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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岗位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16 11:02:05 岗位职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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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岗位管理制度(精选8篇)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它的每一岗位都是很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院岗位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院岗位管理制度(精选8篇)

  医院岗位管理制度 篇1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及岗位管理规定及《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关于实施全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医院岗位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各岗位必须实行岗位管理。

  二、岗位管理制度覆盖范围:全体在编或编外员工。

  三、岗位管理分三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

  四、三类岗位的配置标准:

  (一)在编员工严格按照柳州市事改办核定标准执行。

  (二)编外员工: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参照1978年《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标准执行。

  (三)特殊科室员工配置标准:按上级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五、岗位设置原则:

  1、严格标准;

  2、以人为本;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4、因事设岗、按岗定人。

  六、建立岗位聘用程序。

  七、护理部、医务科、人力资源部做好落聘和待岗人员的.思想工作:落聘和待岗人员按员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人事争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处理(护理部、医务科和医院投诉办公室协助处理)。

  八、三类岗位的管理部门

  (一)专业技术人员:

  1、卫生技术人员:

  ①医、药、技由医务科负责管理。

  ②护理由护理部负责管理。

  2、其它技术人员:由所在科室进行管理。

  (二)行政、后勤管理人员:由所在科室进行管理。

  (三)工勤人员:由所在科室进行管理。

  九、建立健全三类岗位的职责和履职要求: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撰写,护理部、医务科及各科室负责建立及修改。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建立健全岗位考核评价机制:

  各科室建立考核、评价记录,护理部、医务科负责监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合格后的聘岗、调资、考核反馈等。

  医院岗位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范围:医院事业编制内正式聘用的各类在编人员。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二条岗位类别: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党群管理和业务管理。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卫生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和辅助系列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包括医、药、护、技等岗位,辅助系列主要包括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档案、图书等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第三条岗位设置均依据市人社局审批的设岗方案。

  第四条岗位结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构成分别以岗位总量为基数,设置为:管理岗位<5%,专业技术岗位>85%,工勤技能岗位<8%。

  第五条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按照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对应七到十级职员管理岗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各级职员进行规范管理。

  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一至七级为高级岗位,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一、二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我院暂不具备设置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5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技术工一至五级。

  第六条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及名称:

  一、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名称按照国人部发〔2007〕35号文件执行。即:正高职称一至四级依次对应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副高职称五至七级依次对应一级、二级、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中级职称八至十级依次对应一级、二级、三级主治医(药、护、技)师;初级职称十一至十三级依次对应一级、二级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名称依照相关国家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并与现行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保持一致。第七条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市人社局、卫生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实施方案等,报市人事局、卫生局审批备案。

  医院岗位管理制度 篇3

  (一)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

  1、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是以降低医院内感染的发生为目标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监督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感染控制和管理计划。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业务副院长兼任,其他成员为有关学科的科主任组成。

  2、医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是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直属医务部领导的专职机构。

  3、临床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小组:组长为各科室主任兼任,另外有一名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

  4、医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一般由个科住院总医师和护士长担任,也可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级感染管理组织职责

  科室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职责

  ①、在医务部领导下,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实。

  ②、负责医院内感染的日常检测,结合本科室实际采用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并对医务人员(包括护士、清洁工)进行有关控制医院内感染的消毒、灭菌、隔离等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和隔离技术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③、及时发现患者中发生的医院感染,协助并督促主管医师留取标本,使院内感染病例的病原送检率必须达100%(其他感染的病原送检率须达60%),填写病历首页并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使院内感染漏报率<20%,采取控制措施。

  ④、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积极向护理部提出关于消毒灭菌、控制院内感染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使院内感染率<10%。

  (三)医院感染管理的控制措施

  1、消毒灭菌与隔离

  ①、医院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所有需要消毒和灭菌的物品都必须彻底清洗干净。污染医疗器材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②、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如压力蒸汽灭菌(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干热灭菌(油、粉、膏);不耐热、不耐湿物品可选用化学消毒法,如环氧乙烷灭菌(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内窥镜、人造移植物等)、2%的戊二醛浸泡灭菌等;消毒首选煮沸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才用化学方法。

