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经理劳动合同

时间:2020-05-29 08:01:3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经理劳动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经理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理劳动合同

经理劳动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课程任课教师。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按教学计划要求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教材、授课课时数。

  2.甲方按每标准课时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讲课酬金。甲方为进行教学质量监督,暂扣乙方5元每标准课时的课时费,在确定无教学质量方面的问题后,于第二个学期的第一次课时酬金表中计发。

  3.甲方按相关规定支付给乙方命题、批改作业、评卷报酬,酬金发放时间与甲方正式员工发放时间相同。

  4.甲方因故需停课,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临时停课,非乙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接到通知赶来上课,甲方按两节课课酬标准的50%付给乙方工资。

  三、乙方工作职责

  1.乙方向甲方提供学历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乙方若不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在受聘前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试讲。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如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阅评试卷等。

  3.为保证甲方能正常传达教学管理信息,乙方每周至少主动与各主管系负责人联系一次。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如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当月课时酬金中扣除20元。

  5.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一天告知相关系部并到教务处办理调、停课手续,事后应补上所缺课程课时。乙方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课时酬金中扣除50元。

  6.乙方要求中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系部,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1.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

  2.乙方不认真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3.教学过程中谈论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且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甲方教务处(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理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理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工作内容与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按照甲方的销售总监的岗位职责描述及相应的考核制度执行。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四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在一个工作周期内(一季度),乙方经过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需根据公司安排可以经常出差。

  岗位职责描述与考核

  第五条以下为乙方岗位职责的具体描述:

  1、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协助总经理将企业打造成规范完善的上市企业,乙方须制定和完善营销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与考评体系,包括:

  (1)负责组建和管理公司的销售团队;

  (2)制定详细的年度销售计划、市场规划;

  (3)制定有效、详细的销售岗位以及其它岗位的职责、绩效考核、薪酬激励的管理体系;

  2、根据公司的销售任务,向下属部门进行合理的任务分配与区域划分,监控和调整,为下属员工解决销售工作中的困难,确保各项销售指标的完成。

  3、及时掌握目标市场的信息,定期进行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的分析及目标客户需要分析和预测,制订有效的营销战略。

  4、负责公司销售、财务、生产后勤等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确保营销工作的顺利展开。

  5、规划并执行公司总体销售战略,实施公司年度销售计划、销售费用计划及费用使用管理,全面计划和安排本部门工作。

  6、负责带领销售团队实现公司的销售目标,提升市场占有率,并负责与重点大客户的谈判、商务合同(协议)的起草和签订工作,权限内审批客户合同,并控制销售风险。

  7、负责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下属的综合业务素质,强调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增强竞争力。

  8、负责对下属工作的监督与考评,参与制定完善的人力资源规划与人事制度,保障公司人员的稳定,以及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

  9、每月定期向总经理提交所管辖工作的书面总结报告,汇报、分析和提出合理化建议。日常工作中出现问题,及时向总理经理请示和汇报,做好向上向下纵向和横向的协调沟通,随时指导下属工作。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任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的劳动工时制为:

  由于乙方担任甲方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不设定乙方具体的休息休假时间。甲方需要加班时加点时,乙方应积极主动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以更好的完成职责工作为基本准则。

  劳动报酬及福利

  第七条乙方的年薪为________________元/年,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__元/月(上述薪酬已包含国家法定缴纳的一切税、费、金,社会保险),任职期间乙方成功运营的项目,甲方另行奖励。

  第八条乙方年薪及岗位工资支付办法:

  1、每年支付给乙方年薪两次,即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甲方支付给乙方年薪的三分之一,第二次为合同期内,乙方完成甲方的下发的销售任务:壹亿员销售额,甲方支付给乙方剩余的年薪。

