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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会人员管理办法

时间:2022-04-19 14:48:14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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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会人员管理办法

一、研究农村财会人员持证现状的必要性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事关每一个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国家、集体、农户之间的分配关系。目前,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村的经济结构和经营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集体资产总量剧增,同时,越来越多的财政性支农资金直接拨付到了乡镇,势必要求各乡镇能规范地进行核算和使用。然而当前很多农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财经观念不强,加上农村财务人员管理一直未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的从业资格管理范围,各乡镇对会计人员的任用随意性较大,造成农村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公开不规范,甚至引起因农村集体财务混乱问题的信访和上访,从而加剧了党群、干群矛盾,乃至酿成恶性群体事件等不良后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改革传统农村会计人员的选任模式,完善农村财会人员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农村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可确保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民-主化,杜绝村级财务中的违法、违纪和假公开、半公开等不良现象,使群众对干部由误解变成理解,由怀疑变成信任,由怨气变成和气。因此,加强对农村财务人员的管理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

二、临安市农村财会队伍的基本状况

课题组于2011年3月至6月,采用了问卷调查、典型乡镇重点走访和关键信息人访谈等方式,对临安市18个乡镇401名农村财会人员进行了调查,数据的整理和分析情况如表1所示。

1.性别结构

据问卷结果,男性有255人,占所调研总人数(401人)的63.59%;女性占36.41%。其中,男性中,持证人员的比例比无证人员低了16.71%,女性财会人员的持证比例比无证则低了8.47%。总之,持证比例明显低于无证比例。

2.年龄结构

调查数据显示,目前临安市农村财会人员中,25岁以下3人,占0.75%;25-35岁56人,占13.97%;35-45岁106人,占26.43%;45-55岁224人,占55.86%;55岁以上12人,占2.99%。任用人员的结构趋向较为合理,但中老年所占比例偏大,另外,在专业工作年限状况调查中,会计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为160人,占39.9%;会计工作年限10年-20年的为124人,占30.92%;会计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为117人,占29.18%,会计从业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3.学历结构

初中学历104人,占25.94%;高中学历224人,占55.86%;中专学历46人,占11.47%;大专及以上学历27人,占6.73%。农村财会人员的学历层次普遍偏低,高学历人才凤毛麟角;且持证人员的学历也较低。

4.专业技术资格结构

具有专业资格人员为144人,占35.91%,其中:初级专业资格125人,占31.17%;中级专业资格19人,占4.74%;无专业资格人员257人,占64.09%。据从业资格证的持证情况来分析,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仅为148人,占36.91%;无证人员253人,占总数的63.09%。持证比例低于无证比例26.08个百分点。调查中还发现电脑操作和会计电算化证的持有情况:会操作电脑的人员为229人,占57.11%,持有电算化证的财会人员127人,占总数的31.67%,无会计电算化证和不会操作电脑的人员分别为274人和172人,占比分别为68.33%和42.89%。

三、临安市农村财会队伍的基本特点

1.持证比例低,无证上岗现象普遍存在

调查数据显示,目前临安市从事农村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比例仅占36.91%,无证上岗会计人员为63.09%, 无证上岗成为农村财会工作的普遍现象。

2.学历、职称层次不高,财务人员整体年龄偏大

调查结果显示,初、高中学历人员占比达81.8%,中专和大专以上学历比例仅为18.2%。无技术资格比例达64.09%,有技术资格人员中,中级以上资格人员仅占4.74%。年龄结构中,45-55岁人员占55.86%。调查表明,低学历、低层次和无技术资格人员在当前临安农村财会队伍中占了多数,势必会影响专业知识的掌握和更新。

3.财务管理信息化与电算化水平较低

网络化时代,电算化是农村财务管理的治本之策,面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普及,调查发现,只有57.11%的人表示会操作电脑,而持有电算化证的财会人员更少,仅为31.67%。由此,提高农村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计算机操作水平,使财务管理工作由记账型向管理型转变势在必行,以最终实现财务管理网络化。

4.对自身岗位满意度较高,继续教育意向强烈

经调查了解,农村财会人员中对本岗位的满意度高达90.52%,有继续教育意向的比例高达84.79%。由此可见农村财务人员对自身工作非常热爱,自身素质提高的意识也较强烈,均表示希望有机会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5.岗位年收入不高,养老医疗参保比例低

尽管农村财会人员对自身岗位满意度较高,但调查表明,临安市农村财会人员岗位收入并不高,岗位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占比46.13%。其次,养老、医疗的参保率更低,仅为16.96%,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财会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以及农村财会人员队伍的后续发展。

