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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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7 17:00:58 技术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技术合同模板十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技术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技术合同模板十篇

技术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公民身份号码: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紧急状态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乙方到岗后双方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四条 甲方录用乙方的条件为:

  1、学历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团队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企业本部。

  第七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有权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适当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九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节假日休息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乙方自行加班的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有的规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更不得将属于甲方的业务转让给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同时,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除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统一制定工资调整、加班费、福利待遇以及请事、病假和旷工的扣除标准等,对此乙方予以认可并接受。

  第十八条 甲方于每月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购买下述社会保险(____),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A、城镇基本保险;

  B、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C、乙方已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无须为乙方另行购买社会保险,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了社会保险费用;

  D、乙方为已享受社会保险人员,甲方无须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均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二条 甲方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四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五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因乙方未能在15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赌博、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4、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6、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9、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0、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1、乙方存在贪污受贿或其它不廉洁行为的。

  1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应属甲方经营的业务转让给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经营方式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5、依据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本合同约定缴纳保险的。因乙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的除外。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并积极配合甲方将其本人的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事档案迁出;

  6、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7、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并不得有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言论和行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等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应乙方要求, 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三十四条 乙方不辞而别, 或者下落不明, 或者未履行第三十二条、第九章规定的义务, 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完毕后,将截止乙方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之日的工资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所述情形的,则按该条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补偿金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九章 培训、保密与竞业限制

  第三十七条 双方根据需要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等。《培训/教育协议》一经签订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均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客户名单、营销计划、财务资源、劳动报酬以及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九条 双方根据需要可另行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具体的限制期限、范围、地域和经济补偿标准及违约金。《竞业禁止协议》一经签订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并理解无误。

  第四十一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二条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双方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甲方可与该受委托人就本合同的有关变更、终止等涉及乙方劳动关系的一切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该受委托人也可代领、签收相关文书、款项等。如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紧急状态联系人或该联系人拒绝接受乙方委托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术合同 篇2

  甲方(让与人):________研究所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__________________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__________________取得的技术成果;

  该标的的状况,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__________________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__________________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___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_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在本合同签订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__________________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十、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十一、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技术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付方式为: 。

  双方责任详诉:

  一、如乙方发现收到的品种与本合同规定或与以前提供的样品质量不相符时,乙方可换货或退货,运费按甲方给乙方发货时的相同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退回品种如数量不足时按合同价向乙方扣出。如质量与甲方发出时有差异的不得退货。

  二、乙方在承运单位接货时如发现数量不足或包装破损产生遗漏的,按实际情况说明让承运单位签字盖章并留下承运单位联系方式后,请立即与甲方沟通后方可接货,甲方方可承担遗漏损失。

  三、本次货品发往 。

  四、本次货品发至乙方时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约为 天左右。

  五、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品种时,由甲方负责指导品种的使用方法及技术配料。

  以上条款如无异议由双方盖章鉴字回传至甲方后生效,生效后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品种如乙方没有符合本合同规定理由而拒收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技术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业绩表现,推荐乙方参加_________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取得正高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甲方在乙方履行相应职责的前提下予以聘任。

  2.保证乙方在聘任后享受甲方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有关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取得正高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后,必须在甲方工作5年以上,须与甲方签订聘用合同书。

  2.被聘用后,享受甲方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有关待遇。

  三、违约责任:

  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离甲方,甲方有权不予批准。若乙方强行调离甲方,乙方需按所欠服务年限赔偿违约金,正高每年承担_________元违约金,并收回新评教授慰问金_________元,副高每年承担_________元违约金。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技术合同 篇5

  技术合同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备案流程

  一、首先应确定技术登记的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二、提取奖酬金及核定技术性收入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卖方可以从技术交易的净收入中提取25%的比例,奖励直接参加技术研究、开发、咨询和服务的人员。

  在填核定收入表格的时候,在符合比例限制范围内,还要使本次实现技术性收入尽可能地大,因为将来做减免企业所得税备案时是以这个数为准的。

  三、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

  收入核定完之后,就可以去申请备案免征营业税了,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1份(如有附件需同时提供)。

  2、《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业务内容简要说明》原件1份。

  3、《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

  定表》(黄联)原件1份。[ 对黄联中‘本次实现合同交易额’与‘本次实现技术交易额’不等的原因须提供说明一份(成本中的原材料、设备应缴纳增值税,应从技术交易额中剔除)]

  4、相关合同发票复印件一份(记账联,内容必须有开发、转让字样)以及相应收入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5、《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数据表》原件2份。

  6、《受理备案通知书》及《受理备案通知书明细表》各一式2份。

  7、《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报资料审核处理书》1份。

  四、技术合同登记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

  2、有利于促进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维护技术市场秩序

  3、有利于保障技术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有利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5、申请高新企业认定需要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技术合同 篇6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四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五章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六章 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法人之间、法人和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但是,当事人一方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合同除外。