  2、每月10日起,支付给乙方岗位工资_____________元。如甲方做出解聘乙方的决定,应在解聘决定同时,一次性结清上一个月的岗位工资,剩余合同期限每月不再支付给乙方任务费用。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一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乙方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视情节的严重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将变更通知书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乙方不能胜任该岗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约本合同。

  3、私自利用甲方资金、技术、设备、名誉等条件为他人或自身谋取利益的,或者将甲方的财产用于未被授权使用的目的;

  4、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得甲方财物或者对甲方有欺诈行为的,本人或协助他人虚构事实向甲方索取报酬或补偿的,从而侵占公司财务的;

  5、未得到甲方的许可接受供货人或者客户的非正当财物;

  6、乙方无法提供真实身份证明的,应聘合同发行期间提供虚假的从业经历、资质或学历、身体状况,或是隐瞒与其他单位尚有未解除的劳动关系、未了结的劳动纠纷等情况的;

  7、散布不利于公司安定团结、和谐社会言论的;

  第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在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代价下,即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仍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须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乙方在签订本合后,另行签订有服务期限协议,或者接受甲方培训或甲方安排的培训、或者掌握甲方重要技术情报、或者从事的是不能轻易代替的甲方岗位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但服务期限协议、培训协议等其他协议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期限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成的可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廉洁承诺: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不以任何形式侵占公司财产,否则以非法所得的数倍进行赔偿并公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也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依法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经理劳动合同4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或“总经理”)

  居民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拟聘用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

  2.乙方决定接受甲方的聘任,出任甲方总经理。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为 年,为固定期限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报酬

  乙方报酬由基本工资、利润分红两部分组成,计算方法为:报酬=基本工资+红利。

  基本工资每月元,红利按照公司进行年度分配、提取后的净利润 %计算,采用“上打下”的原则,即来年底结算后才能支付上一年的分红。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受聘为公司的总经理后,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和履行同等义务;

  2、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根据董事会要求,拟订年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4、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公司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纳入公司管理体系中;

  6、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员工;

  7、组织编制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核后执行;

  8、受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9、获得经董事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10、主持和召集总经理工作会议;

  第四条 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并承担如下义务;

  1、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决策和领导下开展工作;

  2、将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会越权;

  3、严格履行董事会授予的职责和权利;

  4、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5、充分发挥个人领导和管理能力,推动公司业务的迅速增长,为公司牟取最大利益;

  6、遵守国家法律及法规,包括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7、当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冲突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和诚信的原则,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下列义务:

  (1)真诚地以对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

  (2)按赋予权利时原定目的行使权利;

  (3)亲自行使所赋予的酌情处理权,不得将其酌情权转给他人行驶;

  (4)除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或由董事会另有批准外,不得与其他公司订立合同、交易、

  参与或进行关联交易;

  (5)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6)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五条 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与自己或者自己的近亲属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执行股东会及执行董事作出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红利,同时由股东会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决定。

  3、总经理任职期间不称职的,导致严重失误的。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理劳动合同5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就甲方聘请乙方为其财务总监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聘用岗位

  根据甲方长期发展及公司运营需要,甲方特聘请乙方为其财务总监。

  二、薪资报酬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就该工作岗位实行固定薪酬+工作绩效+年终奖金报酬制度,在本合同聘用期间甲方依照 元/月(人民币)的薪资标准,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资报酬,同时甲方将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乙方的工作实绩给予乙方工作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等津贴;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用车便利;

  (三)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安排。

  三、工作时间

  (一) 甲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 甲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共计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五、工作职责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依据本合同及甲方相关制度,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项目成本及未来收益分析及预测;

  (二)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参与制订公司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审核下级部门上报的月度预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预算分析与平衡会议;

  (四)负责重要内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五)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六)主持制订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监察、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

  (七)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八)按规定审批从银行提现金的作业;

  (九)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十)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十一)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十二)组织做好财务系统文件、资料、记录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 (十三)组织做好保密工作;

