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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中心奖励制度

时间:2022-03-27 22:26:03 薪酬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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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中心奖励制度

  综治维稳中心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具有工作任务分流指派权、工作力量指挥调度权、工作情况检查督导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下面爱汇网小编整理了综治工作中心奖励制度的范文,欢迎大家的阅读!

综治工作中心奖励制度

  综治工作中心奖励制度篇1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及时分析形势,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流动人口联合服务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组织开展对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统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现场化解或分流办理、督办、会商、协调等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四、组织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禁毒、打击传销和反邪教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维稳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做好综治维稳先进典型的发现、培育、推广工作。

  六、组织、指导辖区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立综治维稳工作站,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

  七、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平安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对综治中心成员单位和社区、村综治维稳工作的考核奖惩。

  八、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群众来访时,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在岗接访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的职责(权)范围,都要首先登记备案,再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跟踪处理。

  二、情况报告制度。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中心工作情况,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形成统一格式的信息和简报,定期或不定期上报和通报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的各类情况,上报的信息要注意整理归档,形成系统规范的报告制度。

  三、分流督办制度。根据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的性质和工作流程,日常工作要注意对各种矛盾纠纷个案的分流督办,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要跟踪督办直至事情完全解决。同时,对分流督办的各项工作要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如实反映个案处理进度。

  四、领访制度。对于综冶维稳工作中心解决不了、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由中心派人到上级有关部门领访,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五、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中心对村、社区工作站的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杉,制定、完善综治委成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实施检查督导、捆-绑倒查制度,对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实绩进行定性、定量考核。

  六、台帐记录制度。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台帐包括:受理事项总登记薄、会议记录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督办、销案通知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登记薄、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主要工作数据月报表等表格。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做到日清月结,分类归档,妥善保存,有案可查。

  七、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专职副主任召集,主任、专职副主任、工作人员参加。主要议题是听取一月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下周工作重点;分析综治维稳工作形势,对突出问题提出预防处置措施;其它需要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会议内容应做好记录,重要事项应形成会议记要印发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会议记录和纪要列入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台帐,归档保存。

  八、大事记录制度。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每月对辖区内的综治维稳工作大事、要事进行记录,并整理归档。

  九、人员培训制度。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确促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动作机制,熟悉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水平。

  十、便民利民制度。热情接待群众,浯言文明,耐心回答。对前来咨询、投诉的群众,不论策件大小,都要认真接待,细致回答,并做好笔录和登记,妥善处理,及时接递材料,不得延误处置。积极建立便民措施,开展便民活动,认真为民排忧解难,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十一、值班值勤制度。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每天至少有1人值班值勤。值班人员为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按值班表轮流进行。因特殊情况不到岗的,要向专职副主任请假,做好人员调整。坚守岗位,恪尽职责。

  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各部门抓好辖区内综治维稳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

  三、建立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检查。

  四、定期组织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治安突出问题、安全生产隐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

  五、检查督导各单位切实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改正。

  六、辖区内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突发群体事件以及重大治安案件时,第一时间到现场指导处理。

  七、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活动和普法教育。总结推广经验,培育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综治维稳工作的新路子。

  八、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维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社会道德规范、公平、公正调解民间矛盾纠纷。

  二、受理矛盾纠纷要登记入薄,调解成功应制作协议书,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

  三、调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有关法律和调解业务知识,交流工作经验。

  四、按时完成工作报表,定期向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汇报工作,遇到重大民情社情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五、调解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信息报告制度

  一、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对本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必须及时以信息的形式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维稳办做出书面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1、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政治稳定、社会稳定的因素。

  2、本地区综治维稳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群体性事件苗头及处置情况。

  4、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的滋事破坏活动。

  5、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其它重大事件。

  6、重大节日前夕和重要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整治方案及整治成效。

  7、一定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及对策。

  三、情况上报务必及时准确,简明扼要。

  四、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注明秘密等级,通过机要途径传达,由中心保密员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凡定做好存档工作。

  奖 惩 制 度

  对认真负责、努力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有下列表现的,给予有关人员表彰奖励。

  1、在阶段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

  2、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县综治委批准,可在县综治维稳年终袁彰大会上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可向镇党委推荐为本镇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究有关人员责任。

  1、工作决策严重失误,未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工作年度目标,或未能带领本部门人员完成工作任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2、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或不稳定因素苗头虚报、谎报、缓报、漏报,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盎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处,导致矛昏升级的。

  3、在查处所属工作人员遗法违纪问题时,故意设置障碍干扰调查,或做伪证阻挠查处工作的。

  4、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群众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导致国家、集体、群众蒙受较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5、对当事人申请事项故意拖延时间,推诿扯皮或故意设置障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6、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好影响的;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工作中不服从领导,违反中心工作纪律的。

  三、责任追究办法

  1、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术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况给予诫勉教育。

  2、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追究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服务承诺

  一、文明服务,依法办事。热清接待群众,依法文明公平公正办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诚心、热心、细心、公心。

  二、优质服务,便民利民。树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合理安排值班人员随时接访,详细量记群众诉求,努力让群众满意。特殊情况经申请,可以提供上门受理服务。

  三、高效服务,及时办理。一般民事纠纷尽量做到当场调解,最迟3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民事纠纷7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疑难纠纷尽快组织有关部门调处,同时上报上级部门和领导。每一事项办结后,及时答复当事人。

  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一、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恪尽职守,努力工作。

  二、履行职责,求真务实,谦虚谨慎,热情待人。

  三、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平公正,以理服人。

  综治工作中心奖励制度篇2

  一、工作例会制度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中心主任主持,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会议应做好记录,列入中心工作台帐,归档保存。

  二、首问责任制度

  群众来信来访时,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总台值班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接到群众的来信来访后,无论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都要耐心询问情况,做好登记备案。能自行解决的,直接答复解决。需要转交其他部门解决的.,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催办督办、群众答复工作。

  三、情况报告制度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向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以及上级综治办报告工作情况。平时实行周报告制度,重点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生突发情况随时报告。上报信息要分类归档。

  四、分流督办制度

  总台值班人员根据受理事项的性质,对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拟办意见报领导批示,按照工作流程,将受理事项分流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督促落实直至问题完全解决。对重点工作、重大事件的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等要向相关部门发出督办通知,落实专人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建立通报制度,对分流督办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六联工作机制

  一是社会治安联合防控。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落实治安防控措施。二是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定期不定期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对涉及多部门的矛盾纠纷,组织部门联合调解解决。三是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统一组织安排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及组成部门开展工作,统一调配使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落实值班备勤。四是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定期发布治安预警预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组织开展平安街镇、平安社区(村)、平安铁路、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市场等多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六是流动人口联合管理服务。定期分析研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督促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各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管理严。

  六、检查考核制度

  各区、县级市要把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绩效纳入镇街平安建设和综治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镇街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镇街综治委要强化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实行相关责任单位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捆-绑考核、责任倒查。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要按照省制定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考评指标体系,并把考核指标落实到中心各成员单位,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及时兑现奖惩。

  七、台帐记录制度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台帐包括:受理事项总登记簿;会议记录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督办、销案通知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要工作数据月报表等表格。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做到日清月结,分类归档,妥善保存,有案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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