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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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4 15:01:58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承包合同模板汇编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承包合同模板汇编8篇

承包合同 篇1

  现有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厂区白色混凝土路面工程承包给 (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此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位于大庆市大同区新华电厂。

  二,总工程量为 平方米。

  三,工程承包形式为总承包。

  四,工程每平方米造价为 元,工程总造价根据施工结束实测面积确定。

  五,工程追加20xx元的设备调遣费。

  六,工程自 年 月 日为开工,至 年 月 日为竣工。

  七,付款方式,乙方人员、机械、材料进现场后,甲方拨付工程总价的30%工程款;乙方完成总工程量一半时,甲方再拨付工程总价的30%工程款;其余40%工程款在乙方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拨付给乙方。

  八,工程所用的混凝土标号为C30,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其中工程所用水泥必须为国家免检的P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九,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遵守公司的厂规厂法,爱护公司财物,文明施工,如损坏公司财物,要按价赔偿。

  十,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施工,贯彻落实好安全施工条例,排除不安全的隐患。乙方如在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道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人住址:

  承包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条例、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恪守信用的原则,甲方将 工程土建工程人工费承包给乙方,经甲方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特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承包方式、范围、价格

  1、 承包方式: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和建设方提出的变更项目,根据施工图纸和实际变更工程量合理计算后相应增减人工费(注:增加项目人工费在贰仟元以上给予调整,贰仟元以下不予调整)

  2、 承包范围:本工程涉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包括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的内容)。除采暖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内、外墙保温工程、涂料油漆工程、门窗工程、金属栏杆工程、防水工程的人工费。另包括承担辅助生产的脚手架搭设、拆除,临时设施的搭设、拆除、设备材料的转运、装卸,塔吊的安装、拆除及塔吊司机工资,并负责担任施工期间的施工用具(如:水桶、木抹子、灰斗、铁锹、洋镐、线绳、墨汁、红蓝铅笔、毛刷、扫帚等)。

  3、 承包价格:以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的核定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按计算规则据实计算)为准,每平方米人工费 元。

  三、工程建设工期

  1、基础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成。

  2、主体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成。

  3、装饰装修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成。

  4、工程竣工:至 年 月 日全部竣工。

  按上述规定工期,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承包的千分之五进行处罚,依次累计由乙方承担处罚。如遇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及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合理进行工期顺延。

  三、 人工费的支付与管理

  1、每月按工程进度、完成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计算核实后按当月完成工程量 50% 报项目部审批支付,(注:遇到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不到位,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时,乙方做到优先垫资;等建设单位拨款到位时,由甲方按约定补拨给乙方)其余人工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除扣留

  2、 人工费支付的管理:每月乙方必须将当月的实际考勤表、工资表交甲方项目部项目经理处审核,考勤表、工资表必须由工人、承包人、考勤人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支付工人工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支付后的工资表签字手续齐全,交甲方项目部存档。

  五、工程质量

  1、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执行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验收评定标准等。

  2、乙方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甲方项目部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凡达不到验收标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且按甲方项目部的处理意见处理,若造成返工的,返工造成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该返工的乙方无条件的返工,返工造成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若发生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有权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精神分裂症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每日班前安全教育记录工作。

  4、乙方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按安全规程操作,做到不违章操作,保护好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保护用品,接受安全员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5、乙方必须用专业电工进行接电作业,不得非专业人员接电,若私自接电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全权负责施工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加强安全教育,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及制度,如果发生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任何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七、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计划及时向乙方供应施工所需的设备、机具、建筑材料,若不及时提供,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合格,若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强制使用造成工程质量、材料浪费由甲方全权负责。

  3、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拨付承包人工费。

  4、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管理,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有权作出处理决定:施工进度达不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有权进行调整;安全生产违章作业有权作出停工整改决定;文明施工不达标有权作出处罚的决定等。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依据施工平面布置图和项目部指定的地方堆放设备、材料,乙方不得随意堆放,保证文明施工。

