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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28 02:32:31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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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考勤管理制度

  司法局是如何考勤的呢?司法局在考勤上依据什么样的管理制度呢?下面就不妨和爱汇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司法局考勤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司法局考勤管理制度

  司法局考勤管理制度篇1

  1、按时上班,衣冠整洁,仪表端庄,服务热情,切实做好首问服务,办事讲究效率,不拖拉,用语规范文明,礼貌待人。

  2、上班时间一律不得外出用餐,不得窜岗、溜岗、玩电脑游戏,不得喧哗嘻闹,不穿奇装异服,不得带子女上班。

  3、坚持工作去向报告制度,如有外出开会、下乡或到部门开展工作须报告去向,说明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科员向科长报告,科长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局长报告,外出人员向办公室报告。

  4、不准在上班时间、办公地点、公众场合和下基层参与打麻将。一经发现给予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视情节扣发年终目标奖。

  5、严守工作秘密,泄密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并视情节扣发年终目标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保密法》规定处理。

  6、自觉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须按规定请假。

  7、对上班和各种会议迟到、早退者,予以批评教育,全年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者,年度公务员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扣发年终目标奖20%。

  8、对旷工者除批评教育除外,责令个人写出书面检讨。全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扣发全年目标奖,年终考核评为不称职,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法》规定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9、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须按规定请假。科员向科长请假并报分管领导批准,科长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事假、病假二天以上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事由、期限,须经局长批准。请假人需向办公室报告。

  10、事假全年累计一般不得超过10天,对超过10天以上者,视其情况扣发年终目标奖。

  11、上班实行考勤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上班情况考勤。考勤结果每月底公布一次,对迟到、早退、旷工者上墙公布,做好全年的考勤档案管理工作,为机关人员年度考核提供准确的出勤资料。

  12、公开电话、防洪、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脱离岗位,违者视情况给予纪律处理外扣发年终年终目标奖。。

  13、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司法局考勤管理制度篇2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大楼内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采取面部识别的方式进行考勤。

  第三条 在正常工作日内,每天分早晚两次进行考勤。即每天早上7:00-8:30,晚上17:00-18:30,为考勤时间。

  第四条 考勤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孟江艳具体负责,做好《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制定、收集和汇总。

  第五条 因公务活动不能正常参加考勤的,应履行书面批准手续,到考勤管理人员处领取并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经科室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凡不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均视为旷工。经批准的外出培训或学习,视同公务。

  第六条 凡因事假、病假、年假及其他情况等不能参加考勤的,按照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七条 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凡超过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时间即为迟到和早退。当天一次未考勤视为旷工半天,两次未考勤视为旷工一天。

  第八条 建立考勤月通报制度。在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由考勤管理人员依据考勤系统记录和《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对上个月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送局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第九条 由局组织部、监察室、办公室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

  第十条 考勤情况将作为个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凡无故不参加考勤全年在10天以上的,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司法局考勤管理制度篇3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

  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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