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劳务承包合同

时间:2022-11-24 07:11:21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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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劳务承包合同

  篇一:装饰工程劳务分包协议范本

装修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 3承包内容 :装饰工程施工图内所包含的全部1. 2工程地点 1. 1工程名称 : 墙、顶、地装饰工程,及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但不限于)等内容 。

  1. 4承包方式: 包清工及辅料,(辅料包括所有汽钉、铁钉、美纹纸带、贴缝绷带 、各种自攻螺丝钉 )。

  1. 5 工期 年月 日 始至年 月日 a、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b、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必须由 年 月日至 年月日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测试等。

  c、在施工过程中如上列情况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甲方同意后对施工工期顺延。 ①、不可抗力:由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②、因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导致的工期顺延。

  ③、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④、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扔未能从甲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 ,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 合同价款为暂定元(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2.2 合同价款为固定单价(含机具、耗材、材料二次搬运、卸货、文明施工垃圾清运、成品保护等)

  第三条:结算及支付

  3.1 结算方式:

  a、 依据施工蓝图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乘以固定单价。

  b、 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零用工)

  c、有效的月度工程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证资料等。

  d、工程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

  3.2 支付方式:

  a、本工程依据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形象进度的80%,乙方必须满足当月工程量的指标要求,同时提供有效的工人考勤记录。

  b、付款内容:(工程款+辅料费+税费)*80%,辅料费按工程劳务直接费的5%计取、税费按工程劳务直接费的2%计取。

  c、乙方在当月工人工资发放完毕后,必须向甲方提供实际领取工资人员签字的工资发放记录,否则甲方有权缓发下月工程款,直至乙方将上月工资发放记录提供给甲方为止。

  3.3 工程竣工验收后,15工作日内完成劳务结算后,两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全部劳务合同造价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保修到期后支付。

  第四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4.1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的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必须严格遵守,《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技术招标文件》。

  4.2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误,及甲方材料存在质量隐患,须立即上报甲方。

  4.3 乙方应严格遵守隐蔽工程验收,在机电、水暖、消防、电信等工程测试完毕,达到合格标准并做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4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工程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甲方又交后序施工未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但不在此而免除乙方的保修责任。

  4.5 工程验收后,保修期为2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进行免费维修,如乙方拒绝维修,甲方有权双倍使用乙方的工程质量保金进行维修。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

  5.1 乙方负责做好每一名进场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安全交底,三级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活动工作,向甲方上交相关记录。

  5.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严格遵守现场施工的一切安全生产制度,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生产。

  5.3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凡因乙方现场管理不善和违章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费用,甲方有责任对发生事故后进行调查处理,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5.4 乙方应做好劳保用品的采购与发放工作,应落实每一名进场的劳务人员都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每一名领取人都要签字,并保留用品的发放台账记录,原件上交甲方备案。

  5.5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应采取紧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同时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5.6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的事故处理工作,并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避免过激行为发生。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6.2 甲方负责于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6.3 甲方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6.4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6.5 甲方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乙方的施工作业计划。

  6.6 甲方负责本工程在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规定内容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6.7 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6.8 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

  6.9 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备案,作为本合同附件。

  6.10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6.11 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应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施工人员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

  6.12 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工具。

  6.13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紧急情况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报送甲方。自觉遵守甲方、业主、监理、总包的现场管理规定及各种法律法规,并对违反管理规定所收到的处罚承担全部责任。

  6.14 乙方确认同志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并携有效的法人委托书,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6.15 乙方应派驻现场至少一名劳动观察员,负责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检查,监督工人工资发放,并在工资领取单上签字确认,原件交有甲方管理,乙方执复印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误工时,有乙方负责人员调整,甲方只负责工期顺延,不负责窝、误工的赔偿,甲方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 ,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费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支付(扣除已经支付的款项后)。

  7.2、由于甲方施工人员的指挥错误所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3、 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余款的,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先行垫付资金,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延期后仍不能支付乙方应得款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赔偿损失。但不得有聚众讨薪行为。

  7.4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日内退出施工现场,乙方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甲方应在要求乙方退出现场的时限内,与乙方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双方签认。

  7.5 乙方未按甲方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并书面通知乙方,直至终止合同。

  7.6 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由一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8.1 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8.2 向北京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9.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

  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9.2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 甲方提供总电源接驳点及二级电箱,流动电箱及所用的电缆线、插座及所需的

  篇二:装饰劳务合同范本

  工 程 名 称:水岸绿洲别墅工程

  甲方:(发包人) 青岛国成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人)刘继来工组

  签 订 日 期:2014-9-25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青岛国成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人)刘继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水岸绿洲别墅

  工程地点:城阳区夏庄 分包范围:报价清单内所有施工项目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水电、木工、瓦工、油漆等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2014 年 9月 25日,结束工作日期: 2014 年 11 月 25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60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

  (2) 本合同附件;

  (3) 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 本工程施工专业分承包合同。

  (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甲方总(分)承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使用标准规范如下:

  (1) 业主方要求

  (2) /

  7.总(分)承包合同

  7.1 在甲方认为乙方确因工作需要并书面提出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分)承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等细节除外)副本复印件供乙方查阅。

  7.2 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承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3 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 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1 套。

  9.项目经理

  9.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韩剑锋,职务: 项目经理 , 职称: 工程师 , 联系电话: 0532-89220018 传真: 0532-89220018,手机: 18953231291。

  9.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劳务工长为 ,职务: 工长 , 职称:技工。联系电话: ;

  9.3甲方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乙方,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9.4更换项目经理或劳务工长,应至少提前乙方更换劳务工长需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9.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劳务工长,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于 三 日内更换符合要求的劳务工长。

  9.6履行合同双方任一方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以书面形式。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不应拒收、无理扣压或拖延。