  ③、化学消毒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杀菌谱、使用方法、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用于盛放消毒剂的容器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④、甲醛不能用于空气的消毒,甲醛熏箱可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物品的消毒,不能用于灭菌,消毒方法不能采用自然挥发熏蒸法。

  ⑤、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周消毒;用毕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液应每日更换无菌水。

  ⑥、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1、用流动水洗手,开关最好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

  2、清洁剂应保持清洁、干燥。

  3、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

  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管理

  ①、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采购、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进行监督,并对购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

  ②、医院所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③、医院采购部门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定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一批号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及失效期,随机进行产品生物及热原抽检。

  ④、医院采购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定货与到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失效期、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⑤、严格保管,库房库存,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存放于地板架上,离地面20公分。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部门。

  ⑥、使用科室不得擅自购进、更换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应计划领取,使用前检查单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⑦、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物理性、化学性变化,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必须留下样本,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所涉及一次性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及时上报。

  ⑧、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等无菌医用器具用后,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

  ①建立健全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网络,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②根据本院用药特点制定相应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相关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有针对性的培训。

  ④医院应指定一名抗菌药物专家或有抗菌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与咨询。

  ⑤对各级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要求:

  1、上述人员应主动学习抗菌药物应用的知识,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2、医师应掌握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种理论知识,用药前应送标本,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药物经济学等,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

  3、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抗菌谱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积极配合医师做好各种细菌培养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提醒医师在应用抗菌药物前,原则上都应送细菌培养标本。

  4、药房应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5、管理部门按照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核查与信息反馈;微生物室要定期公布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实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⑥医院应对抗菌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应用率应逐年降低,力争低于50%。

  ⑦有条件的单位应开展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科研工作。

  医院岗位管理制度 篇4

  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杜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据《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就位,各司其职,不准聚集聊天或打电话聊天,不准披头散发、化浓妆、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员除外)、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大声喧哗、谈笑风生、看与医疗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看电视、听收音机、打游戏机、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时间会客,更不准在诊室、导诊台、仓库、药房、药库、收费处会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

  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内工资,3—7天扣发假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3、迟到、早退、脱岗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

  注:凡加班者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三、诊疗制度及制度服务标准

  (一)、诊疗制度

  1、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

  2、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

  3、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逐级上报,及时解决。

  4、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完成各种操作后当事人必须签字。及时向有关科室、医生、领导反应患者的意见。

  6、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及医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制度服务标准

  1、全程导诊制:为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协助患者进行挂号、交费、检查、取药等,指导患者办理各种诊疗手续,提高就诊效率,降低患者的时间和精神成本。

  2、首问负责制: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咨询时,都要耐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询问,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3、诊疗保密制: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患者的诊疗秘密,实行一医一患一室的就诊模式。尊重患者的隐私。

  4、知情选择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操作。

  5、诊后随访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康复情况,对其进行康复指导。提高治愈率及康复速度。

  四、请销假制度

  员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五、会议制度

  1、院例会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五下午,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总结上周工作,同时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职工会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职工参加。总结上月工作,同时布置下月工作。

  六、提成制度

  全年每月经济基本任务为23万元(毛收入,其中含中西科12000元),完成基础任务数,发给员工基本工资,超额完成部分按毛收入的2:8比例提成(医院得80%;全院员工得20%),参与分配待年终进行核算,人员以算进不算出的办法,即12月份在工作岗位者,可以参与分配提成,年初参与上班,但年终未在单位上班者,自然得不到提成,所有参与人员以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提成(效益工资),提成以次年10月前计算发放。所有医务人员试用期满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况进行提成。

  医院岗位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三条广大医院职工是办好医院的依靠力量,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技术骨干的作用,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技术,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技术队伍。

  第四条医院必须教育全体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医院党组织的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管理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相应的工作。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对党委负责,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党委书记要支持院长的工作,尊重院长的意见,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院长要接受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党委讨论。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支部保证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各级医院要逐步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扩大自主权,实行责任制,以加强医院管理,克服平均主义,调动积极性,促进医院的发展。

  第六条医院根据减少层次的原则实行院和科室两级领导制。院一级设置精干有力的办事机构。医院按照规模、任务、特长和技术发展情况,设立业务科室。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设置或撤销,须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医疗预防