  (十四)代表公司与外界有关部门和机构联络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十五)公司现金流使用的统一规划。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财务相关工作,分配具体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薪资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财务总监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获取薪资报酬;

  3、对甲方财务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四)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经营秘密,乙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3、不得以个人名义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甲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4、按时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5、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6、爱护甲方的财产;

  7、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聘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有刑罚收监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甲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薪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死亡的;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聘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财务总监职务。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附则

  (一)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项协议、聘用合同变更协议及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或终止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经理劳动合同6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助理。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岗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聘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时间、报酬及福利

  1、甲方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相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

  2、在季节性旺季或有连续性或紧急性工作,乙方来调整假期和工作时间,公司有权调整假期和工作时间,乙方可在连续性或紧急性等阶段性工作完成后进行补休。

  3、乙方报酬月薪8000元,按月支付。

  三、培训及保密规定

  1、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经培训掌握技能后,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在甲方工作一定期限,若乙方违约离开甲方,则由乙方承担(与培训费等额)违约金。

  2、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有保密的义务,合同期内若乙方违约擅自从事或到与甲方有竞争的行业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3、本合同期满,或因辞退、辞职等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两年内,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仍有保密义务,不得在同类企业并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公司任职或自行开业。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并要求乙方按决策落实执行的权利;

  2、甲方有监督乙方工作的权利;

  3、甲方有依据公司制度对乙方违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分及经济处分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有按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转移手续的义务。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待遇,及相关福利政策的权利。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及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五、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双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双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2)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甲方因此承担任何对第三方的责任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六、合同解除、变更、续约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正;

  2、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伤害;

  3、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5、甲方公司撤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甲方依法宣告破产或解散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3、不可抗力。

  (四)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十五日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补签劳动合同,若甲乙双方无法就补签合同达成一致而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合同延续,在视合同延续期限十五日内,双方未签订新劳动合同,则视同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

  七、调解与仲裁

  1、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据甲方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处理或另行协商。

  八、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次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委托人)签字:

  盖章:

  乙方:

  签名: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经理劳动合同7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的总经理;乙方同意受甲方委托,负责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责权关系,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聘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职务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受其委托,组织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聘用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年。

  三、聘用方式:

  授权管理,部份授权经营。业绩考核、薪酬考核。

  四、经营目标

  乙方经营管理,必须完成下列经营目标:

  五、乙方的报酬

  聘用期间乙方的报酬为年薪、考核报酬和奖励报酬三部分组成。

  计算方式为:报酬=年薪+考核报酬+奖励报酬

  1、年薪:乙方实现总体目标年薪为人民币 万元(含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达不到总体目标按比例扣减。

  2、考核报酬:考核报酬为人民币 万元,年终结算,考核范围为:总体目标和分类目标实现结果,考核实现利润指标完成率、贷款额度计划完成率、不良贷款控制率、贷款回收率、风险控制率等指标,据此计算支付,达不到即相应扣减。

  3、奖励报酬:奖励报酬为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实现当期年度经营利润超过

  总体目标利润的,提取超过总体目标利润部分的 %作为奖励基金,奖励基金由乙方自主决定分配,其中不低于 %的比例奖励分配于乙方,其余用于奖励给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奖励基金于年终结算后并完成财务审计后发放。

  4、休息休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公休制度以及公司规定的员工休假制度等福利条件,乙方均有权等同享受。

  5、社会保险:由于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己缴纳了各种社会保险,故乙方要求甲方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相关部门要求甲方为乙方交纳各种社会保险,乙方承诺甲方交纳的保险金,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年薪中扣除。

  如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按四川省上年度的全省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

  六、乙方的职责: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述职报告和经营计划方案,报董事会审核通过。

  2、主持甲方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3、组织实施甲方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4、拟定设臵、调整或撤销甲方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5、拟订甲方的基本管理体制制度;

  6、制定甲方的具体规章;

  7、提请聘任或者解聘甲方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依有关规章制度决定对甲方职工的奖惩、升级、加薪水及辞退;