  2、乙方应该规定合理用料,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使用时必须办理领料手续,实行定额用料,材料不得浪费,剩余材料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砌筑落架灰及时清理并集中过筛,再次使用。若发现浪费材料、乱截乱用材料,甲方给予乙方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3、乙方对施工机械设备、机具应有专人(有证件人员)操作并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因维修、保养不及时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小型机具、用具要严格管理,不得损失,扣件、U型件所用数量在入库时必须按正常损耗之内入库,非正常损耗由乙方照价赔偿。

  4、乙方负责人工费的支付,每月必须将职工考勤及工资表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审核后双方签字报公司财务,乙方不论付零工及包工工资,必须按程序留份报项目部存档。

  5、乙方必须配合各工种作业,对各作业班组正常预留的管道洞、槽进行修补,听从项目部的统一调配,若不配合或不听从调配所造成损失及违反各种施工规定,由项目部在当日内作出决定,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6、乙方应派专职技术人员配合甲方项目部的工作,做到定位、定岗并对施工作业技术、质量、安全全过程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主管人员汇报,进行协调解决,不得擅自隐蔽。

  7、乙方负责各结构部位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取样、留置、养护工作。乙方留置试块时,必须按照规定留置,若留置的试块在施压时,达不到设计抗压强度标准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注:留置试块时必须报请项目部与监理工程师监督取样留置)。

  8、乙方严格管理自己的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内打架、闹事、赌博、酗酒、偷盗。若发生此类事件,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司法部门处理,并相应承担5000----10000元的罚款。

  八、专项条款

  1、文明施工:

  该工程项目部的目标是达到市级文明工地的标准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作业面材料堆放有序,职工宿舍、食堂干净卫生,证件齐全,防蝇设施到位。必须达到市级文明工地,若达不到此标准处以10000元得罚款。

  2、工序交接:

  乙方在施工期间每完成一道工序,都要报请甲方项目部进行班组工序交接验收工作手续,如乙方不通过工序交接验收工作,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问题和有关单位对本工程的停工、处罚等现象,根据情节严重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和损失。

  3、 材料控制:

  乙方应按施工预算提供的材料数量,实行定额用料,合理用料,材料不得浪费。①对损耗材料:如钉子、扎丝、铅丝,甲方按预算定额用量一次或二次提供给乙方保管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浪费、超支、节约等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以每栋楼2张切割片为准,甲方一次性给乙方钢筋工提供切扎丝用切割片。②对周转材料:如竹胶板、木撑桶、木方子、槽钢等的使用要严格控制,根据构件部位所用尺寸量材使用,不得随手乱截乱用,确实需要截用乙方报项目部批准后截用,否则处以200500元的罚款。乙方要严格控制工地现场偷盗现象,如发现有偷盗现象,扣除当事人的全部工资并对乙方进行处罚。

  4、 乙方的技术负责人到位:

  乙方必须派专职技术负责人到位施工现场,保证定人、定岗、定位配合甲方项目部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否则在施工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 乙方违约:

  乙方无能力施工,使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无法保障,甲方有权废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的撤出施工现场,并承担总承包人工费的30%的违约金。

  6、 乙方负责对人员工资的支付。甲方付款到位,乙方若不按时支付或造成支付不到位,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造成人员上访等劳动纠纷,每上访一次乙方应承担伍仟元的罚款,依次累计从承包费中扣除。

  7、 对乙方的奖励:①乙方在施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项目部调配,合理利用机械、设备、材料,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甲方项目部承担乙方施工工具用具(如:水桶、木抹子、灰斗、铁锹、洋镐、线绳、墨汁、红蓝铅笔、毛刷、扫帚等)费用20xx元。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事故、材料浪费现象,甲方给予10000元的奖励。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项目部消除安全隐患,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给予10000元的奖励。④本工程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甲方给予8000元的奖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结清财务手续后自行失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 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123整栋楼楼层卫生,厂区内卫生,旧件分类。保证厂区内整洁。

