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综合资料>《养殖场制度

养殖场制度

时间:2022-03-26 09:00:16 综合资料 我要投稿

养殖场有关制度

养殖场有关制度(第一篇)

养殖场有关制度

肉鸡养殖中的卫生与防疫

(一)、防疫制度:

1、卫生制度;

卫生制度是环境卫生控制的理论指导和行为规范,通过良好的制度约束和卫生控制能解决环境污染的根本问题,并能从防疫的意义上解决环境的净化问题(能有效地减少和消灭病源微生物)。

(1)、保持生活区、生产区的环境卫生,清楚一切杂草、树叶、羽毛、粪便、污染的垫料、包装物、生活垃圾等,定点设立垃圾桶并及时清理。生活区和生产区彻底分开,达到现代养殖的相关卫生标准和商检局相关的出口备案要求。

(2)、保持饲养人员个人卫生,每个饲养员至少有三身可供换洗的工作服,坚持每1-2天洗一次澡,保持工作服整洁。

(3)、保持餐厅、厕所卫生,定期冲刷、擦洗,做好无油污、无烟渍、无异味。养殖期间杜绝食用外来禽类产品(禽肉、禽蛋),养殖过程中禁止食用本场的病死家禽。

(4)、保持道路卫生,不定期清扫,定期消毒。有条件的养殖场可以将净道和污道水泥硬化,便于交通运输、便于内部人员日常操作、便于冲刷消毒。

(5)、保持宿舍,被褥的整洁卫生,每个人至少有两套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巾),做到每批鸡出栏以后彻底换洗,必要时熏蒸消毒后在阳光下暴晒。

(6)、消毒池的管理,保持进入生活区、生产区大门的消毒池内干净,池内无漂浮污物、死亡的小动物和生活垃圾,定期(5-7天)更换消毒液一次,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更换,最常见的消毒也是3-5%的氢氧化钠水溶液(俗话说的火碱水)。

(7)、要求鸡场配备兽医室、剖检室、焚尸炉,能对病死的家禽剖检、禽病的诊断和病禽、病料的无害化处理提供条件和方便。

(8)、养殖用水最好是自来水或深井水,定期检测饮水的卫生标准,确保卫生无污物,大肠杆菌污染指数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的卫生指标。

(9)、在场区配备粪便生物发酵处理池确保鸡场作为肥料的鸡粪和垫料对社会对其他养殖没有危害性。

(10)、养殖所用饲料要保持新鲜和干净,饲料场、散装料罐、养殖场、散装料仓,都要避免人为的接触和污染。在鸡群发病时期特别要注意剩料的处理。

(11)、鸡舍内卫生

①、地面卫生:确保网架干净,选用大小适中的塑料网便于粪便能漏下去。

②、空气质量卫生,从育雏到出栏,根据养殖的需要、季节温度的变化、空气质量的变化等,不断调节通风量,确保舍内空气质量新鲜、氧气充足、有害气体不超标。

③、育雏期间每日都要清理掉水杯中的垫料并擦洗干净。每批鸡出栏以后根据需要用相关的酸(碱)性消毒剂或特殊的除垢剂侵泡或高压冲刷自动饮水线,以便能有效去除水线中的青苔、沉积物和滋长的生物膜等。

④、顶棚卫生:在饲料中添加灭蝇蛆药物或采取药杀措施,避免苍蝇粪便污染顶棚、灯泡、墙壁设备等,同时也避免了大量的苍蝇滋生而加大禽病传播的风险。顶棚不能有蛛网挂附也是起码的卫生要求。

⑤、每批鸡出栏以后,对鸡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控制仪表等都要仔细的除尘、擦洗,避免留有卫生死角。

⑥、凡是接触过病、死鸡以后要及时用消毒药清洗双手,避免人为地扩大污染。

2、隔离制度:

隔离制度是维护养殖环境安全和约束外来疫病入侵的有效保障,现代肉鸡的养殖周期在42-45天左右,在养殖过程中,有很多因素和可能性会由于隔离不力而让外来的疫病侵害和感染到鸡群。尽管我们讲“全进全出”很多年了,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全进全出”几乎还没有多少鸡场能做得到,即使有些相对严格的鸡场也只是局限在鸡群周转意义上的“全进全出”。之所以关注隔离制度和措施,关键是很多养鸡场在这一点上吃过大亏甚至栽过跟头。