  10、在职责范围内,对外代表甲方处理业务;

  11、批准单笔 万元以下贷款,单笔 元以上的贷款报董事长批准。组织对每笔贷款业务的风险评审和有效担保评审,单笔贷款业务在 万元以上的贷款必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照前述的约定批准程序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其批准权限签字批准。

  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13、每月10日前据实向董事会报送公司财务报表。

  14、每月25日前据实向董事会报送下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表和费用计划表,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15、获得经董事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有权对按规定提取的各项分配、奖励基金拟定分配方案及形式,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16、甲方章程和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向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属、朋友或者与其有关联的公司发放贷款;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7、聘用经营时间,不得私自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贷款,公司经营活动所需贷款须按甲方董事会同意批准方式进行;

  8、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八、乙方议事规则

  乙方研究决定除贷款业务以外的问题可召开总经理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

  1、总经理会议

  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乙方职权范围内(贷款业务除外)的重要事项。总经理会议由总经理、副总经、财务负责人和部门经理参加,由乙方主持。

  总经理会议每月召开2-3次,具体时间由乙方确定。特殊情况下。由乙方提出,可召开临时总经理会议。

  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问题遵循民主集中制度原则,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乙方集中多数成员意见作出会议决议。总经理会议决议以《公司文件》或《总经理会议纪要》的形式执行。对外报送的重要《公司文件》应经董事会同意后,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总经理会议研究的议题,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应事先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应向会议说明。股东可参加总经理会议。

  2、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办公会协调、解决甲方日常经营活动的具体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召集,有关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在充分听取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召集人作出解决意见;难以作出解决意见的,召集人应及时提交总经理会议研究。

  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意见,用《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下发执行。

  总经理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有关部门承办。乙方负责协调和检查落实。

  3、贷款业务的审批程序和议事规则按公司单独规定的《贷款业务审批规定》执行。

  九、乙方违反公司法、章程、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处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其职权范围履行职务。发现乙方有滥用权利的行为、越权行为及不作为行为,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有权制止,并可以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实际损失无法计算的,按其年薪总额(包括奖金)的百分之五十予以赔偿。

  2、乙方不得侵占、挪用甲方财物。非经股东会议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将甲方的财物为其本人及其亲属服务。违反此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其一切乙方职务;不构成犯罪的,将相关财物归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其侵占、挪用或服务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决定其职务的聘用。

  3、乙方必须谨慎处理有关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事项。因乙方的失误导致签订、履行合同造成甲方 万元以上的损失,乙方应引咎辞职。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严格按照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履行职责。非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同意,不得改变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其一切甲方职务,并可以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针对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独立董事、财务经理、部门经理及合同当事人提出的与甲方利益有关的任何形式的提议,必须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长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或超出其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在当日通知董事长,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否则,甲方以其职责不作为对其予以处理。

  十、担保:

  为保障双方切实履行本协议,甲方以本公司的 提供担保,乙方以 的财产提供担保。

  十一、合同解除:

  1、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违法、违规经营,经甲方指出后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甲方干预经营活动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总经理的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务,其报酬按调整后同等岗位人员的报酬支付。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其工作岗位和职务调整,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6、如乙方不能胜任该职位工作当年考核没有完成年度生产经营利润目标,且无董事会认可的正当理由,则乙方应自动辞职,甲方不予补偿薪酬。

  7、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公司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及任职期间审计,清产核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8、因乙方的报酬为年薪制,无法确定月薪,故甲乙双方约定如因合同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完成经营目标,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按照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执行股东会及董事会作出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董事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报酬,

经理劳动合同8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乙 方:XX

  性 别:X

  出生年月:XXXX年XX月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根据甲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聘任乙方担任甲方公司董事长职位的有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作岗位和经营目标

