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的“皮”和“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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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问题上,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文学理论以及创作实践是被“内容决定论”主宰着的,“内容决定形式”几成金科玉律,无庸置疑,也不允许变更,形式只是内容的陪衬,只是内容随意穿戴的衣帽,只有被动服从的份。“内容决定论”的影响,至今也难说已经消散绝踪了的。
“内容决定论”对杂文理论和杂文创作的影响,比较其他文学文体来要深重得多。过去以至现今,涉及杂文的创作,理论的说教和创作的实况,往往偏重于内容方面的需求,什么思想要深刻,观点要新颖,材料要生动,知识要广博,云云,而艺术形式方面的要求和探索,则要寡少得多,甚至全无。这些并没有错,也是应该的,但片面地静止地绝对地从内容上单方面去要求,去强调,就不客观不辩证了,也是毫无效果的。如此做出来的杂文,也往往是一些枯燥乏味、空洞说教或材料堆砌、卖弄知识的东西而已。
再则,在鲁迅杂文的研究方面,“内容决定论”的影响也是显见的。鲁迅毕生的著作,杂文明显多于也重要于其他文体,这怕是不争的事实,也是史实吧。但鲁迅杂文的研究,在整个的鲁迅研究中所占的比重却不大,比起鲁迅的小说、诗歌、散文诗、散文等的研究来,明显滞后不足。即使是已有的鲁迅杂文研究,则较多思想内容的诠释,而较少艺术形式的探索(其他诸如风格特色、美学机理等的艺术上的研究也甚少)。更有一些鲁迅研究者(有的还是笔者极为钦佩的)无视鲁迅杂文的文学价值,认为鲁迅杂文的思想意义大于艺术价值,不认可其是文学创作,而只对鲁迅的小说、诗歌、散文诗、散文等产生研究的兴趣,实在是见木不见林的短视盲目。其实,鲁迅之于杂文,或者杂文之于鲁迅,是融为一体,互为因果的。鲁迅身上有着差不多是与生俱来、先天养成的杂文情结或曰基因,不独他的杂文几乎篇篇极致经典,而且他的其他文学文体的创作,小说、诗歌、散文诗、散文,以及不属文学创作的学术论文、书信、日记、启告等等之类的应用文字,都有杂文情结或曰基因存在其中,语言风格上的杂文色彩也极为鲜明突出。作为人类历史上至为罕见精绝的艺术瑰宝的鲁迅杂文,或曰鲁迅杂文现象,其文学艺术的价值意义,远未被人们所认知,尚有待今人和后人的继续发掘和探索。
时至今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当代文学新时期历经20多年之后的现在,文学文体形式的理论研究,及其创作上的探索创新已渐成风气,形式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青睐,它的变幻无穷的魔力和慑魂憾魄的魅力正不可阻遏地显示出来,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等文学文体已经先行一步,收效颇大的了。杂文理论及其创作实践上的崭新一页——注重形式的研究和创新,也是到了该改变的时候了。
那么,内容是什么?形式是什么?两者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弄清这个问题,于杂文创作,乃至其他文学文体的创作,是不无裨益的。其实,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西方的一位哲人早已有了明确透辟的阐述,他就是辩证法理论的创立者黑格尔。他指出:“没有无形式的内容,正如没有无形式的质料一样”,“内容所以成为内容是由于它包括有成熟的形式在内”,“只有内容与形式都表明为彻底的统一的,才是真正的艺术品”。形式与内容相辅相成,相互依存,互为表里,既没有没有内容的形式,也没有没有形式的内容。内容似无形之水,我们所见所用之水,或一杯,或一桶,或一溪,或一湖,或一江,或一河,或一海,而离开这杯、桶、溪、湖、江、河、海,其水乃天上之仙水也,人世间的凡夫俗子何以得见?何以得饮?再喻之于“人”,人的内容可谓复杂矣,血液、蛋白质、核糖核酸等等,但这些物质其他动物皆有,不包容于人之骨骼皮囊里,又何以为人之内容?反之,了无实质的形式,也不成其为某物了。如果内容是无水之实质,又何以称之为水杯、水桶、溪、湖、江、河、海哉?如果骨骼皮囊里没有人的血液、蛋白质、核糖核酸等的实质,人又何以为人哉?至多不过是木乃伊一副。木乃伊是古人,而不是今人;是死人,而不是活人。所以,内容即形式,形式即内容,对立统一,二为一体。
杂文创作在艺术形式的表现上,作者是宽裕从容的,可供抉择的文体样式也是丰富多样,变幻无穷的。那么,具体的杂文创作过程中,内容和形式相互之间究竟是怎样影响和作用的?亦即作者最终出手的杂文,其文体形式是本体杂文抑或变体杂文?又抑或是其中的哪一种样式?究竟如何形成的?笔者试作解答。
杂文创作过程中,其内容和形式相互影响和作用的状态大致有二种:一是突破与限制,杂文创作的过程,就是内容对形式的突破,同时也是形式对内容的限制,两者相互斗争、转化的过程;二是求异与趋同,杂文创作的过程,一方面是为求内容之充分表达而求异,另一方面则是为适文体之规范而趋同,二者之间也是互相斗争、转化的过程。这过程是焦躁的痛苦的,却也是快乐的幸福的,即如孕育一个新生命一样。内容和形式的突破与限制,求异与趋同,此强彼弱,彼消此长,相互斗争、转化,是相伴杂文创作的全过程,自始至终都在进行着的,最后求得平衡,形成定局,此时,作者抉择文体的哪一种样式,才被决定,方见分晓。创作时这个过程进行得越充分、越激烈,创作出的杂文作品也越成熟、越典型。再则,作者在创作杂文时,抉择文体形式的差异性,也是不容忽视的。差异性主要表现于两个方面:一是题材的善异性,因创作题材的不同而影响到抉择文体样式的不同,是极其正常的;二是作者的差异性,同样的一个题材,此作者用变体杂文来表达,而彼作者却能用本体杂文来表达且效果并不见得不好,也不是不可能的,还有作者的创作优势习惯,也会影响到他在抉择文体形式时向某一种或几种文体样式倾斜。
说到底,杂文是艺术的真话。杂文创作是真话的艺术。创作杂文则是艺术地说(写)艺术的真话。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的树叶,有抱负有追求的杂文作者,是该向鲁迅学习,创作的杂文也该是不会有完全雷同重复的两篇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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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敏 中国文化报 | | 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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