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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出纳工作内容流程
出纳岗工作流程
(一)现金收付
1.收现
根据会计岗开具的收据(销售会计开具的发票)收款→检查收据开具的金额正确、大小写一致、有经手人签名→在收据(发票)上签字并加盖财务结算章→将收据第②联(或发票联)给交款人→凭记账联登记现金流水账→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将记账联传会计,收回票据传递登记本。
注:①原则上只有收到现金才能开具收据,在收到银行存款或下账时需开具收据的,核实收据上已写有“转账”字样,后加盖“转账”图章和财务结算章,并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后传给相应会计岗位。
2.付现
(1)费用报销。
审核会计传来的现金付款凭证金额与原始凭证一致→检查并督促领款人签名→据记账凭证金额付款→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图章→登记现金流水账→将记账凭证及时传主管岗复核
(2)人工费、福利费发放。
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支出证明单付款(包括车间工资差额、需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兑现、奖金等款项)→在支出证明单上加盖“现金付讫”图章→登记现金流水账→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将支出证明单连同票据传递登记本传工资福利岗签收制证
3.现金存取及保管
每天上午按用款计划开具现金支票(或凭存折)提取现金→安全妥善保管现金、准确支付现金→及时盘点现金→下午视库存现金余额送存银行
注:①下午下班后,现金库存应在限额内。
②从银行提取现金以及将现金送存银行时都须通知保安人员随从,注意保密,确保资金安全。
4.管理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与微机账核对余额。
(二)银行存款收付
1.银收
(1)收货款整理销售会计传来支票、汇票→核查和补填进账单→上午上班时交主管岗背书→送交司机进账及取回单→整理从银行拿回的回款单据→将第一联与回执粘贴在一起→在电脑中编制回款登记表并共享→打印→将回款登记表连同回款单传销售会计
(2)其他项目收款。
收到除货款以外项目的支票、汇票→填写进账单→进账→回单→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相关岗位
(3)贷款。
收到银行贷款上账回单→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传管理费用岗位
2.银付
(1)日常性业务款项。
根据付款审批单(计划内费用经相关岗位审核,计划内10万元以上或计划外费用经财务部长或财务总监审核)审核调节表中无该部门前期未报账款项→开具支票(汇票、电汇)→登记支票使用登记本→将支票、汇票存根粘贴到付款审批单上(无存根的注明支票号及银行名称)→加盖“转账”图章→登记单据传递登记本→传相关岗位制证
→材料核算岗(材料采购)
→成本核算岗(外协加工、车间质保费用)
→管理费用岗(管理部门用款)
→销售费用岗(销售部门用款)
→工资福利岗(工资兑现、福利)
→及固定资产岗(相关部门费用、固定资产购建)
注:①开出的支票应填写完整,禁止签发空白金额、空白收款单位的支票。
②开出的支票(汇票、电汇)收款单位名称应与合同、发票一致。 ③有前期未报账款项的个人及所在部门,一律不办理付款业务。
(2)打卡工资。
根据工资岗位开具的付款审批单(经财务部长签字)开具支票→填写进账单→连同工资盘交司机送南湖建行→登记支票使用登记本→将支票存根粘贴到付款审批单上→加盖“转账”图章→登记单据传递登记本→工资福利岗
注:①每月根据工资发放时间提前2天将工资所需款调入银行,并按时将工资款划入工资卡账户。
②打卡工资的支票须于工资发放日前1天连同工资盘送达银行。
(3)业务员兑现。
凭销售会计传来的付款审批单(经财务部长签字)开具支票→填写进账单→交司机送银行倒进账→登记支票使用登记本→将支票存
根粘贴到付款审批单上→加盖“转账”图章→登记单据传递登记本→工资福利岗
(4)还贷及银行结算。
收到银行贷款还款凭证及手续费结算凭证→登记单据传递登记本→传管理费用岗
(5)交税。
①完税。收到税务岗位传来的税票(附付款审批单)→填写划款行银行账号及进单
② 进税卡。凭税务岗填写的付款审批→开具支票→填写进账单→交司机送银行进账→凭回单及支票存根登记支票使用登记本→传税务岗位编制凭证
③从税卡交税。收到税务岗传来的完税票和税卡划款凭条→登记支票使用登记本→传税务岗位编制凭证
(6)及时将各银行对账单交内审岗编制银行调节表,对调节表上挂账及时进行清理和查询,责成相关岗位进行下账处理。
3.根据银行收付情况统计各银行资金余额,随时掌握各银行存款余额,避免空头。
4.熟练掌握公司各银行户头(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
(三)工作要求
1.熟悉公司各类财务管理制度。
2.了解财务部各岗位工作内容,做好与各岗位的衔接工作。
3.准确收付现金,妥善保管现金及有价证券,保证资金安全。
4.坚持每天盘点现金,及时核对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5.随时掌握各银行户头余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6.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1)文字的书写。
①要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用复写纸复写除外)。红色墨水只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填写支票必须使用碳素笔书写。
②文字书写一般要紧靠左竖线书写,文字与左竖线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部分。
③文字不能顶格写,一般要占空格的1/2或2/3。
④文字要清晰,要用正楷或行书书写。
(2)数字的书写。
①阿拉伯数字书写要求。
字体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每个字要紧靠凭证或账表行格底线书写,字体约占行格高度的1/3,如果行格较低的可占1/2。阿拉伯数字前应写明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数字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边不再写单位。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外一律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写符号“-”。
②阿拉伯数字标准写法。
字体要各自成形,大小匀称,排列整齐。有圆圈的数字如6、8、9、0等,圆圈必须封口。字体要自右上方斜向左下方书写,倾斜度为45度。写6时比一般数字向右上方长出1/4,写7、9时比一般数字下方(过行格底线)长出1/4。
③大写数字书写要求。
大写金额前未印货币名称的,应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当写“整”或“正”;大写金额有分的,“分”字之后不再写“整”或“正”。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只写一个零字。 ④大写数字标准写法。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拾 零 佰 仟 万 亿
账、证、表的文字与数字的书写是出纳人员的重要基本功。凭证的处理、账簿的登记、报表的编制都需要用规范的文字和数字加以表达,应当做到使书写的文字和数字正确、清晰、流利、匀称。
超市财务部工作职责
一、财务部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财务基础管理该工作和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统筹、使用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实施成本控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财务部工作主要岗位职能
1、制定财务会计制度,编制财务计划;
2、组织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做到帐表、账帐、帐实、帐证四相符;
3、及时、准确、真是的反映各门店的经营情况;
4、配合协助店长筹措、调配资金,及时清收应收款项,定期清理来往账项,加速资金周转,严防资金流失;
5、保管会计档案、会计报表等机密文件;
6、协调与银行、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部门架构
