不能把自己也掰了写进去,似这样一种创作心态,我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是一种佳境还是大忌?

  最近看到一位小说家对散文作了如是观:“散文是心灵的牧场,是对人类情感的一种安然滋润……”

  难得这位小说家心境这么好,把散文品位提得这么高(这比那种把散文视为小打小闹的小活计的不屑态度要科学得多),然则她把散文看的太优裕了,太单薄了。从来中国散文绝不仅仅只是供人品味、让人欣赏,仅仅只起到净化剂的作用的。这位小说家平时勤于笔耕,著作甚丰,在洋洋万言的小说创作之余,偶尔跑到散文的牧场上来放放生,蹓跶蹓跶,自然不失为一件快事,一种释放轻松。

  作为我们这些吃散文专业饭的人,恐怕就不会有那么良好的“超感觉”了(纵然有,也是十年九不遇)。生活可不是优游的牧场,它无情地凸现着浮世众生的真伪美丑,面对真实的生活,小说家不能超然,散文家也躲不过。

  那种成天价心境优裕的不得了,只会涂脂粉,唱赞歌,唯利是写,唯美是求的散文家,我很怀疑,他们不是有眼无珠,便是“良心大大地坏了”的。

  对别人的“讨伐”到此止笔,还是写写我自己。

  对于我这样一个有着二十年“写龄”的“老写家”来说,早该成熟,早就过了那种“意气为文”的年龄了。说来我的幼稚病,我的无可药救的偏执病,虽说自我提笔时起已见端倪,然达到“巅峰”状态,还是这两年的事——小刘村使我的病害得更狠。

  试想一下吧——

  当你听说某位菜农仅仅因为遭灾,心理便无法平衡便上了歪脖子树时;当你看见某位大嫂空着肚子在烈日下卖了一天菜,菜未卖出,却横遭城里人的刁难时;当你痛心地发现,九十年代还有人猪狗不如,过着可悲的“垃圾人生”时,你会怎样?除非你不是作家,没有人性,除非你与这个渺渺的凡人俗世完全不搭界,否则,你就不能完全无动于衷,你的灵与肉就不能完全超脱。

  当那位在油污下向我闪动着慈祥善良眼睛的捡垃圾大妈热情得使我伤心地招呼我喝面汤时——便注定了我的笔从此不敢再轻浮。

  面对这样的大妈,我怎么可能再去春花秋月,梧桐听雨,我哪里还会幽默、潇洒,闲情几许?我的笔,重得都快提不起来了。

  在一次散文讨论会上,某同行对我说,他最喜欢写感觉一类的散文,他认为只有这类散文,才是上品散文。

  我把他的话拿来“感觉”了半天,仍是不敢苟同他的感觉。

  我不否认,侧重一种情绪,一种心境的感觉散文,写好了,确实比那种大而空,华而不实,假呻吟硬抒情装腔作势的散文高出一个档次。那起码或窥得作者的悟性灵气,或见着作者的心迹性情……但仅此而已。若依本人之愚见,真正文学艺术的高境界,不是感觉,而是表现。

  文学艺术只有在充分表现自己的心灵苦难人生追求时,只有在大胆展示自己的个性人格至性真情时,才具有流芳入史,永垂万宪的价值。

  这远非我等深溺俗界的作家文人所能企及的境地。

  中国自古即有“文化载道”之说。文不载道,文不敢表现自己,表达苍生众灵的苦难,“不如扔笔卖红薯”去!

  有位老编辑见我的散文越来越“走火入魔”,曾告诫道:“你不要太偏激了,不要太锋芒外露,这会对你不利。”

  感谢这位老编辑对我的呵护,只是要我对他的话言听计从——怕也难能。

  我的气质人格,我的阅历经历,注定了我的文章风格、基调,注定了我只能这样写而不能那样写。

  文学创作最忌中庸,没准“偏到极致”,反而“造就”我这个人哪——君不见,文学史上的大家,有几位不是“极端分子”?

  顾不得什么有利无利了。

  既然上帝指派我当了作家,又不打算在短时间内把我的笔收走,我恐怕就仍要偏激地写着。

  因为——我更是在偏激地爱着与憎着。

                        七


  借着《远郊无童话》,我写了几句郁结已久的话——心里畅快。

  “一时千言”,本不想扯这许多的,怎奈笔一提,便由不得自己了。

  我承认,由于我在写作时太投入,往往对自家的身心不啻是一种自虐自戕,但正是这种投入状态,却又使我常常获得一种尽情倾吐的愉悦,偏激宣泄的快感。

  这才是真正快乐的“感觉”哩。

  我估摸,那些“软香女士”和优雅文人不会有这种感觉。他们的心境太裕如,太平和,没有笔挟悲愤文载道义的冲动,没有被压抑被扭曲到非喷发不可的地步,自然也就一定没有获得这种冲动和喷发的快感。又因为他们一般都是在作文和为文。更难免出现那种捉襟见肘、矫揉造作不下去的情况。这样的写作,实在是一桩苦役。

  穷到究竟,一个人的文章作法,未必不是一个人的活法,一个人的人生态度。

  《远郊无童话》。

  拜读完敝大作,估计本欲前往的诸君,念头顿消杀下去大半。

  《远郊无童话》——但是远郊并非没有厚重的人生和文学。

  倘仍有敢于造仿者,本人定将不惜引为知己,视为“轶歌铁姐们”,并定将不吝备上三杯两盏水酒,大蒜大酱炒凉粉——恭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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