  1、经甲方执行董事决定,甲方聘任乙方担任公司董事长之职。乙方为直接执行董事,直接下级:公司部门总经理。

  2、乙方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实现以下整体经营目标:聘用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内实现营业额为1000万元或净利润50万元,(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根据实际月份按比例计算),以后逐年递增30%。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聘任期限为3年,从20xx年3月14日起至20xx年3月13日止。

  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时,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且乙方在离职前应接受甲方的离职审计,双方确认审计结果并交接工作后,乙方方可离职。

  第三条 工资、应酬费及福利

  1、乙方月工资为3000元(税前)。甲方有权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保。

  2、乙方应凭有效发票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的应酬、招待等公司业务费用。

  3、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双方同意,因乙方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周休息1天或每月休息4天。在确保完成岗位职责的前提下,乙方可相对灵活地安排工作时间,而无需严格遵守甲方的上下班考勤制度。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如乙方为了完成自己的岗位职责而自行安排在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以及休息日工作的,均不属于加班,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任何加班费用,也不另行安排任何调休。如乙方需要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

  3、乙方的其他休假假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 乙方职权

  作为公司的董事长,乙方对执行董事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批准每笔财务开支应进行审核后执行董事批准。

  10、享有日常事务的决策权,监督和指示总经理的工作。

  11、执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乙方职责

  1、对完成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负总责;

  2、全面执行股东作出的各项决议;

  3、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包括公司年度赢利目标,年度预算,年度、季度、月度销售目标等)和各项内部管理方案,监督实施;

  4、负责开拓市场,建立和维护客户关系,协调公司的各种外部事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5、按月执行监督检查经营活动情况。

  6、协调公司与工商、税务、卫生等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公司各种证照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7、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执行股东确定的所有职责。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及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工资、分红以及其他福利;

  2、甲方有权通过执行董事及监事监督乙方的全部工作。

  3、甲方有权委派专人负责保管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印鉴,并监督上述印鉴的使用情况。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在乙方履行并遵守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公司经营目标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相应扣减乙方的分红,直至解聘。

  (2)乙方未勤勉履行本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董事长职责的,甲方有权予以警告、扣薪、降级或解聘处理。

  (3)如乙方从事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双方确认,本合同已经约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工资报酬、工作期限、工作时间等事项,本合同即双方之间的书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调整和约束。同时因乙方属于甲方的最高层管理人员,因此,乙方也应受甲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的约束。

  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经理劳动合同9

  用人单位:

  劳 动 者:

  合同编号:

  用人单位(简称“甲方”

  全 称: XXXXXXXXXXXX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XXX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劳动者(简称“乙方”

  姓名: XXX 性别: X 民族: XX

  家庭住址: 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

  根据国家《劳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安排和劳动合同期限

  一) 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结合用工单位施工现场等实际情况,经乙方同意,现安排 同志,担任 工作,工种 工,工作时间折算系数 。

  二) 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当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订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劳力则应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如乙方担任的工作或所在的分项工程提前完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 鉴于甲方系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地点具有不确定性、临时性的特点,确定工作地点存在一定困难,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甲方可以调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二)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系建筑行业,因施工特点、工艺要求、现场组织、气候、外界等影响,造成工作时间的难以确定性特点,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以满足施工现场作业的要求和安排为准,并按计价工资方式核算乙方薪酬。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工资按照计件工资核算,甲方委托用工单位采取现金发放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

  2、应发工资计算方法:

  按照每工班计件薪酬总额,除以工班人员总工作时间计算出该班组每小时平均计件工资标准。

  技术工人工作时间系数1.2,普通工人工作时间系数1.0。

  班组每小时平均计件工资标准乘以各自的工作时间,即为该人员的当月应发工资薪酬,。

  3、乙方代表即甲方委派的工班长,全权负责本班组甲方与乙方、乙方与用工单位、甲方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关系,乙方承诺完全同意、认可该工班长的一切经济活动行为。

