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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费用报销补贴标准

时间:2023-07-20 08:45:46 炜玲 出差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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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费用报销补贴标准

  出差有没有补贴?出差费用要怎么报销?想必这些问题都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为此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出差费用报销补贴标准,希望对你有帮助!

出差费用报销补贴标准

  出差费用报销补贴标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统一费用报销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因公出差人员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际应酬费等费用的开支与报销程序。

  第三条 出差管理规定如下

  一、出差申请:员工因公需要出差,事先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一式三份,附出差计划:包括往返时间、出差目的、行程安排(如:地点、线路、交通工具)、费用估算等。一般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核准,部门负责人出差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其中,一份据以到财务部门办理相关借款报销手续,一份交综合管理部门考勤,另一份由出差人自留。

  二、借款: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出差人到财务部办理借款。出差人员亲自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确认(伍仟元以内),超过伍仟元的必须呈送总经理批准。

  三、报销程序:行程结束后一周内,出差人员应分别出差费用和应酬费用,将实际发生的单据粘帖整齐,分别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和费用报销单,附出差申请单或费用申请确认书,分别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审核,经财务部门统一呈报总经理确认、董事长核准后方可报销。

  若因故有个别报销票据丢失或未能取得票据的,经主管副总经理监证、财务负责人确认后用其它类似票据填补。

  第四条 借款金额的确定

  按照预计出差天数、出差人数及相应标准估算所需资金额度。

  第五条 报销时限要求

  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报销冲帐手续,一次一报。

  第六条 报销原始票据凭证要求:

  各类报销原始票据凭证,必须是国家财政、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合法票据。杜绝任何白条及不合法的票据出现。

  第七条 报销标准:

  火车 飞机 轮船 外埠市内 一级城市 二级城市 一级城市 二级城市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高级工程师等人员厉行节 约、按实列支

  (副)部门经理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座 普通舱位 三四等舱 实报实销 500元/日以内 350元/日以内 60元/日 60元/日

  其余人员 硬座 四等舱 50元/日以内 350元/日以内 200元/日以内 40元/日 40元/日

  (备注:一级城市:包括省会城市、直辖市、深圳、珠海、厦门,;二级城市:一级城市以外的城市)

  交通、住宿、伙食、出差补助相关管理规定如下:

  一、交通、住宿费

  1、住宿费

  ①、出差住宿标准为一个标准间设有两张床铺的单日收费额,一人单独出差或夫妻两人一道出差的按一个标准间计算执行,两个不同性别(非夫妻)的同事一道出差的按两个标准间计算执行,两个同性别同事出差按一个标准间计算执行,三人或三人以上人员同行的按不同性别分别计算,以此类推。在规定的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

  ②、出差人员因住亲访友,但非自家,而未发生或少发生住宿费用的,按住宿费报销标准的50%给予伙食补帖。

  2、交通费

  ① 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七时之间,在火车上过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卧铺票。

  ② 因工作需要,随行出差人员享受随高标准。

  ③ 一般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

  ④ 市内出差人员,其公交费用,据实报销,严控的士费用。

  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⑤ 下列出差人员不实行外埠市内交通限额报销办法:

  各种外派学习及训练人员;年假探亲及工作调动人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

  二、出差补助

  1、在途补助

  ① 乘坐火车硬座按票价比例计发个人补助费。

  乘坐高速列车、磁悬浮列车、卧铺列车的,不按票面金额进行补贴;乘坐其他列车的,按其票面金额的50%计发,可以同伙食补贴重复发放。

  ② 乘坐长途汽车、轮船超过8小时的,每人每天按标准发放伙食补贴,但一天只发放一次补贴,不重复发放;乘车不足8小时的不发放。

  2、出差伙食补助

  ① 出差伙食补贴,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贴标准为:(副)部门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补贴6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发生住宿费用的,按住宿地标准和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贴;应发生而没有发生住宿费用的按出差天数减一计算补贴天数;当天往返的出差时间在8小时以上按标准进行伙食补贴,当天往返的出差时间在4小时以上不足8小时的按标准的50%计发伙食补贴。

  ② 外派短期学习、与会或训练人员在外期间,伙食自理的,按其出差标准发放伙食补贴费;年假探亲及工作调动人员在途期间不发伙食补贴费。

  ③ 在南通市境内(含所属县级市)出差,中午不回公司就餐的,凭就餐券(或类似凭据)及出差申请单每人每天发放误餐费10元。

  三、差旅费报销

  1.员工外出参加工作会议期间的伙食补贴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按照其出差目的地相应标准报销。

  2.员工借出差或工作调动之便,事先经公司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交通费按标准凭票报销。不发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贴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四、出差人员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的其他规定

  1.同居的父母、配偶、十六周岁以下的子女和必须瞻养的家属,随同调动时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按被调动人员的相应标准报销。

