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制度

时间:2022-05-06 06:08:08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关于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关于公司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是为维护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严肃纪律,使员工自觉

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公司考勤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罚款扣钱,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员工工作的自觉性,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员工创造更加有前景的发

展空间,使所有员工能够处在一种公正、公平的环境下工作。

考勤要考什么?考勤的三要素是:时间、地点与责任。员工来上班是来履行责任。考勤不仅证明员工在岗,也证明他在履行责任。有一种观点认为:若依考勤制度严格要求,会影响员工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这是错误的观点。主动性和积极性强的员工,对时间管理的观念也是非常强的。企业的考勤制度对于他们只是勤的底线,只有那些平常对工作缺乏主动性与积极性的员工需要考勤制度来约束。

考勤事虽小,态度决定成败!!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第二条 职责

1、员工个人附有据实申请,填报各种事由的责任;

2、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2、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睡岗和串岗等六种,管理程序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5分钟至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15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6、串岗: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扣除15元。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

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病假需要提前或者在上班后半个小时以内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事假至少提前3天以上请,否则不准假!)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1个月申报使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休假

(1)已提出辞职申请的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有严重违纪行为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 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或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1、公司实行每日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2、打卡必须由本人操作,不允许代打卡或不打卡。代人打卡者,首次扣罚当事人50元,再次加倍。

3、未打卡员工,如未经登记、同时也未经部门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的情况,按旷工处理。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三、其他事项 1、考勤统计

公司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考勤周期为上月1日至当月30或31日(遇节假日提前)。人力资源部于每月30或31日将考勤卡收回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相关领导签字确认。

2、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3、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4、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公司考勤制度完整版2016-06-27 16:52 | #2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 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 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 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 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 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 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 事假

1、 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 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 病假

1、 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 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 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

1、 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 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 值班、加班

1、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 休假

1、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 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 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 婚假

1、 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 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 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 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 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 工伤假。

1、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丧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 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 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 公假

1、 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 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

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考勤。

1、 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25~8:30 前台打卡登记

8:40 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 8:40~9:00 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 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 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其他办公地点

1、 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 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5元,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20%。

第二十八条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三十一条 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xx有限公司

2015-7-18

XXX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16-06-27 12:41 | #3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时间、休假标准、考勤管理等,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第二章 考 勤 管 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部门、车间的考勤由各部门、车间负责,月底考勤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存档并编制工资报表。

第四条 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一周工作五天;周六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各部门自行安排。员工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在周六、日休息的,公司在适当时安排调休。

工作日出勤时间:

夏季:(5月—9月)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冬季:(10月—4月)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8:00

第五条 员工上班时间因事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经理批准方可外出,应在批准的时间内返回公司。

第六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在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单”(附表1),办好审批手续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考勤,否则按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可报总经理批准后,补办。

第七条 员工临时借调,由借入单位负责考勤。

第八条 员工调动工作,应在限定日期内到调入部门报到,并自报到之日起进行考勤。

第三章 带 薪 假 期

第九条 法定假期:法定节假日休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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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XX/XXXX/-003 标题:XXX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页码:2/3

第十条 婚假:对依法履行正式结婚手续的公司正式员工,给予一定期限的婚假,假期工资只发放基本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适龄员工(男22周岁、女20周岁)给予3天婚假,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员工(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增加至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在异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如遇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婚假天数不累计。员工须在一周前持结婚证书到人力资源部申请婚假。

第十一条 丧假:凡在我公司工作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其直系亲属死亡,公司给予3天的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视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往返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第十二条 生育假:凡在我公司工作的正式员工,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享有一定期限的生育假,生育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正常出勤的标准工资发放。

(1)单胎顺产者:女员工90天生育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员工护产假3天(夫妻二人均在本单位的假期可合并使用);

(2)难产、剖腹产者:女员工增加产假15天,男员工增加护产假3天(夫妻二人均在本单位的假期可合并使用);

(3)晚育者: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晚育条件(24周岁以上)的女员工,增加晚育假30天;

(4)女职工怀孕流产者: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第一次人工流产休假期为15天,上环休假期为5天,男性节育休假期为15天,女性节育休假期为30天。生育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正常出勤的标准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 产前假:凡在我公司工作满两年的女员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因身体状况原因导致不能继续上班,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批准后,可请最长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工资按原工资的8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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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哺乳假:凡在我公司工作的正式员工,凭婴儿出生证可于产假结束后一周内申请每天两个小时(上午一个小时,下午一个小时,可合并使用)的哺乳假,最长期限不超过八个月,哺乳假期间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放。

第十五条 护理假:男员工持婴儿出生证在一个月内可以享受护理假三天,休假前由本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六条 工伤假:员工因工作或执行公务受伤,凭市劳动部门认定和市级医院证明,并经人力资源部核定,总经理批准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医药费由社保机构支付,对超过规定医疗期仍未痊愈的,按病假处理。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而负伤的,按事假处理。

第十七条 年休假:凡在我公司工作满一年,出勤率在85%以上的正式员工(不包括实习期员工与试用期员工),可享受年休假。具体规定如下:

1、集团外派人员:一年可享受四次探亲假,每次休假十天。家住浙江地区人员,往返费用报销1600元;家住江苏地区人员,往返费用报销1400元。

2、公司特聘人员:一年可享受二次探亲假,每次休假十天。往返费用报销1400元。

3、公司一般员工: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可享受一年一次年休假,每次休假十天。工作满三年、不满五年可享受一年一次年休假,每次休假十五天。年休假路程在500公里以上,可报销往返硬卧火车票或长途汽车票。

假期原则上一次休息,当年休完,如果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当年休完,经部门和分管领导同意可跨年度休息。年休假期间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放。

员工使用年休假必须提前15天提出申请,否则,公司有权不予准假。

第十八条 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凭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及病假条,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公司工作年限三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三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对超过医疗期仍未痊愈的,按事假处理。医疗期间公司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1、工龄不满三年者,为本人月岗位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2、工龄满三年不满五年者,为本人月岗位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3、工龄满五年及以上者,为本人月岗位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月岗位工资的40%;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月岗位工资的50%;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月岗位工资的60%;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月内岗位工资的70%。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期间,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发给;疾病救济费低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发给。

第四章 请假程序核批权限及假期规定

第二十条 员工请假须凭相关证明和填写“职工请假申请单”(附表2)办理请假手续,三天(含三天)以内,由当事人部门经理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三天以上六天以内,除部门经理核准外,还需上报主管副总批准。六天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经过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在上述假期中,包含有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不重复计算。 第二十二条 钟点假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因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可以请钟点假,但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或月累计超过2小时以上按半天事假处理,钟点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三条 员工请病假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一个月。重大疾病经总经理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第二十四条 员工请假应于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写请假单,依照第二十条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准,返岗后仍依照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也视同旷工论处。

第二十五条 其他假 因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等须请假的,经公司

领导批准,可视做出勤。

第二十六条 续假 员工假期已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工作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用电话或托人代为请假,经原核批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回单位后二日内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延长休息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因各种原因请假或按公司规定享受休假,假期的工资待遇均按公司《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提倡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固定工作任务,超时完成固定工作而加班的,不再另计加班费;确实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工作需加班的,经部门经理确认,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并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一般按时间累计执行调休。

第五章 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员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次,月累计30分钟以上或累计2次按半天旷工处理。

第三十条 员工一个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作旷工一天处理;一个月内发生二次旷工行为的则给予警告处分。

第三十一条 旷工一天,扣发日工资的两倍;连续旷工7天(含)以

上,公司向其本人发限期返回公司上班的通知,期限到而仍然未来上班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当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 调 动 与 离 职

第三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申请调入部门填写《内部调动审批表》,并按管理权限签署意见。

二、由调出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签署意见。

三、双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

四、总经理批准后,调出调入部门凭调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十三条 员工申请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单位在一个月内给予

答复,批准后,员工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十四条 员工未经预告或规定答复期内在单位答复前擅自离职,视为自动离职,该员工应向单位交纳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违约金,若致公司遭受损失的,依法追赔。

第七章 考 勤 统 计

第三十五条 考勤记录是记载员工出勤、休息、休假、调休情况的基

础资料,必须认真、如实、及时填写。所有资料必须保存三年以上。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XXX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表1《出差审批单》

表2《请假申请单》

附表1

XXX公司

出差审批单

部门: 年 月 日

附表2

XXX公司

请假申请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16-06-27 21:43 | #4楼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 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四条 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公 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 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 前(上班前) 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第六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 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 人 (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 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 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有直接主 管签字核实)。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10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 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 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 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 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10元/次,并需提供当天 的工作证明;

第八条 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 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 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 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 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 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

第十二条 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 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 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 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

影响下批假),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

部办理销假手续;

2) 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 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经最终审

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附:《请假单》

第二条 批假权限

普通员工

部门主管请假,需总经理审批后按批准意见执行,并到行政部备案。

第三条 请假要求与相应的规定

1) 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及假类形式,除急诊病假及突发事件(必须在

当日10点之前本人或家人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

续)外,一律需按照请假提前时间要求事先提交书面的请假单,否

则按旷工论处,病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病假不得超

过12天;事假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

12天;超过者公司予以劝退。

2) 员工假满后应及时至行政部销假,确有突发事件导致假满仍不能及时

上班者须及时报知批准人,可按事假处理。逾期不归又无报告者按

旷工处理;

第四条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属病假。病假应及时告之本部门负责人。凡请病假者必须出具北京市三级以上医院 (私立医院无效)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

明者按事假处理;

2) 员工病假经核实确属严重需住院,连续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执行,连续病假达到十天者,公司可考虑为该病假员工所在岗位聘用其它人员,并协商辞职、辞退事宜。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连续住院治疗或休养,不能继续工作的,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可享受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额的生活费,公司给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补助,医疗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病事假扣罚标准如下:

1--3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2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外)。

4--7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5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 外);

7天(不含7天)以上扣除当日工资,绩效、补助全部扣除(住房、 社保除外);

3)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事假

1) 员工因私请假属事假,并应依据批假权限及请假时间进行请假和审批;

2) 若遇突发事件,不能履行请假手续,应及时通过电话请假并获批准,并于返岗后当日内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核实确属实情后,准予补假;返岗当日内报行政部备案;

3) 事假以小时为申请单位,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 试用期员工请病、事假,试用时间顺延,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

处理;

5) 月累计事假三天以内,扣除请假天数乘以日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公司予以劝退;

6)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一天当旷工三天,连续三天者,公司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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