  第一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的地址为:

  陕县神泉路中段鑫泰汽车修理厂

  第二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的范围为:

  所有厂区内卫生。

  第三款:服务标准为

  每月支付保洁承包费650元

  第四款:工期为 20xx年年 4月15日至 20xx年4月 15日止,为期 365天。

  第五款:乙方采取全承包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约定的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款: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的行为。

  第三款: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乙方的清洗工作。

  第四款:负责免费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的水电及清洁用品的正常供应,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本合同的要求,准时到达作业现场,按时完成服务工作。

  第二款:负责服务人员各种技能培训及安全、内保、防火、防盗知识教育,并教育服务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款:积极与甲方协调、配合,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不断改进、提高清洗服务质量。

  第四款:清洁后的结果要达到质量环境体系的相关标准。

  第四章: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第一款:金额合计:每年支付人民币7800元柒仟捌佰元整(月650元)

  第二款:付款方式:现金

  第三款:付款时间:甲方应于乙方每月15日左右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五章: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有情况对甲方公司的保洁造成延时没有进行打扫的,或有其他情况需要离开甲方工作单位的,应有乙方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不得擅自影响甲方保洁工作。如有违约,支付年承包费的百分之三十。

  第一款: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如下雨等),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款: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章:未尽事宜及争议的解决

  第一款:本合同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摁手印)。

  第二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款: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鑫泰汽车修理厂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期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泸水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更好的为人民的健康提供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将甲方第一诊所、第二诊所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承包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自愿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第一诊所、第二诊所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在执业期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本协议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万元作为医疗风险抵押金。乙方承包期间如没有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事故发生,待承包期满不再继续承包时,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医疗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三条:乙方承包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乙方每年须向甲方交付管理费用X万元,该款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15日内交清,逾期不交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门诊部,没收风险押金,乙方的损失自负。

  第四条:双方权利、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使用的药品、一次性耗材必须每月号以前做好计划,报保健院库房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项目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费。

  二、乙方负责自行找诊所门面,自行与房主签订租房协 议,并自行承担房屋出租租金。

  三、乙方自行负责承租房屋的水、电费、电视收视费

  、广告牌维护费、办公用品耗材费,乙方必须按仪表数据按时缴费,若因迟交、不交费用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盈亏自负,并承担其医疗行为的一切责任,如发生重大医疗事故、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门诊部不得转租、不得以门诊名义借贷、不得用门诊部进行债务担保、抵押。

  六、乙方在协议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统一管理,不能扩大执业许可经营范围。

  七、乙方在协议期间要遵纪守法和医德规范,必须做好安全医疗。医疗器械严格消毒及一次性卫生用品用后交院方统一处理。 八、收费一律有甲方出纳统一收取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手术材料费,并出具正规发票,然后门诊返回给乙方,

  其中治疗费及附属费用______%、普通处方______%、医保处方______%;按每月1-30日为帐务期,下月的1-3号甲方以现金方式结算给乙方不得拖延期限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____的滞纳金,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给付对方违约金x万元。

  十、协议的变更、解除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如果有争议,双方不能协商不能处理的情况下,交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十一、本协议如与上级精神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精神抵触时,甲乙双方无条件服从上级决定,甲方不负经济责任。

  甲方(签章):泸水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 诊所

  甲方负责人(签字):甲方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号码:

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完善乡域内部土地承包体制,充分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现就有关土地承包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辖区土地权属为国有,现承包给乙方种植经营,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土地使用权,其承包面积为 亩,(具体位臵: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合法从事农、林、牧、副业经营。

  二、本合同承包期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及其他费用的交纳方式: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包土地必须向甲方缴纳土地承包费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乙方因生产经营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2、乙方自 年起开始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土地承包费为 年至 年每亩每年 元; 年至 年每亩每年 元; 年至 年每亩每年 元。