  第七条医院设急诊室,并要有一定数量的观察床。挂号、收费、检验、放射、药剂、手术等科室,要密切配合,为急诊提供方便。有条件的医院可设急诊科。急诊科、室要配备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要相对固定。建立抢救室和传呼设施,常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器材,制定抢救常规和抢救程序。保证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观察室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查房等制度,留院观察病人应有病历、正式医嘱和观察记录。实行二十四小时开放应诊。危急病人不受划区分级分工医疗限制。可能在转院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应转院。门诊各科室各部门要按规定任务配足医疗力量,搞好协同配合,有秩序地安排就诊,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尽可能缩短候诊时间。建立门诊病历,实行预约门诊、计划门诊和门诊一贯制。主任医师要定期参加门诊,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保持一定比例,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专科或专病门诊。门诊病人经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复诊。加强候诊教育,做好防治疾病、计划生育和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工作。除国家统一规定的节假日外,任何医院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停诊。

  第八条认真做好住院病人的诊疗工作。对住院病人应有固定的医师负责,实行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三级负责制,及时作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严格执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认真按时写好病历,保持病历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组织好危急重病人的抢救、会诊及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的讨论。加强手术管理,建立重大手术和新开展手术的术前讨论和审批制度,明确门诊和住院手术范围。逐步建立重病监护室、危重病人抢救室、手术后病人复苏室。加强随访工作,搞好资料积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住院医师二十四小时负责制。某些科室实行总住院医师制。

  第九条医院要加强对护理工作的领导,要有一名副院长分管护理工作。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全院的`护理工作。科室护理工作实行护士、护士长、科护士长三级负责制或护士、护士长二级负责制。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院内调配由护理部或总护士长负责;任免、晋升、奖惩等要充分听取护理部或总护士长的意见。护理人员要树立专业思想,认真执行医嘱和护理常规,根据分级护理原则切实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严格执行交接班、查对等护理制度,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做好各项护理记录。实行护理查房、计划护理和夜间护士长总值班制。注意总结护理经验,开展护理科研工作。搞好病房管理,减少陪住,控制探视,建立良好的病房秩序。

  第十条药剂、检验、血库、病理、放射、同位素、理疗、功能检查、营养等医疗技术科室,要加强技术力量,充实必要设备,有计划地培训人员,根据临床需要,积极开展新技术,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工作质量。检验、药剂等科室要逐步统一标准,统一方法,开展质量控制。较大医院可设医疗器械科和专职维修人员,也可以配备工程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根据医院特点,对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有所侧重,全面发展。建立健全中医科和中药房,设置中医门诊和病房。中医病房的设置一般应占全院总床位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医院亦可超过这个比例。要有计划地将中医院校毕业生充实到中医科,加强中医技术力量。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总结名老中医、中药人员的经验,搜集、验证民间单方验方,总结疗效,推广应用。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有条件的应设中西医结合病房或病床,充分运用中西医结合的成果,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水平。少数民族地区的医院,要切实做好民族医药的继承、发展、提高工作。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内科、儿科实行预检和分诊。手术室、分娩室、婴儿室、监护室、血库、注射室、制剂室、检验科、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场所,均应严密消毒。对献血者进行体格检查、肝功能检查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的测定等。根据任务设立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对传染病人实行分类隔离治疗。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的工作人员和病人,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发现传染病人,要及时登记、报告疫情。有毒有害和有传染性的污水污物,必须经过消毒处理。医院应认真搞好环境卫生、室内卫生、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加强对病人的卫生宣传教育,为病人创造一个整洁、肃静、舒适、安全的医疗环境。

  第十三条医院的预防保健科,要做好地段的医疗预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工业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和妇幼卫生,做好围产期保健,指导托儿所、幼儿园的业务工作。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计划生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情报告,做好预防投药和预防接种工作。组织有关科室开展家庭病床。积极防治传染病、职业病、结核病、精神病和其它多发病、常见病。工业比较集中的城市,要在指定的若干综合医院和工矿医院设置职业病科,加强工矿职业病的防治。

  第十四条医院设立计划生育门诊,有临床研究任务的可设置一定床位,要注意改进节育技术,保证手术质量。结合计划生育临床工作,积极进行节育、优生学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指导。有的医院,可建立婚前健康咨询门诊、遗传疾病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做好优生工作。

