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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规划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时间:2021-11-25 13:23:48 考试报名 我要投稿

上海市2017年城市规划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沪人考〔2015〕41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1号),现将《上海市2015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2015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城市规划专业大专毕业,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毕业,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城市规划相近专业本科毕业,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五)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七)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5年10月20日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2015年10月21日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二)2000年4月7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87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持第二代身份证办理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6月30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正确输入报名信息,牢记报名序号。
2.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6月30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上海市规划局干部学校(南丹东路25号)
联系电话:64696400、64271866-159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名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在外省市参加2015年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四)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见《网上报名指南》。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与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15年9月25日-10月11日(国定假日休息)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55元/科。
六、考生须知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考生在答题前须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使用2B铅笔填涂。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在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在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樱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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