  3、乙方必须于当年十一月三十日前交清土地承包费,逾期不交者,按所欠承包费每天3加收滞纳金。如一年不交纳承包费或连续两年弃荒者,承包合同白行终止,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其承包土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发包。

  四、由于政府规划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乙方应积极配合,征用土地造成的损失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五、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果国家调整物价及有关指数,甲方有权调整收取乙方缴费标准,由于政策的变动,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必须终止合同。

  六、本合同由 负责监督执行,并负责代收本合同规定乙方应缴纳的各项费用。

  七、甲方在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相关项目的实践中,乙方应承担部分建设资金,由甲方对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承包户进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进行宣讲,并组织实施,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2、甲方计算承包地面积按实有面积计算,扣除主道路、宅基地面积。

  3、甲方有权对全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种植业结构、畜牧业发展等进行调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合理开发利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及雇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如违反宪法、刑法、土地法、计划生育政策、综合治理条例等)进行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乙方在当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申请做出相应缓减措施。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与其他相邻土地承包户的关系。同时协助乙方解决相邻纠纷。

  2、甲方应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合法生产经营权。

  3、甲方应为乙方协调用水,用电等问题,实行统一管理。

  4、甲方应以市场为导向,引导或指导乙方的农作物种植及产业结构调整。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

  2、乙方在当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申请相应缓减措施。

  3、乙方有权对农业生产等事宜进行建议,甲方在具体实施中应

  充分考虑其意见。

  4、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管理效能。甲方在处理矛盾纠纷工作中,乙方对不合理现象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可实事求是的向 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办法。

  5、乙方在承包期间,如果甲方无故终止或变更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及雇工必须依法生产、合理经营,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2、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和承包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超越土地经营范围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和非法开荒,防止承包土地水土流失、沙化、盐碱化等现象发生,必须按照土地开发有关规定在所承包土地范围内栽种适当比例的防护林,合理保持当地生态平衡。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出租、抵押,土地。若需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的。需报甲方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否则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手续无效。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5、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农作物的种植引导或指导工作。甲方 可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种植的任务调整乙方的种植计划。乙方必须服从。

  6、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建房屋、栽植的林木、及其他固定设施归乙方所有,如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生意外死亡或病逝,其家属和子女有权继承。在无经济实力和能力经营的情况下,必须通过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否则转让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如有一方违反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如有违反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并终止合同。

  3、乙方如出现违反本合同第九条所列的款项情形之一,甲方可限期乙方l 5日内改正,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一、本合同不随双方人事变动而随意改变,若遇国家政策、法律、条例等变动造成本合同与之相违背抵触的,按国家政策、法律、条例规定执行。双方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达成书面协议随本合同附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以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之前甲乙双方所签定的所有土地承包合同作废。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为明确公司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订承包方案。通过本方案,明确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必须保证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万元

  2、建立与企业财务制度相应的二级核算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核算正确,并定期检查,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

  3、按企业制定的`价格目录,并掌握一定的浮动幅度销售产品。如发现擅自涨价,应严加处理。

  4、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5、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6、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7、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8、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9、认证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工作,逐句编发《市场句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二、管理权限

  1、对部门人员的调度权、安排权、加班审批权、出差审批权以及奖惩权。

  2、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方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4、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5、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6、属销售费用管理范围的费用开支权、用款审批权、费用核报权、费用领款权。

  7、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8、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9、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理权。

  三、承包方式;

  销售承包的结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结算企业给销售承包部门的经济效益;

  二是计算销售承包部门内部职工的利益分配。

  1、目标任务万元,给与部门绩效工资为之上,每增加10%,绩效提成增加销售额度的10%。

  2、工资发放采取先预支,季度考核兑现。根据部门定员人,依据企业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后多退少补。考核基数是:第一季度任务为 万

