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2-12-17 16:25:37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服务合同4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服务合同4篇

服务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新郎)和(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20xx年7月6日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四、婚礼服务项目

  策划服务□主持服务

  摄像服务□摄影服务

  化妆服务□鲜花服务

  乐队服务□场地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确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元,大写:元。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总额的50%,实际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定金。

  3、婚礼前一天,20xx年7月5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40%即元。

  4、余款元,应在婚礼仪式结束当天付清。

  5、合同签订后,增加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应即时结清。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行业相关规范确定的要求。

  乙方应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策划服务:

  策划方案为乙方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

  主持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2)婚礼仪式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化妆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试妆服务,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的,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仍无法适应的,甲方可取消本项服务。

  (2)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

  摄像服务□摄影服务

  (1)甲方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

  (2)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应于拍摄前注明必拍场景。

  (3)乙方应为婚礼仪式配备符合约定的摄像、摄影师和设备。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婚礼仪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80%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内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100%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应退还该项服务费。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摄影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义务或主要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3

  保全服务消费者: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保全服务提供者名称: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

  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保全服务期间

  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____年____个月。

  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_______日,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 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

  二、地址:

  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 保全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

  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须对甲方尽告知说明的义务。

  三、乙方及其保全人员或使用人就所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泄漏。

  第五条 保全服备作业

  一、乙方提供 口专线 口电话线 保全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所需的器材设备,并负责设计完成安装。

  二、本系统的功能为乙方在防护时间内,运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监视本系统的反应,在侦知有人或异物等侵人防护区域时,及时发出异常或警示信号,并立即派员前往标的物现场查勘。如确属有人或异物等人侵,即一面监视现场,一面通报公安机关与甲方会同处理。

  三、为维护标的物安全,履行防护服务的义务,乙方应执行下列事项。

  (一)每__________个月至少于通知甲方后,依约定时间派员检查标的物安全状况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二)每__________个月至少派遣巡逻车辆巡视标的物环境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三)乙方应对甲方的保全系统运作,自装设开通日起算,至少每_____个月于会同甲方后做定期检修测试与保养,以维护运作正常。

  第六条 传讯方式

  由甲方口委由乙方向电信公司申请架设专线一条口提供一般电话线,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作为本系统由标的物连接乙方管制中心间的自动传递警讯的路线。

  第七条 防护时间

  一、本系统的防护时间如附表。

  二、乙方对甲方标的物的防护时间以甲方设定时间为准。防护时间开始时甲方将本系统予以“设定”,将防护责任移交乙方,至防护时间结束时,解除本系统的设定,由甲方将防护责任收回自行负责。

  三、甲方如有特殊情事需延长或缩短防护时间,或需将本系统予以连续设定或不设定,应于事前通知乙方。

  四、口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而有延后设定或提前解除的情事,其延后设定时间超过______小时(不得超过2小时),提前解除时间超过30分钟的,乙方应向甲方查询。

  口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乙方不负责向甲方查询。

  第八条 保全系统与器材的归属及修复事宜

  一、保全系统与器材由乙方提供的,其所有权归属乙方。但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二、非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变在标的物内装置器材的位置。因房屋修缮等原因需移动器材的,甲方应于__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办理完成后,甲方应给付经双方约定的拆迁与改装费用。

  三、本系统器材的损坏失灵,由乙方免费修理。但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所致的,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本合同服务期间届满或终止后,甲方允许乙方进人标的物内拆回保全器材,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绝。但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所在、行踪不明的,甲方同意由乙方会同当地的村(里、邻)长进入甲方标的物内,拆回属于乙方的保全器材。

  第九条 紧急处置

  为便利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保全义务,甲方授予必要的权限,并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密封,交由乙方保管,乙方不得复制该钥匙。

  在防护时间内,乙方于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除即为紧急处置外,并即通报警方及甲方会同处理。

  甲方未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交由乙方保管的,在防护时间内,乙方在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应即通知甲方紧急联络人及警方到场共同进人查看标的物,其情况紧迫的,乙方可采取必要方法进入标的物并为紧急处置。前两款情形,乙方应于事后将处理状况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 协力义务

  一、为乙方设计与安装保全器材的需要范围内,甲方应依乙方的请求提供必要资料。

  二、甲方应协调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遇有紧急情况,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必须于接到乙方通知在保全人员到达时立即开门,以便保全人员进入作紧急处理。