  9.7由甲方发乙方的一切证书、通知、批准书、批准函、指令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

  达乙方指定的地址: 乙方工地现场项目管理部。

  9.8由乙方发给甲方的一切通知、请求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甲方为此指定的地址:甲方工地现场项目管理部 。

  9.9 在履行合同中任何一方拒收另一方直接送达的通知、函件、书面文书等,致使

  通知、函件、书面文书等送达不能的,则发送方可以选择挂号邮寄、特快专递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以挂号邮寄、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投邮后第 3 日视为送达。

  10.甲方义务

  10.1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等的系统管理;负责现场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规章和规范等规定的执行、落实、监督和检查,并对乙方及其人员违反合同、规章或甲方要求等行为进行处罚或处理;

  10.2提供进场前必要的协助工作,协调配合施工用临时水、电的接驳;

  10.3为乙方提供施工过程中与业主及其他专业的必要的协调或沟通工作;

  10.4为乙方的施工操作提供图纸及必要的技术支持或指导;

  10.5对乙方的施工或竣工工程进行隐蔽、质量等方面的签证或验收;

  10.6乙方按合同约定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且无违约的前提下,经甲方审计定案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劳务报酬.

  11.乙方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业主或监理进行工程项目在经营、成本、施工范围拓展等方面的协调与商谈等,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11.2 严格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和工作指令,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等完成各项施工内容;在甲方、业主或监理提出要求赶工期时,甲方项目部根据需要组织加班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执行;按照甲方项目部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劳动力。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工期交工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属的施工队处以10000 元以上的罚款;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消防器材及设施的保护,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随意挪动;负责施工现场的卫生清理及清洁保持;按规范要求对临时用电进行布设、维护及安全检查;负责现场“四临边”围档、临时栏杆设置、成品保护设施的设置及维护;施工过程中,必须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及险情的重要部位或区域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乙方及员工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其所有施工人员加强质量、工期及安全教育和管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并随时接受甲方、业主或监理的检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9 乙方应协调、指导其施工人员按合同要求施工,乙方的现场施工必须与甲方的整体施工相协调配合,必须遵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遵守现场项目部的所有制度和规定;

  11.10 乙方保证负责的劳务队伍中,平均每10名技术工人至少须有1名高级工,相关工种的持证人数须达到政府建管部门要求的标准且均能持证上岗。乙方进场施工前应负责组织并将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资料书面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11.11 乙方应按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在技术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现场技术人员提出并协商解决;未经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及设计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图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处以2000元罚款;如因此造成质量事故(缺陷)等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业主的相关处罚;

  11.12 乙方保证其劳务人员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及其施工作业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实行挂牌制度,不得无故摘牌;施工作业的管理人及劳务工人进入施工工地须着甲方统一服装,且不得实施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和声誉的行为,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11.13 乙方及其施工作业负责人的工作纳入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需遵从项目部一切管理规章,按时出勤,每月出勤率不得低于 95 %;

  11.14乙方及其施工作业负责人须按要求统筹安排检查每天各施工班组的工作及完成情况,及时检查落实上报甲方现场项目部,并按期完成施工内容,实现整体工程的工期和质量保证,确保工程能够顺利通过验收;

  篇三:建筑装饰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xxxx小区xx栋x单元xxx房

  2、 工程地点:xxxx小区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一切装修所需材料由甲方购买并运送至工地现场,施工机具由乙方负责)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二、 工程装修内容

  本套房屋室内各工程部位木工、泥工及油漆等分项装饰工程一切劳务工作,具体工程劳务项目详见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 劳务分包单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具体分项工程项目劳务单价如下:

  (一)木工部分

  除单列部位工程项目外,天棚面吊顶及其余墙面木作装修层等均按甲方购买至现场并施工完成后的木工板(或石膏板)取整数量计算,双方约定:人工费按每张木工板或石膏板60元结算,木工项目均包含基础木作造型、贴装饰面板及五金件安装调试等所有工序。

  1、 鞋柜:600元(除油漆外包干)

  2、 酒柜:1200元(除油漆外包干)

  3、 窗帘盒:28元/m

  4、 包门套:80元/m(单面包门套按此单价折半计算)

  5、 包窗套:80元/m

  6、 空调风口:依据现场情况协商定价。

  (二)泥工部分

  1、地砖铺贴:25元/m2

  2、墙面石材(ab胶粘接):60元/m2

  3、墙面石材线条(ab胶粘接):30元/m

  4、墙面马赛克镶贴:60元/m2

  5、地面水泥砂浆找平:10元/m2

  6、水泥砂浆抹墙面:10元/m2

  7、踢脚线砖镶贴:4元/m

  8、墙面砖镶贴(规格100mm):60元/m2

  9、墙面砖镶贴(规格100mm以上):25元/m2

  10、窗台石安装:50元/块

  11、门槛石材安装:10元/块(按标准门洞计算,多出部分累加)

  12、踢踏步石材安装:100元

  (三)乳胶漆部分(含找平、角尺、找方正、除锈、贴纸、打磨等所有工序)

  1、墙面、天棚面腻子灰底乳胶漆面:12元/m2

  2、有色油漆:40元/m2

  3、石膏线条修补及乳胶漆:2元/m

  4、线条(5cm以上):8元/m

  (四)全屋零星工程以计日人工结算,技工:150元/工日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按乙方工程进度情况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劳务工程款,乙方收到后应出具相关收据给甲方。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额至 95% ,预留 5%作为工程质保金。

  3、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年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使用所需要的一切装修材料;负责提供乙方现场施工所使用的水、电以及物业协调;

  2、 乙方: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文件相关装修项目,装修机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其它事宜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分项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双方认可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 (印)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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