  元,其他三个季度为 万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资总额为 万元,其余季度为 万元。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结算绩效提成比例为10%。考虑销售季节性,年终完成任务后可以综合平衡全年提成。营销部人员每月总基本工资为 万元由营销部自由支配。

  3、销售部核定员工数为人,部门自行安排适当职位。具体人员名称见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的保护

  在当前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改制前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正确、妥善地处理好企业内部承包问题,对于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现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仅就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保护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旨在抛砖引玉。

  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解除方式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改制如果仍然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要改制首先就要解除原内部承包合同。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在改制前都是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对此强烈不满。由于目前法律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是一种内部管理手段,作为发包方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理由是:(一)合同双方主体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发包方是管理者,承包方是被管理者;(二)合同内容没有体现等价有偿原则,发包方勿需支付对价便可以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费,不是对价合同;(三)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畴,是经营自主权的分解,是将企业同其下属的部门和职工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为行政经济关系,是经营管理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要解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双方主体签订合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发包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承包方,对于条件苛刻的合同,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订;二是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出让财产使用权是为了取得承包费,承包方支付承包费是为了取得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收益,因此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对价关系。虽然这种对价关系难以用等值来衡量,但对价的特征之一就是不要求必须等值等价。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对价性反映了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大致对等,体现了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三是在企业实行内部承包合同经营的情况下,一方面承包人依合同享有承包财产的经营权,承担合同义务,受合同约束。另一方面承包人又是企业的成员,还要接受企业的行政管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能否同时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关系。笔者认为完全可以,这就正如我国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的同时,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可以发生民事合同关系一样,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中的平等主体民事关系并不冲突;四是从保护当事人

  的诉权角度看,如果不承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由于既不属于行政合同又不属于民事合同,法院以行政案件或民事案件受理都没有法律依据,造成当事人投诉无门,大量纠纷无法解决,承包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企业改制难以开展。只有承认企业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这些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二、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解除后,必然会涉及到承包方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这也是搞好企业改制的关键。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谁承担,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致,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承包经营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 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有三:一是企业通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方式,将企业部分财产或生产资料有期限地交给所属内部组织或职工经营,从法理上说,这是一种特别授权行为。承包方依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实质上仍是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二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或内部组织,不具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能力,承包方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按照民法通则第43条关于“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自然应归属于企业承担;三是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承包方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对企业的财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权进行处分。如果承包方直接承担对外债务,当债务超出了企业财产范围时,就等于企业承担了无限民事责任,这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笔者认为,上述二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笔者的观点是,一般情况下,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阐述的理由相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一是难以兑现的债权和不可兑现的债权,企业不能加以承受,以防止欺诈行为造成的恶果,免遭不必要的损失。难以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此债权有争议,或虽无争议,但债务偿还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预期实现的债权。不可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逃匿或消失,已丧失偿还能力的,或者是承包方虚拟的,根本无法实现的那部分债权,也可称之为虚假债权,只能作为企业的亏损;二是债权人不明确或债权人有异议的那部分非真实性债务,由于存在着消失、增多或减少的可能性,企业不应承担;三是承包方违反承包合同的规定,或擅自超越授权范围,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三、承包方承包债权的实现

  承包方的承包债权,是指承包方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间应得的利润收入,以及改制企业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应得的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赔偿款等。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债权一般通过三种形式来实现:一是由改制企业改制前直接偿付给承包方;二是折抵承包方个人应自负上缴部分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三是承包债权转换企业股权。采取这种形式实现承包债权时,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原企业发包方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承包方完全自愿,来不得半点强迫命令,更不能搞政府行为。(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转换成股权时应不得超过50人,否则将违背公司法的规定。(4)该债权转换股权的行为只能视作为一般的股权,而不应将其当作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券,否则不仅违背公司法的旨意,还导致募资社会化。(5)转换时应有监督部门参加,防止欺诈性转换或将债权转换成有担保的股权。