6.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但其任用机制不健全

调查还发现,会计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占60.1%,队伍相对稳定,但各乡镇的任用机制却大相径庭,有村委会指定产生,也有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有通过村镇组织的考试产生的,也有村干部兼任。总之,会计人员任免随意性较大。其次,有些乡镇依然存在任人唯亲、近-亲顶岗的现象;个别乡镇换班子只换会计;甚至有些乡镇还是不倒翁式的会计终身制。这势必都将会造成财会人员无证上岗,村镇新旧账目衔接不到位,移交手续不清等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造成了村级财务不透明、操作不规范,弱化了农村财务的健康运行,并形成“历史遗留”问题。

四、农村财会人员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隶属关系不对口,持证人员多头管理

由于历史原因,浙江省在2002年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之初就确定以农业行政部门作为农村财会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该种模式下,各村设有报账员定期报账,乡镇设立会计委托代理机构负责所辖行政村的委托代理记账,农村财务人员接受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而《会计法》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均由财政部门负责;这就形成了目前农村财会队伍中两种证书并存,持证人员受多头管理的现象。由于农业部门核发的上岗证在考试形式、考试内容、继续教育、换证更新等方面与财政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与财政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相比,社会认同和流动性比较低,影响了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后续发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临安市目前尚有63.09%的农村财会人员处于无证上岗状态,尽快统一农村财务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建立科学的、网络化的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2.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制度有待完善

由于农村财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尚未统一,使得其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也处于分而治之的状态。首先,农村财务人员大多不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因此,财政部门未将其列入继续教育管理范围;其次,目前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虽然是农村财会人员主管部门,但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并非其主要的管理职责,因而,其未建立起完善、规范的农村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制。再者,不同的乡镇由于乡村干部的认识高度和经济状况差异等原因,使得在对待农村财会人员是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上态度也不尽相同,有些乡镇甚至视培训费支出为不合理支出,认为加重了农民负担。总体来说,目前农村财会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建设相当滞后,造成了农村财会人员缺少系统性、规范性的后续教育,没有专业的财会知识,缺乏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所以,农村财会人员后续教育和培训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已经迫在眉睫。

3.农村财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农村经济组织、经济结构和分配方式趋向多元化,农村会计管理体制和会计队伍素质与现阶段村级经济形势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同时,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复杂性随之增强,农村财会人员的工作性质要求其对农村工作相对了解,对各农户的基本情况相对熟悉,所以,建立稳定的、高素质的财会队伍有利于农村经济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解决农村财务问题,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目前农村财会人员由于任用机制不健全,无证上岗现象普遍,缺乏有效的考核管理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对乡村干部的依附性较强,依法执业能力弱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健康运行。因此,改革农村财会人员队伍选任模式,推行农村会计职业化管理,成为当前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当务之急。

4.农村财会人员缺乏养老、医疗保障

调查发现,农村财务人员作为农村基层工作的主要开展人员,在很多农民心目中享有一定的威信。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普遍存在着农村财务人员兼职农村的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包括村户档案、合作医疗档案、集体资产及招投标档案、市民卡档案)及农村的各种普查工作,另外,触及各类农村经济问题的纠纷也需农村财务人员的密切配合。但农村财务人员却普遍未享受实质性的养老和医保等待遇。据了解,目前农村干部中有明文规定可以享受养老、医保等社保待遇的只有村长、书记和妇女主任。农村财务人员要求建立养老保障机制的呼声很高,特别是从事了多年农村财会工作的人员。因此,完善的社保机制对建立稳定的、高素质的农村财会队伍意义重大。

五、改善农村财会人员持证现状的对策

1.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理顺管理体制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均应由财政部门负责。因此,建议将农村财会人员管理的主管部门由目前的农业行政部门改为财政部门,实行归口管理。允许设立适当的规范过渡期,过渡期间采取财政和农办两家齐抓共管方式,逐步规范农村财会人员的从业资格考试、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等会计管理工作,最终把农村财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全面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的从业资格管理范围。

2.逐步规范,全面实行公开招聘、持证上岗制度

要加强队伍建设,必须建立“资格准入制”,但由于农村财会工作存在固有特性,建议财政部门区别于目前的从业资格考试,制定出适合农村特点的《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大纲,进行从业资格考试,以适合农村会计管理的需要。对目前持有农业部门核发的上岗证的会计人员,采取适当的过渡措施,允许其在二至三年内,通过财政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来换取财政部门统一证书;对在册的无从业资格证书的农村财会人员组织学习、培训,使他们提高业务水平,争取用三至五年时间使绝大多数人员能拥有财政部门统一的从业资格证书;对履职能力差、业务水平低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或限期整改。希望通过几年的努力,全面做到农村财会人员的持证上岗。

