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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安全管理制度
行政办公综合管理制度
一、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管理人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图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 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登记总簿”,填制图书卡并插放在图书的末页。
第四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 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须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 一般书报杂志可随意阅览,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 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可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 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部门借书两种,部门借书系指属某部门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第二章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 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 借书期限最长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 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 部门借书期限与册数不受前两条的限制,但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第三章 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 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管-理-员将图书交给借书人前,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给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六条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 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可对其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呈请董事长裁决。
第十九条 本办法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三、来宾参观接待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接待管理水平,促进接待工作的规范化,更好地反映我公司精神面貌,争取各级领导和兄弟单位的支持和合作,达到增进友谊、交流信息、有效改善企业外部环境,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二条 安排上级部门、兄弟单位、友邻部门和基层单位领导来公司人员的吃、住、行。
第三条 安排重要来宾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第四条 协助办理公司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第五条 协助开展公共关系工作,协调好公司的外部环境。
第三章 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增强接待工作深度,宣传企业形象,提高公司声誉,并广泛获取信息。
第七条 接待工作要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符合礼仪要求,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克服随意性;既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又要增加兄弟单位之间的感情,同时也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 接待安排应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安排不同领导的接待,确定相应人员的陪同,既要热情周到,也要讲节约,量力而出,反对铺张浪费。
第九条 坚持办公室归口管理与对口部门接待相结合的原则。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办理重要接待事务;对涉及较强业务性的接待事务,应由有关部门对口接待,办公室配合。
第十条 接待工作中应自尊自重,本着尊敬来宾的原则,搞好服务,不允许发生有损我公司形象的事件。
第四章 接待工作的程序与规定
第十一条 日常接待工作的规范。
(1)接打电话时,要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请问贵姓”、“您找哪位”、“请稍候”、“谢谢”等礼貌用语。
(2)在打电话前,要准备好记录用纸、笔或其他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不能等电话接通后再去找所需要的东西,让对方拿着听筒等候。
(3)当客人来访时,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忌让客人长久等候无人过问。如本人有事离开办公室时,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4)宴请客人时,应根据宴请的性质和规模不同,分为工作餐、聚餐、宴会;根据来宾的身份,确定不同的人陪同。
第十二条 一般性接待工作的程序。
(1)接待前的准备工作。
①对来宾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②制订和落实接待计划。
③做好接待前的细节工作。
(2)接待中的服务工作。
①安排专人迎接来宾。
②妥善安排来宾的生活。
③商订活动日程。
④安排公司领导看望来宾。
⑤精心组织好活动。
⑥安排宴请和浏览。
⑦为客人订购返程车船或飞机票。
(3)接待后的工作。
①诚恳地向来宾征求接待工作的意见,并询问有什么需要接待人员办理的事情。
②把已经订好的返程车(船、飞机)票送到客人手中,并商量离开招待所或宾馆的具体时间。
③安排送客车辆,如有必要还应安排公司领导为客人送行。
第五章 接待工作的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发扬严细作风,扎实做好工作。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在授权范围以外,个人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和承诺。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安排的宴请等接待费用,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第十五条 着装整洁大方,举止谈吐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耐心,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从各方面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条 办公室接待管理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接待服务管理知识,掌握公共礼仪规范,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本省的政治、经济、人文、地理、风俗民情和风景名胜的一般知识,并具备必需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卫生管理准则第一条 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 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执行。