  在实现承包债权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二种特殊情况,处理难度较大:

  一是企业改制后原承包债权的处理问题。笔者认为,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1.如果改制后的企业仍是法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承包债权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因为,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企业产权整体转让后购买者实行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或合伙经营的,原承包债权应由转让方从转让原企业所得价款中承担。理由是:首先,购买者经营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与原企业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区别,不能成为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其次,购买者已对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向转让方支付了对价,若再要新企业承担承包债权,这就显失公平。

  二是企业破产时承包债权的受偿问题。破产重组是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行改制的一种特殊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的承包债权应当列入破产债权的范围,根据破产法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按比例进行受偿。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有人认为,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没有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也有优先受偿权,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也不另外。(2)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只能作为一般破产债权看待。(3)如果允许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既不利于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又会给其他债权人带来不安的心理,影响破产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4)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破产程序属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效力高于民事执行程序,所以,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按破产还债程序,作为一般破产债权办理。也有人认为,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虽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未能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得到执行,但这种结果并不能改变从法律意义上讲该项债权的标的物所有权已从债务人一方转移到债权人一方的事实,只是债权人没有实际控制和占有该财产。(2)确认承包债权的法律文书是法律承认的、合法的执行根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但没有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改变其债的内容的规定,不能以后案来直接改变前案的审理结果。(3)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只是程序意义上的中止。这是破产案件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所必需的。但是,中止执行本身表明,这些中止了的特定的民事债权的执行,在破产财产清偿时是要恢复的。这种恢复不是部分应是全部债权的恢复。(4)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试行 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担保债权有优先受偿权。这就使债权人对收回这部分债权有了法律保障。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当比这种担保之债更为可靠,无论是从信用出发还是从严格执行法律出发,都不应当列入破产债权受偿。笔者的观点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应当以时间界限来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有破产企业追回权的规定,它是指为了满足多数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实施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比照这一破产制度,笔者认为,如果法律文书是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而未执行的,该承包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受偿,否则,该承包债权应比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这样划定,既

  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数债权人的清偿要求,又可以避免承包债权人蒙受不应有的企业破产风险。

  论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

  【作者简介】杨旅,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擅长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及企业法律顾问。

  【论文摘要】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它对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国企改革曾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进入市场经济后,内部承包合同被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所广泛采用,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各种问题和讼争,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背景下,如何防止企业与劳动者在履行此类承包合同中发生纠纷,是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当前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同时也从实务角度对其法律适用提出建议。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X县A动力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以下简称A公司)与该公司片区销售负责人董XX(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签订一份《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其中A公司为甲方,董XX为乙方,协议约定:1、甲方对乙方实行与年销售额挂钩的月定额工资制,乙方销售额达到60万元的,月定额工资为1500元,年销售额每下浮10%,月工资下浮10%,以此类推,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年销售额超过60万元至7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3%奖励,超过70万元的按照5%奖励;3、销售产品价格按原买断价格,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后三个月内,乙方须结清货款;4、原则上甲方不予产品铺底,特殊情况下乙方提供担保的,甲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铺底资金,限额内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息;5、所有主机配套业务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按到款额的5%予以奖励,同时乙方承担贷款的催讨及退发、货责任;6、如有业务单位直接向甲方要货的,甲方应优先通知乙方,若乙方不愿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供货;7、乙方的客户有拒付货款情况的,乙方认为应通过诉讼解决的,甲方予以协助,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合同期内乙方出差发生意外事故等,除被认定为工伤的,甲方不负责其他责任。此外,该协议还就双方费用、个人所得税等事宜进行了约定。

  该责任制协议履行一年后,至20xx年11月,A公司又与董XX签订了一份《20xx年度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补充协议书》,约定将《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延续至20xx年10月,同时对原协议书中的利息扣罚、奖励幅度等条款做了调整和变更,增加了:1、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给外单位代销产品,一经发现扣除其全年工资,已发放的工资从货款中扣除;2、销售人员发货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预测计划或每季度一次。

