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的目光

  “他人的目光”──这是我从童蒙浑浑中醒来,最初始的感受。

  无论我到哪里,都能看到鬼鬼祟祟的身影。

  在大人们藏藏掖掖指指戳戳的窍议中,在孩子们明火执仗恐赫围攻的欺辱中,我时时处处感到强大的异已力量存在。我被这些可怕的目光和恫侮吓坏了!它们像无边的黑暗能量,无形地压抑、虐杀着我稚嫩的小生命。

  活在人世,其实谁也逃不脱群体的注视,群体无意识的排他性目光。他人的注视,不仅是社会准则的表现,也是生物准则的体现。对人来说,活着,存在着,就意味与他人共处着。人的认识,起源于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又是与世界与客观环境形成对立反差时才产生的。就此而言,我的自我意识比一般孩子都来的早。

  我渐渐读懂人们目光的内容了:我是个捡来的孩子。极可能还是个私生子。记得有回一姓孙的高干小孩,边打我边骂我是捡来的野孩子。我被打破了头,哭着回去问老娘:人家说我是捡来的,我到底是不是捡来的?老娘气的脸扑红,跺着两只小脚,就要找那姓孙的小孩算账。老娘说:别听人家瞎讲,你是我亲生的还能假?你看我肚子上还有生你的疤痕哩。说着撩起衣襟就让我瞧。看了疤后,我放心了。我那时才七八岁,本来潜意识就排斥野孩子的说法,听了老娘的话,就更确信自己不是捡的了。我哪知道,那疤是老娘得病落下的。

  暂时的安慰并未抵去生存恐惧。就算大人们闪烁鬼祟的目光不全是敌意,但孩子们的辱骂围打却是实实在在的。孩子因其不善掩饰,表现出的生物本能更具侵略性、欺弱性。我至今只要一提起“大头、驼背、黑皮”等男孩的绰号,仍头皮发麻。我确实被这些小混孩吓破了胆。

  我对上学有种既爱又怕的矛盾心理。既渴望读书求知,又怕遭堵挨揍。小男孩们常拿了树枝竹杆,不是在前面截我,就是在后面吓我。我稍一还嘴,就赢来乱拳乱棍加身。不得已我上学只能处心积虑地错开与他们相撞的时间。常常第一个来校,最后一个离校。及至三四年级,我已对上学产生了极度惊恐的心理。

  白纸黑字。今天写着昨日那椎心的刺痛,心中仍在滴血!

  常惊梦、常涩泪无端、常想像阴森的塔松下有幽凶的大灰狼,成了我童年的永梦长伴。

  最伤心的是我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小伙伴,谁也不跟我玩,只好成天猫在家里。不是画仕女,就是剪剪纸。大人们都说我乖,我老娘也说我好养。她们哪知我心里苦哇。

  我从小受再大委屈也不愿对二老说。我怕他们生气难过。恶劣的生存环境,使我早慧早熟、极省人事。二老也真疼我爱我。这疼这爱,因隔了四十年的年龄差和其它差,使我一直有种隔代的精神隔膜。有时竟爱的形同温柔的桎梏。

  那时节家里穷。瓜菜代,缺油荤,十里五里捞顿红烧肉炖萝卜,就算过大年了。我小时常巴望,什么时候能天天吃全米饭红烧肉就好了。因为饿,我曾一气偷吃过半斤白砂糖,偷喝过一瓶萄葡洒--昏睡了一天半才醒来;因为饿,我挖过野菜、捋过榆树、放过羊、喂过鸡,还跟奶奶养过猪。

  每天早晨,当我带着一个空肚子上学时,总能看到班上一帮“贵族崽儿”,在教室里竞相炫耀早餐:油条、包子、茶蛋......一定从那时起,我幼小的心田便种下对“贵族阶层”的排斥和敌意,意识到自己归属的那个贫民阶级的困苦悲惨。这种对自身所属群落的超前意识,使我很小就懂得,没有什么外部力量可依赖的,贫民的孩子要想活得有尊严,除了自我奋斗,旁无二途。

