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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采购制度_医院药品采购制度规定

时间:2022-04-03 15:49:04 采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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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采购制度_医院药品采购制度规定

  为防止贪腐现象发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及合法权益,应制定规范的医院药品采购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院药品采购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_医院药品采购制度规定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篇1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东北石油大学校医院

  责 任 人:承办人(A角、B角)、采购员、分管副院长、院长、主管副处长。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遵照黑财采【2002】2号《黑龙江省省属院校、医院和科研单位货物类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黑卫药发【2011】271号“关于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庆卫发【2011】156号《大庆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按要求在黑龙江省药品采购网上实行网上药品采购,特制定此项采购制度。

  三、采购范围基本原则条件和标准

  采购范围及标准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目录》执行。

  四、申请与受理

  (一)填写采购计划表

  计划组应根据医院需要或根据库存不足部分填写采购计划表,必须将品名、规格、用途、数量、厂牌及交货期等详细填写,负责人签字后交采购组办理,对于大宗采购计划要上报主管副处长、处长审批。

  (二)受理

  采购组接到采购计划表后方可进行采购行为,立即办理、并按学校及国家规定进行采购。

  五、采购程序

  (一)采购组向供应商办理订购,并与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书,正本存医院采购组备案。?

  (二)采购组采购完成后,应立即通知计划、验收组。

  (三)因缺货或不明供应处所,以致无法购得或逾期者,采购组应即通知计划组。?

  六、验收

  验收组在厂商交货时,根据买卖合同书验收,实际清点件数及重量,相符后签收,如发现不符时,通知采购组共同处理。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

  七、上报财务

  (一)上报时间及上报材料

  采购组收到验收组填写的'验收单后,立即将验收单、采购计划表一份送财务人员整理,并将供应厂商单据、发票等签字后一并送财务人员。

  (二)财务审核所需材料

  财务人员整理付款时,要有如下资料:供应商单据、发票,验收组提供的验收单,采购组提供的采购计划表,供应商公司账户信息。

  八、公开公示

  本办法经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九、监督检查

  执行《东北石油大学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东北石油大学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篇2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篇3

  1.医院采购人员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药品采购工作。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药品采购工作。

  2.医院药品一律实行网上采购。配备和使用安徽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随意加价。

  3.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药械科索取供货方的材料,应索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4.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际库存制定药品采购计划,计划交科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批,最后计划由药械科采购人员负责网上采购。新增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向药械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药械科收集后报院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由药械科采购人员进行网上采购。因突发疫情、事故或紧急抢救需临时采购的`药品,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人员紧急调拨,调拨后2-5天内补齐计划书。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医院自收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后,在一个月内与中标企业结算药款。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票据交由财务科入账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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