  4、乙方对应发工资额、实发工资额、代扣代缴额、扣减额(如违纪罚款、赔偿损失)等有异议的,应在领取工资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的,视为乙方对发放的工资无任何异议。

  第五条 社会保险

  乙方委托甲方代x办x各种社会保障业务,标准为乙方应发计价工资的5%,由甲方包干负责,统一缴纳。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依法按规定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必须的劳动工具或办公设施。

  二)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情况,据情向乙方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结合岗位与职业病关

  联性,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职业病健康状况检查。

  三)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劳动安全卫生等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四) 甲方根据岗位和工作性质,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职业安全、劳动保

  护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也应自觉地加强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按章进行劳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 劳动纪律

  甲乙各方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管理,接受

  甲方教育,遵守职业道德,爱护企业财产,维护企业利益。

  二) 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情况,甲方有权采取检查、调查核实、督促改正、奖励惩罚等管理手段。

  三)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使甲方商誉、经济、财产受到损害、损失、损坏、损毁的,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还可依据国家规定、单位制度,给予乙方处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协调和安排。因乙方自身原因违反、违规、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作质量缺陷、返工和各种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及解除

  一) 甲乙双方应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本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并办理变更手续。

  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的其他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5、合同签订后乙方不按时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连续或累计超过15天的。

  6、乙方违规违约擅自离职的。

  7、乙方在同城或异地下落不明,甲方按本合同写明的联系地址,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无回复,继而通过媒体公告送达告知期满的。

  四)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不需通知外,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为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离岗,以便甲方有时间重新招聘,接续乙方工作。乙方违反本项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

  1、乙方突然离职,导致生产、工作中断、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离职,甲方另招人员产生的费用。

  五) 甲方单方解除与乙方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将解除的理由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六) 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当《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情形出现时。

  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自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十条 劳动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另行签约。

  第十一条 物品归还、文件移交、债务清偿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归还甲方一切所有权、知识产权属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电子文档资料和物品;甲方一次性清偿债务。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先应协商解决。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调解、仲裁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诉讼。

  第三条 其他

  一) 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期满、甲方支付完毕劳务报酬后自行终止。

  二)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共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本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理劳动合同10

  甲方: 乙方:

  经济类型: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职务: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鉴于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其工作,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概念

  第一条 除非根据上下文有其他解释,否则本合同的下述用词具有其所给出的含义:

  “本合同” 指本甲方和乙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劳动合同书》。

  “乙方岗位” 指本合同第七条指明的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根据第九条的规定进行调整后的乙方的工作岗位。

  “岗位” 指甲方向员工提供的工作职位。

  “岗位调整” 指甲方安排乙方从一个工作职位转移到另一个工作职位。

  “岗位聘用” 指甲方确认乙方可以在某一具体岗位开展工作。

  “待岗” 指乙方脱离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岗位,但与甲方仍存在本合同规范下的劳动合同关系的状态。

  “固定工资” 指乙方的技能工资与岗位工资之和。

  “工资性收入” 指乙方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之和。

  “技能工资” 指由乙方所具有的资历和知识技能水平,包括工龄、学历和职称三个因素确定的乙方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 指根据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岗位的劳动特点与工作价值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 指根据乙方的超额劳动成果而确定的乙方的货币收入,由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底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试用期及应届毕业生实习期不发放绩效工资。

  “总经理奖” 指乙方在本合同期限某一年度内的工作中或在某一项目或某一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时,由总经理提名、他人推荐或乙方本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对乙方给予的奖励。

  “最低工资标准” 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北京市人事局XX年10月26日联合颁发的京劳社资发[XX]164号文《关于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每小时不低于2.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35 元人民币及将来北京市对该标准可能作出的任何修订。

  “集团公司” 指中国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

  “商业秘密” 指以口头、书面、图形、机器可识别等为表现形式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甲方秘密级别以上的文件和甲方在管理和运作企业过程中形成的技术信息和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