  上述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至20xx年9月,A公司终止了与董XX的劳动合同,双方亦未完成帐目核对工作。至20xx年7月1日A公司向X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述关于产品销售的责任制协议属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为由,认为董XX在销售后尚有货款197407.47元未能收回交付A公司,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董XX给付未回收货款及该款延迟支付期间的约定利息15200.40元。

  一审法院受理后,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认为A公司与董XX所签订的协议属于正常商事合同争议范畴,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且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董XX给付A公司未回收货款193877.47元,并支付该款自20xx年10月1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日止的约定利息。

  董XX不服一审判决,于20xx年3月28日向N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对该案受理后,

  

承包合同 篇7

  金宁建设有限公司天峡鲟业深加工车间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将天峡鲟业深加工车间工程中的各楼梯扶手及观光阳台(附有钢化玻璃)的不锈钢制作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单价及材料要求

  1.不锈钢楼梯扶手:单价为90元/米;采用63径口圆形面管、50径口圆形竖管、28径口圆形拉杆、20径口圆形水平管;

  2.不锈钢观光阳台:单价为220元/米;采用63径口圆形面管、50径口圆形竖管、38型方管,并镶嵌12毫米厚钢化玻璃(佩304品质不锈钢夹);

  以上各不锈钢材料均为超越201材质并达到202材质等级的高铜高镍不锈钢优质材料,且壁厚均在1毫米以上。

  二.质量

  乙方必须保证满足材质要求及合同、设计、施工规范要求。乙方确保各位置施工用不锈钢管材和钢化玻璃的厚度和规格,乙方在施工中确保各不锈钢连接点焊接牢固与美观,严格依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既定方案按照国家有关不锈钢制作《规范》进行施工,乙方必须保证该单项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否则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则;乙方制作的各不锈钢单项工程在质保期内若发生脱焊、变形、生锈等一切质量问题,其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工期

  乙方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进场施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结束,期间,乙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否则,甲方将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制裁。

  四.安全

  本单项工程属远地面“帯电作业”工程,乙方务必有自己专业的电焊工,负责接线或断线或焊接,乙方自行消除场地内“电老虎”隐患。乙方各工种技术人员在施工中不得违规操作,乙方应在各施工危险段(部位)作红色警示标记,以免发生意外。乙方在施工期间,凡因自身引起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经济责任。

  五.其他

  乙方按要求采购本工程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必须达到送检要求。乙方自行完成各种材料的搬运,并自行携带各类施工用电线、机具,自行承担施工中各项措施费用,甲方主动向乙方提供水源、电源,并主动为乙方做好施工协调工作,乙方至始至终保持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六.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质保金与税金

  乙方工程竣工后交由甲方和监理方检查,直到本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留下质保金 元,质保期为 月,然后乙方凭_______票据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余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双持一份,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装饰(未签字)

  电话:15608***58

  20xx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地址)

  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

  姓名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地址)

  姓名: 身份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石头村小组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东起王义华、王义平、杨庭先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沟;西至王云飞、王初明、王海正、苟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计38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期限为 25 年,自 20xx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xx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400元,每年共计15200元(面积38亩),25年共计 380000 元(大写:叁拾捌万圆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分四次付清:

  第一次为2年,包费共计304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在确认土地无争议及纠纷时付清(在协议签订时支付定金5000.00元)。

  第二次为3年,包费共计456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为5年,包费共计760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为15年,包费共计2280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其余所有补助如退耕还林等属于甲方享受)。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随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将原铺设的水管的使用权一并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时做好对水管维护管理和对水管的更换,费用乙方负担,如有纠纷由甲方协助解决。

  十、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二、违约责任:

  1、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5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 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三、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五、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

  甲方 (手印)

  乙方

  中证人:

  (手印) (手印) (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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