  第十五条搞好划区分级分工医疗,建立逐级技术指导关系,实行转诊、转院制度。上级医院要对下级医院进行技术指导,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输送技术骨干。综合医院的妇产科、儿科,要为妇幼保健机构培训医务人员,指导解决疑难问题;协助进行妇科病查治及婴幼儿健康检查;协助开展医疗、保健、教学及科研工作。城市医院要与厂矿、基层医疗机构、县医院挂钩协作,开展技术指导,帮助提高技术水平。

  第四章教学科研

  第十六条医院必须制订培养本院各类人员的规划,明确要求,落实措施。在加强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搞好基本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努力跟上国内外医学科学的发展,提高医务人员从事本职工作的能力。重视对优秀人才的选拔和重点培养,努力建设又红又专的技术骨干队伍。技术队伍的培训,要坚持在职教育为主,发挥高级技术人员的作用。行政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习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医院要在保证医疗质量、完成医疗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承担高中等医药院校学生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以及在职人员进修培训任务。对医学生、实习生、进修生,要确定专人负责,订出培养计划,严格要求,定期检查考核,保证教学质量,并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医疗思想和优良的医疗作风。

  第十八条医院要积极开展以提高临床医疗、护理水平为主的科研工作,有条件的应开展临床实验医学和基础理论的研究,经批准可设立实验研究室或专科研究所(室)。对经过临床验证和鉴定,确已肯定的科研成果,应积极推广应用。要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改进技术措施。经常开展学术活动,做好医学情报资料的交流。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临床药学研究,使药剂工作在医疗中发挥最大效应,并不断降低毒副反应,做到安全合理用药,以提高医疗效果。

  第五章技术管理

  第十九条医院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业务实际,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全院医疗业务动态。要做好人员、设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到职责清,情况明,调度灵,协作好,效率高,使医院各项业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医院要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任务,结合具体情况,确定业务建设目标,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的年度计划,按计划安排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付诸实现,使每所医院办成有自己特色的医院。

  第二十一条医院要按照国家发布的组织编制原则,配备各级各类人员。缺编的业务技术人员主要从高、中等医药院校毕业生中补充,不得安插未经专业训练的人员,对现有从事业务技术工作而又未经专业训练的人员,要抓紧培训提高,经过技术考核仍不合格者,不能继续从事业务技术工作。医院要建立技术档案,通过实际考核,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十二条医院必须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对病历书写、急症抢救、手术前讨论、查房、查对、交接班、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关键性制度,应经常检查实施情况。逐步做到管理工作制度化,技术操作常规化,基本设施规格化。要积极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必须采取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查明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凡是医疗、行政、后勤人员疏忽、贻误所致的差错事故都要按规定上报,严肃处理。隐瞒事故真象者,要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医疗质量是衡量一个医院服务思想、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医院要制定出反映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指标,并做好登记、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经常检查、总结、研究诊断符合率、治愈率、抢救成功率、病死率、无菌手术感染率、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平均住院日、门诊人次、差错事故发生率等指标的变化,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病案是医疗、教学和科研的重要资料,也是法律的依据。门诊、住院病人都要有完整的病案,用科学方法管理,开展综合研究利用。诊断未明,有科研、教学价值的死亡病例,要说服家属,进行尸体解剖。

  第二十四条医院应根据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新的诊疗仪器设备,并切实加强管理。大型、精密仪器确定专人负责,建立管理档案,严格执行使用、保养和定期检查维修的制度,防止积压、浪费和损坏,实行专管共用,充分发挥效能。要重视常规器材的配备、保管、维修和更新。

  第六章经济管理和总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经济管理是医院管理的组成部分,要与政治思想工作、行政管理和业务技术管理相结合,运用经济手段促使医院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医疗和服务质量,逐步实行医疗成本核算,讲究经济效果,更好地完成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各项工作任务。医院对药品材料,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对各种物资要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并严格执行物资采购、验收、保管、领发、点交和赔偿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对医院的经费补助,要逐步实行“金额管理、定额补助、结余留用”的制度。结余的经费用于发展事业、改善集体福利和个人奖励。医院要按照国家政策,合理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反对铺张浪费,防止贪污盗窃。财会人员要坚决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十六条总务工作是完成医、教、研任务的重要保障,必须重视和加强对总务工作的领导。医院总务工作要面向医疗,配合临床,为医疗工作服务,为病人生活服务,主动及时地服务到科室。积极搞好职工生活,办好职工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浴室等集体福利,积极改善职工住宿条件。总务部门具有工种多、技术性强的特点,要十分重视总务队伍的建设,要采取在职学习、以老带新、外出培训、举办业余学习班等方法,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总务部门的某些单位,可以参考企业管理的办法,实行企业化管理。有些工作,例如清洁卫生工作,也可以和劳动服务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第二十七条医院新建和改建房舍都要以有利于方便病人就诊、诊断治疗、符合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做到合理设计、合理布局、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医院建筑的使用效能。