  (一)公司战略规划及年度和月度各种经营计划;

  (二)董事会和办公会会议记录和决议等;

  (三)各种流程信息;

  (四)财务报表、税务资料等各类财务信息;

  (五)规章制度、人事资料、工资结构、培训计划等各类管理信息;

  (六)客户信息、报价资料、原材料(产品)进货渠道、交易记录、合同、市场调研报告等;

  (七)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其他有关管理、营销、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商业信息。

  “办公场所” 指甲方的注册地址内的办公区。

  第二章 适用法律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北京市颁行的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明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一)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年9月5日)

  (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11日发布)

  (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发布)

  (四)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发布)

  (五)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994年12月1日发布)

  (六)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1994年11月14日发布)

  (七)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12月3日发布)

  (八)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XX年12月13日发布)

  (九)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医疗期管理暂行办法》(XX年7月23日发布)

  (十)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7月6日发布)

  第三章 保证

  第三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如实说明岗位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乙方保证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如实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和身体状况等证明。

  第四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有完全行为能力签订并履行本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的受聘不违反乙方的其它合同或法定义务。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外),除非根据本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被提前终止。

  第五章 工作内容

  第七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第八条甲方依《考核管理办法》和《员工考评管理细则》对乙方设定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评标准对乙方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的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或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或年度考评的结果,对乙方进行岗位聘用、岗位调整、职务升降、轮岗、待岗、奖惩及培训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

  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

  第十条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如甲方安排乙方节假日加班,应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执行政府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乙方有权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婚丧假、病假、年假、产假等休假。乙方请示休假应根据甲方有关请假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提供适宜乙方开展本职工作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十三条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应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乙方认可甲方在办公场所对乙方有进行监督或检查的权利。

  第七章 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 甲方按照统一制订的《薪酬管理办法》和《考核管理办法》向乙方支付工资。

  乙方的劳动报酬采取组合工资制,包括技能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总经理奖和福利五个部分。乙方的固定工资为每月 元。

  第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资:

  (一)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二)甲方代扣代缴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因乙方缺勤或违纪,按规定应予扣除的金额;

  (四)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将代扣代缴明细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收款凭据提供给乙方。

  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的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应超过乙方当月工资性收入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性收入部分低于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六条 甲方每月5日前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固定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季度绩效工资根据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的结果,在下一季度三个月内平均支付;年底绩效工资根据对乙方进行年度考评的结果,在下一年度前三个月内支付。

  甲方可于每年从乙方的绩效工资中扣除一定的比例作为领导责任风险保证金滚存,待乙方离任审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乙方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风险保证金不予支付:

  (一)严重违反甲方公司管理规定或触犯党纪国法;

  (二)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三)自动离职,给甲方带来一定损失;

  (四)离任后,责任没有完全消除,对事故的出现仍须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七条 工资应支付给乙方本人。乙方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乙方的亲属或委托代理人代领。

  工资以拨入乙方银行个人工资帐户的形式支付。

  甲方在支付工资时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乙方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八条 甲方可根据甲方效益与发展情况或乙方学历、职务、岗位、考评结果等的变动情况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但包括乙方待岗期间在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章 保险、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有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支付应由甲方缴纳的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等社会保险费。

  甲方还应按照《薪酬管理办法》等甲方规章规定中对应乙方层级的费率标准为乙方提供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给付劳动保费、报销固定和移动电话费和准予带薪休假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的规定及甲方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时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的规定及甲方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安排乙方免费进行体检。乙方履行岗位职责时,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章 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培训管理办法》和《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员工职业培训、选派集团公司培训等涉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并对乙方进行专业开发及提高核心领导能力等职业生涯教育。

  第二十四条 接受甲方的出资进行培训时,乙方除应按照《培训管理办法》

  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费用报销等规定外,并应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双方在培训期间及培训完成之后的权利和义务。培训协议书生效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培训协议书的内容如与本合同的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培训协议书为准。