  三、凡装有紧急通报器者,如须试验机器性能,甲方应先通知乙

  方,并须在约定时间内试验。如因误触紧急通报器,而致乙方出动勤务时,甲方应按乙方出勤状况酌付出勤费______元(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元)。但甲方无过失的,己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于设定本系统前,应确实检查标的物内是否暗藏人员。

  五、甲方知悉或发现停电、停话或修理电话等通知或征状时,应即通知乙方。

  六、本系统无法设定时,甲方应速与乙方联络,乙方应即派员前往检修。

  七、甲方或甲方紧急联络人接获乙方紧急电话通知后,应立即赶往标的物现场,确认状况及会同清查有无财物损失。

  八、甲方如须迟延离开标的物时,应尽速通知乙方。

  九、甲方指定的紧急联络人、电话号码及标的物门锁,如有变更,应尽速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乙方就本合同防护时间以内,因本系统设计错误、器材或设备失灵、人员失误或泄漏秘密,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义务,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乙方依前款规定负损害赔偿的,以甲方因被盗所受的财物损失为原则,并以金钱赔偿为限。但原物寻获时,甲方可退还所受的赔偿金卜取回原物。

  甲方应在损害事故发生(发现)时起______小肘内报警处理,并于______日内以书面向乙方提出公安机关受理案件证明文件及附客户损失清单(记载损失财物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等)。

  为办理损害赔偿事宜,甲方应提供有关账册、凭证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请求方式

  乙方因前条第一款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一、甲方于损害发生后依第十一条第三项申报损失,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元的范围内,由乙方依据甲方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二、甲方主张其损害逾前项金额的,在甲方举证证明其损失财物的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后,由乙方按甲方的实际损害负赔偿责任,其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但其损失财物为金钱、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其赔偿标准如下:

  1.金钱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元。

  2.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每件价值在人民币一元以上的,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元。

  前款第二项情形,甲方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三条 投保责任险

  乙方应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保险,保险证明单影本并作为乙方应交付甲方文件之一。

  第十四条 免责事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一、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战争、交通管制等或其他人力不可抗的事由所造成损失的,但因乙方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二、在防护区域外或防护时间以外,所发生的损失。

  三、乙方于案发当时立即捕获主要暴徒窃犯送公安机关法办的。

  四、甲方将部分区域解除防护(旁路),而非因系统设计错误,

  并能证明与损害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并经乙方告知不得解除。

  五、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自行改装、拆迁、破坏本系统上的有关器材、线路,造成本系统未能依原设计侦测或传讯。

  六、甲方改变标的物所属门窗、墙壁,而未通知乙方配合变更设计或更换器材,但乙方知悉甲方变更的情事而未提供建议的,不在此限。

  七、因甲方发生债务纠纷,乙方已尽防范义务并报警处理,仍无法阻止债权人强行搬走的财物损失。

  第十五条 过失相抵

  乙方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一、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使用人与有过失的,

  二、甲方未交钥匙给乙方,致使乙方保全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虽已及时赶至现场,但无法及时进入检查捕贼的。

  第十六条 电讯不能传递的处理

  因电力公司或第三人的施工、停电等外力因素,致保全系统电讯不能传递,在设专线的情况下,乙方应即通知甲方;在使用电话线的情况下,在定测时间_____内发现电讯不能传递的,应在发现时即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款通知甲方,对因此所生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未采取必要的协力义务,而乙方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因此所生损害乙方免责。

  因电讯不能传递或其他情形,无法通知甲方时,或在定测时间前发生的损害,乙方就此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对甲方因此所受损害,每一事故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但同一事故赔偿不超过人民币______元。

  第十七条 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提供人民币______元(不得超过每月保全费用之两倍)作为保证金,交付

  乙方。

  前款保证金于本合同期满服务终止时,应由乙方在(7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同时,原数无息退还甲方。

  第十八条 保全费用

  自乙方“保全服务通报”所定的防护开始日起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应按月给付乙方人民币______元(内含服务费______元、专线月租金——元及营业税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个月为一期,

  口于每期开始前_______日内

  口于每期届满前_______日内,以下列方式之一给付;

  口由甲方以现金或即期支票自行缴人乙方所指定的账户

  口由乙方派员前来收取

  口其他方式

  第十九条 保全费用的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全费用可以经双方书面同意作适当调整:

  一、自乙方开始服务日起,每逾一年,遇有物价重大变动的。

  二、因扩大、缩小保全防护范围的。

  第二十条 施工费用

  本系统第一次设计、器材及施工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甲方嗣后如有必要变更原设计时,施工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前二款所需费用及合同终止后的拆除费用,应由乙方开列明细表,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施工。

  乙方应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甲方并应配合办理。

  第二十一条 续约

  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

  口甲乙双方未以书面通知他方不续约者

  口乙方应通知甲方合同期满,并获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继续有效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第二十二条 暂停服务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服务,在通知到达时生效。乙方不得收取暂停服务期间的服务费,但专线费用仍由甲方负担,乙方应代甲方缴交。

  暂停服务期间累计超过_______日者,乙方可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曾因故暂停服务,应于恢复服务期间,按暂停日数延长本合同的执行,以抵补中断的时日。

  第二十三条 甲方终止合同

  甲方可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在通知到达乙方后14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一年以上者,在通知到达乙方后30日生效。甲方亦可支付上述预告期间的服务费,实时终止本合同。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本合同者,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元(不得逾一年应收保全费用与终止前已收费用的.差额),但合同已履行逾一年以上的;不在此限。

  第一款情形,乙方应将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连伺保证金,在终止日起算10日内返还,拆除器材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书面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乙方后生效。乙方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返还已收甲方未到期的服务费用及保证金,并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如受有损害,并可依本合同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十四条 乙方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一、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的器材的;或甲方有其他违约事由的。

  二、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空袭;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对甲方继续提供防护服务的。

  三、甲方积欠第18条应缴的费用,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催收仍未于7日内缴费,而无正当理由者,乙方可随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停止服务,并拆回所装置的器材

  四、乙方有其他正当事由的。

  乙方依前款第一至三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依前款第四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14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在通知到达甲方后30日生效。

  乙方依前两款终止合同时,应在终止日起10日内返还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及保证金,并在终止日起7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不得拒绝乙方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器材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可以甲方的保证金抵偿损害,如有不足并可另行求偿。

  第二十五条 其他协议事项

  一、本合同书后附的装置器材数量表、保全系统设计图、保全系统开通时由乙方送交甲方的“保全服务通报”及其他相关附件或协议书,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如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无法送达时,即以紧急联络人为代收人。

  第二十六条 诉讼管辖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及诚信与平等互惠原则公平解决。本合同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为有利于甲方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

  份正本,以资信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服务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相关数据库进行专项运行维护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服务项目

  收费金额

  备注

  数据库运行维护

  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 )

  2.服务方式:帮助中心支持、现场维护、培训、________等________种方式。

  现场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小时外应用系统应急服务热线:________________。

  3.具体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分项列表

  数据库运行维护

  业务数据库、数据中心的日常维护。

  内、外网的各类数据库的日常维护。

  内、外网的各类数据库与非乙方开发软件系统的数据接口的维护服务工作。

  内、外网的各类数据库与外单位的数据交换工作。

  相关数据库维护

  4.付款方式与条件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4.1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

  4.2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元;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元;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___。

  5.质量保证

  乙方负责对数据库进行专项运行维护服务,具体服务实施前,乙方应提交详细的项目工作计划表、项目工作进度表报甲方确认。乙方提供全天候维护服务,在接到甲方维护服务通知后,必须在 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咨询、现场维护等服务。乙方要及时填写维护报告(包括维护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服务期内乙方有责任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数据库运行作检查维护。

  6.知识产权

  在数据库维护期间,因乙方提供的维护服务导致甲方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7.违约责任

  7.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在工作计划或工作进度规定期限内完成服务,乙方应承担服务费总额____%/日违约金。

  7.2由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约付款,延期超过____日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每天____%/日的滞纳金。

  8.合同的解除

  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合同要求(不可抗力除外),在甲方发出催办通知书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其他约定

  9.1本服务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由双方协商,并以补充协议或会议记录经双方签字确认同意后,方能生效。双方在更换全权代表时,须在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个工作日内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9.2在执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服务中不属于纠纷范围的'义务。

  10.协议生效

  10.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

  10.2本合同用中文制成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中的条款与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相冲突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10.4所有关于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并制作书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附表1:项目进度计划表

  附表2:项目工作计划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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