3.做好农村财会人员的日常管理,全面提升农村财会人员素质

除建立农村财务人员“资格准入制”外,还应该通过学历教育、职称提升和继续教育培训等多方面提高农村在岗财会人员的素质。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村财会人员参加专业职称考试提升职称,鼓励其参加中华会计函授等财经自学类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同时,建议财政部门出台《农村财会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将农村财会人员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范畴,把会计人员的网络化管理体制延伸到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中,加强对农村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工作指导,如:定期开展有关农业的会计、财务管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规范使用、农村土地政策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计算机操作技能等培训,不断充实和更新其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广泛开展农村财会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以促进农村财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4.加大农村财会工作的扶持力度,健全人员考核激励机制

将农村财会人员的工作经费开支提升到作为维护农村基层政权稳定的高度加以认识,特别是对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基层组织经济来源有困难的地区。加大扶持力度,将其办公经费和培训经费纳入公共财政范畴,即通过年度预算予以保障或给予一定经费补助,针对性地拨补一些农村财会人员办公经费和财政支农培训专项经费,也可采取对农村财会人员免费培训的方式,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整体财务管理能力。同时,健全农村财会人员考核机制,通过制度的宣传、指导、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督促农村财务管理机制的形成,明确对农村财会人员的奖罚指导,使农村财会人员真正能做到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障其能客观、公正、独立开展工作。

5.完善保障体系,提高农村财会队伍稳定

目前临安市农村财会人员年龄结构基本合理,要想建立稳定的、高素质的农村财会人员队伍,除推行上岗“资格准入制”、建立继续教育培训机制等措施外,还必须完善农村财会队伍的保障体系,建立完备的农村财会人员的养老保障机制,特别是对多年从事农村财会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障,妥善安置卸任人员有利于吸引高素质人员的加入和现有队伍的稳定。因此,建议出台农村财会人员也能享受与村干部一样的养老待遇的有关政策,对个别贫困乡镇的财会人员,政府予以适当养老缴费补助,从而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地位。这些措施既能激发农村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有利于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加入,不断加强会计人才的储备,稳定财会队伍。

总而言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适应农村经济形势的变化,在不断创新中实现与时俱进。面对新的财务管理环境,农村财务管理必须从现状出发,客观上需要探索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其次,通过农村财务人员持有从业资格证书上岗及其后续管理,把会计人员网络化管理体制延伸到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中,全面提高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进而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农村的落实和“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这对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双赢具有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2015-11-04 14:59 | #2楼

一、实行农村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即在镇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设立村级统一账户,每村的各项收入都要进入统一账户。核算中心严格执行“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原则(“四个不变”即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会计核算内容不变,使用方向不变,“三个不准”即村集体资金不准平调,不准借支挪用,不准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各种费用)。取消各村在银行设立的所有账户,取消村会计、出纳岗位,在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其资金全部进中存放在会计核算中心为各村设立的账户上,由核算中心为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二、财务人员的配备。村级取消会计出纳后,每村设报帐员一名,负责本村报帐业务,报账员由村推荐,经上级业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由镇政府聘任,聘期为三年,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和核算中心双重监督。 

三、严格财务审批制度。村级所有开支首先由经办人签字并说明事由,并由村支部书记签字,所有支出、收入一律使用正式发票或收据,严禁打白条。所有票据由村民理财小组审议后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然后管区书记、主任把关并按程序签字,由镇核算中心审核后入帐。 

四、严格执行定期报账制度。村级财务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各村要自觉接受镇核算中心的管理和监督,报账前所有收支单据完善好村级手续的基础上必须由管区书记和管区主任共同签字把关,定期由报帐员及时到核算中心报账。报账具体时间为:每季度末的21-22日为西管区,23-24日为中管区,25-26日为东管区,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更改。连续两次无故不报账的,将作为例行审计重点对象进行审计。 

五、各村不准隐瞒、截留村集体收入资金,私设小金库,如有此现象,一经查实,交由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各村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收支活动要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完整。每季度进行一次财产清查,每年年终进行全面财产清查。 

七、各村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及其它会计资料。 

八、坚持定期公开制度。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底稿由镇经管站统一打印,报账后于次月5日进行公开,公开内容至少保留5日,少于五日应重新公布。公开后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财务公开后,村民提出疑问,村干部要认真答复村民的质疑。 