三、各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主持本部门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各项工作流程及其有关的财务专项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补充和实施;
3、负责组织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赢利水平,确保公司利润指标的完成;
4、负责审核公司每月记账凭证及会计报表;
5、负责审核公司的原始单据和办理日常的会计业务;
6、负责定期检查公司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否帐实相符;
7、负责公司费用预算、利润表及后期数据跟踪并及时总结上报进度;
8、负责及时分析、汇报资金运作及使用情况,保证现金流的正常运转;
9、负责对来往科目的监督;
10、负责公司报表的出具及分析,包括资产负责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生鲜表、费用明细及同比、环比对比表;
11、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
12、负责向公司总经理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及时进行决策;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总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所有记账凭证的录入及核对工作,并配合出纳进行现金盘点工作;
2、负责批发销售单的审核工作;
3、负责提供每月工资核算的各项销售数据;
4、负责统计店面用电量、店面加工主厨原料剩余量情况;
5、负责与加盟商的对账工作,包括监督加盟店货款及电费充值的余额情况;
6、负责联营商报表支付金额的核对,包括租金、电费、耗材信息费及水费缴纳情况;
7、负责公司保险费用缴纳扣款明细情况的核对工作;
8、负责月初各科目余额的核对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调整工作;
9、负责公司各部门、店面耗材单据的审核工作,并盘点报表入账;
10、每月公司各部门、店面的固定资产折旧、待摊费用结转摊销;
11、负责店面生鲜和配送费用的分摊统计工作;
12、负责各店面刷卡手续费、联营商报表、生鲜报表的整理工作;
13、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及固定资产协议的保管工作;
14、负责整理离职员工工资明细表;
15、负责完善本岗位工作流程;
(三)对账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每月供应商的投入的黄联单据整理、核对工作,保证供应商单据的准确性;
2、负责前度各部门结算单审核签字流程及进度;
3、负责每月供应商的对账、结算工作;
4、负责根据相关数据扣除供应商费用;
5、负责当月结算单整理、装订工作;
6、完善供应商的对账、结算时间及流程;
(四)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现金、及银行网上汇款业务办理,包括店面烟款、电费充值款打款工作;
2、负责每日盘点公司现金库及余额;
3、负责店面交款单、手打验收单的收集、核对、存档工作;
4、负责店面零钱兑换业务,保证店面零钱充足;
5、负责定期盘点店面收银底款并审核;
6、负责店面员工的工资核算及发放(包含离职员工工资);
7、负责店面水费、电费、宽带费及各部门费用的缴纳及报销工作;
8、负责汇总店面收银员长短款情况;
9、负责公司财务章、公章、发票章、法人章、及保险箱钥匙管理与保管工作;
10、逐步完善本岗位工作流程。
超市会计处理业务流程
各种超市遍地林立,它们除了取得销售商品收入外,还会以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名义向生产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对此收入,应怎样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36号)文件精神规定,应区别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超市收到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类似收入的处理:
1、对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商场超市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例如某超市为A企业销售电器,合同约定按销售收入2%比例返利给超市50000元;则某超市的帐务处理如下: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50000/(1+17%)×17%=7264.96元。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2735.04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7264.96
2、对向供货企业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超市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取得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服务业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开具服务业发票。例如:某超市收到供货B企业广告费3000元,帐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税金及附加 165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150
——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 10.5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4.50
二、供货企业支付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支出的处理:
1、对支付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种返利性支出,由于收到返利收入的商业企业不能向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企业应作为销售折让进行税务处理。这里分二种情况:一是在销货时与销售价款开在同一张发票,会计上直接按折让后金额入帐;例A企业收取某超市的销货款价税共计200000元,发票上注明实际销售为220000万元,销售折让20000万元,则帐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940.1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29059.83
二是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销货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5]1279号),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 销货方据此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同时冲减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上按红字发票上注明的数额冲销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科目。例如A企业向某商场支付返利20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2905.98
2、对支付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场超市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取得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供货方根据商场超市开具的服务业发票,用为销售(营业)费用列支。例如B企业向某商场支付上架费5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营业)费用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平销返利”与“非平销返利”财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36号)文件精神规定,应区别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超市收到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类似收入的处理