  第七章政治思想工作

  第二十八条政治思想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医院的党、行政、工会、共青团等组织都要重视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地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政治思想工作一定要与业务工作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与经济手段结合。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表扬好人好事,批评歪风邪气。特别是对那种脱离社会主义轨道、脱离党的领导、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潮,要进行必要的批评和恰当的斗争。

  第二十九条政治思想工作一定要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五讲”、“四美”,医德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医务人员以白求恩同志为榜样,树立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对工作极端负责,对同志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遵守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医疗作风,做到文明行医,礼貌服务。

  第三十条各级医务人员必须严格实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消除各种影响病人的不良刺激。及时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病人思想工作,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同时,要教育病人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治疗,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向疾病作斗争。本条例适用于地、市以上综合医院,其他医院可以参照执行。

  医院岗位管理制度 篇6

  一、由于人事变动重新调整本年度xx医院领导机构,xx医院领导小组成员和技术指导小组成员。

  二、制定本院母乳喂养、新生儿安全的具体规定。

  1、即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项措施

  (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策略

  (2)、对所有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3)对所有孕妇进行母乳喂养知识教育

  (4)帮助所有产妇在生后1小时内开始哺乳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喂任何食物和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母婴同室

  (8)鼓励按需喂养,约10-12次每天。

  (9)不要提供人工奶嘴

  (10)促进母乳喂养组织建立,并将出院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2、母乳喂养临床干预措施

  (1)全院工作人员要爱护婴儿,保护、促进、支持母乳喂。

  (2)每年对医护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培训,不断更新知识,不定期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加强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工作,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及热线电话,让每位孕、产妇及家属都了解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和优越性,树立母乳喂养的决心和信心。

  (4)帮助母亲在产后1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母婴皮肤接触不少于30分钟。

  (5)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按需哺乳,帮助婴儿早吸吮,勤吸吮,促进乳汁分泌,除母乳外禁止给婴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导。

  (6)禁止给婴儿吸人工奶头,以免造成乳头错觉。

  (7)医护人员随时指导母亲如何正确喂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严格母婴分开指征,指导母亲在与婴儿分开期间如何保持泌乳。

  (9)建立院内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并将出院产妇转交给当地妇保人员,以提高4-6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

  (10)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禁止张贴代乳品广告及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

  3、《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①、不得向公众推销母乳代用品。

  ②、不得免费派发母乳代用品样本予孕妇或母亲。

  ③、不得在医疗保健机构内推销上述产品。

  ④、母乳代用品公司的营业代表不得接触孕妇或母亲。

  ⑤、不得向医护人员赠送礼物或样品。医护人员也不应把此类物品转派给孕妇或母亲。

  ⑥、不可用文字或图片(包括货品上的婴儿图像)美化人工喂哺。

  ⑦、给予医护人员的资料必须有科学根据和合乎事实。

  ⑧、有关人工喂哺婴儿的.一切资料必须列明母乳喂哺的益处和优越性,以及人工喂哺的代价和不良影响。

  ⑨、不应推介不适合婴儿食用的产品。

  ⑩、所有制造商及分销商应遵守本守则的条文,即使该地区尚未实行本守则。

  医院岗位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三)、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各方面的信息迅速传递给院领导,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组织管理,使各类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向医务部及主管院长汇报。

  (二)、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开展手术项目的实施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应向医务部报告,由医务部转报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应立即向主管的职能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主管院长、院长报告。

  (四)、收治涉及法律、政治、刑事案件以及逃跑、伤人、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应向医务部、保安部报告,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五)、紧急、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应逐级经主管部门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并报院长批准。