  第十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爱护甲方财产,自觉维护甲方整体利益和形象;

  (二)按照甲方的企业经营目标全心全意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并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和其他员工进行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评工作;

  (三)响应甲方的安排,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政治思想、管理、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思想修养和职业技能。

  第二十七条 甲方认为乙方违反了劳动纪律,可以在对乙方进行违纪调查期间,取消乙方岗位、暂停绩效考评和延迟支付工资。如调查证明乙方的确违纪,甲方可根据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如调查证明乙方没有违纪,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因调查而延迟支付的工资并恢复乙方岗位。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可以依据下列情形变更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二)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本合同继续有效并由继承甲方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但甲方变更名称的,应当相应变更本合同的用人单位名称;

  (四)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五)乙方岗位变动、职务升降、被外单位借用、上学、脱产培训或提前退养时,本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可予变更。

  第二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本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五)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从事与甲方无关的牟利活动的;

  (六)在本合同第三条项下,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或在本合同第四条项下,向甲方提供虚假承诺与保证的;

  (七)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探亲、访友、旅游、出差逾期不归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乙方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乙方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进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乙方于解聘待岗期间,不服从甲方安排的新的岗位聘用机会累计达两次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经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甲方依据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乙方与其他被裁减人员具有同等的优先被录用权。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伍后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在甲方连续工作满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

  (八)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9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在适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资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项下,向乙方提供虚假说明或在本合同第四条项下,向乙方提供虚假承诺与保证的。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提前通知而要求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第十二章 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三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

  (二)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出现;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

  (五)甲方依法破产、解散;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本合同手续。

  第四十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作为乙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甲方并应及时将乙方的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乙方新的接收单位或在乙方自谋职业的情况下,转移到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乙方无接收单位且符合失业条件的,甲方应自终止、解除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乙方名单报其户口所在地(限北京地区)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日内将乙方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乙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甲方工作,主动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本合同。

  第四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续订本合同。

  第四十四条 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本合同,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本合同。续订时,如本合同的期限少于12个月,则续订合同期限依本合同期限;如本合同期限等于或长于12个月,则续订合同期限至少应为12个月。甲方也可通过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或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或加班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或加班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应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性收入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1个月工资性收入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

  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则按乙方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四十九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北京市东城区劳动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甲方依据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上年月人均工资性收入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乙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五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甲方原因使本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三)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解除本合同未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及未成年工适用);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赔偿金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终止本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性收入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性收入的赔偿金。

  第五十三条 除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情形或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外,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下列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一)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二)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十四条 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乙方隐瞒与原用人单位尚存劳动合同的事实而与甲方签订本合同,致甲方对原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实际进行了赔偿的,乙方应给甲方以全额补偿。

  第五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章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章 保密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保守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甲方内部的无关人员透露或者公开自己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不复制或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和资料(无论商业秘密是否基于乙方本人的行为而形成),不在办公场所主动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进入与本人无关的保密区,不打听其他部门的业务措施和技术措施,除非必要,在对外联系时不谈及商业秘密,不向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性或顾问性的服务或帮助。

  第五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乙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复制或带出办公场所)时,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及时归还。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所使用的所有甲方的商业秘密资料交还给甲方,不应私自保留。在乙方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内,甲方可以对乙方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六十条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乙方均将在终止日后3年内继续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五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六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或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方或乙方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而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章 其他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现有的以下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办法;

  (二)薪酬管理办法;

  (三)考核管理办法;

  (四)员工考评管理办法;

  (五)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细则;

  (六)培训管理办法。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对现有规章制度的修订及颁行的新的规章制度除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相抵触者外,自动成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第六十三条 作为本合同附件的规章制度在甲方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留存,乙方可于正常工作时间内随时查阅。

  第六十四条 乙方的人事档案应交甲方或由甲方委托集团公司保管。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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