九、各村应按照自己的收入情况合理举债,按期偿还债务。不准擅自向私人或金融部门借款,如确有需要,由村写出申请,管区审核把关,经管站审核备案后,方可办理。5000元及以上大额借款需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否则由经办人自己承担。 

农村财务审计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村级一切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负责农村财务审计的职能部门为镇审计所。作为镇政府的常设专职机构,镇审计所负责对镇政府和县审计局报告工作。 

三、审计人员实施审计事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的规定。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绳,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等职业道德,实行回避制度,增强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性,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 

四、据县审计局和镇政府下达的审计计划,定期对村级财务收支、农民负担管理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监督,主要审查: 

1、农民负担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受否健全有效,帐表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清晰。 

2、帐、证、表、卡是否一致,是否相符,各项支出是否全部入账,支出是否合理,有无隐瞒、截留收入或其它违规违法行为。 

3、农民负担项目是否有预算,项目的实施是否与预算相符。 

4、村级所收水费、一事一议等是否与县、镇核定的金额一致,是否按照中央、省、市、县、镇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无搭车收费现象,是否有挪用公-款、挥霍浪费村公用资金等问题发生。 

5、各项费用的开支是否真实合规,事由充分。各项优抚救济等款物是否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6、村级水费、一事一议款、土地承包费、宅基押金等款项是否及时、足额的上交镇核算中心实行“双代管”。 

7、村级班子成员的离任审计。 

8、县、镇交办的临时性审计任务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五、审计程序:制定审计方案——成立审计小组——下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三天前下达)——实施审计(就地审计、送达审计)——提交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 

六、被审计单位违反条例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镇政府责令其改正并给与相应的处分,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审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与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电话费、电费其他费用制度 

为规范村级财务支出管理,严格禁止公-款吃喝,约束村干部行为,提高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招商引资等正常村务活动外,村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公-款吃喝。 

二、对无正当事由的招待费或车费,一律由村干部自己出资,不得以公-款报销。村级招待要本着从简的原则,杜绝村干部之间、干部与机关干部之间相互用公-款宴请的行为。必要的公-款招待要严格报销审批程序,手续齐全,由当事人签名和注明事由并经民-主理财小组批准盖章 ,对变通报销的招待费,一经查实按贪污处理。 

三、对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控制,全年招待费总额不得超过村人口人均5元。 

四、村级电话费最高不得超过80元/月。(手机或电话只报一项,低于80元的据实报,高于80元的部分自费)。 

五、电费有远程教育设备、办公室并且设备在办公室的报销办公室电费,设备不在办公室的,报效设备所在户电费30度/月。 

六、参与镇村目标责任考核人员(包括村“两委”成员、计生专职主任), 其工资报酬一律由镇统筹;结合年终考核,由镇财政所按年初规定的标准统一发放。不参与镇村目标责任考核人员(包括村民组长、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实行误工补贴的方法。其工资报酬由村自负,发放形式和数额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各村不得设立小金库,不经镇政府批准,村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巧立名目,发放误工补贴、奖金及实物。如村兴办大型公益事业,村干部误工时间较多,需发误工补助的由村写出申请,报管区审批,经管站审核方可报销。 

村级“双代管”资金申领 制度及程序 

古城镇核算中心作为古城镇政府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村级资金、账目进行统一暂时代管,本着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原则,担负着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管理的作用,村级对该项资金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并在需要使用资金时可随时到核算中心支取,具体制度及程序如下: 

一、古城镇村级“双代管”资金管理制度 

1、村级资金不管是来源于哪个渠道都要记入该“双代管”账户,并将所收入现金上交核算中心,随用随支。不按时将收入款项上交“双代管”账户的,将按财经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2、村级支取现金时要按照核算中心的要求按时到核算中心记账,以便于核算中心所代管的帐目及时与村级帐务核对。 

3、村级支取“双代管”资金时,要按照申请书要求把需要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才能够支取,入账时核算中心要核实入账单据是否与申请书原因相符,不相符的不予入账。 

二、资金申领程序 

1、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核算中心领取申请书并核实代管资金额度。 

2、在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申请书并加盖经管站公章。

3、找相关人员签字:申请人处由申请人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级公章,审核人由各管区书记、管区领导签字,并由管区书记找镇领导签字把关。 

4、以上手续完备后,到核算中心支取现金并给核算中心开具收据,村级拿申请书记账联按时到核算中心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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