第三条 本公司卫生事宜,由总务部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 新员工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第五条 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六条 各工作场所的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第七条 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第八条 饮水必须清洁。
第九条 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第十条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一条 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第十二条 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的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在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第十三条 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必须使用防护服装或器具。
第十四条 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照射及闪动。
第十五条 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第十六条 凡台阶、电梯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第十七条 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
第十八条 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第十九条 食堂的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第二十条 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第二十一条 本准则经领导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五、员工言行规范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个人形象的展示。员工个人形象是公司整体形象的组成部分,因此,每个员工的言行都是公司形象的体现。热情、礼貌的言行不仅体现出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更体现出公司深厚的文化底蕴。
第一条 言谈规范。
(1)恰当地称呼他人。在社交场合,无论新朋友还是老朋友,都应称呼对方姓氏加头衔或职称,这是对他人的尊敬。
(2)使用礼貌用语。在受到对方赞扬或帮助时应表示感谢;在打扰或妨碍到别人时,应表示歉意;在指称陌生的第三者时,应使用“那位先生”、“那位女士”等之类称呼。
(3)正式交谈前的寒暄是展开话题的重要手段,寒暄时应选取大家共同感兴趣的话题,避免涉及私人问题或某些敏感话题。
(4)与他人交谈时,不宜出现插入、打断、讽刺、模仿等不礼貌行为。
(5)在交谈过程中,不宜出现过激的言语或过分的玩笑。
(6)在交谈过程中,应合理使用行为语言以配合表达,如微笑、点头等。
(7)交谈时不可用手指点他人。
第二条 吸烟规范。
(1)工作时间不能在办公室吸烟,可以到走廊、洗手间等地方吸烟。
(2)如有必要,应在办公区域内适当的地方设置吸烟室。
(3)若有访客欲在办公室吸烟,应向其说明办公室是禁烟区,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可到会客室或吸烟室吸烟。
(4)在公共活动场合不宜吸烟。若要吸烟,看有无禁烟警示及烟缸等,再考虑是否吸烟。
第三条 引导客人规范。
(1)在引导的途中,引导者应走在客人的侧前方。若被引导的是一群人,引导者应灵活处理,一般应在最前面的人的侧前方。
(2)指引方向时,右臂伸出,小臂与上臂略成直角,掌心向上,拇指微向内屈,四指并拢伸直,指向所要去的方向。
(3)上楼梯时,引导者应走在客人的后面。
(4)下楼梯时,引导者应走在客人的前面。
(5)若有我方人员不认识的客人来访,引导者应相互介绍,顺序一般是先介绍我方人员给客人。
第四条 电梯使用规范。
(1)进入电梯时,让客人或领导先入。若是人较多,应注意用手按住电梯按钮以使所有人顺利进入。
(2)在电梯内尽量站成凹形,以方便后进入者。
(3)电梯内空间较小,一般不宜交谈。
(4)出电梯时,应让客人或领导先行,若自己站在门口而同行者又较多,则应先出电梯,按住电梯按钮,等候他人出来。
(5)不可在电梯内丢放垃圾。
第五条 介绍规范。
(1)介绍时,应将被介绍人的姓名、职位、单位、职称等介绍清楚。如“某某经理,这位是某某公司某某部经理某某先生”。
(2)介绍时,应先将职位低者介绍给职位高者,将主人介绍给客人,先将男士介绍给女士。
(3)介绍时,应将手心向上,五指并拢,指向被介绍者。
第六条 握手。
(1)初次见面握手不应握满全手,仅握手指部位即可。
(2)握手时,伸出右手,上身直立微向前倾,目光平视对方,点头致意。
(3)握手力度应适中,力度太轻给人感觉无诚意,太重给人感觉过于鲁莽。
(4)握手时间一般在3秒钟之内,握一两下即可。
(5)如戴有手套,一定要脱掉手套再与对方握手。
(6)通常由年长者、职位高者、上级先伸手发出握手信号,年轻者、职位低者、下级再伸出手与之呼应。
(7)平级男士和女士之间,一定要女士先伸出手,男士再握其手。
(8)握手时切忌抢握,或者交叉相握。
第七条 名片使用。
(1)在与他人交换名片时,应双手递上,身体微向前躬,手臂高度略与胸齐。规范用语:“我叫××,这是我的名片。”
(2)若想得到对方的名片时,可使用的规范用语为:“如果您方便,请留张名片给我。”
(3)接受名片时,双手接过对方的名片仔细看一遍,慎重收好,切忌随意丢放。
(4)若发现名片上有不认识的字或不理解的内容,则应虚心求教,以避免引起误会。
六、员工着装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综合办现场管理规定
为提升综合办整体形象,根据部分事业线对我们综合办提出的意见,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1、各综合办要搞好办公室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各综合办电脑上的所有游戏软件限一周内(9月20日前)删除完毕。
3、原则上禁止在办公室查看股票,禁止聚众讨论股票行情。如有事业线内反映综合办成员查看或讨论股票者,一律交公司机动大队。
4、原则上禁止在办公室上网聊天。
5、禁止在办公室上网做其他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6、值班主任对综合办劳动纪律进行不定抽查,连续违纪三次者交公司机动大队。
7、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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