1.对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商场、超市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例如:某超市为A企业销售电器,合同约定按销售收入2%比例返利给超市50000元;则某超市的账务处理如下:
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50000/(1+17%)×17%=7264.96元
借:银行存款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2735.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264.96
2.对向供货企业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超市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取得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服务业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开具服务业发票。
例如:某超市收到供货B企业广告费3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3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165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50
——城市维护建设税10.5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4.50
二、供货企业支付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支出的处理
1.对支付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利性支出,由于收到返利收入的商业企业不能向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企业应作为销售折让进行税务处理。这里分二种情况:
一是,在销货时与销售价款开在同一张发票,会计上直接按折让后金额入账;例如:A企业收取某超市的销货款价税共计200000元,发票上注明实际销售为220000元,销售折让20000元,则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70940.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59.83
二是,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则可取得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供货方据此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同时冲减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上按红字发票上注明的数额冲销“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如:A企业向某商场支付返利20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5.98
2.对支付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场超市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取得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供货方根据商场超市开具的服务业发票,从销售费用列支。 例如:B企业向某商场支付上架费5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超市收费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征税规定各不同
一、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的一般界定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扺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企业的货物按其来源可分为购入的货物及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两大类。购入的货物未再加工,从理论上讲,其价值没有变化,但价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而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由于经过加工,其价值已经发生变化。按其用途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大类。对内是指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对外是指用于对外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对内不需要考虑价值变
动,而对外需要考虑价值变动。按此原则,货物在何种情况下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何种情况下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1、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货物没有增值,且用于企业内部,应按历史成本计价,也不需要考虑其价格变动,因此,当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只需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1]A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4000元;为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5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4000+4000×17%)4680
贷:原材料 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
借:在建工程 (5000+5000×17%)5850
贷:原材料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
2、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比如企业将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在这种情况下,货物虽然没有增值,但其价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由于货物已经离开企业,其价值已经实现,尽管没有作为销售处理,但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确认销项税额。
3、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尽管货物没有离开企业,但其价值有增值,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比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情况下,货物有增值,且已经离开企业,价值已经实现,因此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2]A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产品成本为57000元,计税价格(售价)为6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67200
贷:库存商品 5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17%)10200