  2.夫妇双方都是员工而又同时调动的,其交通费、住宿费均按职务高的一方的标准报销。

  3.员工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不分员工和家属,每人在不超过500公斤的范围内按实报销。

  第八条 其他费用事项的说明

  一、凡是同出差无关的费用,一律不准夹在差旅费中报销。严禁任何人用任何手段谋取个人私利,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损失,并处以虚报金额的双倍罚款,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礼品等应酬费用的,需单独填列报销单报销,出差期间如有招待费用发生的,当天伙食费补贴降按其50%发放。

  三、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而宴请、馈赠礼品等应酬费用的,事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签批后方执行和报销。出差在外的先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申请,待回公司后再补书面申请。

  四、其他

  1.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2.公司驻外机构在其所在地办公期间不作为出差,出差到其余地区的,按本规则报销相关差旅费用。

  3.因公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另行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差旅费用及补贴标准

  1、 申请。

  全体人员出差,需在明道OA系统提交“出差申请”,由部门经理、人事部门等相应人员审批后,人事部门备案管理。

  2、 交通。

  1) 全体管理者及员工出行交通均由综合部门统一订购(或自行垫付,需提前沟通),原则上出行标准为最低舱位票价(动车二等座、长途硬卧等),若乘坐者欲自费升舱,需在出票前自行与综合部门负责人员沟通协商。

  2) 出差人员有义务妥善保管火车票等票据以备报销使用,如遗失综合或财务部门有权利要求其按价补齐。

  3、 住宿。

  1) 全体管理者及员工出行由综合部门统一订购(或自行垫付,需提前沟通),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住宿标准为一线城市人民币600元/天/间,二线三线城市为人民币400元/天/间,两人出行同住一间;普通员工住宿标准为一线城市人民币400元/天/间,二线三线城市人民币300元/天/间,两人出行同住一间。如需自费提高住宿品质,需与负责人员提前进行沟通协商。

  2) 普通员工与部门经理因同一差旅目的出行,在得到综合部经理批准的前提下,可以入住与经理同一级别的酒店。

  3)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一线城市,其他城市为二线三线城市。

  4) 境外住宿标准与国内一线城市标准相同。

  4、 补助。

  1)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享有人民币200元/天/人的生活补助,员工出差享有人民币100元/天/人的生活补助。

  2) 生活补助需在出差结束后由本次出差级别最高的人员(或代表)凭目的地餐费、交通费发票领取。

  5、 报销。

  1) 差旅费用为凭票报销,包括交通、住宿、补助均需凭相应发票报销。

  2) 出差结束后一周之内,由本次出差中级别最高人员(或代表)在OA系统上填写“差旅费用报销”申请,并将所有票据交由财务人员审核核算。

  3) 财务人员审核没有问题,由部门经理等审批,后由财务人员支付。

  企业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级别 飞机 火车 轮船

  部门主管以上 飞机 硬卧或软卧 二等舱

  其他职员 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硬卧 三等舱

  1. 乘坐火车须8小时以上,方可购卧铺票;报销时按票价的20%给予路途补贴。

  2. 乘坐硬坐在8小时以上,未补购卧铺票的,报销金额按卧铺票价报销。

  3. 关于定票费的规定:定票费金额在车票金额的20%以内时,实报实销,超过20%的,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 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及出差补助费标准规定

  1. 住宿费标准:

  地区 总经理级 部门主管级 其他职员

  经济特区、直辖市、省府所在地 150 120 100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100 80 70

  说明:

  (1)在出差地公司已安排住宿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2)因特殊情况超出住宿费标准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才能报销。

  (3)出差期间,公司未安排住宿同时又没有住宿发票的(住在朋友或亲友家)总经理及部门经理应按每日100元补助,其他职员按每日20元补助。

  2. 出差补助标准不分地区、不分级别,每天50元(包括市内公共交通)

  3. 出差24小时以内,8小时以上算一天,出差不到8小时算半天。

  4. 参加会议,对方安排食宿或交纳会务费的,按补助标准的50%补助。

  5. 市内交通原则上不搭出租小车,有特殊情况者,由部门经理审批报销数额。

  6. 随总经理一同出差的职员,按总经理标准报销。

  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1)集团公司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同,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6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2)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4星级宾馆,误餐津贴4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3)公司中层干部:住宿标准省会18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80元以内,非省会6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5)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情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去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如:沈阳、长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员必须住办事处,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补助,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按每天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1)外出参加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实行费用包干,采取分项计算的方法,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10元/天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标准列支,伙食补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2)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实行包干标准,伙食补助每天20元,外出学习途中可享受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可享受公杂费、市内交通费。

  4、出差特区(深圳、珠海、海南、厦门、汕头),费用本着节约的原则伙食费60元/天。

  三、几点具体规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二项补助费。

  一、为了加强资金管理、节约开支、降低费用,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率,严肃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担差旅费的人员的出差费用管理。

