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人事资料>福利补贴>《义乌公积金提取条件

义乌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22-04-26 05:51:45 福利补贴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义乌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储存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义乌公积金提取条件

⒈ 离休、退休的;

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⒊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⒋ 出国、出境定居的;

⒌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⒍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就业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仍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⒈购买自住住房,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三个月的;

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领取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未超过二年的;

⒊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房价25%以上,取得危房鉴定报告或大修证明未超过一年的;

⒋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且当年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⒌无私有房产而租用住房,其支付的房租已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25%(家庭人员计算包括本人、配偶及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且当年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归还购房贷款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以上提取均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义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02-05 9:20 | #2楼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发生下述情况之一的;

a、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b、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c、职工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但必须得到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6)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a、户口迁出本市;

b、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c、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领取)。

职工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办理提取时除需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经单位核实后出具盖章的《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外,同时须提供本人公积金卡、身份证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房产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

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