  穷、饿,我还不是顶怕。我更怕的是开家长会、集体活动。我怕我那个又老又土又扭动着三寸金莲的老娘给我“丢人现眼”。我好羡慕我们班上那些有着年轻貌美且看上去不蠢的妈的同学。这些明媚的妈们,常弄的花红柳绿,让人头晕发迷。生拉熟扯地与班主任老师搞关系、套粘乎。

  一到集体看电影的日子,就是我的丧日。因为必经我老娘小卖店门前的路。排队时,我总要溜到最里侧或最后头,以典型的驼鸟心态企图蒙混过关。每过一回关,都紧张的小脸发青、内衣湿透。

  有次游行,不知怎让老娘知道了。她和我奶奶--一个更老、脚更小的老老太太,早早就侯在路旁。我打老远就见两双小脚伫立在那儿,即刻吓得小便失禁、面如死色。偏我旁边一个饶舌的大柿饼脸女同学大声嚷嚷:喂,那不是你妈你奶吗?她这一嚷,平时性喜欺侮我的那些猢狲小儿们,全像得了甲亢炸营了:哟,王韵歧,你妈你奶都是小脚老太婆;你妈是开小卖店的小商贩;你妈那么高你那么矮,你是你妈捡来的......那一刻,我羞得恨不能钻入地下,就死都嫌慢。

  我小时对老娘的那种绝望心理,于今忆起尚胆寒的费解。我与她虽无血缘关系,但母女情深,早已超越血缘。她身揣着七八种病,尤以哮喘为重。我十二三岁时,已不忍钝刀割肉似地看她洗衣被,硬将那“拆尸骨”的活揽了过来。

  夏日炎炎,老娘的小卖店赛过火炉。为使老娘眯会,我从不午睡,坐在边上给她摇扇。冬寒袭肘,看着老娘穿个空棉衣,坐在小店缩成一团,我好难过。心想长大上班挣钱,第一件事,就是给老娘买件羊毛衫。

  说到羊毛衫,往事欲断肠。我小学时代从未穿过。记得五年级时,班上要搞女声大合唱。我急坏了,就让老娘去借。老娘从一常光顾小店的女人家,借了件她女儿的红毛衣来。本来演完就当归还的,可我实在喜欢坏了,就多穿了三天。不料,第四天一大早,那女儿就登门来要。出言不善地道:穿不起就别穿,拿人家衣服也不还。

  当我以优异成绩,考上省重点中学──合肥一中时(小学班上唯我一人考取),老娘咬牙借钱,终于买线请人为我织了件毛衣。老娘越疼我,我越爱老娘,心里也越矛盾痛苦。我的老娘最大弱点就是个“旧式的”娘。头上抓个鬏,身穿大襟褂,配个连裆裤,再风摆杨柳般地扭双小脚,真是要多背时有多背时,看一眼能抽筋,看两眼能昏倒。守着这么个过时的老妈,尽管我爱的忠心耿耿,但那些黄口小儿势利的小臭嘴却能杀人。

  当年不知怎么搞的,共产党愈要消灭阶级差别,阶级差别愈大,人们愈瞧不起土包子、泥腿子。还有,从事商业工作的人更被瞧之不起。仿佛一沾上个商字,就与“奸”字、与投机倒把生拉硬扯在一起。哪怕你是个响当当集体所有制的营业员,也逃不脱“小商贩”的贱名。

  我当年就为这一贱称伤透了心。老娘在我七八岁时,就摇身荣幸地成了集体 制小卖店的一员。更坏的是,这小店后来干脆与我的破家混为一体。虽则偷点糖果十分便当,但因此我却背上黑锅,成了“老商贩”的“小贱民”。

  记得十岁时,我终于怀着深仇大恨,亲自操剪,将老娘那个万恶的鬏、封建尾巴──该死的巴巴头剪去。又苦苦地央求她别再开小店了,我实在无脸见人。老娘说不开喝西北风?你爸就那几个死钱,养不活家。

  而今,我那老迈的小脚母亲早已魂归九泉。她老人家倘真有灵在天,当能看见我负疚的心。她一生超量地给了我不是亲生、胜似亲生的无私母爱,我却浑的竟嫌她拿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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