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1-03-07 18:58:43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热门】合作社合作协议书三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依靠。想写协议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作社合作协议书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门】合作社合作协议书三篇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成立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发展情况,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成立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双方同意,以注册成立的专业种植合作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出资分别为: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甲方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70%; 乙方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元,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30%。双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作为共同发起人应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打入注册成立的合作社银行帐户,双方按照出资额同比例进行注资。

  第二条 合作社业务范围

  注册成立的合作社业务范围:谷物、蔬菜、棉花、红薯、

  西瓜的种植 、销售;为本社成员提供谷物、蔬菜、棉花、红薯、西瓜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的购买(化学危险品除外)。为社员提供农耕、农播、农收机械服务。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种植合作社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注册资金的投向和使用

  1.注册资金用于合作社的全面发展。

  2.合作社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合作社全体成员、理事会依照合作社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实施前需要经成员大会有效通过。

  第五条 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安排

  1. 理事会由3名理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2名理事人选,乙方推荐1名理事人选。

  2.理事会设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合作社理事长

  由合作社社员大会在甲方委派的理事中选举产生;甲方向合作社推荐常务理事人和财务负责人人选。

  3.合作社经理在乙方选派人员中由理事会聘任或解聘,对理事会负责。经理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

  4.合作社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合作社章程进行规定。

  5.合作社监事会由2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1名,乙方推荐 1 名。

  6.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按照以上约定选举产生,依照本协议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第六条 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专业种植合作社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

  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2.专业合作社成立后,甲乙双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3.合作社社址和办公场所由乙方选择,经甲方认可后确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对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第九条 特别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工商注册所需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起人由乙方进行吸纳选定,报甲方审定后确定。

  2.合作社成员选举和表决时,每一成员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甲方作为合作社主要出资股东,持有合作社70%的出资份额,甲方享有合作社全部基本表决权的20%的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与基本表决权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合作社的.总表决权为基本表决权和附加表决权之和。

  3、合作社的利润分配,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

  丁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

  戊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丁戊各方合作投资成立农业专业合作联合社项目事宜,并由____(理事长姓名)方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专业合作联合社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资合作社的名称及经营范围

  本协议签署各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合作社,合资合作社的中文名称为xx专业

  合作联合社(最终名称以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为准)。专业合作联合社的经营范围为: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产发展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创业。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册成立的______专业合作联合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乙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丙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丁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卯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即专业合作联合社___万元注册资本。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____专业合作联合社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___%;乙方___%;丙方___%;丁方___%;卯方___%。作为共同投资人发起人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三条 合资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的构成

  合作社设立后,设董事会及监事会。合作社董事会成员共___人,其中董事长兼法人代表为___,董事为___。合资合作社监事会成员共___人,分别是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合作社工商注册登记

  本协议签署各方自本协议签署之后,于___年___月___日完成合作社的工商注册登记。

  第五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_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______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

  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______方(理事长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合作社成立后,_______各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九条 合资合作社协议签署各方的承诺与保证

  为本协议之目的,合资合作社出资各方各自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合资合作社出资各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合作社内部资料及相关信息通过任何的方式透露予合资合作社出资各方以外的第三方,但向其工作人员及其聘请的任何中介、顾问、咨询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披露或依法需要对外披露的除外。

  (二)、合资合作社出资各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通知送达

  (一)本协议项下或与其有关的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采用书面形式;

  2.通过专人递送、声誉良好的快递或者通过传真,发往本协议第十条第2款中列出的地址、传真号或联系人。

  (二)所列的地址和传真号为: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中任何一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地震、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本协议签署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本协议其他签署方,并尽量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以及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本协议签署各方商议是否延期履行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签署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二)任一本协议签署方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期限30天以上 仍未履行完毕出资义务的,则应当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本协议其他签署方转让其剩余出资义务,或与本协议其他签署方协定相应减少合资合作社注册资本, 本协议其他签署方不同意受让该出资或减少注册资本的,逾期出资的一方应补足其出资,并承担逾期出资违约责任。

  (三)任一本协议签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出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合作社中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的比例享有该等违约金。

  (四)本协议签署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约定,擅自将其所持合资合作社股权转让予本协议签署方以外的其他主体的,其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共计__元的违约金。守约方应当按照届时各自在合资合作社中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的比例

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石榴种植专业合作社

  乙方:

  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作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石榴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优质石榴买卖协议。

  1、乙方负责对优质石榴种植,甲方负责对优质石榴技术指导。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购要求向甲方承诺优质石榴种植面积为 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石榴 公斤。

  3、乙方种植的石榴只要符合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负责包销。

  4、甲方应搞好种植石榴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乙方科学种植,提高石榴的产量和质量。

  5、甲方向乙方提供石榴树苗,农户开工时技术全面指导生产规划,农户一次性按每亩元交给合作社。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7、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履行完毕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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