  (六)、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机密文件及档案资料时,应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并视情节轻报告院长。

  (七)、重要的外事保健任务和外出会诊以及上级部门借调人员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报主管院长或院长批准。

  (八)、制定、修改医院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或科室新制定制度时必须报告院长办公室或医务部,并经院长审批后方可公布。

  (九)、非工作时间内的紧急行政、医疗等事务均应向医院总值班报告,重大问题由总值班及时请示带班院领导。

  (十)、工作人员出差、院外会诊、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院外任务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院长报告;中层以上人员以任何原因离开本市时,必须报告院长,得到批准后方可离院。

  (十一)、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所在科室应向医务部、院长办公室及院长报告;省、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应由院长向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报告。

  (十二)患者病情危重或死亡后,科室须填写《病危通知单》和《死亡通知单》报送医务部,并通知患者家属,经医务部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归入病案。值班医师及负责医师除积极抢救外要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

  (十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必须及时向医务部和主管院长请示报告。

  (十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患者发生严重冲突时,科室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并向主管院长报告,情节严重时报告院长。

  (十五)、医院重要的基建、设备、物流等档案资料,一般情况不外借,需要外借复印时必须由牵头部门向主管院长请示,主管院长向院长汇报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医院行政查房是领导带领行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一种管理形式。

  (二)、行政查房由院办负责通知,参加人员一般由行院长、院长助理、院办、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主任组成,参加行政查房的行政管理干部到办公室集中,进行查房前的安排部署准备工作。

  (三)、行政查房采取如下四种方式:

  1、集中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近期工作汇报以及各科室存在工作困难的'汇报,时间为5—10分钟;

  2、分组现场检查;

  3、检查各种记录或原始资料;

  4、随机抽查,抽查对象包括医生、护士、病人及其家属。

  (四)、行政查房分组情况及检查内容:

  1、职能组主要检查科室行政管理、考勤和医德医风。具体包括:

  (1)、会议传达、执行情况;

  (2)、各种记录;

  (3)、制度落实情况;

  (4)、管理措施;

  (5)、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红包”问题;

  (6)、考勤管理情况;

  (7)、病人意见。

  2、后勤组主要检查:

  (1)、电脑系统运行情况;

  (2)、物资管理;

  (3)、环境卫生;

  (4)、水、电、灯、空调、风扇等管理;

  (5)、维修问题;

  (6)、安全保卫、消防情况;

  (7)、药械供应和维修情况;

  (8)、医务人员及病人用餐问题。

  (五)、行政查房的程序:先集中听取科室整体工作汇报,然后分组对口检查,检查完以后再汇总、反馈。

  (六)、行政查房的重点:管理环节、医护环节或后勤供应维修环节急待解决的问题以及上次查房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七)、行政查房工作由院办牵头组织,必要时提前通知被查科室,做好行政查房前的准备工作。

  (八)、各部门检查情况必须于当天汇总以表格形式简明向院长汇报

  四、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医院指定的中层干部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宜。

  (二)、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在值班时间内,需深入科室,巡视检查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参加急、危重的人的抢救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式有关上级报告。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院,在院内巡视时,要随身携带手机,以便寻找。

  (五)、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院医疗、行政和临时重大事件,及时处理,传达上级指令及紧急通知签收文件,交接来访事宜。

  (六)、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行政部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七)、认真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凡本班未处理完的

  医院岗位管理制度 篇8

  1、医院内部文件由职能科或办公室拟稿,办公室主任核稿,院长签发,办公室同意行文。

  2、上级下发的文件由院办公室收文登记,送交院长阅批,由院办室督促有关职能科办理,所有来文均先交院办公室统一登记。

  3、凡收文、发文、文电、公函等文件及外出开会、检查工作带回的.文件资料均需交院办公室登记。

  4、送交各部门的文件应定期收回,对到期未退的应进行催退,院办公室定期对所管文件清点、对帐,保证文件不遗失。

  5、医院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各科应及时传达,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传达贯彻情况,科主任须在文件上签字。

  6、院办公室对需归档的文件应根据文件的作者、内容、文种、时间等特征组卷,并于次年三月底前向档案室移交。

  7、医院下发的重要文件,各病区、科室应及时传达贯彻,病区负责人或科室主任签字,并在规定时间上交院办公室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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