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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存货管理制度_仓库存货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8 21:40:36 仓库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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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存货管理制度_仓库存货管理制度范本

  存货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存货资金总量和存货资金运动的管理。。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仓库存货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仓库存货管理制度_仓库存货管理制度范本

  仓库存货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采购、领用、销售与核算等,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存货分类:原材料、宜家成品、市场成品、半成品、样品等。

  第三条 存货入库:

  (一)原材料入库

  1.入库前核对送货单和采购单,所有数据必须一致;

  2.开具验货通知单,通知质管部进行来料检验,并查收《进货验证记录》;

  3. 验收入库,并观察包装完好程度,数量溢余时拒收溢余部分;

  4.验收中发现毁损短缺时拒收,并知会采购部等相关部门。

  5.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材料入库单”一式三份。

  6.按实收数量入库,并记录实物账卡。

  (二)成品入库

  1.收取《生产日报表》,根据该报表数据清点实物;

  2.检查包装、标签等是否正确;

  3.上账,记录实物帐卡。

  第四条 存货出库

  (一)原料出库

  1.根据货物签收单、领料单等发货指令填制《出库单》;

  2.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原材料,发料中须有仓管员陪同,当面点清;

  3.凡未办理出库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

  4.仓库内所有存货,没有相关出库手续均不准出库。

  第五条 存货管理

  (一)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和安全标准。

  (二)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每种存货应挂卡分类存放,标明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和数量。

  (三)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四)非仓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五)仓管员应履行的基本职责:

  1.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火栓、疏散图、安全指示牌、应急灯、消防通道等;

  2.下班后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整理好办公区方可离开;

  3.保证存货帐卡物一致;

  4.遇雷雨、地震等突发灾害要及时检查库房,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仓库存货管理制度篇2

  为了降低企业存货资金的占用和加速存货资金的周转,保证存货资产的安全,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工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存货管理实行的会计政策是永续盘存制。即存货实物量的运动应与相应的货币量同步进行。

  第三条

  工厂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外购件、备件、包装物、通用工具、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外协作件、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及异地库存等。

  第四条

  存货管理的分工

  供应部

  ──负责主管:根据全年的生产计划及基期库存情况编制特种纺织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非金属、化工油化涂料、燃料、包装物、劳保用品、小五金等全年采购材料的计划及制度计划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厂材料仓库及分库的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工作;

  ──负责主管:通用工具、量具、刃具等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负责各分厂工具的归口管理工作;

  机动处

  ──负责主管:机动设备缝纫备件修理用备件外购、自制和管理工作;生产经营部──负责主管:外协件、产品外

  等归口的管理工作;

  ──负责在制品、自制半成品的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主管产成品的归口管理工作;

  运输部

  ──负责主管:运输设备修理用备件、车用油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基建处

  ──负责主管:基建工程及维修材料的归口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存货的计价

  一、采用计划价的存货。包括:各类材料、外购件、备件、工具、包装物以及自制半成品等。

  (一)计划价格的制定和管理(见基础工作管理制度);

  (二)采用计划价核算,应相应计算价格差异。

  工厂总分类核算为库存材料(计划价格)和材料价格差异。按规定:

  1、价格差异应按月结转;

  2、价格差异的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轻易改变;

  3、为保证差异计算的正确,必须每月逐笔核对外购材料报销单与仓库“入库单”,将“材料已到,货款未付”的“入库单”汇总编制“暂估材料入帐,下月初再用,红字凭证冲回”。

  (三)采用计划价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

  1、凡生产经营用的存货,其实际成本价均为不含税价,相应制定的计划价也不包含税金;

  2、外购的,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消耗、入库前加工、整理、挑选费用等;

  3、自制的,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二、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存货包括:在制品和产成品。

  (一)在制品计价及核算方法(见成本核算方法)

  (二)产成品结转按实际成本计价,结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不得随意变动。

  (三)自制半成品日常明细帐采用计划价格核算,总分类帐按实际价格核算。

  第六条

  委托加工材料的核算和管理(不包括发出材料按进销处理的情况)