  三、根据工作需要出差的人员,出差前应认真填写《出差借款审批表》,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和任务,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所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前由财企部负责登记出差情况明细表,实时掌握单位出差情况,以共享出差资源,能代办的尽量代办,减少重复出差。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应及时到财企部登记本次出差任务完成情况,以考核出差效率与效益,否则不予报账。

  四、差旅费的开支办法

  1、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发票报销。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也不得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2、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统称为补助费。晚八点后出差及早七点前返回不发放当天补助费。因办事、等车等因素在出差途中所经地区停留时间超过6小时,当天补助费按所经地区标准执行,未超过6小时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执行。

  4、路途交通费实报实销,一律乘坐硬卧、硬座或汽车,出差路途时间在6小时以内的不得乘坐卧铺。

  5、地区分类:

  A类地区:区外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B类地区:区内盟市首府及区外地级市

  C类地区:除A类、B类地区外的其它地区

  6、出差人员的住宿费、补助费标准如下:

  ①货车司机出差:补助费赤峰市内、旗县区0.13元/公里,赤峰市外地区0.2元/公里,过路费、存车费实报实销,根据车辆管理员填写的派车单标示里程为依据。

  ②小车出差过路费、存车费实报实销。补助费在市区凌志车司机6元/天;桑塔纳司机4元/天,市区以外出差执行“其他人员”的标准,填写补助表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外派学习、开会:如果食宿费包括在学费、会务费里面,则不再进行宿费及补助费的报销。只给予途中补助40元/天,并报销市内交通费(减掉途中天数),其中:A类地区40元/天,B类地区30元/天、C类地区20元/天,且需凭出差地有效票据报销。

  ④凡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单身员工伙食补助费8元/天。

  ⑤省会城市及单列市的业务员住宿费按4000元/年定额执行,不再报销住宿费,其它按本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⑥订票费在春运期间、旅游旺季、大中专院校学生放假返乡、返校期间30元/张;其它期间为20元/张;市内5元/张。

  五、超出以上报销标准需由总经理特别批示后,方可报销。

  六、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到财企部报账,报账后并将本次出差的借款余额还清,超过一周不报账,此次出差费用不予报销,借款将从工资中扣除。没有借款的,超过规定报账期限的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由个人负担。

  七、财企部应对差旅费报销的原始凭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报销的原始凭据有权拒绝报销,否则由相应人员承担责任。

  八、本办法自xx年一月十日起执行。

  报销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2、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一般公司出差补助标准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公私分明原则: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高效间从原则: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随从。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参照执行。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四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具“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

  未于7日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五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差返回后,3日内向派遣负责人汇报情况,以书面形式做出出差报告。

  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补助费。

  三、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差旅费标准

  补充说明:

  8.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按规定住宿标准报销,超出住宿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8.2报销天数按照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回时间计算,12点之前返回按半天计算,12点之后返回按一天计算。

  8.3伙食和交通补助依据实际出差天数凭相应发票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实销形式,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上报公司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

  8.4出差期间招待客户,需要事先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回来后补办招待费报销申请手续。

  8.5出差时由对方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8.6出差时由公司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8.7不同级别人员一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可享受最高级别所使用的工具。

  8.8到达目的地后,除公司负责人外,其他员工原则上(市内)不得乘坐出租车,应乘坐公交汽车。因特殊原因等需乘坐出租车的,应在出租车票背面详细注明时间、起止地点及事由。

  8.9上述住宿标准为一个标准间标准。同性两人一道出差可一同住宿的仅享受一个标准间住宿标准。

  8.10出差期间因公招待客人、其招待费已报销的,应扣除招待当天的伙食补贴。

  8.11出差时间不足一天,视实际误餐数执行。出差在20公里以内(含市内),不享受伙食补助。

  8.12任何人出差应优先选择出差地子公司宿舍住宿,当不能解决时凭有效票据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住宿费,超过部分自负。

  第九条:出国人员费用标准和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需提出书面申请,做出出差预算,经董事长批示后实施。出国人员在规定住宿标准之内,凭有效票据列支费用报销。其它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在预算范围内报销。如有特殊情况,费用超出预算的,超出部分需写明事由,由董事长批示后方可报销。

  四、其他

  第十条: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公司和员工是两个互惠的利益双方,公司的繁荣离不开组成它的一位位员工,而员工更是依靠公司获得工资,公司的发展是双方努力的结果。公司要注重员工的福利。

  企业出差补助标准

  1、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省际、市际出差因搭乘火车、轮船、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可见下表。

  2、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出差任运出差期间入住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产生的房租费用。

  3、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是指给予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吃饭费用给予补助的费用。

  市内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市内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等所产生的费用。

  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天80元,或者出差人员乘坐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出差补助怎么报销?

  1、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报销手续,包括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2、财务部门审核出差费用开支,对于未经批准出差、超出部分的费不予报销。

  3、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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