  第三条 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第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单位应当根据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就职务技术成果或者非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和被授予专利权的,依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本系统或者管辖范围内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具有重大意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有权决定在指定的单位中推广使用。使用单位对该项技术成果负有保密责任。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确定合理的使用费。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对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使用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参照上款规定办理。

  第八条 技术合同的管理机关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九条 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 技术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自批准时起成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技术合同的担保。由第三者作保证人的'合同,自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

  第十二条 技术合同中的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技术合同。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代理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第十四条 为订立技术合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

  一 项目名称;

  二 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 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 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七 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 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 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图纸、表格、数据和照片等,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技术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十八条 当事人都违反技术合同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技术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第二十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术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技术合同无效:

  一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

  三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 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条 订立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技术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技术合同可以变更或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变更或者解除应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技术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 另一方违反合同;

  二 发生不可抗力;

  三 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

  第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在技术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七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十八条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二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三 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研究开发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二 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三 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二十九条 委托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研究开发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二 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三 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

  第三十一条 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 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分享原则是:

  一 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二 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三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 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十六条 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

  二 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不得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十八条 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项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在专利权有效期限终止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以后,专利权人不得就该项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十九条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二 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三 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四十条 转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 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 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受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用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 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转让方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合同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无权分享另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

  第五章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二 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二 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的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技术服务合同指当事人的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第四十八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二 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二 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四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违反合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十条 在履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过程中,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或者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方。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章 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第五十一条 发生技术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1年,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法施行以后订立的技术合同,不适用经济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技术合同 篇7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能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定外,入伙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能退伙:a 合伙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情况下,能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能决议将其除名: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能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权利:

  1.合伙事务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好多,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权利。

  (二)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继续

  (一)在退伙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能选择、吸收新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继承人选择,既能退继承人应继承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解决或不能解决;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其他原因。

  (二)合伙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能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返还合伙人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各方均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能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补充、修改后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技术合同 篇8

  项目名称: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

  让与方(乙方):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受让方与让与方(以下称双方)就转让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事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鉴于乙方拥有的技术秘密,甲方希望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并相应的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_________。

  2.技术指标和参数:_________。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

  第三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material):

  1.技术资料(material)内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乙方提交技术资料(material)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_________

  2.提交地点地点:_________

  3.提交方式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使用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自行使用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2.乙方转让他人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_________。

  2.实施方式:_________。

  3.实施期限: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他人的合法权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第三人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秘密侵权的,应由乙方应当参与解决纠纷;如经最终法律程序确认甲方构成侵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有权并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范围:

  (1)人员:_________;

  (2)技术资料(material)和信息:_________;

  (3)技术成果: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它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应享有免费的普通实施许可的依本合同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秘密使用费总额为:_________;其中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_________。

  2.技术秘密使用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

  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适当的时间和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具体查阅办法为: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逾期_________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权对以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

  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

  的,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双方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

  2.双方经共同协商解除本合同;

  3.出现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规定的情形;

  4.因发生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_________。

  5.一方当事人有下列严重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_________。

  本合同终止时保密期限未满的,(甲、乙)方仍应继续遵守本合同第七条有关保密的约定。

  第二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补充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material);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合同 篇9

  合同编号:第_____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接单位: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填写说明

  一、科研技术合同是掌握技术的一方受另一方委托,为经济发展和争取技术进步,对科研、生产项目进行的研究、试验、设计、推广等项达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包括:

  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制和应用;

  2.自然资源的利用和开发;

  3.环境保护和改造;

  4.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

  5.技术转让;

  6.技术咨询服务;

  7.其它技术开发项目。

  二、填写本合同要字迹工整清晰,不宜涂改,文字简练明确。

  三、合同书所列各项均须填写清楚,不得漏填,以免纠纷时不好处理。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如有中介方、签证机关、登记机关各加一份(如需要时可填写副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内容、范围和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方(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接方(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风险责任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纠纷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及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联系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联系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合同 篇10

  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需提报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初办需正本和复印件,复办只需复印件)。

  2.自营进出口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初办需正本和复印件,复办只需复印件)

  3.规范有效的技术引进合同的中、外文本(正本和复印件)。

  4.以销售收入为付汇基数的技术提成需附财务报表复印件。

  5.填报技术引进合同申请表(不能空项、合同号、行业、合同类别):

  (1)、专利技术的许可或转让;

  (2)、专有技术的许可或转让;

  (3)、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4)、计算机软件进口;

  (5)、与(1)、(2)内容之一相关联的商标许可;

  (6)、涉及(1)、(2)、(3)内容之一的合资生产、合作生产、合作设计、合作开发、合作研究等需填写准确。

  6.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不能空项,支付方式、合同总价、技术费、企业代码)需填写准确。

  7.付汇发票是外文的需译成中文。

  8.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需具有技术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公司代理。

  9.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齐备,为正式受理。

  附件1:技术进口数据表 附件2:技术进口合同申请表 附件3:技术出口数据表

  附件4:技术出口合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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