  一、办理委托加工材料的单位,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合同副本交财务;

  二、委托加工的材料,出库时必须办理领料手续,并加盖“委托加工材料”印章,完工后连同入库单并加记“委托加工材料入库”字样,连同加工费一并办理财务手续。必须制定消耗定额,按定额发料。

  三、委托加工完成交货,原则上应按批结算,如连续批量加工,应定期结转。具体结转方法:

  (一)按交货计量单位与单位消耗定额比较,超定额消耗是降低定额消耗,按合同规定条款处理;

  (二)交货付款必须有质检部门出具的交验合格凭证才予付款;

  (三)加工价格的确定,委托单位在签定合同时应与工厂有关外协价格领导小组协商,未经财务部会签,一旦造成损失由委托单位负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存货的购进发出与计量检验

  一、存货的采购由各存货主管部门负责。

  (一)存货采购必须坚持“货比三家、优质优价”的原则,实行“比质比价”,所定的采购合同、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供副本;

  (二)存货采购支付计划,纳入货币收支计划的年度月份计划;

  (三)存货采购进厂(库),经办人员填列检验申请单(或入库单),提交质检部门计量验收,出具质量检验合格证办理入库。

  二、存货入库,领用单位填列领料单(或调拨单),经审批单位批准(审批单位应严格按定额或计划发放,控制不合理消耗),仓库保管员按单发料,在领料单或调拨单上盖章(或签字应签全名);

  三、非存货管理单位或个人不得采购各类存货,各类存货单位也不得采购非主管范围内的存货。经存货主管单位委托,或报经存货主管单位同意购买者,其借款、入库验收等手续,仍应由存货主管单位办理。财务部审核后,予以报销。

  第八条

  存货采购的借款、结算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工厂有限的资金流失为别单位使用,使工厂免遭不必要的损失。

  一、借款方式

  (一)现金支付(应符合现金管理制度);

  (二)银行汇票支付(分自带与信汇);

  (三)转帐支票支付(借用支票,原则上一张未结清,不办第二张),特殊情况经批准最多不超过二张;开具支票不得开“空白支票”,应填明对方单位及购货限额及用途;

  (四)电汇支付。

  二、借付采购存货款:

  (一)凡货未到,先付款的.,按“预付帐款”作会计处理;

  (二)凡货已到,后付款的,按“应付帐款”作会计处理;

  (三)凡货款两清的,按“材料采购”作会计处理;

  (四)凡货已到,尚未验收入库的,款未付的,按“暂估”作会计处理。

  三、存货采购的结算与报帐

  (一)供货单位持规定的发票到厂结算

  1、存货主管单位根据购货合同约定,进行审查无误,并已办理验收手续的,至财务部办理手续;

  2、若符合合同约定,而未办验收手续,存货主管单位认定付款,按“预付货款”手续办理付款手续;

  3、供货单位已发生“预付帐款”,在结算时应予先冲减预付款,然后支付其不足部分,如冲减后,还有余款,财务部应督促存货主管部门及时收回这部分预付款项。

  上述报销凭证,经财务部复核,发现差误,财务有权拒付。

  (二)存货主管单位经办人持发票结算,必须符合以下手续:

  1、发票必须是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填写,不得涂改。

  2、所购物资已办理经检验签章的入库手续,附入库单副联;3、报销凭证经主管单位领导审批;4、报销金额在采购指标范围内;

  5、同时附送“比价审批单”;

  四、存货采购借款的管理

  (一)直接从市场采购的存货借款:

  1、一般情况下,应坚持“当月借款,当月报帐”的原则,采购借款报销周期,不超过一周,前周借款未清,后周借款予以限制。即采取前帐清一笔,后帐允许借一笔。

  2、超过一个月以上不报帐的,财务部有权停止借款,并限期清帐,直至扣发责任人的工资。

  3、财务部于月终5天内,发出口头催报或书面催促报帐单;各存货主管部门领导应亲自过问,督促检查。

  (二)“预付帐款”的借款清理:

  1、各存货主管部门以及采购人员、财务应建立“预付货款备查薄,及时处理款已付,货拖延不交的事项;

  2、对未结清的预付货款,每季度由财务处清理一次,列出清单交存货主管单位,并要求反馈不清的原因;

  3、合同有特殊约定外,凡超过一年未结清的预付货款,从第十三个月起,由财务部通知存货主管单位。并以所付款项利率的扣发奖金;结清后,按扣款的80%返还,余款作为利息损失的抵偿。

  第九条

  存货的清查盘点。

  一、存货主管部门应对所属仓库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作出规定,以保证每类存货的收发、结存、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二、对仓库存货的收发、结存,坚持会计稽核制度;

  三、按规定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存货的全面清查盘点;

  (一)财务部应在每年十一月作出年终清查实施方案,经批准下发实施;

  (二)各存货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对每个仓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三)盘点结果与财务部相应地进行核对,每个仓库填报盘盈、盘亏明细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查,报财务部汇总,报主管厂领导,经厂长批准,后作会计处理,同时各仓库据以调帐;

  (四)属非正常的盘盈、盘亏,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视具体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列入经济责任考核。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仓库存货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存货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更好地为

  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存货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根据本制度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二)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据实登记仓库实物帐,及时编报库存报表,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呆滞物资的处理工作。

  (四)做好仓库安全保卫、防火及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保持库容整洁。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履行先入库、后领用的规定,如属直提使用部门或场所,亦必须事后及时补办出、入库手续。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库管部门及库管部门工作人员。

  第二章 入库管理规定

  第五条 采购物资抵库后,库管员要按照已核准的“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和“送货单”仔细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同时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第六条 如发现单货不符、外包装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通知售后服务部门、采购部门和厂家代表(如有),共同现场鉴定,必要时拍照记录。原则上单货不符的物资不得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收下该物资时,库管员要告知上级,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货情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第七条 物资抵库但库管部门尚未收到“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时,库管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办理入库手续。

  第八条 发生退库或退货产品时要认真审核“退货单”或有关凭证,核查批准手续是否齐全,认真记录退库或退货产品数量、质量状况。退库或退货产品要单独存放,如可重新销售应优先出库。 对于使用单位退回的物资,库管员要依据退库原因,研判处理对策,如原因系由于供应商所造成的,要立即通知采购部门。

  第九条 入库时要认真查抄入库号码,填写入库号码单。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入库号码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

  第三章 出库管理规定

  第十条 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出库单”或“领用单”,核查出库批准手续(特别是有无财会部门收讫、转讫戳记)是否齐全,严格依据所列项目办理出库,并核签有关单据。发现计算有误时要立即通知开票人员更正后发货。 第十一条 发放物资时要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的原则,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货、四减数。同时坚持单货不符不出库、包装破损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手续不全不出库。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造成物资变质、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库管员负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优先保证自提商品,及时准确交给货主并当面点清。

  第十三条 出库时要认真查抄出库号码,填写出库号码单。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出库号码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

  第四章 物资储存保管规定

  第十四条 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第十五条 物资堆放的原则是:

  (一)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地距、墙距、垛距、顶距。

  (二)按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第十六条 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料卡并置于明显位置。物料卡上载明物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商、有效期限、储备定额。

  第十七条 库存物资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保证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 仓库建立库存数量帐,每日根据出入库凭单及时登记核算,月终结帐和实盘完毕后与财会部门对帐。

  第十九条 经常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报库存日报和库存月报。 每月必须对库存物资进行实物盘点一次,并填报库存盘点表。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呈报上级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帐。 积极配合财会部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点工作,定期与财会部门对帐,保证帐表、帐帐、帐物相符。

  第二十条 仓库环境卫生要每日清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现场,保证库容整洁。

  第二十一条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

  第二十二条 确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闲人进入库区。建立和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出入库人员、车辆按规定进行盘查和登记,签收“出门证”或填写“出入门证”。夜间定时巡逻,提高警惕。

  第二十三条 确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业。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

  第五章 库存控制与分析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掌握和应用现代仓储管理技术与ABC分析法,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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