如果上述产品不是在建工程领用,而是由福利部门领用,则会计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67200
贷:库存商品 5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17%)10200
如果上述产品是用于对外投资、捐赠等,也需要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二、企业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运用分析
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3]A企业原材料发生非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75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775
贷:原材料 7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500×17%)1275
又如,A企业库存商品发生非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37000元,其中所耗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账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0400
贷:库存商品 3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000×17%)3400
如果上例题中改为在产品,其他资料不变,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0400
贷:生产成本 3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000×17%)3400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1条的规定,凡是企业无转让价值的存货,一律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包括已霉烂变质的存货;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这些霉烂变质或无转让价值的存货,不管是否有市场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的原因,都属于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存货,其进项税额在会计上均应做转出处理。
然而,由于市场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遭淘汰、过时的存货,虽然市场价值降低,却是由于市场变化引起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只要没有发生自然灾害损失,没有盘亏、丢失或毁损,就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市场价值因市场变化而降低的存货,企业处理前一定要上报主管税务部门,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否则,税务部门会认为是因企业管理不善而导致市场价值降低,甚至认为是因存在盘亏、丢失或毁损的情形而使销售收入总额降低,从而造成企业不应有的税收损失。
三、企业平销返利行为中进项税额转出的运用分析
所谓平销返利,一般是指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的销售方式。平销行为不仅发生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之间,而且在生产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与商业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中也时有发生。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例4]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从另一纳税人处购得商品10000件,每件10元,合计货款100000元,税金17000元。供货方按10%进行返利,并用现金形式支付。
A企业购入商品时,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A企业在收到返利时,会计账务处理应为: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库存商品 10000(若结算后收到返利则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
实务中,购买方直接从销售方取得货币资金、购买方直接从向销售方支付的货款中坐扣、购买方向销售方索取或坐扣有关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购买方在销售方直接或间接列支或报销有关费用、购买方取得销售方支付的费用补偿等情况都应按返利原则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四、增值税出口退税行为中进项税额转出的运用分析
按照我国增值税条例规定,出口产品的增值税实行零税率,为出品产品所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退回。但在实际工作中,进项税额只是部分退回,未退回的部分不能再抵扣,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5]A企业1月份购进外销商品一批,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合计11700元;该批商品全部外销,售价16000元。经计算,当期免抵税额900元,抵减内销商品应纳税额(假设为8500元),其余800元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借:银行存款 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商品应纳税额) 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9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00
从上例可以看出,企业为出口产品所购货物的进项税额由于未全部退回,则未退回的部分视为企业购进货物的代价,应反映为销售成本。企业购入外销商品一批,价款10000元,进项税额1700元,共计11700元;该商品出口,国家退税900元,其余800元未退。从总体上来看,企业购进货物的全部代价是11700元,
国家退税900元,实际代价为10800元。由于不含增值税的价款10000元直接作为存货处理,在货物出口后,已经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因此,未退回的800元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要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其结果是,主营业务成本共计为10800元,反映购进商品的实际成本。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与“进项税额转出”对应的科目涉及“主营业务成本”、“待处理财产损益”(结转净损失时通常转入“营业外支出”)等,这将直接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还有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虽然并未影响当期的应税所得,但随着在建工程的完工、折旧的计提,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转让处置,相应的增值税将在以后的期限内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因此对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业务需要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财务审计、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予以关注,以正确计算企业损益,同时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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