(1)、在思想上一定要有养殖“全程独立”的概念,隔离从开始到结束,来不得半点马虎。

(2)、对外来人员的隔离,在养殖场周围除了必要的净道和污道的门口之外,要有能够阻挡人员和大的野生动物出入的篱笆等作为防护屏障。

(3)、减少养殖过程中的一切对外交往,每一次外出购物、残鸡处理、拉鸡粪、垫辅料等等都是有风险的。

(4)、必要的散装料车进入鸡场要经过严格的冲刷消毒,尤其是轮胎和底盘的消毒,司机原则上不允许随便下车。

(5)、在养殖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如采购药物、疫苗、生活用品等,回来后要经过严格的更衣、沐浴消毒手续才能允许再次进入生产区,正常情况下可联系供应商送货上门。

(6)、在养殖区内定期灭鼠、灭蝇:在鸡舍通风窗上安装防止野鸟进入的铁丝网,必要的警卫用的家犬要拴养或圈养,不能到处乱跑,更不能喂食病死鸡。

(7)、饲养人员不能相互串舍,鸡舍门口必设消毒盆以供进入鸡舍的必要消毒之用。

(8)、哥哥鸡舍内日常所用的工具和用具要严格管理、配套使用,不能相互转借。

(9)、通过政府干预或依照《畜牧法》的相关规定禁止在鸡场周围2-4公里内发展同类养殖场或相关的养殖场(养猪场、养鸭场、蛋鸡养殖场)屠宰场等。

(10)、在养殖过程中应谢绝同行业组织的参观、考察和访问。一切观摩活动可安排在出栏过程中或出栏后进行,有条件的养殖场也可以设置并安装鸡舍内的监控系统。

3、防疫制度:

(1)、常规消毒制度:

①、育雏前的喷雾消毒和熏蒸消毒

②、养育过程中的带鸡消毒

③、生活区的一次消毒,生产区的二次消毒,进入鸡舍的三次消毒。

④、个人卫生和宿舍卫生,每批进雏前对所有服装、被褥等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2)、预防性用药制度:

①、根据经验在育雏前1-5天投服抗生素针对性控制雏鸡沙门氏菌感染(如果雏鸡来源于健康的种禽场,预防用药也就没有必要了)。

②、根据以往的养殖体会,在常见多发病的危险日龄前1-3天针对性投服抗生素或抗球虫药物,有助于提高防治效果。

③、根据环境条件的变化和气候变化的结合养殖经验做好针对性预防用药,坚持看天气预报是养殖场的必修科目。

④、在健康养殖阶段,大力推广酶制剂和微生态产品的应用,提高机体抵抗力和家禽抗感染能力。

(3)、免疫接种制度:

①、必须进行的免疫接种如新城疫、传染性法氏囊炎、传染性支气管炎等要进行合理的免疫接种。

②、在疫区可考虑增加的免疫接种如禽流感灭活疫苗。

③、根据区域差异或个人经验可以考虑介入的免疫如大肠杆菌多价灭活疫苗、沙门氏菌灭活疫苗、多种球虫卵囊制成的球虫苗等。

(4)、病群封锁制度:

①、对疑似或确诊的发生疫情的病群进行空间上的隔离,本着对行业负责的态度,禁止与外界交流。

②、对可能受到病群威胁的健康的鸡群落实针对性的保护和防范措施(紧急接种、预防性用药、强化消毒、提前出栏等)。

③、病群处理或康复后,先全面消毒再解除封锁。

(5)、疫病档案管理制度;

①、疫情记录,对发生疫情的鸡群的日龄、表现、外观症状、剖检变化、诊断结果或疑似诊断结果、伤亡情况等进行实事求是的记录。

②、疗效评估:对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疗程、治疗效果等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评估,为以后的疫情防制(防治)提供经验和参考。

(6)、疫情报告制度:

①、按照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对发生在养殖场内的经过确诊或存在可疑的急性、重大疫情要及时上报当地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②、疫情上报后,本着对行业负责的态度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制定合理的控制和扑灭方案,尽量杜绝和减轻疫情的蔓延。

(7)、疫情扑灭制度:

①、对已经发生的疫情采取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药物治疗、疫苗紧急接种、淘汰病弱残、隔离病群、有计划扑杀等等)。

②、对综合防治方案进行具体落实,对因治疗、对症治疗、辅助治疗、保健治疗等。

③、根据疫情的发展及时进行治疗方案的调整。

(二)、卫生消毒:

1、卫生清理:

借助机械和物理的方法对环境进行清理和初级净化,主要是通过彻底的铲除、清扫、高压冲刷等方法对养殖环境中的垫料、粪便、羽毛以及其他的污染物和有机物进行处理,为药物消毒创造条件和奠定基础。

2、消毒药的选择:

消毒药的选择受消毒目的、季节、病原的特点、环境温度、价格等影响很大。例如可根据禽病的流行情况选择对相关病原微生物敏感的药物,针对性杀灭病源,有的放矢,药敏试验的目的就在于此;当季节气温高的时候可以不用高锰酸钾,只用福尔马林喷雾就可以达到熏蒸的消毒效果;含碘的消毒剂由于挥发性强,最好不要在夏季使用;当多种消毒药物交替使用的情况下,要充分考察药物的性质特别是酸碱性和两次消毒间隔的时间,以免相互中和或拮抗而影响或降低消毒的效果。

3、消毒的方法:

现代养殖场消毒方法最常用的是喷雾消毒、熏蒸消毒、浸泡消毒、紫外线照射、焚烧或深埋、生物发酵消毒等等。

4、消毒程序:

(1)、鸡舍 :物理消毒(铲除、清扫、冲刷)…干燥…化学消毒(消毒剂喷雾、浸泡等)…干燥…熏蒸消毒(常用的是福尔马林和高锰酸钾的熏蒸消毒,当然也可以选择一些其他类型的烟熏剂)…通风…使用。

(2)、环境和道路:喷雾消毒,消毒池浸泡消毒,泼洒消毒等。

(3)、衣服和被褥等:在清洗干净的前提下暴晒…熏蒸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粪便和污染的废弃物:主要是通过堆积、密封进行生物热发酵消毒或深埋、焚烧处理。

5、消毒效果的检测:

在消毒前后对环境进行局部或空气取样,培养后进行简单的细菌数的检查,对消毒效果做到心中有数。对养殖和以后的消毒都是一个有价值的参考。很多时候我们消毒完了不检测容易让消毒流于形式而影响到消毒的效果。

(三)免疫接种:

1、免疫程序:

(1)、秋季、冬季、春季免疫程序:(仅供参考)

1日龄、新城疫VH-28/86-H120,1.5倍 喷雾免疫。同时新城疫油苗颈部皮下注射0.25-0.3毫升/只。

14日龄、法囊疫苗MB或卫法囊2倍,饮水。

20日龄、新城疫VH-28/86-H120,2.5倍,饮水。

24日龄、法氏囊苗MB或卫法囊2倍,饮水。

30日龄、新城疫克隆30-H120、3倍,饮水。

也可以用新城疫克隆30-Ma5代替新城疫VH-28/86-H120。

如果是肾型传支流行的季节和地区可以在3日龄内用肾型传支疫苗喷雾免疫。

(2)、夏季免疫程序:(仅供参考)

1日龄、新城疫VH-28/86-H120,1.5倍 喷雾免疫。同时新城疫油苗颈部皮下注射0.25-0.3毫升/只。

14日龄、法囊疫苗MB或卫法囊2倍,饮水。

20日龄、新城疫VH-28/86-H120,2.5倍,饮水。

也可以用新城疫克隆30-Ma5代替新城疫VH-28/86-H120。

(3)、对禽流感的预防:

根据禽流感的发病情况,再受疫情威胁的区域养殖要考虑选用禽流感灭活苗,选用地方流行毒株生产的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

(4)、对传支的预防:

肉鸡传染性支气管炎有很多种表现,如呼吸性、腺胃型、肾型、生殖道型等,要根据当地流行的情况选用不同株的疫苗进行预防接种。

2、免疫方法:

常用的免疫方法:喷雾、点眼、滴鼻、皮下注射、饮水等。

3、疫苗:

根据使用效果选择比较可靠的疫苗,当然在有新疫病流行的区域为了确保养殖安全也可以随时允许有新的疫苗加盟进来。

4、免疫注意事项:

(1)、喷雾免疫最好在孵化室内进行,如果在育雏舍进行要调整好温度(30-33)和湿度(相对湿度在65-75%),停止通风20-30分钟雾滴适中,最好是选用疫苗供应商的专用喷雾设备并在对方技术员的亲自指导下进行。

(2)、点眼、滴鼻的注意事项:

①、点眼、滴鼻各一滴是最好的,但考虑到操作比较麻烦,往往只点眼或滴鼻。

②、用15℃左右的疫苗专用稀释液或凉开水稀释疫苗(既不影响疫苗的活力和效价,又不会对鸡造成应激)。

③、疫苗的用量1.5-2倍即可,提早免疫受母源抗体的影响可适当多用一点疫苗中和以下抗体。

④、疫苗越新鲜越好,避免在高温季节长期存放和周转(失效)。

⑤、水的用量决定于工具。要求滴小了好。(用均匀一致的标准滴头),先滴100滴清水看看是多少。然后根据鸡的数量按照每只鸡2滴计算(+5%)需要多少水。

⑥、免疫速度要慢,确保点眼或滴鼻的效果,对雏鸡轻拿轻放,避免疫苗被甩掉而造成免疫失败,要求在做免疫时不能坐高凳子。

⑦、夜间免疫效果好。(白天在鸡能吃能喝的时候,免疫会会导致应激和脱水并影响增重),但规模养殖往往数量很大,一般都是白天进行,但要分成若干栏,避免围圈时间太长而造成应激。

