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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房屋估价方法复习讲义

时间:2021-11-24 11:55:33 报考指南 我要投稿

2017房地产估价师房屋估价方法复习讲义

  价行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其中核心的挑战在于对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上。下面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估价师房屋估价方法复习讲义,希望大家喜欢。

2017房地产估价师房屋估价方法复习讲义

  房地产估价师房屋估价方法复习讲义

  一、居住房地产估价(分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别墅)

  1、影响居住房地产价格的区域因素:交通条件、生活服务设施、教育配套设施、环境质量、治安环境、城市大配套设施条件、人文环境等。

  2、影响居住房地产价格的个别因素:建筑结构、类型和等级、装修、设施与设备、质量、朝向与楼层、户型、产权情况。

  3、各种类型的居住房地产区域影响因素不同,估价时还要考虑政策性的影响。高层住宅通常是楼层越高价值越大。

  二、商业房地产估价(含餐饮)

  1、商业房地产及其估价特点。

  ①经营内容多。不同的经营内容(或不同的用途)一般会有不同的收益率,如果用收益法估价,则应对经营内容不同的各部分房地产采用不同的资本化率。

  ②转租经营多。商业房地产的业主常常将其房地产出租给别人经营,有的承租人从业主手上整体承租后又分割转租给第三者,因此在进行商业房地产估价时要调查清楚产权状况。避免有的估价委托方仅是承租人,却以房地产所有人的身份委托估价。注意转租的合法性。

  ③装修高档而复杂。有些地方,买下或租下别人经营的商业用房后,一定要重新装修,因此在抵押估价、交易估价、转租估价等过程中,要考虑到这种因素。

  2、影响商业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区域因素: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公交通达度、交通便捷度)。

  3、影响商业房地产价格的主要个别因素:临街状况、内部格局(分割出租的,要有一定的空间间距)、楼层、面积(不宜太大也不宜太小)、装修、转租的可能性(转租将影响投资商业房地产的灵活性,从而影响该商业房地产的价值)。

  4、餐饮房地产估价:搜集包间数、座位数、就餐次数、人均消费额等;经营成本:保险费、成本、工资、应扣除特色引起的商业垄断收益。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高频考点

  由于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时常出现假房产证,导致买房人权益受损害,因此,国务院 几部委采取了统一印制房产证的管理措施,规定房产证由指定厂家印制,房产证像货币一样有水印图案,有防伪底纹等等。这些措施可能会减少假房产证的危害,但审判实践中应特别注意与这些措施有关的一些问题。

  要判断房产证的真假,首先必须明确两点:

  (1)按国务院几部委规定统一印制的,是房产证的证书用纸,而不是有法律效力的房产证。一个书面凭证是否成为有效的房产证,完全不在于证书用纸的印制行为,而在于有权登记机关的发放行为。

  (2)判断真假房产证的惟一标准,不是房产证上的水印图案或防伪底纹,而是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印鉴。只要房产证上登记机关的印鉴是真的,即使没有使用统一印制的带有水印图案或防伪底纹的证书用纸,该房产证也是真的;只要房产证上登记机关的印鉴是假的.,即使使用了统一印制的带有水印图案或防伪底纹的证书用纸,该房产证也是假的。所以,几部委采取统一印制房产证的措施,反倒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误导真假房产证的判断依据,使人们误以为有水印图案或防伪底纹的房产证才是真的房产证,而忽略了判断房产证真假的惟一依据就是登记机关的印鉴。

  房地产估价师复习讲义

  一、房地产价格的含义

  人们对价格有多种定义和解释,其中最典型的是以下两种:①价格是为获得一种商品或服务所必须付出的东西,它通常用货币来表示,虽然不一定要用货币形式来偿付。②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

  上述两种价格定义,第一种讲的是"现象",第二种讲的是"本质"。由于房地产估价主要是从现象上把握房地产价格的"量"而不是"质",所以房地产价格可以定义为:和平地取得他人的房地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货币或实物、无形资产和其他经济利益。在现今市场经济社会,房地产价格通常用货币来表示,惯例上也是用货币形式来偿付,但也可以用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来偿付,如以房地产作价出资入股换取技术、设备等。

  二、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条件

  房地产与其他经济物品一样,之所以有价格(价值),是因为它们有用、稀缺,并且人们对它们有需求,即必须同时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和有效需求。

  (一)有用性

  一种物品有用,是指它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如水可以解渴,粮食可以充饥,住宅可以居住。房地产如果没有用,人们就不会产生占有它的要求或欲望,更谈不上花钱去购买或租赁它,因此就不会有价格。

  (二)稀缺性

  一种物品稀缺,是指它的数量没有多到使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得到它。因此,说一种物品是稀缺的,并不意味着它是难以得到的,仅意味着它是不能自由取用的,即不付出代价就不能得到,是相对缺乏,不是绝对缺乏。

  (三)有效需求

  人们对一种物品有需求,是指不仅愿意购买它,而且有能力购买它。仅有需要而无支付能力(即想买但没有钱),或者虽然有支付能力但不需要(即有钱但不想买),都不能使购买行为发生,从而不能使价格成为现实。例如,对于一套总价为100万元的住房,甲、乙、丙、丁四个家庭中,甲家庭虽然需要,但是买不起;乙家庭虽然买得起,但是不需要;丙家庭既不需要,也买不起;丁家庭既需要,也买得起。在上述情形中,只有丁家庭对该套住房有需求。因此,需要不等于需求,需要只是一种要求或欲望,有支付能力支持的需要才是需求。当然,房地产由于既是一种可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生产要素或消费品,又是一种可以带来租赁、增值等收益的投资品,对房地产的需求不仅有"为用而买"的使用性需求(或称消费需求),还有"为租而买"的投资性需求和"为卖而买"的投机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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