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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
积分管理模式是指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至于对于导游人员要怎样落实好计分管理制度呢?下面就随爱汇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篇1
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10分制。一次扣分达10分者,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10分者,暂缓年审;一次被扣8分者,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者,警告批评。
第十三条 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第十四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
(一)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二)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三)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四)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五)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六)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第十五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8分:
(一)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
(二)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三)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
(四)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
(五)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第十六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6分:
(一)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
(二)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三)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
(四)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
(五)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
第十七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4分:
(一)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
(二)无故不随团活动的;
(三)在导游活动中未佩带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
(四)不新生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
第十八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2分:
(一)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
(二)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
(三)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
(四)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
(五)仪表、着装不整洁的;
(六)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
第十九条 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由最后扣分的旅游-行政执法单位暂时保留其导游证,并出具保留导游证证明,并于10日内通报导游人员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登记注册单位。正在带团过程中的导游人员,可持旅游执法单位出具的保留证明完成团队剩余行程。
第二十条 对导游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除扣减其相应分值外,依法应予处罚的,依据有关法律给予处罚。导游人员通过年审后,年审单位应核消其遗留分值,重新输入初始分值。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篇2
一、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制度
1. 管理机构
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规定
2. 记分和扣分方法
导游人员的记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实施办法》分别规定了,一次扣除10分、8分、6分、4分、2分五个等级的扣分办法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
1) 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2) 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 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 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5) 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业导游业务的
6) 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8分:
1) 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
2) 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3) 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
4) 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
5) 未经旅行社委派四字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6分:
1)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
2) 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消费的
3) 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
4) 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
5) 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6)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4分:
1) 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
2) 无辜不随团活动的3) 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或未携带记分卡的
4) 不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的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2分:
1) 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
2) 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
3) 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的
4) 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
5) 仪表、着装不整齐的
6) 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
7) 分值扣完后的处理《实施办法》规定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 由最后扣分的旅游-行政执法单位,暂时保留其导游证,并出具保留导游证证明,于10日内通知导游人员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登记注册单位。正在带团过程中的人员,可执旅游执法单位出具保留证明完成团队剩余行程 一)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
为了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内外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所谓“安全第一”,即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经营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都必须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所谓“预防为主”,都必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心,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 2001年5月15日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
2015年6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意见》 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列表如下:
事故等级 人身伤害 经济损失 社会影响 轻微 轻伤 损失<1万元 轻 一般 重伤
1万元≤损失<10万元 一般 重大 重伤致残或死亡 10万元≤损失<100万元 重大 特大 死亡多名 损失≥100万元
性质特别严重、 影响重大
一、护照
1.护照的概念
护照是主权国家政府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等合法的身份证件,以证明该公民的国籍、身份及出国目的。
2.护照的种类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分为因公和因私普通护照
3.我国护照的申请及签发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应申请办理普通护照,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市、县公安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批,如果申请人没有不能出境的情形,应当颁发护照。
4.我国护照的期限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5年;16周岁以上的10年
二、签证
1.签证的概念
签证是主权国家官方机构发给申请者出入该国国境或者外国人在该国停留、居留的许可证明,是附签于申请人所持有入出境通行证件上的文字注明,也是一个国家检查进入或者经过这个国家的人员身份和目的`的合法性证明。
2.签证的种类
按签证性质分类:外交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旅游签证属于普通签证,我国只对外国人发给签证,中国公民出入中国国境无须办理签证,凭护照即可。
我国政府规定,签发普通签证时,根据外国人来中国的事由,在其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计有8种: 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员。 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
X字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在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其中9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发给团体旅游签证。 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人员。
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海员极其随行家属。
J-1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常驻的外国记者。 J-2字签证发给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
3.签证机关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其它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在特定情况下,依照国务院规定,外国人也可以向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指定口岸的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三、出入境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是出入中国边境的通行证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签发。持该证件在有效期内一次或多次出入境有效。 四、旅行证
旅行证是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的主要证件。由中国驻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旅行证分为一年一
2.外国人入境受限制的条件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外国人包括旅游者,不准入境: 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
患有精神病、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 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所需费用的;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
3.外国人出境受限制的条件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外国人包括旅游者,不准出境:
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经有关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次有效和两年多次有效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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