⑧、疫苗先兑现用,力争在20-30分钟内用完,兑好的疫苗应保存在冷的保温盒中,不可受热。

⑨、在免疫时要及时淘汰病、弱、残。

⑩、必须做到100%的免疫接种,一只鸡也不能漏网。

(3)、饮水免疫的注意事项:

①、用15℃左右的凉开水稀释疫苗(夏季可事先冻制一部分冰块,免疫时凉开水加上冰块既能得到15℃左右的凉开水)。

②、在免疫前高压冲洗自动引水管线(不可用消毒剂刷洗)。

③、疫苗的用量2-3倍即可。

④、疫苗越新鲜越好,避免在高温季节长期存放和周转(失效)。

⑤、水的用量7天的肉鸡按10ml/只,每±1天±0.8ml/只(夏季1.0ml/只),原则上在2小时饮完,但要分多次勾兑疫苗。

⑥、断水时间,1-2周:3小时。3-4周:4小时。

⑦、饮疫苗的时间:早上空腹饮效果好(断水必须断料,下半夜断料应激小,早上饮疫苗又不会被太阳晒着,鸡空腹饮疫苗有利于疫苗的快速吸收)。

⑧、疫苗加凉开水,免疫前后在饮水中添加免疫增效剂。

⑨、疫苗现用现兑,分多次添加保证鸡喝到的疫苗都是新鲜的,现兑的,高效的。

(4)、疫苗注射方法:

①、注射部位是肉鸡颈部1/3皮下。

②、下针方向与颈部羽毛的方向相反,自上而下下针,一面注射因疫苗倒流而导致免疫失败。

③、在注射前对注射器采用高温高压煮沸消毒。

④、多准备针头,以备更换使用:根据鸡的大小选择针头的型号。

⑤、在注射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注射器是否松动?是否进入了气泡?以免影响疫苗剂量。

⑥、疫苗的采购、存放、使用都要有恒温箱,避免油苗被冷冻。

5、免疫检测:

如何正确评价免疫接种的效果?首先最常见的指标是免疫以后的发病率和保护情况,往往很难准确的说明问题。一方面不发病不代表免疫成功,另一方面发病也会有很多原因导致免疫不同程度的失败,常见的能够量化的指标是抗体检测,一方面看抗体水平的高低,另一方面看抗体的整齐度和离散度,再就是看抗体的上升速度和衰减速度,抗体检测的目的就是为了了解和指导免疫接种。

6、免疫失败的常见原因:

疫苗不对型(毒株太多或变异)、疫苗质量问题(疫苗病毒是否来源于SPF胚蛋、病毒量、灭火情况、乳化情况、包装和存放)、免疫方法不当、环境污染与早期感染、免疫程序问题、母源抗体的干扰、应激、鸡群健康状况、水质、环境温度与湿度等等。免疫必须规范并按照标准要求去做才能减少失误并提高免疫效果。

(四)、无公害用药:

1、安全消费:

过去的肉鸡养殖是以养成为目标,至于病残和药残问题在死鸡都可以吃的情况下是根本就没有人去关注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加入了WTO以来,受国际形势的影响,国民对安全消费的意识也已经逐渐深入人心,大家已经逐开始关注病残和药残的问题,相应的安全生产也成了历史的必然。作为养殖场已不再是去考虑把鸡养出来的问题,而是要关注养出来的鸡能不能吃的问题,产品安全消费和追溯毕竟不是在开玩笑。

2、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过去的意义是专指养殖的安全,现在又多了一层含义,那就是养殖所提供的家禽产品对人类没有任何的不利或危害,要求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实现绿色消费,控制疾病和药物残留,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对兽药的限制和控制,对饲料原料品质要求也很高,要考虑降低和杜绝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元素超标的问题;另一方面要考虑环保问题,要关注发展环境友好型养殖业,养殖所产生的气味、污水、粪便、污物等都要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净化。不能导致环境污染和恶化,养殖场内必要的发酵池、沉淀池、消毒池、防护林等也就成立安全生产的保障。

3、禁用药物:

农业部对现代养殖用药做了多次调整和限制,明令禁用的兽药如:呋喃类、氯霉素类、磺胺类、激素类药物、抗病毒的西药、部分抗球虫药物等等。严格讲很多人医临床上正在使用的药物都是不能在兽医临床上使用的,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法律的健全,现在的很多兽药将逐渐被限用直至被禁用。

4、允许使用的药物:

所谓允许使用的药物是指兽医药中明令禁止的药物以外的药物,当我们考虑到出口的时候,还要根据出口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具体决定兽药的适用范围和品种。比如美国、欧盟、韩国、日本等国家对兽药的限制都存在很多差异当然也有的兽药在国外不受限制反而在国内禁用。

5、休药期:

在现代养殖中,考虑到生产安全和消费安全,有很多药物是可以使用的,但是药量和休药期都有严格的规定。原则上在屠宰前7-10天要停喂任何药物,以便让过去使用过的药物在休药期内完全代谢完毕并排泄干净,体内不再发生药物残留从而确保食品卫生和消费安全。

6、宰前药残检测:

为了达到无药残屠宰,在宰前3天左右可全群随机抽样检测相关药物的残留情况,对于不合格的样品采用延期宰杀或定向处理(避免达不到出口标准而影响宰杀企业的信誉和效益)。

养殖场有关制度(第二篇)

养殖场检疫申报制度

1、本场饲养的生猪在本镇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生猪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猪运至指定地点,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生猪,在屠宰前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公、母猪,在引进之前,须向靖边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生猪,在引进前须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养殖场消毒制度

1、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场地消毒。

2、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3、售猪周转区:周转宿舍、出猪台、磅秤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猪后大消毒一次。

4、生产区正门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5、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

6、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末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

7、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范围、猪舍间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8、各栋猪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

9、猪舍、猪群:配种怀孕舍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分娩保育舍每周至少消毒2次。

10、人员消毒:进入兔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养殖场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另做好其余计划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他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装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须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养殖场饲料使用管理制度

1、养殖场的饲料须来自正规生产企业,养殖场建立完善的领、用料制度。

2、饲用饲料配方应通过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审核认可。饲料品质一定要求卫生,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重金属、特定病原菌等安全卫生指标合格。

3、饲料中不能加入激素、违禁药,不能饲喂促生长剂。

4、养殖场对所用饲料进行监测与管理,对饲料原料进行农残(六六六、DDT)和重金属(镉、铅、汞、砷)污染情况进行监测。

5、饲养场的配合饲料或预混料必须来源自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饲料厂。批准的饲料厂必须能证明其生产符合国家的相关批准。

6、使用配合饲料时必须向供应商索取每一种原料的说明书,同时保存好饲料添加剂的记录,这些声明和记录至少要保存两年。

7、饲料添加剂及微量元素应符合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8、饲料中添加的动植物源性成分应符合输入国或地区的有关规定。

9、养殖场对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消毒剂和兽药等,必须具有生产单位的检验和企业抽检的检验合格报告单。

10、饲料的生产、加工及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感染。

11、饲料的贮存应防霉、防潮,通风良好,并没有防火、防盗、防鼠及防鸟设施。

12、饲料的发放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做好出库记录,严禁将过期、变质的饲料发放使用。

养殖场修药期制度

休药期动物停止用药到屠宰上市的间隔时间。根据某种药物在一定动物体内代谢排出时间而确定的。在此期间动物体内的肌内、组织或产品中残留的药物就有可能超过允许限量。

在饲料、饮水中添加药物,几种药物同时使用时,“休药期”的计算,应按照其中最长停药期的药物最后一次使用时间为准。

选择使用药物时,在考虑到效果的同时,必须顾及休药期的时限。治疗动物疫病的常用药不少,但他们的停药期各不相同:氟苯尼考(30天),强力霉素(脱氧土霉素、盐酸多西环素——、泰妙菌素、甲砜霉素(28天)、盐酸土霉素(26天),北里霉素(7天),磷酸泰乐菌素(5天),林可霉素或维吉尼亚霉素(1天)。如果是商品肉类动物,选用时除考虑其效果、成本外,必须考虑这些药物的停药期时限和商品肉类动物屠宰上市的时间,选择在商品肉类动物屠宰上市前达到休药期要求的那些药物。

【养殖场制度】相关文章:

生猪养殖场卫生制度04-14

养殖场的考勤制度04-14

养殖场卫生消毒制度04-17

养殖场员工考勤制度04-14

养殖场管理制度12-21

养殖场管理制度01-05

肉牛养殖场管理制度04-12

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04-12

2023养殖场管理制度03-29

养殖场兽医卫生防疫制度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